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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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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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读书后对所读内容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记忆,提高我们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读后感可以是对书中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思想等方面的总结和评价。读书是一种享受,写读后感是将这种享受变成文字的方式。读后感可以记录下我们思维的轨迹,留下对读书过程的回忆和思考,并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感悟和体会。读后感不仅是对所读内容的评价,更是对自我的思考和成长的体现。读后感是读书的收获,它让我们从书本中汲取智慧的养分,让我们与作者心灵交流,带领我们进入一个更广阔的思维空间。那么,怎样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原著,全面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情感表达。其次,要注意感受与思考的结合,通过个人经历和现实生活的联系,深化对作品的理解和解读。此外,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度,用恰当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观点。同时,读后感也可以加入一些适当的引用和比喻,增加文章的文采和趣味性。最后,要注意审题和结构的合理性,确保读后感篇章清晰、条理分明,内容丰富有层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读者的读后感文章,供大家欣赏和参考。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一

这几天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罗素的著作——《兔子坡》,这是一本十分好的书。

一打开《兔子坡》,我只读上了短短四个自然段,不到五百字,脑海里就浮现出活泼好动的小乔吉,心重话多的兔妈妈和咬文嚼字的兔爸爸。这让我不得不感叹,作者塑造的角色是那么的独特与奇妙。动物们性格夸张却不失真实,与人类并无区别。

作者笔下的动物的特点是那么惟妙惟肖:红公鹿的庄严,阿纳达斯叔叔的倚老卖老,土拨鼠波奇的固执,田鼠威利的热情……各种精神也在对话中深刻地表现出来了。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四章中阿纳斯叔叔的那段长长的独白。阿纳斯叔叔是一位有趣的单身老汉:他不爱干净,家里乱七八糟,不识字还死要面子,说话粗野,虚张声势,思路夸张,总会想到事情最坏的可能性。但他又是一位经验丰富,热爱生活的老居民。他对小乔吉说的话,可以视为这本书的主旨。

阿纳斯叔叔向小乔吉讲述了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红衣士兵在这片土地上烧杀抢夺。但是这并不影响这里的发展,很快就有新居民来这里开垦繁衍。他告诉小乔吉:有好时光,也有坏时光,但是它们都会过去,总有新时光的到来。这是一个朴素的道理,但却包含了人生的全部智慧——等待和希望。

这本书是一本十分好的书,它不仅包含了故事的风趣,里面还有很多的人生真理。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二

我最近迷上了《兔子坡》这本书。一翻开书,我就被书中丰富多彩的插图和风趣生动的语言吸引住了,于是如饥似渴地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罗伯特·罗素,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风趣幽默,却又发人深省的童话故事。在一个叫做兔子坡的地方,生活着许多动物,但是由于旧人家十分懒惰,田地里一片荒芜,它们没有了食物来源。当新人家搬来之后,动物们一再试探,发现新人家十分勤劳,而且爱护动物。于是,动物们决定和新人家和睦相处。从此,兔子坡又恢复了昔日生机勃勃的景象。

作者把动物们刻画得栩栩如生,在他的笔下,我认识了聪明勇敢的小兔子乔奇,文质彬彬的乔奇老爹,一天到晚担心个不停的乔奇老妈,固执的土拔鼠波奇,爱吃剩菜的灰狐狸菲伟……它们都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禁流下了感动的眼泪。在新人家搬到兔子坡时,在路旁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看在动物的份上,请绕道行驶。看啊,他们是多么细心,生怕来往的车辆会把动物撞到。如果换作是别人,也许根本不会放在心上,更别提立牌子了。

同时,我也看到了动物们有情有义的一面,当它们和新人家和平相处之后,动物们庄严地将菜园列为“禁地”,这该要下多大的决心啊!新人家的菜园没有栅栏,可是里面的菜却完好无损;同样住在兔子坡的另一户人家的菜园里,即使有陷阱、鼠夹、毒饵等武器轮番上阵,菜园也得到了动物们的“光顾”。

