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社会组织合同大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7 21:28:06
优质社会组织合同大全(16篇)
时间:2023-10-27 21:28:06 小编:书香墨

合同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监督协议的执行。如何撰写一份清晰、完整的合同很重要,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合同的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社会组织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限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止。

2、工作内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协助开展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相关工作,乙方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相应调整、变更乙方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乙方的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和上海市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 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社会组织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分支机构)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四条乙方的用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按照岗位聘用协议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工时制度,实行b、c工时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执行。

a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乙方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监制

社会组织合同篇三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使用劳动合同的机会很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社会工作组织的劳动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________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__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工厂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元人民币,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____: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____: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_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_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__________次乙方工资。

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

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__________%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_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织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__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________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________%或________%增发医疗补助费。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___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________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________%的病假工资;超过________天的,发给乙方工资________%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________%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

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3.在法定节日和公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社会组织合同篇四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条

根据《xxx劳动法》、《xxx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社会组织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的标准。

3、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7、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8、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1)月工资____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2)日工资____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__日。

(3)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1、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

2、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会组织合同篇六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区志愿者协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限从20__年11月17日至20__年11月17日止。

2、工作内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协助开展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相关工作,乙方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相应调整、变更乙方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乙方的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和上海市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社会组织合同篇七

1、调整的主体不同:民事合同是任意平等主体之间签定的合同,而劳动合同仅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署。一般的民事合同主体之间不具有从属性,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

2、调整的内容不同:一般的民事合同调整合同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中,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内容,但同时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即为无效。例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种类。但一般的民事合同由民法和合同法共同调整。

4、形式不同:民事合同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5、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遇到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遇到劳动合同争议时,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在司法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提前就打印好的,所以员工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注意仔细审查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社会组织合同篇八

新社会组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领域。为进一步帮助各级团组织从总体上把握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发展分布和党团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查阅了相关理论文章和有关部委的统计数据,现对新社会组织的观念、发展分布和党团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况进行简要介绍。

一、新社会组织的概念

新社会组织:在我国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1.社会团体:是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社联、文联、科协、宗教团体等。

2.学术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各类学会、研究会等。

3.行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领域各行业相同的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

4.专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组织组成的各类协会等。

5.联合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不同利益需求的人群或各类社团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会、商会、促进会、俱乐部、校友会、联谊会等。

6.行业协会:是行业性社团中的一种,是由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1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文化事业类、科技事业类、体育事业类、劳动事业类、民政事业类等。

8.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民间组织。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它不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利,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

9.社区活动团队:是指以社区群众为主,因文化知识、兴趣爱好、强身健体等不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没有经过社团管理部门登记,但在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备案的群众性组织。

10.中介组织:又称“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受托而为,起桥梁或居间联系作用,运用专业技术开展智力性服务的机构。

11.非营利机构:指创办的目的是为了生产货物和服务,但不允许向成立、控制或资助它的机构提供收入、利润或其他财务收益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

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分布状况

阶段,服务社会能力不足,自身建设亟需加强,政策环境需要优化,其数量、质量、功能、作用与我国“四位一体”建设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三、新社会组织党建和团建的基本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新社会组织41.37万家中,应建党组织的为11.17万家,占总数的27%,已建党组织的为6.03万家,占总数的14.6%,占应建组织数的54%。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深入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建党工作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社会组织党组织数达7.38万个,上海、广东、安徽、新疆、福建、河北等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四川、重庆、山西、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也有大幅提高。为了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许多省份成立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工委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还有部分省(区、市)正在筹划成立相关机构,形成了登记管理与党建管理的合力。

2010年以来,团中央把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作为全团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突破口,精心部署、全力推进。各级团组织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的路径方法,通过摸清建团底数、制定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靠前调研指导、探索工作路径、通报工作进展、严格台账管理、核查建团信息、加强联系指导等方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态势。在全团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0年底,全团已累计在新社会组织中新建团组织12689个(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推进重点领域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

中民营医院5736家,其余为门诊部、诊所和民营控股的股份制医院),就业技能培训机构2.7万余家(其中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854所、就业训练中心3332所、技工院校3040所),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万余家(部分行业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见附表)。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将继续对重点新社会组织分布情况进一步研究。

2011年,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坚持党建带团建,把握社会机理,突出以上重点领域,积极联合教育厅、司法局、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民政厅、农业部等相关厅局或委办,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这些重点领域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摸清建团底数。要深入调查研究以上这些重点领域在本地区的单位总数和基本分布状况,尽可能调查和分析清楚本地区这些领域符合建立团组织的数量,借助行业部门或协会力量有针对性地推进建团工作。

二是要探索工作路径。要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寻找工作的最短路径。要借助党建工作格局和工作成果推进团建;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力量,推动行业团建;发挥团属社团作用,推进团属社团和团属社团会员单位建团;植入团的工作品牌资源,促进新社会组织建团;根据青年沟通、交流、联系和聚集的新方式推动建团;依托青年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力量推动建团;探索完善行业组织管理体系,构建团建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要加强联系管理。要充分依托行业性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力量整体推进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各级机关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将团的工作向本行业内社会组织延伸的路径,加强对本行业新社会组织中所建团组织的联系和管理,围绕行业健康发展和促进青年成长成才,设计具有行业特点的活动载体,增强行业共青团工作针对性和整体影响力,不断提升新社会组织中团组织的活力。

