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篇一
一、会议通报了前期各乡镇街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部署
(一)前期工作情况。
动员会后,全区各乡、镇、街、办事处基本开始开展调查工作,7月20日安山街胜利村开展试点工作,市专班领导和专家、区工作专班均到现场作技术指导工作,现场确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安山街、郑店街、法泗街、山坡街、湖泗镇、舒安乡、金口街、梁子湖风景区开展比较好,但还有部分乡镇没有开展或比较慢。
(二)下步工作安排
要向乡镇街领导汇报、沟通,争取乡镇街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通信、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处理好权属争议问题,搞好社会稳定;每周上报工作进度,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加快调查进度,争取在9月15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二、研究了在推进实施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一)征收土地调查登记问题:已经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已批准征收、转用,并已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补偿合同且已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土地;已进行土地勘界工作,并已上报,但尚未批准征收、转用的土地。以上三种情况的土地,如何调查登记。
会议议定:1、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并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按协议规定全部和部分支付了补偿费用(该部分以村集体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批后)的土地可确定为国有土地。
2、已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征收、转用,但未完成批后手续,且未对农民集体进行补偿的土地,只按集体土地调查并进行统计,可不登记发证。
3、已进行新增建设用地上报,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件的,按集体土地设宗调查、登记发证。
(二)相邻权属单位均认同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权属界线,但现状地物已发生较大变化,原界线和界址点位与现状地物不能一一对应,《权属调查表》如何填写。
(三)堤防与滩涂确权问题。
1、堤防用地分别有国家出资修建的主干堤、历史防洪修建的民堤,同时在防洪堤两侧分别修建了防浪林和绿化带,村农民集体对民堤、防浪林和绿化带主张土地权利。
2、长江堤外的部分滩涂长期为农民集体耕种、居住,并缴纳了农业税和特产税,农民集体主张土地权利。
(四)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准确性、现实性,对20xx年4月以来土地的批、征、供、补数据做到及时更新,需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数据。
会议议定:请示市局向市专班申请,并出具工作联系函,要求市信息中心实时提供土地征用、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方面的数据资料(电子数据)。
(五)金水农场提出国有农用地登记问题。
会议议定:按市局要求参照东西湖区开展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办法实施。
参加会议人员:康春、文鹏、李玉乾、张进、刘经凡、熊家武、陈洪奎、胡武军、张生林、戈光松、尹鹏、李桥、戈学顺、雷佳平、卢石红、杨涛、李祥、何文华、朱红梅、夏和平、胡贤龙。
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篇二
情况汇报
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在县农业局的指导帮助下,以两个村委会为示范村,以点带面,严格规程,有序推进,全面铺开。目前总体上开展了三个环节的工作,传达了上级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业务培训。
一、成立领导小组
月 日,镇党委、政府为这项工作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驻村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十一个督导组,由各驻村班子成员任组长,一个综合技术指导组,由农技站长任组长。
二、制定实施方案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
2、调查摸底阶段:时间
3、4、同时并要求各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处村级实际方案,并及时下到村小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处村小组土地确权理事会。目前,各村委会实施方案及村小组土地确权理事会名单已交至确权办存档。
三、召开动员大会
6月9日上午在我镇大礼堂召开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动员大会,镇、村、组三级干部及各村小组理事会长参加了动员大会,大会上与10个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同时下发了致广大农民一封信。
四、进行业务培训
6月15日在镇大礼堂进行了镇、村、组三级人员分阶段性培训,在培训会上镇相关业务人员对前期各项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详细讲解了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相关政策、程序。前期调查摸底阶段,土地承包合同,a、b表的规范填写做了详细说明,并要求各村在会议结束后着手召开各村小组群众代表或户主代表大会,讨论采用哪种模式进行土地确权,形成村小组实施方案,组织群众签好协议,同时进行入户填写合同,a、b表格及相关摸底调查表格。
截至目前,各村委会、村小组土地矛盾纠纷排查,村小组土地基本信息已摸清并形成表格上报至镇确权办。清湖、坪塘村两个示范点硬件设施已完善,软件资料已先行一步在实施当中,全镇已有近百分之五十的村小组召开了村民代笔或户主代表大会,同时各村委会已组织村委会、村小组在入户填写土地承包合同及a、b表。总体上,我镇已做了这些工作,进度还比较慢,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布臵的时间截点,加快速度,迎头赶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014年6月19日
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篇三