我们和动物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我们应该和谐相处,除去对彼此的戒心,拥有一颗金子般地爱心,和动物们一起开创美好的生活。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三

看完《红楼梦》,不是味道,似乎有点感觉。宁荣二府破人亡,或为红粉美人香消玉陨,或为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烟销云散?《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秀的长篇章,其巨大成就突出在复杂和谐的结构和布局上。序幕拉开,出现引线人物,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意思是用假语村语(贾雨村语)写真事隐(甄士隐),为闺阁传播。纵观《石头记》,石头被胭脂污染的味道还是挺浓的。书中所有的闺房裙钗都堪称女英雄,而胡须眉的男人几乎都是“禄甲贼”,都是坏人。曹先生是女权主义第一人,反对男尊女卑,甚至有点重女轻男。他为女儿摇旗呐喊,颂歌颂歌,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精致,只爱女儿,须眉男子只是一些渣滓浑浊的泡沫。

《红楼梦》体现了一种失败的'趋势,无论是仕途、家庭还是爱情。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大团圆的中国传统中是罕见的,当然也应该是不可或缺的。萧史弄玉,如文君、张生莺莺等,都是才子配美人,但宝黛钗的三角恋却以悲剧告终。我不得不感谢高娥。虽然他在很多方面都达不到曹雪芹的水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不,应该说她死了或者变成了仙女。至少她没有宝玉。

黛玉大观园的出水莲逆和孤僻,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豪无忌讳,言随心所欲,始终执着于自己的纯真,质本洁洁净,强于污秽陷沟渠。在大观园里,悲伤的花谢花满天飞花,红香断了谁怜?潇湘馆前,悲叹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自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从未停止过,并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知识——红学。同一个红楼梦,学家们看到了易,道家们看到了淫秽,才华横溢的美女们看到了缠绵,革命家们看到了排满、谣言家和宫廷秘密……我相信这一点,但说现代科技文化,林林总,都藏在《红楼梦》里,真的很难认同。本来一本薄薄的书却坚持要把大千世界塞进去,是不是太不理智了,难道我们会从中受益吗?就像口香糖再好吃也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一直嚼下去!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四

至到夜里凌晨一点,终于把《儒林外史》读完啦!为啥要用“终于”呢?因为这书是我高一第一个学期买的,买回来的时候翻过几页就被我放下了。直至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被我塞进行李里边带到大学里,在期间读到四十几回,又弃了。然后到今年3月初,那时候在找工作,有大把的空闲时间,于是又重新拾起,虽然最终比原定的俩星期要看完的时间晚了差不多一个月,但是还是看完了。我很欢喜。

看完一本书,总要写一些字才行的。下面是不像读后感的读后感吧。

说真的,整书读下来我也不是很明白清楚。但是能感觉到浓浓的讽刺我味儿。就是因为书中到处都是讽刺的,所以读到后面,我都搞不清楚哪些是赞扬哪些是批判了。书中人物很多,开始的时候以为他们没联系,但后来绕了一圈儿,他们又聚在一起。

《儒林外史》是我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着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读了《儒林外史》我才知道。原来古时的文人可以那样的迂腐,就比如说书中第四十八回徽州府烈妇殉夫泰伯祠遗贤感旧中的那个王玉辉,他的三女婿死了,他女儿要殉夫。他听后不劝反而对亲家说:“亲家,我仔细想来,我这小女要殉节的真切,倒也由着她行吧。自古心意去难然后又对他女儿说:“我儿,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我难道反拦阻你?你竟是这样做吧。我今日就回家去,叫你母亲来和你作别。”这人脑袋里长的是猪油还是浆糊啊,后来他大笑的说“死的好!死的好!”(好吧,其实这不是书中最典型的例子,只是我想说说这个而已)。