附件:1.2009年全国新社会组织情况总表

2.2009年全国社会团体总表

3.2009年全国民办非企业总表

4.2009年全国基金会总表

5.全国新社会组织建党和建团情况总表

6.全国幼儿园统计表

7.全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统计表

8.全国律师行业情况分布

社会组织合同篇九

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证新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优化组织设臵,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党章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要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各自章程中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工作;监督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对重大问题应及时 请示汇报;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教育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搞好社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社会组织中的成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矛盾;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考核奖惩、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和组织网络系统,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

按照“谁管理谁组建、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分工和组建任务,并将“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和覆盖率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单位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年底考核和评先选优相挂钩。其中,教育局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及私立学校党建工作;卫生局负责全县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及餐饮饭店党建工作;旅游局负责全县酒店、宾馆、农家乐行业党建工作;建设局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工地、协会、及 公交公司、出租车行业党建工作;房产局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物业公司(协会)党建工作;司法、民政、科协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工商联负责会员单位党建工作;商务局负责全县大型农贸市场党建工作,并根据组建情况适时申请调整自身组织设臵;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职责跟进指导,加强配套组织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灵活确定组建方式,合理制定组建工作方案。

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对照工商、民政等部门提供的“两新”组织名册,在辖区内逐巷逐个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确实查清摸准辖区内“两新”组织数量、规模、类别等总体情况,做到党员人数、业主、出资人情况、经营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五必清”。教育、卫生、旅游、建设、司法、民政、科协、工商联等部门也要对本行业领域的“两新”组织逐个摸清情况,与“两新”组织负责人进行细致深入的沟通,促其解放思想、支持组建。在此基础上的基础上,更新“两新”组织台帐,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选择组建方式。一是单独组建,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二是区域联建,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通、工作方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三是派员组建,对规模较大、员工较多,而党员人数只有2名的,选派一批有党务工作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开展党的工作。四是挂靠组建,对不符合单独组建条件,又不宜联合组建的,挂靠所在地街道社区、乡村等组建党组织。五是保留组建,对原公有制企业改制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保留原有的党组织,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六是行业统建,对行业特点明显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党组织。七是壮大力量,对没有党员的,先确定党组织覆盖至该组织,再通过选聘等方式引入优秀党员员工,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单独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八是配套联动,组建党组织与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共同进行。

(二)积极运用科学方法,全力促进组建工作。在明确组建方式的前提下,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注重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一是抓住源头促组建,切实做到五个同步:工商、民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坚持审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项目与党组 织设臵同步提出,筹建行政领导班子与选配党组织书记同步考虑,接收职工与调配党员骨干同步进行,生产经营与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年检年报与党建工作同步检查。二是机动灵活促组建,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按照党章要求规范抓,单独组建党组织;对有2名党员的单位,采取过渡的办法,充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后组建党支部;对仅有1名党员的单位,采取挂靠的办法使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对暂时没有党员的单位,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邻近单位党组织抓发展。三是“网格化”管理促组建。各乡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当前推进的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先大后小、先易后难”,以大型商场、商铺聚集区、集贸市场为重点,以规模较大、从业人员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为突破口,迅速推进辖区“两新”党组织组建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管理型、生活型、活动型、功能型或产业型等类型把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片区,根据党员人数确定成立党支部和党小组;也可在党员责任区的基础上,将社区党员划分成若干个党小组与片区对应覆盖,实现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横向覆盖。同时,抓紧组建社区党委(总支)、楼栋(片区)党总支(支部、小组)、单元(巷道、写 字楼)党支部(小组),实现纵向组织覆盖体系。四是整合资源促组建。工商、民政等管理部门及其基层所(站)要在“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工作中增强党员和组建党组织等内容,督促具备条件的组建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要坚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与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建设工作紧密结合。

(三)注重加强指导和联络,选好配强党建指导员。教育、卫生、旅游、建设、司法、民政、科协、工商联、商务等部门党组织,年内都要建立“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重点把那些长期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退休党员干部、在职党员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改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党务干部以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纳入人才库,建立人事档案,定期组织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负责指导“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员教育管理以及与上级党组织联络、协调、沟通等工作。“两新”组织党组织内部不能产生党组织负责人的,可从党建工作指导员中选派。对从业人员10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 织、50名以上的新社会组织,一般应选派1名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小的,可以由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若干家“两新”组织。重点要选派到规模较大的、无党员或党员不足3名的“两新”组织。各单位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台帐,制定考核细则,实行跟踪管理、动态考核;选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须报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共有新社会组织94个,其中社团组织6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难以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县新社会组织规模普遍偏小,近90%的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下,从业人员稳定性较差,管理分散、活动不正常,有的甚至连相应主管部门都没有。这些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如社会团体比较松散,结构复杂,且不固定,党员一般都是机关或社会上的人员,一般都在原单位或所在农村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其从业人员特别是党员的管理 大多沿用机关事业单位的传统模式,普遍存在没有独立的党组织,一般也是挂靠原单位党支部或基层村级党组织开展活动。

三是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难以持续增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远未深入人心,新社会组织本身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由于新社会组织本身体制问题,其党组织对单位的人、财、物没有控制权,功能定位与中介组织的价值取向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党员的个人诉求尚停留在求生存、保稳定的阶段,对如何保持自身先进性思考不多不深,从而制约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和影响力、渗透力的增强。

五、如何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各业务主管部门是抓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最重要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指导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在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 和实施年检时,及时掌握有关党建工作信息,协助督促具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组织部门、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定期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的制度,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完善保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帮助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各项保障。要根据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适当予以补助,帮助基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解决经费不足问题。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缴纳的党费,党费管理部门要安排一定的额度给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用作活动经费。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对按照企业化运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可列入本单位管理费,实行税前列支;对收取会费的社会团体,其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可通过章程形式明确,从会费中专项列支。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等党建资源,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提 供场地保障。

