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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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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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一、单位基本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具体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元。改革后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具体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报销公务交通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万元。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交通经费支出**万元,节支率为**%。

六、保留车辆管理规定

保留公务用车(川********机要通信用车、川********业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明确使用情形和用车流程。(一)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建立档案。

(二)办公室负责按时组织车辆进行保养检查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用车需报办公室并填写派车单,用车人严格按办公室派车单出车。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公车改革修改方案 公车改革方案 为有 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 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 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 的改革。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 公车。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 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 用。

3、为提高办 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 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 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1、集团公司管理层;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 门长;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 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 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 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视其车辆的主要用 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一次性补助 30万元。?集团管理层其他人 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 限额。

?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 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 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 助人员和标准 :

?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 万元/年。年 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 车补助: 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 1.8万元/年;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 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 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 1、购车补贴办法: ?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 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 的2倍。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 贴款。

?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 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 准一次性支付。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获得购车补贴的 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其间,因 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 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 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 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 补助的多少,分别按 年支付其50 00、4000、3000、2017元不同的年度租 金。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 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 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 并代扣代缴其个人 所得税。

? 私车公用 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限额 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 维修费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 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 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 车主先行支付,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 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 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 份,由车主自理。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 公车的处理 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 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 司总裁办公室统一 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 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 给车改对象或 公司其他员工。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 买,即向社会 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 场评估或 办理过户。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处理车 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车辆和司机由相 关部门统一管理。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 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 应再索用公务车。市内公干一 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 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 单,由司机交 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 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 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 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 公司公车,调 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 机工资费用等 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 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 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 机。从安全角度考 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 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 由车主承担。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其司 机在闲暇 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 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 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 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 总裁审定为准,由总裁办转相关公 司执行。

4、各权属公司可根据工作 需要和现有公车车况,提出留用公务车数量和车号建议,经集团公司平衡调剂后决定。公务车司机按实际留用的车辆数配置。

总裁办公室 2017年6月20 日 篇2: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迎来 实质性进展。昨日,记 者获悉,《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 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9月底 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方案中规定,取消 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 法执勤车,合 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 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 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 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 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 每人每月 600元。

对象: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 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 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 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 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 月600元。

对象》和《广东省省直 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 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 发。按照 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 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 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 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 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 和专家在接受媒体 采访时做出了回应。一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 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 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 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 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一问》精神,特制订本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人、副 县级领导 干部 人、副调研员 人、正科级领导干部 人、主任科员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人、副主任 科员 人、科员及以下 人、工勤人员 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一 般公务用车 辆(由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 公务用车 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 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 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二)取消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本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 辆,改 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 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 位不需填报)(一)保留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 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二)取消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提 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 用(允许留用车辆 单位)人,转岗 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正式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人,终止、解除劳动关 系 人。

五、工作措施

„„ „„ „„篇 三: 公车改 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 公车 改革方案实施 细则全文 《中央 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 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 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 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 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 改革涉及的各方面 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 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 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 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 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 任务(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 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 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 事业单位。2.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 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

1.对参 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 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 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 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 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从公务交通 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 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 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 适度调整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 执勤用车 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 勤部门的其他一般 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 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 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 一规范处 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 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 会公开。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 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 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 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 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 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 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 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 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 强公务用车规 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 位要加强财务 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 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 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 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 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 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 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 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 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 通补贴、又违规乘 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 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 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 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 进。(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 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 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关于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安排及《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车改发〔2014〕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来,请审核。

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安排,根据《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车改发〔2014〕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办发〔2014〕xx号,核定我单位机关行政编制为xx人,不含工勤人员,。截止2016年1月30日,实有行政编制内人数为xxx人、正式在编工勤人员xxx人,共计xxx人,全部参加车改,具体名单见附表1-3,参改人员信息明细表,。,二,职级分类。1.副厅级xx人。2.正处级xx人。3.副处级xx人。4.正科级xx人。5.副科级xx人。

6.科级以下xx人。其中,科员xx人、工勤人员xx人。共计xxx人。

二、公务交通补贴测算,一,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补贴标准测算,我单位机关每月应发放交通补贴xxx元,全年共计xxx元。,二,经研究,我单位不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单位统筹。三、取消和保留车辆申请,一,我单位机关现有在编公务用车xx辆,含一般公务用车xx辆,执法执勤用车xx辆。

—2—,二,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核定标准,我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级政府直属机构,人员编制xxx人,离退休干部xx人,按规定保留xx辆机要通信用车、xx辆应急公务用车、xx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xx辆通勤车,共计xx辆。其余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取消。申请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为,车辆具体信息见附表1-4,参改单位保留车辆申请表,.,三,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我单位属于应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罪犯调遣、刑罚执行、狱内侦查、警务督察、监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职责需要,经测算,我单位机关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人数为xx人,按每6人1辆计算用车编制数为xx辆,按照40%比例计算保留xx辆,另外保留xx辆特种专业用车,共计xx辆。其余执法执勤用车全部取消。申请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为,车辆具体信息见附表1-4,参改单位保留车辆申请表, 四、司勤人员安置分流计划 ,一,司勤人员现状。

我单位机关现有司勤人员xx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3—

人员xx人,从我系统各基层单位借调司勤人员xx人,无聘用和劳务派遣司勤人员。,二,司勤人员安置分流计划。

对于xx名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根据车改后局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数量确定继续从事司勤岗位人员,其余人员转到其它工勤岗位,所有借调司勤人员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并以局名义要求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岗位。

五、车辆停驶封存计划

对按政策拟取消的xx辆公务用车,计划于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我单位实施方案后,立即组织进行车辆封存,按省车改办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上交处置。

六、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我单位成立了xxx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同志兼任,成员由上述处室指派专人组成,具体负责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具体联系人,xxx,xxx。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5—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那么如何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的方案呢?下面是有20xx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

工作方案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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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也可以自愿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原则上取消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2.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3.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在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建立面向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企业不得为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保养应通过招标方式定点选择维修单位,确保维修保养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21号)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行业地域等客观因素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者配备越野车(含suv)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选择应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投标程序,严禁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情况的发生。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实现单车成本费用核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及发放的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费用。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要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公开拍卖等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根据改革后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职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鼓励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方式参加改革,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所处区域及自然地理等实际情况,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企业差旅制度涵盖范围的衔接。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选择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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