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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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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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和规章。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篇二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二、转正考核管理规定

1、员工试用期限

1.1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期限届满前10天可以提出转正申请。

1.2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

1.3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

2、试用期转正条件

2.1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2 通过直接上级的考核,经 审核合格。

2.3 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2.4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3、转正考核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转正申请,由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1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

4、转正考核形式

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的形式。

5、转正考核权重划分

5.1 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2 基础类人员的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专业考试成绩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70%、专业考试分数10%。

5.3 主管及以上人员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管理中心评价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60%、管理中心评价20%。

6、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

6.4 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不再试用,立即辞退。

第1章 转正考核流程

1、转正考核通知

1.1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统计出当月可转正人员名单。

1.2 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被考核人员,并安排进行专业考试。此工作须在每月12日之前完成。

2、填写转正相关表格

2.1 被考核人员收到通知后须填写《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交至部门负责人处。

2.2 此工作须在每月14日之前完成。

3、被考核人上级进行考核评价

3.1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表格填写的完整情况后,签署相关意见后交至分管领导处审核并签字确认。

3.2 此工作须在每月16日之前完成。

4、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4.1 被考核人部门负责人将《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专业考试试卷及分数一同交予人力资源部。

4.2 由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员工转正考核表》相关位臵填写分数后,根据所交资料及分数的权重,计算出最终考核结果,在《员工转正考核表》及《转正申请表》填写相关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得出最终考核结果,最后备案。

4.3 此工作须在每月25日之前完成。

4.4 转正考核结果须在次月6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工资核算人员处核算工资。6日以后报送的将延迟在次月工资中补发。

5、考核结果通知与考核面谈

正式考核结论形成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当事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与被考核人进行考核结论面谈。

第2章 操作管理规定

1、未按时间要求提交转正资料,导致转正延误者,人力资源部不担负任何责任。

2、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员工转正考核的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转正要求,将不予办理转正考核手续,并追究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各级考核人员应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予以降职一级处理。

4、有权限建议薪资调整(加薪、降薪)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本管理办法的条款进行考核操作。

第3章 附 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与实施。

2、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篇三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用人标准,满足公司用人需求,健全公司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新员工的转正管理工作。

第2章转正申请与审批

第3条 新员工直接上级需按照试用期员工考核方案的要求推进考核工作,协助员工填写“试用期月度报告表”。

第4条 新员工试用期满前__天,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转正考核,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发放“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第5条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并完成入职培训的全部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醒新员工填报“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和“试用期工作总结”,并执行转正审批流程。

第6条 新员工工作表现突出,用人部门负责人可提出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最短不应少于一个月。

第7条 对通过转正审批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即时发放“转正通知书”。

第8条 对未通过转正审批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将审批处理意见反馈至相关人员(包括员工、部门负责人等)。

第3章转正面谈与手续办理

第9条 公司根据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对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第10条 转正面谈内容包括对新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需改进之处进行点评,对员工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期望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11条 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转正面谈,具体面谈安排如下图所示。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做转正面谈

2.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人力资源总监做转正面谈

3.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转正面谈

转正面谈资料需与转正手续在规定日期内一同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12条 转正资料准备

转正员工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试用期月度报告表”“试用期员工考核表”、“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转正面谈表”“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等。

第13条 更新员工信息

人力资源部及时更新员工信息,将转正员工信息录入员工个人信息库,办理员工岗位及薪资变更相关手续。

第4章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14条 提前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人员及表现突出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期,审批程序同转正流程。

第15条 推迟转正

需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延长试用期不可超过3个月),继续按月填写“试用期员工月度报告表”,延长试用期满前10天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审批手续。

第16条 延误转正

试用期满,未按规定办理转正申请审批手续的,试用期自动延长至审批手续办理结束之日。

第5章附则

第17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亦同。

第18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规范酒店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工作遵照实用、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人力资源部根据酒店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要求,结合员工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三、本制度所指的"部门"系指酒店组织架构中人力资源部之外的其它部门。

四、人力资源部为酒店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章培训分类

酒店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两大类。

一、入职培训

1、酒店所有新入职员工均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时间统一为3天,培训内容以总经理批准的入职培训教材为准。

2、新入职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均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职培训

1、以老带新培训: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出品部负责人)必须指派资深员工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一对一"指导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业务知识和技能、操作流程等,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人填写《新员工培训记录表》(见附件一)并交部门负责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存档。

2、在岗培训:各部门每月至少应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以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服务意识。营业部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礼仪礼貌、主动服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对象、人数、时间、地点、培训方式由部门自行决定。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须组织实施一次部门员工的专题培训。

