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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一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公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公
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并依法选择中标人;
3.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8.委托人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9.委托人监督中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由委托人先行代为支付,再找中标人追偿。
10.委托人在开标前,不得自行开标,否则责任自负。
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6.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8.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11.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2.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招标代理咨询费壹万元,由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的7日内支付。
六、若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以书面文字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七、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二份,受托人一份。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二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出现的代理商这一说,代理也有代理
协议书
,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个人代理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合同
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
规章制度
,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
i)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 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7.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 保密责任
8.1 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 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 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 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持续有效。
8.6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 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 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2.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3.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价格规定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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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三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 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四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i)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 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
(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
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 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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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现有资金_________万元,为了资金投资,现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下,对需要资金周转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扶持,对此在委托方每发生业务过程中,对资金的投入的运转风险和回收风险特委托受托方进行调查,故双方对此委托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完全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如下协议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共同的合作关系为委托代理服务关系,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受托方及受托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委托方负担。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委托方自己的关系业务,在资金投放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理财、投资咨询报告。
2、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产生的投资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业务签定
合同
的指导或代理委托方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4、如受托方在投资风险考察完后有大额度值得投资的项目可以邀请委托方共同投资(以合伙或股东身份投资)。此种情节所有的投资股东风险及利润共享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收费
1、在委托方的投资业务需要受托方作投资调查并出具书面理财咨询报告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5‰收取费用。
2、按委托方的服务要求,仅要求受托方及受托方工作人员代为指导或代为签订投资协议并负责投资资金回收非诉活动的(无论债权是否实现)每月按投资总额的2‰收取费用。
四、涉诉清收
无论委托方的什么方式的投资,如出现没有收回投资成本的,须涉诉主张权利,必须委托受托方或受托方指定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其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或按同行业协议收费并另签定诉讼代理合同。如有违约支付受托方违金壹拾万元。
五、违约责任
六、未尽事宜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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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代理销售(设备名称)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代理设备及价格:
1.代理设备: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设备名称)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设备在区域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________,设备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配置见附件。
二、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10%。
(2)付款方式:最终乙方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3)甲方开户行:,账号:。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在技术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应有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设备因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在设备销售运作的整个周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在约定区域内乙方享有该设备的独家待理权,甲方不得授权第三人,乙方可以以自己名义针对该设备可自主进行市场开拓、销售等工作。
3、双方利益分配按以下第条执行。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价格出售设备,销售价格的%为乙方应得利益。
2)甲方与乙方约定设备的最低价格,乙方按此价格向甲方支付贷款,乙方在销售该设备时可自主定价,甲方不得干涉。
4、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设备销售、推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设备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7、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条款。8、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四、签署相关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协议必须与本协议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1、协议期限: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签协议作废;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
六、协议的中止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及附件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协议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及相关文件
代理商承诺书
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七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合作开发___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经双方充分探讨研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各条款包括附件具有互相约束和补充作用。
1.甲方为___公司____产品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商。负责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注册资料。甲方授权乙方独家销售该产品;销售区域为。乙方有义务完成双方商定的销售任务,负责该区域内产品的市场宣传、分销渠道的选择和建设。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前叁个月为试代理期间,在该期间内双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试代理期满后,如双方视合作情况正常且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依然有效。代理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3.本协议期满前的壹个月,双方讨论续签其后的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3.1双方因遵守商定的市场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价格变动应提前协商。同时对原有政策一并检讨、修改。
3.2价格文件(见附件)
乙方依照上述价格体系,首批订购___,壹台,作为样机。之后的订货需依照双方商定的代理任务计划,按期提前以书面形式或订单通知甲方。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
1.为开拓市场,乙方承诺:
1.1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基础,良好的商业信誉。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开拓、业务攻关情况报告。
1.2向甲方及时提供管理网络表格以及工作人员履历表。
1.3不得经营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
1.4向甲方提供近、中、远期市场策划方案,并每月把策划实施的报告及时报送给甲方,同时每月向甲方报送准确的客户反馈信息报告。
1.5乙方及其员工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不得将甲方的有关商业机密透露给他人。
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代理区域以外的相关用户销售产品。
2.为协助乙方开拓市场,甲方承诺:
2.1协助代理商提高产品的宣传力度。全权负责全国一级市场的宣传推广活动,如广告、展会、临床专业会等。
2.2负责不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2.3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动态和相关产品信息及宣传资料。
2.4依照双方约定保质保量及时发货。
甲方负责乙方所售所代理产品的保修及维修服务。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一俟签署即属生效。如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由有关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1.双方的资质文件
2.产品注册谅解备忘录
3.任务书及价格文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八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招聘的暑假实习学生。
为满足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丙方于暑假期间赴甲方的企业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组织丙方暑假实习的相关事宜,经友好沟通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学生(丙方),xx年暑假到甲方单位实习,在此期间,乙方将丙方转交给甲方管理并全权负责丙方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调配及薪资等一切相关事项。
(二)甲方保证丙方在实习期间综合薪资不低于1200元/月,并按时如数发放其薪资。
(三)甲方保证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住宿环境无粉尘、无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岗位无危险性。
(四)丙方上岗前,甲方应对乙方所派遣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在此期间因设备事故出现的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丙方上岗后,乙方负责安任命一个临时管理人员作为丙方和甲方的联络人员,为丙方提供跟踪服务,帮助甲方和丙方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出现的矛盾(临时管理人员也可有甲方任命).