为指导居委会(社区)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济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济水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一)未发现病例时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要下沉到居委会(社区),定责定岗。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居委会(社区)牵头成立由居委会(社区)干部、片警、社区卫生人员和物业等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工作组,发挥街道、居(社)和楼院长三道防线,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居委会(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居委会(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居委会(社区)进行登记,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居委会(社区)要通过宣传版面、宣传栏、公示公告、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督促家庭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居委会(社区)不组织公众聚集活动,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济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
一是建立入户排查制度。各居委会、社区要迅速组织两委成员、居民组长,并动员党员代表对各自辖区再次进行逐家逐户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居委会(社区)重点排查本辖区1月5日以后从武汉返(来)济人员、1月20日以后从湖北返(来)济人员、1月28日以后从其他地区返(来)济人员。
二是建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制度。以上排查出的人员,各居委会(社区)要通知其履行居家单独隔离相关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信息上报工作,隔离期间严禁外出,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
三是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居委会(社区)每日在13:00时前向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外来返济人员排查表、返济人员健康监测表和人员解除隔离表等表格,表格须由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上报。
5.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消杀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居(社)、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居委会(社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时
6.严格密接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社区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居委会(社区)要发动社区卫生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实行居家独立隔离,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生活保障。社区卫生人员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至定点医院的各项准备。
7.加强消毒隔离。居委会(社区)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检查站点、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时按照管控要求尽量1人外出,并一次性购买多日生活用品,所有进出人员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居委会(社区)要做到监督提醒。
(四)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照“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居委会(社区)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居委会(社区)制度,强化居委会(社区)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居委会(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五)及时信息报送
各居委会(社区)每天排查外来返济人员信息,并汇总上报至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居委会(社区)应第一时间报告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
(六)强化督促检查
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居委会社区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篇四
姓名:系部:测绘工程系专业:班级:学号:
顾润德
测绘工程
方1316-3 20137331
土地确权登记社会实践报告
一、实习目的
1.了解测绘行业土地登记确权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2、熟练掌握rtk以及全站仪的操作方法。
3.掌握界址点测量的外业实施方法和界址点坐标的计算。4.熟练掌握地籍调查的程序,地籍草图的绘制,宗地图的绘制。
地籍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级等基本信息,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资料。
二、实习单位、时间、地点
三、实习具体内容
一)实习地基本概况:
尚义县距张家口市116公里,距北京288公里,坐车得用1夜的时间。地理位置北纬40°44′-41°32′,东经113°49′-114°26′。县境之地,在燕山和喜马拉雅山运动的作用下,坝缘线横贯东西,形成坝上、坝下两个不同类型的地貌单元。北部为坝上高原区,以坝缘山地、疏缓丘陵、波状高原为主要地貌特征,该区占全县总面积的58.9%,海拔1280-1650米;南部为坝下山区,以浅切割中山、低山丘陵、山间谷地、黄土台地为主要地貌特征,该区占全县总面积的41.1%,海拔1050-1800米。
6、7、8月份,无霜期一般为100-120天。
尚义县辖6个镇、8个乡:南壕堑镇、大青沟镇、八道沟镇、红土梁镇、小蒜沟镇、三工地镇、大营盘乡、大苏计乡、石井乡、炕塄乡、七甲乡、套里庄乡、甲石河乡、下马圈乡。
尚义近邻京津,区位优势明显。土地资源丰富,气候独特,适宜优质蔬菜种植和农作物营养积累。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现已探明和发现的矿藏有10大类40多个矿种,较为丰富的金属矿有金、银、铜、铁,非金属矿有煤、石墨、硅藻土、紫色页岩等。风力资源稳定、丰富,是华北地区风能资源最好的区域之一。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生态旅游独具特色,境内拥有民族风情、人文历史、生态观光三种旅游类型。交通便利,通讯便捷,电力充裕,劳动力资源充足。所有这些都为开放的尚义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工作中为确定土地权属、明析产权的实质性调查,其成果资料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解决土地产权纠纷的重要凭据。同时,通过地籍调查还可全面掌握一个地区的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分配情况,从而为建立科学的土地管理体系,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调控土地供需、规范土地市场等提供信息保障。
