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一
今天我在电脑的一个网页里读了一篇《母爱》的文章。
文章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青海省的一个沙漠地区严重缺水,每人每天只配给3斤的用水量。有一天,一头老牛拦住了运水的军车,想舔点水喝。军人首先对着老牛大声呵斥,并用火来吓它,但没有用。后来老牛的主人用鞭子使劲抽它,抽得老牛皮开肉绽,老牛依然毫不动摇。军人没有方法,只好舀了一瓢水给老牛,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老牛竟然不喝,只是向着夕阳的方向叫了几声,这时从远处跑来一只小牛,小牛喝完水后,老牛轻轻地舔了舔小牛的眼睛,小牛也轻轻地舔了舔老牛的眼睛,然后,遍体鳞伤的老牛带着小牛慢慢地回家了。
听了这个感人的故事,不禁使我想起了妈妈对我无微不至、数不胜数的关怀。
今天读了这篇文章,使我真正懂得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含意了。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二
第一次读完朱自清的《背影》我没多大的感觉。那时我还在念初中,没经历过离别年纪又不大,所以完全没办法体会《背影》所表达的感情。年少时总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但其中的正真意味却是无法体会。
上了大学之后,经历过了一些事,告别了家人来到淮北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让我渐渐明白了世事的无奈。再读《背影》时就能体会朱自清先生当时的心情了。
文章很朴实,没有用任何华丽的辞藻。我一向喜欢华章丽句,不喜欢过于平实的语言。但对于《背影》却是例外。
文章在开头就写了作者家的境况,作者和父亲相见的原因:打算跟父亲回家奔丧,走的时候作者和父亲同行。临别之时,父亲因为事务繁忙本准备不送作者的,但终究是放心不下,还是不顾儿子的劝阻坚持去送儿子。
在车站,父亲忙东忙西,替儿子把一切都准备好。他嘱咐儿子路上小心,夜里警惕,不要受凉,还嘱托茶房好好照应儿子。他把儿子当成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怕他受到伤害和委屈。实际上,在父母的心里,儿女是永远长不大的。作者那时年少轻狂,总认为自己是大人,能够把事情办的比父亲要漂亮。后来回忆起来不由感叹自己那时“太聪明了”。年少时,总是觉得父亲落伍,迂腐。长大后才明白,那不是落伍也不是迂腐,而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没有甜言蜜语也没有海誓山盟,最平实最无私的爱。
文章着重描写了父亲给我买橘子的场景,写父亲艰难的穿过铁道,翻越月台的样子,让人不由得很心酸。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父亲翻越月台,细致入微的描写让人眼前浮现一个胖子艰难的爬上月台的场景,让人不由的很感动。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男权社会,男子永远是威严的象征。而父亲,作为一家之主,更应该威严。所以中国自古就有“慈母严父”之说。关于慈母的古诗有很多,比如孟郊(唐代)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还有《送母回乡》:母爱无所报,人生更何求!等等。但写父亲的诗句就比较少了。大约在中国人的心里,父亲太过于严肃以致难以下笔吧。
而《背影》中却刻画了一个“慈父”的形象。作者的父亲是那么的爱他的儿子,一言一行中都充满了对儿子的关切和爱。大音希声,大爱无形。正真的爱不需要通过什么特别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在一举一动中体现。
父亲,不会因为我们的不尊重而弃我们不顾。我们曾觉得父亲迂腐,但我们在父亲心中却永远是最好的。李健的《父亲》是这么唱的:你为我骄傲,我却未曾因你感到自豪;你如此宽厚,是我永远的惭愧。
看了《背影》,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他不够完美,却是我心里最伟大的英雄。无论世事如何变幻,父亲总是最爱我们的,我们永远是他长长的牵挂。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三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四
人生是一个又一个的选择,只有做出选择才会知道背后的结果,是事遂人意亦或后悔不已。遗憾的是我们不能知道结果再做选择,但我们做选择的时候可以不忘初心。
高加林的人生充满了无法统一的矛盾:农民与城里人的身份矛盾,巧珍和亚萍的伴侣矛盾。
高加林的教师被下,但他不甘于在土地刨挖一辈子,他开始意志消沉,在他自暴自弃的时候,巧珍出现了,给予了他最真诚的关心,也给予了他最纯真的爱。他开始试着与这片土地相处,去接受自己农民的身份,但大地并不能让他施展抱负,这让他既痛苦也无奈,可是生活并没有给他选择。当马占胜给他提供捷径的时候,让他有了选择,他满心欢喜的进城了,他抱着一丝侥幸享受了权利带来的便利。
他开始努力工作,毫不吝啬的施展他的`才华,他过上了向往的生活,才华有了施展之地,社会地位也提高了,自尊心也得到了满足,生活似乎开始给他选择了。
生活有了选择,人生也就开始了选择。当亚萍出现的时候,他不再是自卑的那个少年,他可以兴奋的在县文化馆和亚萍高谈阔论,从国际问题谈到文学;当巧珍出现的时候,他不再是对她亲热的少年,他对巧珍的家长里短感到乏味,他排斥巧珍用钱对他的关心。当他把亚萍的诗装进口袋的时候,当他送巧珍红头巾的时候,他的初心开始挣扎了,他依旧忘不了是那个亲切可爱的巧珍陪伴自己度过了灰暗时期。
但是,当他把爱情和前途联系在一起时,他做出了选择,放弃了初心,巧珍成全了他,他开始了和亚萍的罗曼蒂克,他的心也开始飞向了大城市。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五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六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阅读海底两万里有感篇七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受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接受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平凡的我们必须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面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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