(六)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误伤、劳资纠纷或非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甲方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丙方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实习的丙方学生人数、条件及责任
(一)乙方仅为甲方代理招聘,计划提供给甲方的学生(丙方)总人数为人,其中男生不多于人,女生不少于人。
(二)乙方所提供的丙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持真实有效身份证正本。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色盲色弱,无乙肝、肺结核等任何传染性疾病以及心脏病、癫痫等其他足以影响甲方企业生产和其他员工健康的疾病。
3、必须服从甲方企业的安排和管理,遵循厂规厂纪和作息时间。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企业招聘条件做好招聘宣传、组织工作;
2、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用工信息,优先组织学生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承诺输送丙方学生到企业的时间如有变化,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作出合理安排;
4、在合作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得将商业信息透露给他人;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丙方学生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乙方协助甲方派专人护送丙方学生到达用工单位,并安排好丙方学生的住宿。
7、在丙方实习期间,自乙方将丙方转交给甲方之日起至实习期完丙方顺利返校,此期间由甲方管理丙方并全权负责将其组织安排至一定的岗位进行实习,包括丙方的住宿、工作安排、及安全。
三、
四、如本协议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时,应无条件以有关政策、法规作调整。出现争议的应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乙方代表与甲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章):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九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
i)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 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7.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 保密责任
8.1 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 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 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 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持续有效。
8.6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 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 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 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 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 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2. 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3.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 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价格规定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 乙方: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十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愿将自有品牌——xx服饰委托乙方在其所属的.门店代为销售。
2、在寄卖期间甲方将每两星期对乙方寄卖产品进行清点结算,结算方式为卖一结一,当场结清。
3、在寄卖期间乙方严格对甲方寄卖产品进行验收交接,并有责任管理好所寄卖的商品。如有遗失,乙方应按结算价格赔偿。如遇损坏酌情协商处理。
4、在寄卖期间乙方有权对已通过上柜销售一至二周的寄卖产品提出部分退货。
5、在寄卖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提出补货品种、规格、数量经确认后7天内(包括7天)送达。期间如非不可抗力造成延缓交货期,甲方对乙方做出补偿。
6、在寄卖期间乙方应对销售信息无偿地及时反馈给甲方,以利于甲方做出相应生产和设计调整。如提议对价格作变动,必须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由甲方设定(包括结算价)
7、在寄卖期间如遇顾客改制定制等工艺上的要求可及时与甲方联系,在甲方确认后即可操作,费用参照甲方“改制定制加工收费标准”。
8、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寄卖关系,需提前三天(72小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积极配合作好清点、结算工作,任何一方不得拖延、推委。
9、由于双方初次接触,故首次供货时乙方须付象征意义保证金3000元,在合作二个月后可抵作结算款使用。如在二个月中双方不再合作此款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10、以上条款如有变更,双方均可协商一致后增减。
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十一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被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邮:
电邮:
为了规范各项目招生咨询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双赢的目的,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项目招生事宜进行合作,特拟订以下细则,具体约定如下:
(一)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代理期限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一)甲方:
1、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招生资料,协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果有违犯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甲方负责教学管理和授课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进行审查。
(二)乙方:
3、乙方不得以此项目的`名义做其它与招生无关的活动或事宜宣传;
4、乙方不参与教学活动及涉及到的课程事宜;
(一)乙方利益项目提成标准如下:
1、乙方代理甲方项目包括:
2、利益分配:
a:乙方为甲方以上项目推荐学员,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课程收费标准的40%提取,若乙方给学员优惠,则优惠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课程收费标准如下:
b:企业内训价格根据所派讲师再具体商定。
以上提成标准以一个招生周期为结算单位,一个招生周期的计算以每次开课为准。
(二)乙方招生提成的获取
甲方返款方式为一次性返款,返款时间为学员上完第一单元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如学员已全额交费,且已参加课程并无退费意向的,甲方予以返款。产生款项将以支票、汇款、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推荐学员需甲方开发票者,乙方所得利润40%金额的发票税则自行承担,税费为5.5%。
若乙方推荐学员在乙方处办理交费,则乙方须在开课前七天把应付甲方70%的学费打到指定帐户,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学员。
乙方在协议范围内非独家代理甲方该项目的招生代理事宜。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涉及到的全部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如果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向对方出据书面通知,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将遵守国家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范围。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北京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__市____区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____,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第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愿将自有品牌——______服饰委托乙方在其所属的门店代为销售。
2、在寄卖期间甲方将每两星期对乙方寄卖产品进行清点结算,结算方式为卖一结一,当场结清。
3、在寄卖期间乙方严格对甲方寄卖产品进行验收交接,并有责任管理好所寄卖的商品。如有遗失,乙方应按结算价格赔偿。如遇损坏酌情协商处理。
4、在寄卖期间乙方有权对已通过上柜销售一至二周的寄卖产品提出部分退货。
5、在寄卖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提出补货品种、规格、数量经确认后7天内(包括7天)送达。期间如非不可抗力造成延缓交货期,甲方对乙方做出补偿。
6、在寄卖期间乙方应对销售信息无偿地及时反馈给甲方,以利于甲方做出相应生产和设计调整。如提议对价格作变动,必须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由甲方设定(包括结算价)
7、在寄卖期间如遇顾客改制定制等工艺上的要求可及时与甲方联系,在甲方确认后即可操作,费用参照甲方“改制定制加工收费标准”。
8、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寄卖关系,需提前三天(72小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积极配合作好清点、结算工作,任何一方不得拖延、推委。
9、由于双方初次接触,故首次供货时乙方须付象征意义保证金3000元,在合作二个月后可抵作结算款使用。如在二个月中双方不再合作此款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10、以上条款如有变更,双方均可协商一致后增减。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个人代理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其代理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 市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务办结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非诉讼代理合同范本(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甲方为____ %,乙方为____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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