然后,我又才知道。那时的人,没钱的时候是可以很理直气壮的跑去人家那里说没钱了,借俩钱来花花这样子的。好神奇,更神奇的是那些被问到的人还大义凛然的借了,还要做出一副感怀伤时,啥啥啥啥的样子。恩,这一个一杜少卿最典型。无论什么人来向他讨好处,只要报出他老爹的名儿,无论隔着八辈子也好,绕了八十圈儿也好,都是能成功的。最后他也散尽家财啦。不过我也挺佩服他的,自己都没钱了,还拿自己的东西出去当了来给钱别人。后来他没钱的时候也没见多少受过他惠的人来帮衬他啊。从杜少卿奇葩可以看出“不是自己努力赚的钱啊,它花起来就是不心疼。”

再然后,就是,那时的科举制度真心腐败。

这书其实就是讲一帮不学无术的世家子弟和一大帮的迂腐的、清高的、趋炎附势的文人聚在一起吟诗作对啊,赏花观月啊,吃酒玩乐啊,讨论科举啊的事情。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五

那天,我饱尝了度日如年的滋味!时钟“嗒嗒”地响着,我的心“嘣嘣”地跳着,我多么希望外祖母能快点出现在家门口啊!……当外祖母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了十点,我急促地迎上去,她递上崭新的`绳子说:“这下,我们家宝贝不会被老师批评了。”而我,望着外祖母早已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衣服,不禁潸然泪下。

我想: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这样的一位外祖母在守护着?我敬爱高尔基,因为他塑造了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外祖母。她,是我们大家的外祖母——那么慈祥,那么善良!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六

今天,我有幸拜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雾都孤儿》,精彩的内容使我内心很受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心中充满感动。可怜的奥立弗,在没有亲人、朋友的关爱下,深切感受到了人间的冷暖。在种种生活的打击下,他没有倒下,他以惊人的意志力、顽强的生命力,勇敢的同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毅然向美好的未来前进。

奥立弗真勇敢!奥立弗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不怀好意的把他带到了贼窝,一心想把他训练成扒手,但是奥立弗明白是非险恶,他不愿意做小偷。终于,他历经千辛万苦从贼窝逃了出来。他不向恶势力屈服,不向命运屈服,他多么坚强,多么富有正义感啊!虽然他和我同龄,但是他的坚强、勇敢是我所不及的。以后我真得努力向文中小主人学习,再也不能轻易耍脾气、闹别扭,这样真不像勇敢的男子汉。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和奥立弗就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相比,我们是幸福的!你看,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温暖的大家庭中,我们刻苦的学习、快乐的玩耍、在灿烂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多么快乐啊!

我们应该学会珍惜时光,努力上进。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生活得很艰难、很痛苦。有的人饱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有的人饱受战争的摧残;有的人依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有的孩子没学上,吃不饱饭穿不暖衣。他们活着,因为他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应该帮助他们。来吧,让我们伸出自己友爱的双手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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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七

我很喜欢《小鹿斑比》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要保护动物。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鹿的成长经历:小鹿斑比十分活泼、天真,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问问题,平常总会时不时地冒出来一些为什么。它住在森林里,经常会和自己的朋友们玩耍。但是,因为人类一次又一次地猎杀动物,小鹿斑比失去了很多亲人朋友。后来,它便离开了这个森林,独自一人隐居在山里。

450以前,我也知道爱护动物这个道理,但是那只是简单的明白,并没有真切的感受。今天读完这本书,了解了这只小鹿的成长经历后,我才终于体会到当人类猎杀动物时,动物们的恐惧和失去亲人的痛苦。动物的生命是和我们一样宝贵的,是不能随意失去的。我们失去一个亲人就悲痛万分,我们人类却经常猎杀动物,小动物们该多么伤心呀!