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老师填写《员工培训报告表》(见附件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ci知识培训:ci知识培训统一于每月25、26日进行,参训对象为上月新入职的员工。员工参加ci知识培训视为正常出勤,所在部门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4、脱产培训:脱产培训由酒店统一安排,全体员工均需参与。酒店员工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为:主管或主任级以下员工不少于2天,主管或主任级员工不少于3天,经理级及以上员工不少于5天。

5、交叉培训:交叉培训是指员工到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工作现场所开展的学习或接受的培训。交叉培训可分为不同部门之间的交叉培训及部门内部不同业务之间的交叉培训。

1)不同部门之间的交叉培训可由总经室安排,亦可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审定后(主管(任)级及以上员工的个人申请还需总经室签字同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须予以配合。

培训实施部门须在交叉培训实施前制订培训计划,经部门培训员签字同意后,于培训实施3个工作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培训结束后,需组织相关培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部门内部不同业务的交叉培训可由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安排,也可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部门培训员统一安排。

交叉培训实施前,培训人员需制订培训计划,并于培训实施3个工作日前报部门培训员备案。培训结束后,需组织有关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部门培训员备案。

第三章培训经费管理

一、酒店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按酒店当年员工工资预算总额的3%计提,其中70%用于酒店公共知识培训,30%用于各个部门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每年年末,人力资源部根据次年各部门工资预算总额,编制各个部门培训经费预算和酒店整体培训经费预算,报送财务部审核、总经室审定。财务部将总经室审定的培训经费预算分别划入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费用计划。

三、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教材费、外聘教师费、培训设备(施)购置与维修费、部门培训员津贴、外部培训场地租用费、员工外出培训及参观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四、培训经费的申领程序:

1、外聘教师费、外部培训场地租用费,由人力资源部或使用部门填写《培训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总经室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

2、申领培训设备(施)购置与维修费时,人力资源部或使用部门按酒店《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或《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相关程序执行。

3、部门培训员津贴由人力资源部申请,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经室审批后执行。

4、员工外出培训及参观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按酒店《行政管理 制度(暂行)》第十章相关条款执行。

5、培训经费的借款及报销等手续,按酒店《财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经费只作为员工培训专用,不得转作其他用途;当年经费只限当年使用,不可跨年度累积使用。

第四章培训老师

一、培训工作一般由培训老师组织实施,培训老师分为专职培训员和部门培训员两类。

1、专职培训员隶属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酒店公共知识培训。

2、部门培训员由各部门员工兼任,负责实施本部门业务知识和总经室指定教材的培训。

二、部门培训员任用条件

2、热衷于从事培训工作;

3、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主任或主管级以上人员(有特别专长者不受此限);

5、无有效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在案。

三、部门培训员甄选及任用

1、部门推荐或员工本人自荐,填写《部门培训员推荐表》、(附件四),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被荐人的`资历、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及考核,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部门。

3、考核合格者,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即作为部门培训员任用。该员工自任用为部门培训员次月起享受部门培训员津贴。

四、部门培训员工作职责

1、对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了解,并对结果汇总、分析;

2、制订部门培训计划;

3、收集资料和典型案例,编写部门培训教材;

4、组织并实施部门培训工作;

5、负责对部门的受训员工进行考核;

7、配合并支持人力资源部开展的各项培训,完成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

五、享有权利

1、有优先参加酒店组织的外训的权利;

2、有权参照制度建议对培训迟到、早退及缺勤员工进行处理;

3、有参与培训管理和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4、有权享受部门培训员津贴。

六、考核与津贴

1、人力资源部每年1月和7月对部门培训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态度、培训能力、教材质量、员工评价等方面(详见《陪训员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报总经室审定。

2、考核分为a、b、c、d四级,c级及以上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按其考核级别分别享受对应部门培训员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部门培训员资格及所享受的部门培训员津贴。

3、部门培训员津贴:a级800元/月、b级600元/月、c级400元/月;原则上新任用的部门培训员享受c级津贴,直到每年度例行部门培训员考核(每年1月和7月)为止。

第五章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根据来源不同分为自编教材和外购教材,培训教材根据不同类别又分书面教材和电子教材。

一、书面教材

1、书面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计划、统筹安排,各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

2、酒店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

3、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管理 班子商讨后,安排部门培训员编写。

二、电子教材

1、电子教材主要指录有培训内容的录像带、vcd、dvd或光盘等,它能配合书面教材,使部分操作性强的内容(如餐饮部门摆台、客房清理房间等)或须统一规范的行为(如迎送宾客、员工仪容仪表等),在讲授时能达http://到更直观的效果。