3、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大胆实践,探索创新,围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职能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活动载体、工作和活动方式,深入研究解决新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及时总结推广新社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管理者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xx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对民间组织的作用,因而在年底前有60家民间组织申领了工资基金手册,311家零申报。参加单位达到90%。

3、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根据居委会改选后出现的人员变动,及时与街道社区综合党委联系,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预警网络联络员会议,调整充实信息员队伍,目前预警网络信息员有302人。在市社团局监察总队对我区街道预警网络工作进行的检查中,监察总队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区被评为20xx——20xx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4、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与综合党工委一起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会议,汇报民间组织党建情况,提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党建工作意见。对群众举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上门进行查处,和婚姻登记管理科一起对婚介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整顿,确保民间组织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市社团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的合伙、个体的民办学校变更为法人,今后没有非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形式。共办理了12家民非单位。

6、解决有关群众来信。与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一起处理了反映法律顾问协会的来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之窗收到某中学生所发的电子邮件,要求了解社团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既解决了区长热线来信,也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及时处理了举报复雅培训中心在凯瑞金城办的培训机构和诗月婚介所的场地迁移问题等。

二、积极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1、召开社区民间组织座谈会。在街道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分街道召开所在区域民间组织的座谈会。请街道有关领导介绍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情况,民间组织介绍自己的工作业务和活动情况。通过双方互动,增进了解,促进合作,许多民间组织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2、与区税务局有关部门就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的材料和免税有关内容互相沟通,商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今后办理无产证的,可凭规划局的批准立项文件也可办税务证。免税的项目,可根据中心的具体服务内容再确定。同时,对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提出了建立民间组织,解决人员的劳动关系等措施,受到街道社区领导的欢迎。

3、为民间组织中的特殊群体募集资金。根据区领导的要求,通过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在企业中为区癌症康复俱乐部募集捐款5万元。

4、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等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在区人大会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民间组织工作,得到区人大主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他们认为虹口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理清晰、制度完备、服务热情、原则性强;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特别是在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上进行的探索,为全市开展“枢纽式”管理作出了贡献。要求区社团局要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还参加了市政协到虹口调研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情况,参与虹口分课题的撰写。

5、组织和动员社区民间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虹口区好事服务技能培训中心等民间组织发动了100多位义工和社会志愿人员,开展了蓝天下的至爱——好事慈善工作站慈善义工送温暖活动,为社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或残疾人打扫房间,还送上一定的慰问金,扩大了民间组织的影响,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社会声誉。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有关事务。为更好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基层提供服务,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安排,将部分政府事务放到社区承担,今年来,我们在曲阳、广中两个街道进行试点,建立了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使一部分政府职能交由民间组织承担。

7、帮助社区解决劳动用工和人员管理上的困难。街道在“三中心”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招聘了一部分社会人员,但在合同签订和人员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规范用工,同时也解决这些人员的加缴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在各街道推广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使街道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人员上得到了保证,受到街道领导的好评。

三、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加强信息宣传。

2、及时完成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根据市社团局的布置和要求,至8月16日,虹口全区的民间组织已顺利完成上海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的网上填报工作,达到应填报数的100%。

3、做好长期未开展活动和两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调查。根据市社团局有关通知精神,针对本区绝少部分民间组织在登记注册后长期不开展活动,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又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市社团局。

4、 与外省市展开学习交流。为了推动虹口区社区群众活动备案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西安市民政局一行七人来虹口区视察了解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他们到四川居委会现场观看了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的读报活动,倾听了读书老人的体会,然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观看了活动团队的演出,在文化活动中心的会议室听取了虹口区社团局、四川北路街道群众活动团队、凉城街道老年人协会汇报的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备案工作的具体做法等。西安市民政局的同志也对虹口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和一些做法进行了座谈提问,感到来上海不虚此行,学到了许多他们本来就想学习的东西,也学到了本来没有想到,但上海却已经在做的经验与做法。

5、组织召开了虹口区民间组织发展论坛。为提高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区社团局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在各民间组织的积极支持下,组织召开了民间组织发展论坛。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姚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卢汉龙、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治学博士翟桂萍等专家学者及市社会服务局、区民政局、社团局的领导及各街道综合党委书记、民间组织负责人等2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虹口区社团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区民间组织的情况,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上海社科院和南京空军政治学院等专家学者就民间组织的社会地位、发展前景、组织力量等方面作了阐述,市社团局姚凯副局长就本市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作用、存在问题和发展鼓励政策等作了重要讲话。

通过论坛,提高了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增强了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工作的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意义和作用,促进了民间组织发展。

四、开展培训,推动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1、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民间组织举办者的法制意识。按照民间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对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法人进行谈话的基础上,还举办了二期法制培训。邀请有关部门的法制干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民间组织的规章、规定。

2、与区人事局共同举办了民间组织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民间组织知识产权,使区域内民间组织法人或负责人了解、掌握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提高法人或负责人实践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实际水平。

3、根据市社团局的要求,对部分民间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民间组织简述、民间组织政策法规、民间组织工作实务、民间组织法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和岗位知识培训,为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开展评估打下基础。

