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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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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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v^《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透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透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透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潜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责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职责意识。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潜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个性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状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状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状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状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状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状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状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状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状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状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用心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构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持续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贴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职责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资料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v^“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篇二

本次采集数据不作为采集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

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xx月x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工作报告上报区信息采集工作专班。xx月x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工作报告上报。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核查、充实为主,梳理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实时补充新增数据,xxxx年x月底前完成。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xx类相关人员,包括:

(一)军队转业干部。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包括计划分配、自主择业以及少数自谋职业和自愿自行就业的.干部。其中自主择业干部限于xxxx年x月xx日以后转业安置的干部;自谋职业和自愿自行就业是指退出现役,自愿放弃政府安排工作,自谋职业和自行就业的军队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是指xxxx年xx月xx日之前退出现役并安置在企业的军队干部。

(二)退役士兵。包括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

1、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本人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指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xx年的士官,以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指《退役士兵安置条例》(xxx、xxx第xxx号令)颁布实施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4、国家供养退役士兵:指被评定为x—x级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由国家供养终身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x—x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国家供养的中级以上士官。

(三)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指达到一定职务和服役年龄、年限及条件,或虽未达到规定年龄、年限但基本丧失工作能力而退役并做退休安置,退出现役后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及军队直接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四)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退职职工。

(五)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包括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在乡红军失散人员和由其他部门管理的原有工作单位的离退休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六)复员军人。主要包括两部分人员,一是符合《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置以及犯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经批准退出现役按复员方式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二是指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部门管理的离退休老复员军人。

(七)残疾军人。指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以及退出现役后补办评定了残疾等级,并持有《xxx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八)伤残民兵民工。指因参战致残的民兵民工和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并持有《xxx伤残民兵民工证》或《xxx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的人员。

(九)烈士遗属。主要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

(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主要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纳入统计范围。

(十一)病故军人遗属。主要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

(十二)现役军人家属。主要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各镇(街)按照对象类别,发放相应信息采集表格,由采集对象填写,以便信息数据录入。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设立集中采集点。各村居设立集中采集点,采集辖区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采集。对异地工作和生活等人员,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采集。各村居有关单位,积极动员本单位符合采集条件的人员,主动前往集中采集点配合采集。

(二)动员自主申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知晓信息采集政策,引导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员备齐各项资料,及时、主动前往户籍所在村居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三)信息数据录入。各村居集中采集点认真核对采集对象证件信息,确保初次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并经采集对象签字确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标准日期为xxxx年xx月x日,之后新增加的采集对象,随时进行采集。身份证基准头像、照片和个人免冠近照、其他证件照片的采集要求,按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坚持涉密信息不采集、不录入的原则,严禁将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番号(如:x师x团x连)等涉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信息数据审核传输。信息传输要通过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加密自下而上传输。采集完信息后,要在认真审核,确保采集对象全覆盖、采集信息无遗漏,通过与公安等部门校核、比对,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传输至信息采集平台。

(五)信息数据修订完善。从xxxx年x月开始,建立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分别提供共享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情况等信息,对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进行比对、修订、补充,形成信息采集、分析、比对总报告和汇总信息数据(电子版),xxxx年x月底前上报。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极为复杂,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政策性强。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扎实推进。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镇政府成立由曹显成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于宗志同志、武装部长范延旭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和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成立由村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镇、村居两级工作专班。镇级工作专班抽调社会事务办、武装部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信息技术人员等组建;镇级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信息技术人员、统计人员组建。镇级工作专班安置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数据录入和政策解释。

(二)开展动员部署。镇政府召开全镇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议,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提供经费保障,大力度推动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

(三)搞好人员培训。由社会事务办牵头,采取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全镇信息采集业务和信息采集系统培训,让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设备系统、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电子表格填写要求等,确保基层信息采集统计全、核实准。

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全国远程办、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xx年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启动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

(1)召开全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试点。

(2)印发相关宣传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让更多的农民、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了解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

(1)建立镇镇信息服务站。一是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并在门头悬挂站(点)牌和制度上墙(统一制作样式)。镇悬挂“县孚玉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试点(社区)悬挂“县孚玉镇xx村(社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信息点”。二是落实人员,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主抓该项工作,首批试点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要确定信息员(业务操作员),负责此项工作。先行试点村要落实一名终端站点管理人员和若干名信息员。

(2)开展业务操作培训。对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及先行试点村管理人员、信息员等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使他们熟悉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

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钦州,根据《^v^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钦发〔20xx〕1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自治建设、城乡社区协商、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组织体系建设等工作,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xx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xx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钦州建设跃上新台阶,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1.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做好群众安全感巩固提升工作,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

2.完善基层组织运行机制。统筹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对社区内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稳妥有序推进市域内村改社区工作,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跟进和加强党的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保持市域社会治理定力

1.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市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抓好风险防范工程。健全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和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严厉打击宗教极端、^v^、^v^活动,成立市级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站。加强钦州关爱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创立具有钦州特色的帮教模式。

(三)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内力

1.建立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与脱贫攻坚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突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工作。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大力培育乡风文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农村产权制改革,因地制宜、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改造,持续推进“美丽钦州”乡村建设,开展美丽村屯示范点创建,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平安和谐的新农村。

(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

1.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镇(街道)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市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街道)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执法司法区域协作和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00%的村社区建立村居民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是民情恳谈,百姓意识,妇女意识等协商活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

内部治理系统 社工机构内部治理方案篇五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v^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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