2、电子教材制作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报总经室审批;制作单位的选定由人力资源部按酒店《项目外协发包管理规定》执行。

3、公共知识电子教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需用时到人力资源部借用,专业知识类电子教材由人力资源部及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三、外购教材

1、外购教材主要为辅助性教材或行业规范教材,包括书面教材和电子教材。

2、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购、验收和保管;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部门培训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和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批后进行申购,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申购部门负责验收,部门秘书负责保管。

3、所有外购培训教材均须将目录录入酒店办公网,以便于其他部门借用;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专职培训员将目录录入办公系统公告栏,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各部门秘书将目录录入办公系统公告栏。

第六章培训计划与实施

一、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及部门应通过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员工个体差异,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酒店及各部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分为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计划

1)酒店年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室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

2)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管理班子商讨后确定,部门培训员负责拟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月度培训计划

1)酒店月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发至各部门。

2)《月培训计划表》(附件五)由部门培训员负责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培训计划的实施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与部门两级共同负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管理酒店的培训工作,制订酒店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共知识的培训,并指导部门的业务培训;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业务知识培训,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1)公共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管理知识、外语、服务案例、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安全知识、海悦卡、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部门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部门制度、海悦卡使用、到岗培训、岗位职责 、服务案例、业务流程、设备运作、产品推介等方面的培训。

2、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按已审批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各部门在实施培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对原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计划调整后应及时以内部通启的形式知会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需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培训总结

1、月度培训总结:每月5日前,各部门培训员须对上月部门的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月培训报告表》(附件六),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送人力资源部。

2、年度培训总结:每年1月10日前,各部门培训员须对上年度部门的培训情况进行总结(须包括上年度部门培训的开展情况、主要业绩(用具体数据说明)、存在的问题、改进计划及措施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培训纪律

1、各部门组织安排的培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者,各部门培训员可将情况记录在《员工培训报告表》交部门培训员,由后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对违反培训纪律者进行处罚。

2、部门培训员违反培训纪律的,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处罚。

3、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的培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者,专职培训员可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对其直接进行处罚。

4、专职培训员违反培训纪律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对其进行处罚。

二、参加人力资源部安排培训的员工如需请假的,应填写《假期申请单》,经部门培训员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可提前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写请假单。无故缺席或事前不请假而事后请假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三、参加部门安排培训的员工如需请假的,须向部门培训员当面或以口头方式请假。无故缺席或事前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卡及各种培训资料。

一、员工培训记录卡

1、员工《培训记录卡》(附件八)记录了员工自入职以来所接受的历次培训及所取得成绩,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主题、培训考核结果等。

3、每次培训完毕,各相关培训员须及时将参加该次培训的有关情况登录到员工培训记录卡。

4、员工培训记录作为该员工晋级和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培训资料包括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资料、部门培训计划表、部门月度培训情况报告表、培训通知、在职培训课程评估表、员工培训出勤表、考试试卷、外部培训机构的来函等。

1、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资料由培训主管负责归类存档。

2、各部门的培训资料由部门培训员负责归类存档。

三、员工离职后,部门培训员需将该员工于部门的培训记录卡转交人力资源部,由后者将其归入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一起保管。

四、培训档案保管期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一章执行。

第九章员工进修

酒店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丰富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同时酒店将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学费。

一、申请报销进修费用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忠于职守、敬业乐业,认同公司文化;

2、在酒店服务满1年或以上(含集团其它控股公司服务年限)。

二、进修费用报销原则:预先申报、学前审批、学后报销。

三、报销费用的项目包括:报名费、学杂费、教材费、考试费、培训费、证书费等费用;不含交通费、食宿费(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除外)。

四、进修费用报销上限

1、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可报销1万元;

2、满2年不足3年的最高可报销3万元;

3、满3年不足5年的最高可报销5万元;

4、满5年不足7年的最高可报销7万元;

5、满7年以上的最高可报销10万元。

五、进修费用报销标准

5、实际可报销的费用不得超出进修费用报销上限;报销金额如超出报销上限,则按报销上限额度报销。

六、进修费用申报程序

1、申请:员工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附件九),附上招生简章或课程介绍等学习有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交人力资源部。

2、审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报的进修课程进行审查,根据报销标准的条款提出建议。