20xx年工作,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和市社团局的直接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足之处,如下去走访民间组织不够,在规范化建设上虽然有要求,但具体怎样开展评估还有等待思想,等等。这些,我们都将在20xx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阐明了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20xx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民政局的总体工作框架内,按照传统工作要创新,新的工作要抓突破口,抓精品,创特色的要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抓住机遇,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0xx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

(一)、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根据党的xx大会议精神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要求,结合上海及本区的实际,我们要以民为本,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上努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在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和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发展服务性、公益性、慈善性、志愿性等社区民间组织方面的调查报告,提出有关意见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拟制订《关于推进本区民间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见》,提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

(二)、充分发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作用,组织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

日益活跃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正逐渐成为社区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街道通过整合资源,将无序、自发的团队组成有序、有组织的不同类型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发挥他们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群众自娱自乐和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活动机制,既增强了社区成员的凝聚力,又提供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演出比赛舞台;既引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不断创作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又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递给社区群众,使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继续保持我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拟在20xx年上半年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管理领导机制,保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发展民间组织是个双刃剑,既能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影响社会稳定。我区民间组织目前已达400多家,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量广面大,牵涉到区机关30多个部门。为加强管理,拟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局领导牵头,召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协、劳动及公安、安全、工商、税务、质量等部门及各街道的有关领导参加,定期(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问题,沟通有关情况,保证民间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指导机制。

民间组织的类型较多,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要根据民间组织有共性也有个性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各有侧重、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通过民间组织促进会,加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明年将在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使本区域范围内的民间组织按块开展活动。同时,积极推进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结合,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要在建立民政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协商沟通,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职能界限,对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梳理,加大政府职能职能转移力度,对交由民间组织承接的事项实行“费随事转”。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购买民间组织服务公共服务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对购买服务项目实行双向评估,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后有绩效评估。20xx年可组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签约仪式,逐步实现“购买服务契约化,合作方式多元化,依法管理与自律诚信规范化”的目标。

(六)、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随着民间组织队伍的增多,民间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完善,在社会保险、劳动工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民间组织都有了更多的规定和明确的政策,这对于从事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来说,将是一个扶持和鼓励的措施,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员来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特别对承担政府具体事务,公益性、服务性、慈善性的民间组织,更要有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人士来发展,为此,在民间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上,我们要争取有所创新,提高民间组织的专职人员职业化水平,包括社会团体的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和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管理、劳动工资干部等人员的队伍建设,使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的人员既能符合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又能树立长期在民间组织中工作的思想。

(七)、巩固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四级服务管理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工作重点向街道延伸,发挥街道对预警网络信息员的管理作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根据20xx年信息员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有关信息报送的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员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登记审查,深化年度检查,加强行政检查。 对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加强调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八)、继续深入开展自律诚信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

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委托社会评估机构对民间组织在价值观、管理技能、组织结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领导艺术、动员资源、公共关系等方面开展评估。区社团局根据评估等级对民间组织实施分类管理,通过社会公布、宣传推介、优先推荐高星级民间组织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对星级民间组织予以重点扶持。被评估单位要将等级牌匾悬挂于服务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等显要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也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得到改善和上升。近些年来,各地农民自愿组成各种类繁多的农村经济组织雨后春笋般地增多。在此,我浅谈一下自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些认识和了解。

很清

楚,任何一个组织无论规模大小,结构繁简,职能异同都是要有一定的要素构成的。农村社会组织也是一样的,它要有一定数量的组织成员,一定的活动目标,还要有相对规范的组织规程。现在就对农村社会组织进行一些探讨。所谓的农村社会组织一般认为是农村居民有计划组合起来的,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追求特定的社会目标的次级社会群体。农村社会组织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目前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实际状况,比较常见的分类方法是从农村社会组织形成基础出发,按其所从事得基本生活的性质和生活功能进行分类,基本的类型有:农村经济组织,农村政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群众性生活团体,农村教育组织,农村文体和科技组织,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宗教组织等等。这些组织都构成了整个农村社会组织体系。

由于农村组织的规模相对比较小,活动的区域也局限于村庄和乡域,最大的活动范围也不过跨县,组织间的相互联系也不是很紧密,就其目前发挥的作用来说,还很难将其和城市中的其他民间组织联系起来谈民间组织对中国社会的作用,符合实际的做法是从对农村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民间组织的作用。不论甚么说,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现在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些认识来谈谈(实话实说,我没有经过调查,有人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说来惭愧,但是现在我不得不去说我现在所知道的这个农村社会组织。这个农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学告诉我的,那是他那边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他了解的很深入。因此可以说,我现在得来的二手资料也很具有真实性。)

**村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资金互助合作社——“摇会”组织

标会,也叫做摇、抬会,是由组织者(会首、会头)发起的一种民间金融互助。一般是一年期,10个人以上参加,每人每月交纳300元,合计就多达几千元,由按约定规则的一个人当月使用。也就是说第一个人有优先得到这笔钱,如果按约定规则的那个人当月不愿意使用,那么他可以转让给那些急需用款的会员,当然,这时候的这个急需用款的会员要向他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这个组织的一些收款和放款规则。如果第一个人按约定规则使用这笔钱的话,那么他就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当然,这样的利息都要比当时银行的利息高一些。其他会员在上缴会费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利息。当然,这时候的利息又要比当时的银行利息低很多。他们就是用这种利息间的差来获取利润。还有一点就是,到该会员用款的时候,如果没有其他人急需使用这笔钱的话,那么他必须要用这笔钱,以致达到放款获取利息的目的。

