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实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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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实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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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一

1.向用人单位提交伪造、变造、骗取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技能)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各种文书或证明文件等的;向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作与社会经历、《入职声明》中所载内容存在不实的;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事项提供虚假证明或进行虚假描述的。

2.隐瞒现仍处于传染期的疾病。

3.隐瞒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10日内未向本单位提交社保

与档案转移手续,以及配合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本项如与《劳动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发生冲突,则以《劳动合同书》的约定为准。

5.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

6.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如事假、病假、婚丧假、孕产假等)超过试用期天数(按自然月历天数计算)的1/30的。

7.一次性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达到300元的。

8.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4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2个小时的。

1、本单位将不晚于劳动者的试用期满前15日对其进行“试用期百分制考核”。

2、由职工代表大会成员、试用期内劳动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试题书面考核”。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50%。如试用期内劳动者从事的是管理岗位,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80%。

3、由试用期内劳动者所在部门的劳动者对其团体合作精神、敬业程度、考勤制度进行“民主评价”。改评价视同考核,其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20%。

4、试用期内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设立“试用期绩效考核”机制,以下情形若出现的,视为该月的绩效考核分数为零。

技术岗位: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给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造成的损失达200元,或(并)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累计3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8个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

销售岗位:月销售额未达到元标准的。

勤务岗位:因工作原因遭到本单位或外单位相关人员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以上绩效考核按个月计算。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30%。不满1个月的,以上标准以国家标准月工作日后再折算。

达到80分(含)的劳动者属于符合录用条件范围;否则不属于符合录用条件范围。

《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单位会在试用期内向其送达《试用期劳动合同转正通知书》;如一直未送达,则视为其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转为正式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单位会向其送达《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最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准。

单位盖章

生效时间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二

:附随义务在我国《合同法》中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附随义务的内容包括通知、协助、保密和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

:附随义务 合同责任 诚信原则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

附随义务具有以下特征: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换言之,附随义务不受合同种类和性质的限制,即无论任何类型的合同均可发生附随义务。此外,附随义务也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合同法中的大多数条款均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一般又称之为告知义务,它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例如: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等等。综合起来说,通知义务包括:说明义务,如出卖人在交付标地物时,应如实向买受人说明有关标的物的使用、维修及保养方法等;忠实报告义务,如代理人应及时向被代理人报告被代理事务的情况;瑕疵告之义务,如赠与有瑕疵物品时,应将标的物的瑕疵如实告之受赠与人;此外还有迟到告之义务、提存地点及其方式的通知等。

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务。例如: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合同法》第43条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受雇人在雇佣合同终止后,应当对雇佣人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有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保密义务在技术合同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保密义务是一种消极义务,只要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而不要求义务人积极的作为。因此保密义务的履行通常不会给义务人带来额外的负担。

4、其他附随义务。

(1)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对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的一般要求,即债务人应尽到如同管理自己事务的注意。债务人的注意程度因其地位、职业、判断能力及债务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当事人应作一个善良管理人并像管理自己事务那样做到尽职尽责,以尽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保护义务 保护义务是指在由于合同接触(准备交涉、履行、受领等)而有发生侵害对方生命、身体、财产的可能性的场合,对于诸此法益不予侵害的义务。附随义务中的保护义务,论其性质,实相当于侵权行为法上的社会安全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关系较远。保护义务与给付义务有着相当的独立性,例如: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护义务在合同缔结阶段就可能既已发生,其违反可能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而在合同存续和履行阶段,保护义务依然存在,且与合同缔结阶段的保护义务可以认定为具有连续性。其所要保护的法益,不是给付利益,而是相对人的维持利益或者固有利益。我国《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并且在审判实务中,也肯定了保护义务作为一种附随义务的存在。

违反附随义务,适用《合同法》第10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总之,合同附随义务既是履行合同的必要,又为我国合同法所认可。我们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能眼睛只盯着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也要做到为实现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而尽所应该做到的,本着诚信的原则,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三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1、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内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试用期内乙方为每月 元。

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岗位为 ,预计为 年。

该岗位要求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包括相应证件)

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支付与乙方岗位相配的薪金,具体标准为:

1、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条件;

2、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3、为乙方提供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

4、为乙方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5、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对于乙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及管理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进行处罚或解除聘用合同。

1、具有为甲方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声誉及正当利益;

4、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公司的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6、公司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7、拥有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承担自身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有机会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个管理规章体系。乙方除有异议保留外,将视作无条件认可管理规章体系,双方都有按规章执行和保障的义务。

乙方将在一份保证书签字,承担遵守规章和保守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乙方有如下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触犯公司劳动纪律规章;

2、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过失行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公司无法履行。

此时甲方须提前30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甲方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确需裁员的,须提前30日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如甲方在 个月重新录用人员,乙方有优先权。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确定的医疗期内的;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_______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部门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

(三)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______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一)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四)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____________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三)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签定的劳动合同,现提前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双方一致同意于年 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即日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同意并放弃就其他劳动关系问题提起仲裁或诉讼等的权利,彼此不再追究双方责任。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双方无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前已经与甲方有关部门完成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甲方确认乙方完成上述交接,双方再无任何权利和义务纠纷。

1、因甲方(公司)在未经过乙方允许情况下,将乙方注册为甲方(公司)监事一职,甲方保证上述注册乙

方为监事为行为,乙方并不知情,也没有享有任何收益,甲方(公司)在乙方离职后会尽快变更注册信息,后期如造成乙方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乙方和甲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经营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