3、审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室审定,并按总经理室审批意见执行。审批后的申请表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人力资源部复印一份交申请员工的部门文员或指定人员,后者转交申请人自行保存)。

4、员工进修:经审批同意报销进修费用的员工,应按照申请表中所列课程进行报名和学习,直至取得毕业证或有效资格证书。

5、报销:在取得毕业证或有效资格证书后,员工需将有关证件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即向该员工提供已审批的《学费报销申请表》原件,员工本人持《学费报销申请表》及进修的相关缴费单据原件等材料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七、进修费用支付办法

1、财务部按已审批的《学费报销申请表》向员工支付进修费用。

2、员工在取证后可报销进修费用50%,剩余的50%按员工须继续服务的年限均摊支付。继续服务年限为:报销3万元及以下的需继续服务2年,报销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需继续服务3年,报销5万元以上的需继续服务4年。

3、员工持相关材料到财务部报销学费时,财务部以现金形式向员工支付报销费用的50%,剩余的50%由财务部按年限均摊后,与该员工每年12月份的工资一并支付。

4、员工在继续服务年限内如辞职或被解聘的,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报销。如员工以假文凭或证书欺骗酒店的,酒店保留向其索偿所报销费用的权利。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总经室。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 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四章 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五章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 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七章 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八章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九章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

第十章 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三章通识培训

第十一章 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 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三章 新员工通识培训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设计,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四章 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

2. 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

3. 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

4. 职业道德教育;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内部参观

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

第十五章 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七章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八章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十九章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章 通识培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培训。

第二十一章 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应将该员工辞退。

第二十二章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三章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内容篇五

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一、 员工聘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两大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公司需特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求职人员以及从事本专业的在职教师或在职员工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 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 专科以上学历;

(二)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5岁;

(四) 计算机、设计等与岗位相符的专业,计算机和设计专业老师

需有相关的职称资格或丰富的工作经验;

(五) 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六条 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 学历、职称证明。

(三) 个人简历。

(四) 近期照片2张。

(五) 身份证复印件。

(一) 基本工资待遇。

(二) 试用人员不享有保险、生活补助等待遇。

第八条

试用人员经使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后,享受正式员工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期使用期限或者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 岗位责任制度

2、 热诚、谦逊、耐心地服务于学员及家长。

3、 维护公司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 随时整理客户信息文档、资料及电脑内存文件,确保不丢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有责任赔偿或从工资里扣除。

5、 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及学员情况。

6、 领导交派的任务应尽力完成,如上班时间完不成的应主动加班完成。

7、 因个人原因给工作的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相关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同事之间互帮互助。

8、因教学培训工作的特殊性,开课期间,员工休息日为轮流作息,每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需提前向公司请假,以便公司及时调整课程及代课老师的安排,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 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调整工资金额。

(一)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全勤奖+绩效工资

(二)教学及宣传奖:根据个人能力,通过对教学质量的考核以及学员的反馈,制定教学奖,金额0000/月;根据日常个人宣传和招生的情况,给予每招生一个学员50-200元的奖励。

1、离职时,为提前半月提出,影响公司人员分配;

2、擅自离职,手头工作未交接,影响全局工作;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或有不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 福利待遇

1、各项社会保险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现,个人档案、身份证明齐全,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业务水平、出勤率等综合因素考虑。

2、员工转正后发放伙食补助。

3、根据节假日不同,发放福利物品或者补助。

五、 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

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 考核范围

(一)人事考核——对职工的上班下班时间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第三条 考核执行机构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纹考勤机执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负责人负责考核的统计与执行事务。

第四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清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做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根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五) 考核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及)。

(三)b——称职,令人心安(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对于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为d的,将给于警告处分,警告后考核成绩依然为d级的,可予以开除。

六、 员工奖罚规定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时间必须打卡,每天三次,分别为:早上上班时间、下午上班时间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上课时,需做好安排并经领导同意,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经领导同意,因病请假需出具医院证明,请假员工事毕后,需向批准人销假,上述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如遇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正常上班时间30分钟内可不算迟到,如遇其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班的情况,需向公司电话说明,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第三条、 全勤奖10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者,扣发一天工

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两台你工资;累计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四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每月旷工一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于一次通报批评;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与严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奖金,并给予留用查看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领导找其谈话,不能改正者,坚决予以辞退。

第五条、 每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本职工作上表现优秀)。

第六条、 卫生为轮流制,轮流期间,卫生不清洁扣罚10元/次。个人卫生,工作完毕以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10元/次。

第七条、 上班时间不得有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打游戏等影响本公司形象的行为。违者扣罚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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