这样的“摇会”组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如果有哪些人急需用钱的话,在某时候可能很难借到钱,这个时候就可以向会里的组织先借用款。现在农村的农民借钱相对比较困难,虽然说在农村有农村信用社,可以很方便的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借钱,对于农民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现在在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一个比较的大的问题就是——农民贷款难。因为现阶段农村信用社不论是从体制还是从其机制上来说都还存在不足,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相对比较少,还有就是农村信用社存在农村金融缺乏竞争,存在一种“垄断”的不好现象,这样就阻碍了农村农民的经济发展。因为,要向农村信用社借钱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也就是说,借钱的农民要有还钱的能力,如果没有还钱的能力就很难借到钱,因为农村信用社很害怕的就是“呆帐”。或者要有一定的人来担保,当然,担保人也要有还款的能力。这样,一些急需用钱解决燃眉之急的农民用户或者渴望用钱来发展其他以致达到脱贫的农民就很难向信用社借到钱。如此的话,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这种民间组织。他们都会很积极的参加到的这样的一个组织当中来,这样在他们急需用钱的时候也比较容易找到钱。而且用钱做生意也比较方便。当然,这样的组织多是为那些做生意的人成立的,还有就是,只有条件允许的人才能有能力参加,如果经济条件不好的人是没有能力参加。

有按期归还本钱和利息,这样就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组织也就很难继续维持下去。

但是不管什么说,农村社会组织是一个民间组织,在很多地方都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弊端。可是它还是有一定的优点,关键是如何运作,使得农村社会组织更加有效的发挥其作用。我觉得,不论是那一个民间组织,他是农村社会组织,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为了广大农民兄弟的利益着想。这样的话,应该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坚持由农民自愿出资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制定章程,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建立真正意义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机制,实现社员之间、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联利、联心、联力。切忌不顾实际、不顾农民意愿的强制联合。这样的农村社会组织才会有序的有利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肖桂云张蓉主编《农村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2:仝志辉等著农村民间组织与中国农村发展:来自个案的经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浅谈农村社会组织》,欢迎阅读浅谈农村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二

时事热点1:

坤叔助学团队是东莞一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团队在长期助学中,总结出“千分一”的公益理念,呼吁大家拿出收入的千分之一用于慈善事业,把慈善当成一种生活习惯。该团队想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不过,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认为“千分一”这一名称可能让公众误解为“硬性摊派”、“强迫捐款”,违背了慈善自愿的原则。助学团队发起人坤叔连续7年6次申请“转正”均受挫。怎么这么难!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观念是有代表性的。他们的出发点并不坏,但结果却很糟糕。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有什么理由从他姓“俞”,就推断人家会去“偷”,实在没道理。更何况坤叔已做慈善多年,有业绩可鉴。随后,副省长刘昆作出指示,要求即派工作组到东莞,指导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妥千分一公益团队登记问题。10月1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前往东莞,了解坤叔助学团队登记注册问题。„„经过相互沟通协调,坤叔与主管部门达成共识,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申请登记注册。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随后给坤叔颁发了《民办非企业登记批准通知》。

时事热点2: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数量庞大的民间公益组织,出现在中国的大中城市,这对于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中国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润滑剂,大量民间公益组织所形成的缓冲带,已经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功能的有力补充,甚至能够分担部分的政府职能。在不少城市,政府事实上已经开始购买民间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然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沮丧。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一方面是社会急需公益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公益组织难以合法化。根据早先的规定,公益慈善组织要注册登记,需要找到一个婆家,绑定一个主管部门。正是这样的门槛,大量民间组织被扼杀于萌芽。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要成长,政府主管部门就必须放下官本位,主动降门槛,进而削掉门槛。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此举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

时事热点3:

各地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正在探索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法。2009年以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了2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服务、引导和管理,政府行政部门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从2011年起,北京市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上海为公益组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所、政策辅导、培训规划、专项托管等有效扶持。许多省市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及信息咨询服务,向社会组织输入资金。

各界观点:

——郝洪:化解“坤叔困境”重在观念突围

„„

书记汪洋所言,“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只有认识到民间公益团体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意义和作用,进而做到善待、善用、善管,我们的社会管理才能发展创新,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宽广基础。

——左崇年:不搞“有罪”推定是对民间公益慈善的最好呵护

„„

实践证明,中国不仅需要更多的慈善家和政府慈善组织,也更需要各种民间慈善组织的有力补充,发展慈善事业仅靠政府也是行不通的。民间慈善组织的成熟、发展与壮大,才是公益慈善健康发展的最佳路径。一个成熟的社会,需要民间慈善活动,这不仅仅是“社会办慈善”的灵活高效,而且可以有效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一种有效的途径就是完善社会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民气可用。民间拥有海量的精神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这是一座富矿。多给慈善事业一些关爱和支持,政府部门应尽可能为慈善事业“广开财源”。对民间慈善公益团体不搞“有罪”推定,这是对社会需要更多慈善精神的呵护。它有利于调动民间慈善公益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活动,办好事不再难。它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敢于责任担当,在监管上、规范上把关,为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做好服务工作,降低准入门槛。在注册登记上灵活掌握,当好“助推者”,在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中当好排头兵。唯此,我国的慈善事业才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周欢:公益组织重塑公信力必须提高执行力

„„

一方面,很多公益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严重滑坡,爱心被利用、善款被糟践,人们不得不有所警觉和堤防;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公益组织、民间慈善机构不断涌现的语境之下,公益慈善已逐渐进入经济学意义上的“买方市场”,人们献爱心的渠道已非囿于某个单一平台,开始拥有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公益团队的执行力、贯彻力将是人们考察的关键方面和评判的重要标准。事实上,竞争机制的引入,或将成为公益组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一家公益组织如果服务差、执行能力不强,不能把资金如期用到实处,久而久之,其口碑以及公信力难免下降,从而也将影响其后今后的生存发展。相反,如果能在团队的执行力、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公益组织还能提升影响力、公信力。