我有时候就看见一些人伤害动物,他们心里没有一点儿怜悯,而是在高兴地笑。也许伤害的是一只未成年的动物,它的妈妈正在急切地寻找它;也许伤害的是一只成年动物,家里还有它的孩子在等它回来。这些人为什么在伤害动物的同时,不会想一想这时动物们该多么地痛苦?人类应该停止这样行为。

人的生命固然是宝贵的,但是人类应该记住世界上的万物和我们的生命一样宝贵,我们要保护它,就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八

降生在森林的灌木丛中,那是一个狭小的地方,只容得下母亲和它,它就是斑比。母亲很爱它,但对它的身世却很隐瞒。

时光飞逝,到了初夏,灌木丛中百花齐放,白的、红的、黄的……就像天上闪烁的星星,柔弱却显示出旺盛的生命,使得森林中到处飘溢着新鲜的叶子、鲜花、绿树和润土的芳香。这是斑比对世界的第一印象,妈妈从未对斑比提起过的它父亲——鹿王,斑比一直和妈妈、姨妈、表哥、表姐们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妈妈和姨妈都失踪了,斑比是那样的无助和害怕,斑比的妈妈偶尔也会现身在草丛中。

过了很久一个新的故事发生了!在斑比的眼前一只公鹿突然出现,它就是鹿王。鹿王是勇敢又富有智慧的,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慢慢的斑比长大了和它爸爸一样强壮、一样的聪慧,斑比最后成了鹿王!

我很喜欢斑比!他面对困难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九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是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一

前些时候读完,今天又看到题目,“外史”还是很有说法的(当然,是自己想的说法)。

儒林外史,一直被当做讽刺小说,讽刺腐朽的科举制,讽刺当时同朽的文人,或者说“儒家的人”。儒家在历史上辉煌过,但也不断被黑。我的观点是董仲舒之后,真正的儒家在主流上基本消失,至于明清的理学,算不得儒家正统,而这些人也算不得什么儒家弟子,最多算读儒家片言碎语的人。本书中所写的,正是一群看着别人解读儒家经典的书,拾人牙慧而欣欣然不知所以的人,书中也多次明示暗示了这一点。

看这本书前半部分,能看到各种人性上的丑恶,而这种丑恶放在所谓的读书人身上更显其可恶。各种面上的冠冕堂皇,满口仁义道德,转头各种无耻下流,让人不忍直视。这些人是读过了各种所谓的“圣贤书”,也得承认他们的一些行为还是有儒家经典的影子在的,但也只止步于影子了。没有深厚的影响,各种做派、各种讲究,就变成了伪装,变成了华丽的借口,各种无耻也由此而生。这些人只是看过几本书的普通人,有些时候甚至远不如普通人的道德修养。

当然,这本书里也不是一片灰暗,自从看到杜少卿这个人之后,心情多少有所好转。此人算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自己知道礼义廉耻,也能罔顾别人的非议而行自己的仁义之道。虽然家业被败落了,但依然活得洒脱。他有缺点,但这个缺点是由于他做不到,并不可恨。在一片喧嚣之中,能有这一缕轻音,也算不错了。

这本书里还有一些具体的细节,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官员选拔方式、婚假风俗等等,也是个不错的收获。

不知道吴敬梓写书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考虑:这些人虽学儒家,但终究没有儒家应有的气度和道德情操,因此只能把这些叫做“外史”。他心中还是有着儒家正确的是非观的。我希望是。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二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三

我平时读书不多,名著读的的也就更加的少了。但是《双城记》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起初是一位非常好的老师向我推荐的,读完真的有很多体会。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n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n,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itwasthebestoftime,itwastheworstoftime.读完后真正体会到unrequitedlove。人们常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正好点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它的意思就是,读书要持之以恒,一日不可间断。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四