3、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六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4、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与劳动者的综合能力,聘用乙方从事工作。乙方需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

2、乙方工作地点:。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与表现,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待遇随其调整后岗位的统一标准相应改变。

乙方承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员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第__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月、季、年为一个计算周期,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公司安排进行。

2、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不同岗位性质制定工时制度,所有工作岗位原则上遵循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甲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但需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及甲方依法补充的有关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4、乙方加班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同意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加班审核手续,否则一律不视为加班。

五、劳动报酬

1、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薪酬制度,甲方需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每月_日为发薪日(此发薪日是指工资转账到银行日),当月发薪日根据上月考勤情况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发放上月报酬。

若发薪日适逢周末、公众假日或公司统一假期,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转正后,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

工资报酬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4、乙方在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根据公司经济效益、乙方工作岗位表现和业绩适时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5、甲方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需要或实行新的薪酬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甲方可对乙方的报酬进行调整。

6、甲乙双方应对乙方的报酬和待遇对其他员工保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乙方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转移社保关系或不愿参保的,责任自负。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公休假日、患病、负伤、伤残(因公或非因公)、死亡、及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有关待遇。

七、劳动纪律及规定

1、乙方应维护甲方的集体荣誉和对外信誉,具备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经营规范。服从公司安排,忠于职守、熟悉业务、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守甲方机密和知识产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工作,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私分明,不利用甲方资源谋取私利。

5、甲方已向乙方公示其各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规定的内容,乙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商业信誉,保守甲方的机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6、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操作规范及劳动安全标准,因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依据公司纪律处理外,可要求乙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变更

履行合同期间,若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且甲方也不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1、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的。下列情形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个人简历、教育学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离职证明等)存在虚假、伪造、隐瞒。

(2)乙方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不能保证正常工作。

(3)乙方不能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不能爱岗敬业精神。

(4)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下列情形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1)组织和/或参加任何停工、怠工、罢工、或其他法律未明确允许的集体行动.

(2)连续3日以上旷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

(3)任何违反甲方关于利益冲突、欺诈、腐败、行贿/受贿、骚扰等规章制度的行为。

(4)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实际引起安全事故.

(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或其它权利的行为。

(6)拒绝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7)收取、索要回扣的。

(8)蓄意破坏公司形象、偷盗损坏公司财物的。

(9)拒绝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10)工作中有暴力、恐吓、扰乱工作秩序的。

(11)因个人过失造成过失财产损失超过5000元的。

(12)其他任何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下列情形属于重大损害:

(1)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超过5000元的。

(2)造成公司被媒体曝光,导致负面影响的。

(3)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或工作的。

(4)其他情形。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6、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逮捕的,本合同中止。合同中止期内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工资,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

合同中止条件消失后,根据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即时解除合同并发一个月薪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未按约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或者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而擅自离职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支付赔偿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没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保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依法解散或被撤销时;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劳动合同期满的;

4、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九、在合同期满或未满,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劳动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均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

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相应缓办上述手续并缓发其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乙方经甲方催告后七日内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前述规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法定住所及通知

1、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和通讯方式均以入职登记的地址、电话为准。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办法发生变化,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乙方确定所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

2、若乙方家庭住址变更,应当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按入职登记所填写地址送达相关通知的行为,双方认可为有效的送达;甲方按上述约定地址送达相关通知的时间,双方认可为通知到达乙方的时间。

乙方亦同意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托人,该受托人(原则上为乙方的成年直系亲属)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如甲方根据上述情况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相关责任

1、甲、乙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若符合法律规定的补偿条件的,甲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经济补偿金。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和财产损失,或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在本合同期限内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与本合同相近的工作,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甲方在保障乙方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有权从乙方工资、福利、津贴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甲方仍然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仲裁或诉讼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财产保全等费用均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十三、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它事宜,可作为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1、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附则

1、本合同订立前后与本合同有关的经公司员工民主讨论的甲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为本合同的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仔细阅读并完整理解本合同和附件的每一条款。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政府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4、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七

甲方:( )大酒店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 市 县 路 大酒店的后厨管理和出品等工作承包给乙方,但暂时不包括后厨杂洗,面点这几部分等。

试用期满后酒店运营正常,甲乙双方如均无异议此合同正常延续

二.工作岗位和薪酬;

第一条;甲方 聘用乙方 同志担任 并兼任

第二条;乙方负责以下管理事务;

第一条, 乙方负责酒店调控运营成本及利润核算,应在配合酒店所指定经营菜品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条, 乙方负责对 酒店的设施、设备及人事、物料,工资,技术,生产出品等日常全面管理工作,有权调整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同时乙方享有酒店管理期间对日常顾客消费的打折权限为 折,酒店每月为乙方提供 元作为酒店 应酬费用,超额部分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负责协助董事长,总经理配合酒店日常运营生产销售宣传策划。

第三条;双方协定,基本底薪为人民币 元/月,人数暂订为 人。

第四条;酒店确定每月15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不拖欠不延迟。

三.劳动纪律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一条;乙方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批准交接后方可离职,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下类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劳动合同;

1.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的;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应予辞退;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致他人残疾、死亡的;不服从甲方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2. 乙方被劳动教育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中包括;违反本和同规定,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五.违约责任;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第二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未提前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其它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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