权威论述: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参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充慈善事业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必须加强“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马凯: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

社会组织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它是政府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途径和助手。

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呢?一是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配合政府管理,在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二是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参与社会事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三是社会组织引导公众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起到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社会组织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五是社会组织配合政府外交,开展国际交流,参与国际市场标准制定、处理纠纷争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正处在快速、稳步发展时期。„„但是,我国社会组织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服务功能不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功能薄弱。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超过50个,发展中国家一般超过10个,而我国目前仅为2.7个。从服务领域上看,从事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的多,但公益慈善、文化与体育、工商服务、生态能源等方面的少。另外,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少数社会组织活动不规范,有的甚至违规违纪。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专章阐述社会组织,明确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三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检查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办法》等法规精神,我局于20**年3月至10月对盐湖区社会组织进行了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截止目前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06家,其中社会团体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3家(20**年后半年至目前登记注册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2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条例》规定不参加检查),应该参加检查的社会组织共计90家(社会团体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1家)。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68家,不合格的社会组织22家。其中:

(1)社会团体:

1、已履行检查程序且合格的29家,有审计报告的7家;

5、因材料不全,没有通过年检的有伊斯兰教协会1家。

(2)民办非企业单位:

3、因材料不全,没有通过检查的有育苗幼儿园1家;

停业的有残疾人职业介绍中心1家。

二、检查的具体做法:

1、详细安排

认真落实。20**年3月4日我局就出台了《运城市盐湖区民政局关于20**年社会组织检查的通知》,文件就检查对象、时间安排、年检内容、材料准备、检查程序、审查标准和年检结论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3月10日我们就进行电话通知、领取单位签字领取。

2、突出重点

突破难点。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的最基本的特征,监督管理的重心在资金相关行为。为了更好的把握我区社会组织的财产、财务状况,今年的检查重点突出财务审计,今年共做财务审计28家。对没有资金往来的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出据财务情况说明;对财务情况紧张、资金周转不开的社会组织,要求其业务主管单位出据财务情况说明,并由该社会组织写出工作保证,务必在下一进行财务审计。

3、深入实际

扎实工作。我们在工作中,深入各单位逐项开展检查。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运做是否规范;看劳动合同是否签定,职工工资待遇是否到位;查安全生产制度是否齐全,应急措施有没有漏洞;看各种票据是否规范,有没有乱收胡支行为。

4、强化监管

规范运作。年检中我们重点规范社会团体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结合信息披露制度,扎实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和自律建设活动。对运作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规范。

三、检查工作难点和工作打算:

1、财务审计不细。

明年的财务审计要重点突出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把握工作的重点。

2、处罚力度不够。

对那些故意拖延检查或隐瞒实际情况的、资不抵债运作不规范的,未能及时予以行政处罚。

3、协调配合不到位。

业务主管单位协调配合不够,存在一批了事,敷衍塞责,对社会组织缺乏监管,年检时不做结论不盖章,影响到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进行。

20**年10月30日

篇二

鹤岗团市委联系青年自组织,分别是爱心车队、爱行天下志愿者组织。经过团市委不断的协调、指导,青年自组织在服务青年、组织青年、凝聚青年、引导青年中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现将鹤岗团市委联系开展青年自组织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青年自组织基本情况

鹤广交通台106.1爱心车队是由鹤岗人民广播电台和鹤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起组织,由出租车司机和私家车主自愿报名参加,择优确定首批45名队员组成了鹤岗市第一支志愿者车队——。从车队成立一年多队员已经发展到65名。一年来车队队员始终本着“文明行车、热情服务、扶危帮困、无私奉献”的承诺,用自己的爱心行动,使“爱心车队”成为城市文明的亮丽品牌。

组织,通过志愿活动,传递爱心,弘扬文明。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互助,增进社会和谐。在人与人之间、各社会群体之间架起友爱之桥。

二、团组织联系青年自组织工作情况介绍

团市委通过开展青年自组织群体现状调查调研,掌握青年自组织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方向,为推动团建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通过参与自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与青年自组织的骨干建立了稳定联系,及时了解自组织及其成员发展需求,发挥团组织优势,为其提供资源、业务、思想等必要帮助,从情感和服务上增强了团组织对他们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今后,团市委还将以情感联系和服务凝聚作为切入口,在青年自组织中扎实推进建团工作,发展建立自组织团组织,进而引导青年自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起团组织与青年自组织之间有效的协作机制。

三、具体措施及创新做法

阵地、活动场所,聘请专业人士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松散的青年自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提供必要的资源帮助,实现其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让更多青年自组织参与团组织的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承接团组织项目,通过活动实现对他们的正面引导,也进一步加强他们与团组织的联系。两年来,团市委帮助指导2家青年自组织实现运作正规化,活动开展经常化,同时通过团组织搭建平台开展交流。

二是实现青年自组织活动开展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为提高青年自组织相互联系的主动性,建立起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成员之间、成员与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团市委通过组织培训、座谈等活动,增进各自组织之间的情感联谊和沟通交流,为推荐青年自组织建设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是培养青年骨干,实现人才队伍与组织建设双向发