地籍测量是为满足地籍调查中对确定宗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地籍要素的水平投影的需要而进行的测量工作,是服务于地籍管理的一种专业测量。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权属调查依法认定的权属界址和使用性状,实地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的平面位置。
(1)土地权属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的测定。
(2)绘制基本地籍图。
(3)面积量算。
四)宗地草图绘制及调查表填写
宗地草图是在权属调查时实地绘制的,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边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内容包括:本宗地号、门牌号和土地使用者名称;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编号;相邻宗地号、门牌号和土地使用者名称;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须的或其他需要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宗地草图必须在实地边勘丈边绘制,不得涂改,不得复制,其内容有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的各种丈量记录和描述,因此宗地草图是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恢复宗地界址的重要凭据。
我们依据以上要求绘制宗地草图,明确了每家每户的宗地四至,界址点,界址边长度,接着填写地籍调查表。对于老宅基地的调查表内容 共用情况进行了明确的描述,并且准确计算了共用面积。
五)实习地的宅基地利用现状图的绘制
野外工作完成后,我们把调查和测量的数据汇总整理,进行地籍原图(宅基地利用现状图)的绘制。
(1)地籍要素:包括行政界线、街坊界线、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籍号、用途、面积、坐标、土地使用者或所有名称及土地等级等。
(2)图廓线、坐标格网、控制点等数学要素。
(3)河流、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地物要素。
地籍原图是土地权属法律凭证的原图。在地籍原图的基础上,量算宗地面积及其他要素的面积,并蒙绘、复制宗地图,作为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凡此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当“是谁的就发给谁”,属于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发证给村一级农民集体;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登记发证给村民小组一级农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登记发证给乡(镇)一级的农民集体。实际中,属于村集体、村民小组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实地也是比较清楚的。
对实际情况复杂的宅基地登记发证问题,《意见》规定,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之所以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记,主要是考虑这几种宅基地权利特殊,以同今后相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做好衔接。
四、实习总结
通过实习学会了以下内容:
1)使用全站仪外围打点,rtk内部打点;初步掌握了图根、地籍控制测量、地形图、地籍图的测绘工作。
2)掌握了土地调查、地籍测量、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
3)熟悉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土地资源管理的发展动态。
五、实习感受
紧张而又难忘的一个月测量实习生活在一片胜利的欢呼声中结束了。通过本次实习,提前学习了测绘的有关专业知识,掌握了rtk和全站仪的基本操作,还有学会了施工放样及地形图的绘制方法,获得了测量实际工作的初步经验和基本技能,着重培养了我们的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熟练了测量仪器的操作技能,提高了计算和绘图能力,并对测绘小区域大比例尺地形图的全过程有了一个全面和系统的认识,为接下来的大学专业知识学习奠定了基础,累了许多经验,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
一次测量实习要完整的做完,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和构思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小组的合作和团结才能让实习快速而高效的完成。这次测量实习培养了我们小组的分工协作的能力。我们怀着严谨的态度,错了就返工,决不马虎。直至符合测量要求为止。我们深知搞工程这一行,需要的就是细心,做事严谨。我还学会了吃苦耐劳,学会了艰苦奋斗的作风。实习期间恰是入夏时节,信阳的温度很高,对于露天作业的我们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我们改掉以往睡懒觉的习惯,早上六点多就起来,7点左右就开始测量,因为张家口草原中午的太阳实在太厉害了,我们下午2点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天黑无法看清为止。一次测量实习要完整的做完,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和思考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小组的合作和团结才能让实习快速而高效的完成。我们每个组员都学到知识而且会实际操作,而不是抢时间,赶进度,草草了事收工。我们深知搞工程这一行,需要的就是细心,做事严谨。
总之,在这一个月中我们也体会了不少酸甜苦辣,有的测量很顺利甚至零误差,有时测量处处碰壁,但也算过去了。这个月实习也给了我们不少教训:由于某个数据的读错、记错及算错都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从而让我们知道了做任何事都要认真。一个组的团结也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整个组的进度。先前我们组由于配合不够默契,分工也不够合理,整体进度受到极大的影响,后来通过组内的交流,彻底解决了以上问题。实习进度有了很大的改观,进度和效果自然就提上来了。
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报告篇五
我们应该好好保护自然资源,这样才能进行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如何管理的?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欢迎阅读!