每当初夏来临的季节,蝉儿就开始在树上鸣叫。天黑时,爸爸经常拿着手电抓起“知了龟”来,不一会总能捉到几只,我就把它们放到蚊帐里,希望它们马上就变成长着透明的翅膀飞起来。我对它们产生了好奇,它们来自哪里,又会到什n地方去?读完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原来蝉在树枝上产卵,自上而下用尖利的短针扎进树枝,然后把卵放进去。到了十月初的时候,它就变成能看见东西的幼虫了。有一天,幼虫会落到地上,找一块松软的泥地钻进去,藏在土中。就这样他必须在很小的地方孤独的生活四年,没有朋友,没有伙伴,还有经受着大自然的考验。直到有一天,它终于爬出了洞,爬上了树,退了壳,在树上大声地鸣叫起来。

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生活了四年,在阳光下狂欢一个月,这就是蝉的'生命。我们经常责怪成年蝉的太吵,因为它们有时影响了我们的休息。但你想想,它穿着邋遢的外套,在黑暗中生活了四年,一朝换上漂亮的衣衫,长出可与飞鸟媲美的翅膀,又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你叫它怎么不如痴如醉,不停地欢唱呢?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而又为时短暂的幸福,它歌唱得再热烈也难以表达欢乐的心情啊!这也是蝉生命中的绝唱啊!大自然中每一个生命都是美丽的,每一个生命都要忍受成长的磨难,才能长出美丽的翅膀,开出美丽的花朵,唱出动听的歌声。

通过蝉的故事,使我懂得要热爱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各自的平凡与美丽。

以上读后感文章由应届毕业生读后感网站整理提供。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五

我带着问号翻开书看。

有一天,有一只蚊子向狮子发出挑战。蚊子叮狮子没毛的地方,狮子气急了,也没把蚊子抓死,却把自己的脸给抓破了。狮子只好求和。狮子求和了,蚊子正高兴,被蜘蛛网缠住。被一只蜘蛛吃掉。蚊子死前说:“我已经战胜了最强大的狮子,但竟然被一只小小的蚊子所吃掉。”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不要骄傲,哪怕你战胜了最强大的人。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六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七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开始读觉得这些话有点夸大其词,读完之后就觉得作者简直不能形容得更好了。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一种政权推翻另一种政权,可是当掌权者是坏人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灾难。

本书虽然与现代社会相隔甚远、描绘的国家与制度也与我国大不相同,但是也让我产生了很多共鸣。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稳定需要一个好的制度体系和好的执政党,群众情感很多时候很容易受舆论导向形成很强大的力量,而仅有的理智的声音也容易被这股力量湮没。我们当下的网络环境也需要警惕这种现象,理智和广泛的吸收信息或许能避免收到舆论蛊惑。不过作者依然在文字中让我们读到了爱、善良以及勇敢正直,正如这段文字描述的那样,“我看到从这个深渊里升起一座美丽的城市,一个卓越的民族。经过未来的悠悠岁月,在他们争取真正自由的斗争中,在他们的胜利和失败里,我看到前一个时代的罪恶,以及由它产生的这一个时代的罪恶,都逐渐受到惩罚,消亡殆尽。”

爱与希望永远不灭。

阅读后感想和体会篇十八

我有一本叫《小鹿斑比》的童话小说,故事有趣又精彩,让我读起来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鹿斑比从蹒跚学步到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鹿王的经过。

小鹿斑比降生在一个美丽森林中的灌木丛中,和她妈妈,姨妈,表哥,朋友一块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妈妈为了培养他的自主能力。故意躲着他。斑比在森林中大哭大叫。鹿王的出现。才让他停止了哭泣。斑比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后来,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让他学会了认识事物,保护自己和弱小的动物。使他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智慧和勇气才能生存下去。最后,他成为了一个又勇敢又聪明的真正的鹿王!

有一次,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上三年级了,应该自己收拾书包了。”我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草草的整理了一下。第二天上课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橡皮和尺子。我压着满腔愤怒回到家,把怨气全撒到了妈妈身上,对她大吼一番后,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妈妈什么也没说。后来,我就慢慢养成了收好东西的习惯,不再丢三拉四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躲在爸爸妈妈的“保护伞”下面,要学会坚强、独立。

我们也要像小鹿学习。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会离开妈妈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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