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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篇一
1、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力争全部达一级质量标准化要求,消灭最差专业。
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
(一)安全质量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检查档案建立范围
按照专业性质将矿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安检科检查、矿井组织的各类检查,查出的有关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分别依据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五定表和有关现场笔录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
2、隐患的分类与管理
a类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检查时发现严重危及现场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矿领导、调度室、安检科。矿领导对存在的a级隐患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单位、时间、措施、负责人和监督复查人“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由有关专业科室、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整改。上级领导检查,查出a级隐患,按照隐患问题“五落实”的原则,及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有关单位。
b类隐患:比较严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难度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
c类隐患:对矿井安全建设有一定影响,易改易犯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施工队负责人落实整改,施工队将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书面报安检科备案复查。
3、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原始记录,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各专业职能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检科以便分类建档管理。
4、矿井要及时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
5、对隐患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组织验收、定级、考核。
2、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3、矿实行动态下的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次检查验收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检修项目都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质量标准、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批、有贯彻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验收。
4、工程验收后,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煤炭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
5、机电、通防、防治水专业每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性检查,由矿分管
领导牵头,并及时召开专业会议安排落实整改。
6、各单位要制定质量验收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跟班验收,建立验收原始记录档案。
7、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三)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1、巷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防设施及安装工程、防治水设施工程、支护材料的加工质量及其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服务年限内,对于施工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
2、各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检查的人员对质量定级结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各类工程档案,施工单位对新施工的工程实行挂牌管理,要记录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年限、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日期等,明确专人管理。
4、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特点,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验收考核,并记录存档。
5、质量验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现场填写所有验收书面记录,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和评分定级表格要一式三份,检查和陪检人员现场在原始资料上签字,一份当场交被检单位,一份交质标办存档,一份随时交矿分管领导。
6、对因施工质量差或检查验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验收结果公布制度
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复查结果、安全质量大检查结果、安全质量现场会检查结果、上级各类检查结果,每旬在矿井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对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嘉奖表扬,对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1、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实行全员学习、横向专业负责、纵向分级落实、综合考试考核的制度。
2、要求每一名员工都必须熟知并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标准,各专业分别对本专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定期组织培训,每一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矿安检科负责质量验收人员的培训。
3、要求所有质量验收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篇二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篇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第三条 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分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事务。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结果综合考核。既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又考核安全管理效果。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注重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在每月的结算中予以体现,进行考核,不再作单独考核。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考附表执行。
“合格”的不奖不罚;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
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六)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教育(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和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针对当时施工项目,结合有关规范、规程,上好安全技术课。(3)对特殊工种,如起重、电焊、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安全生产教育须持之以恒,工地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5)班组长在每天点名分工时,必须对所派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工作由安全质量部部长亲自交底,并做好记录。
仅供参考
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变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篇四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篇五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篇六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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