展。大部分青年自组织的维持和发展得益于组织负责人的人格魅力和情感联系,为避免人员变动影响组织的稳定发展,团市委在工作和活动中通过各种方式发掘青年骨干,并对青年骨干进行评比表彰,筛选出一批优秀精英,从而实现青年自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四、团组织工作成效分析

一是团组织的导向作用推动青年自组织工作有序进行。

团市委时刻掌握青年自组织动态,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其导向作用有效推动了青年自组织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团干队伍的高素质水平保证了青年自组织工作的

稳定开展。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提高团干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以及端正的工作态度,这些对于推进青年自组织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能动作用。

三是敢作敢为的创新意识是青年自组织工作的有力保

障。团市委积极探索,勇于尝试,出台新举措,开创了青年自组织工作新局面。

五、经验总结

一是青年自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会借鉴团组织较为成熟的内部管理、激励考评等机制,来进一步规范组织自身的发展。

团组织要主动接触,即时动员,积极培育这些以青年为主体的青年自组织,最大限度团结、凝聚青年,有效提升青年自组织与团组织主动接轨的意愿。

联系人:张连明

联系电话:***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

鹤岗市爱心车队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地址:鹤岗市向阳区

篇三

xx街道社会组织情况汇报

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及其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愈来愈大。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协调政府与个人的关系,而且可以在组织社会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下面汇报一下本街道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全街已进行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xx个。其中,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x个,备案社会组织xxx个,其中:街道级x个,事业单位x个,村、社区xxx个(维权类x个,活动类x,慈善类x个,服务类x个)。

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主要有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志愿者协会等。有的村成立了法制服务站、治保协会,治安巡逻队,有的社区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站、帮困爱心协会、社区居民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协会,部分村、社区、单位还成立了具有特色的协会,如xxxx协会、xxxx协会、xxxx中心、xxxxx社团等。

社会组织负责人主要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成员一般由两委会成员组成,极少数组织是由特长的群众组成。

二、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我街道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仍局限于社区文体活动方面。近两年,xxx大开发大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多,村、社区有的协会成员经常参加活动、表演节目等。典型的社会组织有xxx老年人协会,xxx舞蹈队等,社区大爷大妈们跳健身舞,编排节目,参加各种活动,既锻炼了身体,也愉悦了身心。

同时,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学校等,调解民间矛盾、宣传法律知识、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法律培训、走进社区,让老百姓学习法律知识等,这些组织为龙潭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出了一份力。

三、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于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1、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具有xxx特色的组织较少,发挥应有作用的不多;

部分组织有名无实,带有一定的政府条目,一级一级延伸,基层只负责备案或登记。

2、社会组织与日常工作联系不紧密。

许多社会组织都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来成立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联系起来,这样使得社会组织作用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管理。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参与。一是改变过去协会负责人由书记、主任担任的历史,选择有积极性、有责任心、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人来担任协会负责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二是街道、村、社区为社会组织提供活动阵地和适当经费,使得群众有热情、有积极性参加,提高社会组织的质量,切实有效的组织群众开展活动,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社会组织的职能,得到自己需要的服务。

2、加大以村、社区为主阵地成立社会组织的力度。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有实际意义、真正发挥作用的组织。如: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引导党员干部想法向前、言语向心、行动向民、对事向公、对人向善,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建章立制。

村、社区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定相关制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记录活动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同时要扶持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交流工作,请专业人员给社会组织成员培训技能,传授经验等,村级、社区级之间通过合作、切磋的方式多多交流,互相汲取长处,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四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项目资金高效运作,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余姚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内容:预算管理、集中拨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提高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目团队须根据合同规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三条 所有的公益服务项目在申报时,都需申报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明细。项目资金审批下达后,项目资金使用内容应与项目申报预算一致,并在每月活动后报销或者上报活动费用支出。

第四条 公益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下面要求进行编报:

(1)社会服务支出。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物品购置、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应保留活动照片和档案、受益对象清单、发票和消费明细等备查。物品购买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物品领用必须有经办人、领用人、批准人签名的审批手续。严禁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总计不得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50%。

(2)补贴费(包括劳务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交通、误餐、通讯、保险等必要的费用,以及支付给实施团队人员的费用。每人每天最高不得超过50元。费用的支付应保留人员名单,包括领取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服务时间、费用名称、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对于非实报实销的补贴款,应建立补贴标准,不得超规定的标准列支。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20%。

(3)培训费。用于人员培训费用支出,应保留讲师简历、培训方案、教材讲义、活动照片和档案、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专家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专家授课应保留费用支付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记录、专家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专家授课费,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10%。实施方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费。对于发生的专家费,实施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宣传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资料印刷、版面制作等费用,应保留样稿样品、发票等备查。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

(5)其他费用。是指无法归属到上述费用中用于机动的费用。包括项目活动物资、会议费等,以及已经登记注册且资质完备的法人社会组织的机构行政、财务、宣传及其它管理费用,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10%。

上述资金支付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缴纳。

第五条 公益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对于必须购买固定资产的项目,需经市中心审核同意,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报市中心统一备案,并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保管人等。

第六条 编制项目资金支出表。实施方的财务人员应在中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在终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和“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七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正常渠道集中拨付至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单位)或实施项目所依托的社会组织(单位)账户;如果没有账户也可由中心代为报账。项目分两次拨款:初期签订合同后拨付70%、终期评估结题验收后拨付30%。

签订公益项目创投合同,收到项目资助的金额后,应向合同相对方出具相关票据。

第八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申请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开展无关的支出,也不得由项目团队以外的人支配使用。