《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矿产资源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等,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办法》包括总则、自然资源登记簿、登记一般程序,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附则共六章,以及《自然资源登记簿》样式、《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方案》两个附件。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自然资源登记的目的、原则、范围、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关系、登记机构和属地登记原则。在登记的范围上,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表述,《办法》对需要登记的自然资源通过列举的方式予以明确,即规定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强调在不动产登记中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及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再重复登记。
一是,关于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设定和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是开展自然资源登记的基本单位,设定和划分登记单元既要考虑与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的边界和行政界线无缝衔接,还要考虑与自然资源的管理界线进行衔接。因此,在设定和划分时,既可以以一个完整的行政辖区为基础,按照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原则,划分一个或者多个登记单元,也可以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特定空间作为单独的登记单元。风景名胜区主要为旅游服务,相关设施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予以明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再涉及。
二是,关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物权法》第45条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权利人只能登记为“国家”或“全民”。同时,考虑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探索建立分级行使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体制”这两项改革任务正在推进,为与上述改革工作做好衔接,在自然资源登记簿设计时,设置了“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和“所有权代表行使内容”等栏目,待两项改革任务完成后,进行补充记载,为后续改革留下接口。
第三章 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规定了登记的类型、登记的程序、通告和公告、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审核和登簿等内容。其中,自然资源的分类和调查是自然资源登记的重要基础。在目前的自然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中,各部门形成了各自的自然资源分类体系,对自然资源类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种分类体系,都是以土地作为最基本的依托和基础,要么以土地的形态存在,如山岭、荒地、滩涂等,要么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如水流、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等。因此,对自然资源类型的登记,也应该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同时,考虑各部门的自然资源管理的特点、分类体系和需求,在不冲突、可衔接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在登记簿上记载其他自然资源分类的内容。对于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可以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具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同相关资源管理部门实施。
第四章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规定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水流作为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如何办理登记。
第五章 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规定了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互通共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加强国家所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监管,只有将确权登记的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才能实现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共同保护的根本目的。因此,《办法》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第六章 附则。规定了《办法》的适用和解释。
根据需要,拟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方案》(《办法》附件2),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试点任务、试点区域、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试点区域的选择与相关改革充分衔接,覆盖了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区域、湿地和水流确权试点区域等,计划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并总结。
最后特别强调一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会限制地方发展空间,不会影响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合法权益,不会搞重复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基础上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是为了划清“四个边界”,支撑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和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不会限制地方发展空间;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仅仅是确权登记的统一,行业管理职责仍在相关部门,不会影响自然资源管理现有体制和格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合法权益,如果涉及调整或限制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已经纳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不动产权利,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会搞重复登记。
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开发布《自然资源统一确定登记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据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将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调,要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按照中央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起草制定《办法》,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审定,由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据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目的为,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等。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的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各类自然资源普查或调查成果,通过实地调查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在设定和划分时,既可以以一个完整的行政辖区为基础,划分一个或者多个登记单元,也可以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特定空间作为单独的登记单元。
《办法》强调,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动产信息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为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报经中央同意,20xx年12月~20xx年2月,将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资源公有;二是坚持物权法定;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四是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五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对于试点范围的选取,在充分考虑正在开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试点、水流和湿地确权试点的基础上,兼顾区域代表性、典型性、复制推广和可操作性等因素,选择青海三江源等国家公园,甘肃、宁夏湿地,宁夏、甘肃疏勒河流域以及陕西渭河、江苏徐州、湖北宜都等水流,福建、贵州、江西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和吉林延边等国务院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福建厦门、黑龙江齐齐哈尔,湖南芷江、浏阳、澧县等县(市),作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区域。争取以点带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据了解,近期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试点工作。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根本载体,是重要资源性资产。制定《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必须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党的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xx届五中全会又把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绿色发展就是在保护中发展,通过保护环境来保护生产力,通过改善环境来发展生产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能够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的权利主体,明确保护责任,并调动权利主体在保护自然资源中的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绿色发展,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
三是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对自然资源进行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对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就是对环境的最好保护。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各类自然资源的质量、数量和保护要求全面摸清,并通过登记的法律手段予以公示明确,落实到每一个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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