对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当退回市民政局;立项团队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不诚信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其再次参加公益创投活动的资格。

第九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在财务核算上应实行专帐核算。即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支出分别设立专项明细账,准确核算、明确记录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

第十条 公益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对发生的每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应当在当月及时办理会计核算程序,不得积压和跨月。

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根据项目协议的要求按月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按时归档;编制项目收支决算表:项目收支决算表应在公益创投项目全部完成的次月上报。

第十一条 公益创投项目的列支手续分为以下三类:

1.原始票据的列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应当履行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等审批手续;不得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

2.物品采购的列支: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要有专人登记管理,对于经常发生或数量金额较大的物品,要办理出入库手续,购入时要填写入库单,领用时要填写领用单。

3.人员补贴类的列支:志愿者补贴、专家讲师的培训讲课费等的发放要制表造册,并有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手续;要附活动项目的补贴等费用发放依据,包括志愿者签到表和专家讲师签到表。

第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项目计划标书和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除下列原因外,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终止项目预算: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计划不周或物价波动等原因,致使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项目预算调整的,立项团队应当事先向监管方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告,并按监管方出具的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擅自调整项目预算内容的,视情责令整改,直至停拨或收回资金。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监管方提出终止申请,经核实后,未履行合同的项目资金按原出资渠道全额收回。严禁擅自向他人转让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本项目会计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归档。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五

一、评价目的《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

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

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

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的成长。

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

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

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

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

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见表)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测验与考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

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一、评价目的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

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

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

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

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

的成长。

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

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

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

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

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

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

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社会组织合同篇十六

党建全覆盖的实践与思考

昌吉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江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的重大任务。昌吉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类”组织)建立商会,在商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组织,破解了“两类”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难题,有力促进了“两类”组织党建和经济互动双赢。

较薄弱,党组织组建率低,组建率为10.2%,低于全国18%的平均水平。

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两类”组织党建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两类”组织党的建工作做的扎实、做的好,党在这一领域的执政地位就巩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有着力点。

(二)加强“两类”组织党建工作是保证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产值已占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半壁江山。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卓有成效地开展党的工作,既是优化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在增强活力中谋求和谐、促进发展的需要,又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两类”组织中贯彻落实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促进“两类”组织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业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由此抓好“两类”组织党建工作对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更有十分重大意义。

三、依托商会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的具体做法。

一是明确责任,齐心合力建商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两类”组织中建立商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成立商会流程的通知》,向全市印发《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业主的一封信》,广泛向“两类”组织业主宣传组建商会的重大意义。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地域相近、业务相关、关系相连的原则建立商会,在每个乡镇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商会;在每个街道建立综合、餐饮业、娱乐业、美容美发、超市、中介服务业商会;在教育党工委、卫生局党委所管辖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民营医院、医药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等行业建立商会(协会);在民政局党组所管辖的非属地和行业管理、行业不明显的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商会(协会);在工商局党组所管辖的个体私营业主建立商会(协会)。截至目前,全市所有“两类”组织、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商会(协会)范畴,率先实现了商会(协会)组织全覆盖。

二是严把标准,把党组织建在商会上。在成立商会的基础上,成立联合商会党组织。对商会(协会)中符合条件,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经营比较稳定的“两类”组织,以及相对独立的大型市场、工地、超市和商务楼宇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商会(协会)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分散在商会所属各企业和个体门店的,建立商会(协会)联合党组织;对于新引进的企业和新上项目企业,由所属地党(工)委协助加入商会(协会)并筹建党组织。目前,全市共组建商会党组织65个。

三是群团组织同建,形成工作合力。在推进“两类”组织党建工作进程中,对商会党员人数不足3人,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依托商会,注重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特殊优势,全面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采取“组建同步、机构精简、职务交叉、活动联办、经费共用”的方式,大力探索“团建搭桥、工建铺路、妇建跟进、党建通车”的模式,初步形成抓党建带团建促工建促妇建的“四位一体”格局,有效实现了工作步调一致、信息资源共享的党群工作联动机制。

四是强化举措,实现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昌吉市(2010-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和《昌吉市选派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党建制度,30名市领导、534名科级领导、组织部全体干部每人联系1-2家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采取“一企一员、不留空白”的方式,加大选派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工作力度,协助做好组建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使“两类”组织党组织组建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目前全市共派出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1957名。

五是注重队伍建设,为“两类”组织党建工作注入强大活力。市委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党员工作适当向“两类”组织倾斜,坚持全市每年30%左右的发展计划指标用于“两类”组织中发展党员。在去年“两类”组织中发展95名党员基础上,今年计划再发展50-100名新党员。目前,全市“两类”组织中共有党员1652人。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的思考。

(一)加强和改进“两类”组织党的建设,必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两类”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统筹经济发展与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工作方式,实现“两类”组织的健康平稳发展。

搞活动党员人数偏少、规模偏小、影响力偏弱的现象。经费共筹。商会有会费,工会会费由地税代扣,党团员有党团费,商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保障。

(三)加强和改进“两类”组织党的建设,必须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非公经济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必须把人才强企作为重要方略,要建设一支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和党员职工队伍。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党员培养计划,不断加强科技人才和高技能党员队伍建设。要加强和改进“两类”组织党的建设,必须把党员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两类”组织党的建设,必须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领导作用和商会、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创新行业党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实现“两类”组织党建与生产经营双推进。要从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员工成长安全的责任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党建保发展、以发展促党建,在“两类”组织形成党建与生产经营相促进、生产经营与党建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399558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