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一
1.基本规定: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3.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二
1、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偷逃增值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被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三
(1)特定项目的特定金额。
(2)凭合法有效的凭证扣除。(p165)
①支付给境内单位和个人的——对方开具的发票。
②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
③支付给境外单位和个人的——对方单位、个人的签收单据,税务机关对来自境外的签收单据的真实性质疑的,可要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四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其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印花税对纳税人来讲是个普遍征收的税种"的说法是比较确切的,但 "只要从事经营活动就要缴纳印花税"的观点是不准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的知识,欢迎阅读。
1.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合同未列明金额的,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3.调剂合同(双方或多方互调合同)、以货易货合同属于"购"和"销"两个合同,应就"购"和"销"两个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属于购销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
5.单位和个人订阅图书、报刊、音像的征订凭证不征收印花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以及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1.在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2.在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情况下,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筑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计税。
(五)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不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暂按借款合同计税)和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有关经营权的租赁承包合同。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
2.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3.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4.在贷款业务中,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
5.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6.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
(七)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证等保险合同,但只对财产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人寿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金额。
3.咨询合同不包括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即对法律、会计、审计咨询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1.国内货物联运。
(2)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金额,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2.国际货运。
(1)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以本程(国内)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2)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运费金额为依据计算缴纳印花税。
(十)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金额,不包括储存和保管货物金额。
一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是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三是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四是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单据的不重复贴花。
五是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1)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期限的。对于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1.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对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计税;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对财会部门和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都计税。
2.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计税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计税贴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对营业账簿分别就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按规定计税。
3.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1)实行公司制改造并经县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
(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增加的资金。
(3)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
(4)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
(5)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
5.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花。
6.对会计核算采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账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按件每件五元贴花。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细则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因此,这部分凭证一般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财税字[1998]25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基层税务机关不能确定的征税凭证以及其他在条例、细则中没有列举的凭证作出的征税规定,是对印花税条例、细则列举征税凭证的完善和补充,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明确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明确规定:"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照规定贴花。"等。
一是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征税。
二是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三是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计税。
四是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五是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
六是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如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七是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八是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此外,为了全面把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还应了解印花税免税的范围,以保证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下列凭证和业务免征印花税。
1.已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以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
7.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
8.对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从1999年1月1日起独立运营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1999年1月1日以后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9.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10.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1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12.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13.对国家石油储备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享受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但与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这些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只是对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免征印花税,而对其他的当事人应该照章征收印花税。
15.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6.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17.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五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的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全部价款为包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2.价外费用的规定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规定基本相同。
3.包装物押金收入。
包装物如果不是连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的,一般来说不应并入应税销售额,如果此项押金逾期不再归还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应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是,对于酒类产品(除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均应并入酒类产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由于啤酒和黄酒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征税,因此这两种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入逾期不再归还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只需作为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与消费税无关。
(三)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 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2.适用最高价格的情形: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
【提示】消费税中,只有这几种情况采用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其他情况都是按照正常售价计算;增值税中没有最高售价的说法。
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六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特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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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篇七
甲方:吐鲁番明嘉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见证人:
第一条 占用土地范围:
乙方同意甲方建设的xx占用其土地架设杆塔xx基,其中包括:
1.铁塔xx基。
2.单杆xx基,含拉线占地面积xx。
3.双杆xx基,含拉线占地面积xx。
面积和位置以施工图为准,具体地点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被占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1.占地补偿:甲方因建设上述电力设施需占用土地xx亩,其中耕地xx亩、菜地xx亩、林地xx亩、荒地xx亩,动迁坟墓xx座,按xx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赔偿和青苗补偿费,共计补偿人民币xx元。
2.临时占地补偿:由于甲方施工廊道在乙方土地上,乙方同意临时占用xx亩土地,其中耕地xx亩、菜地xx亩、林地xx亩、荒地xx亩,按xx万元/亩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共计补偿人民币xx元。
4.电缆沟开挖:因甲方对地埋电缆进行迁移原因,需在绿化草坪上开挖两条电缆沟,费用为:xx元。以上1、2、3、4项合计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xx元。
第三条 按本合同第2条进行补偿后,甲方对设施进行改造扩建只要不扩大土地使用面积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不得影响甲方已建成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在没有达成协议以前,不会采取施工行为影响乙方的正常生活、生产。
2.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补偿款到乙方在xx银行xx帐户。
3.甲方付款后方可施工建设。
4.施工期间,将水泥、砂石料等堆放在双方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堆放在耕地上,施工人员在划定的施工道路内行走,自觉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方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甲方做好xx相关工作。
2.乙方自收到补偿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施工、提出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的要求。
3.在甲方开工前乙方保证不得有任何人在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范围内栽种任何庄稼、高秆林木、花草等。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xx日内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甲方有权采取砍伐等措施,并不予补偿。
保证在架空(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不实施以下活动:①改(扩)建房屋、构建建筑物等;②栽种高秆林木;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所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付补偿款的,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4条第1、3、4款的,每天支付xx元赔偿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条约定,在线路廊道下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附属设施及种植的各种高秆林木的,甲方有权进行拆除和砍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条约定,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所禁止的行为,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条约定,阻挠甲方施工或有其他行为致使甲方施工无法进行,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补偿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一方反悔或拒不履行的.,甲、乙方可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诉讼期间不影响甲方继续施工。
第九条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现不一致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xx①合同条款;②合同附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人备案壹份。
甲方:xx乙方(盖章):xx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
见证人:(盖章)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地块“(以下简称“宗地“)的有关土地开发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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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宗地基本情况
一、宗地位置:
宗地位于_________,四至范围是:北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__,南至_________,东临_________。
二、宗地规划用地条件:
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公建;
建筑使用性质:酒店、会展中心、商业;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城市公共绿化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规模:≤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高度:≤_________米;
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率:≥_________%。
该宗地为乙方通过_________市土地交易市场摘牌竞得土地。宗地详细规划技术指标参见《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宗地最终面积和四至范围以_________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规划意见书》(_________规_________号)和《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_________拨地_________号)为准。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提供土地。
2、负责完成宗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做到土地平整。
3、甲方负责宗地各项市政设施建设达到以下标准:
(1)通路:北临_________,东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__,南面为_________。
(2)供电:_________供电公司规划建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预计xx年建成投入使用,甲方建设10千伏开闭站一所及其上电源,110千伏变电站建设期间由甲方负责解决过渡电源,形式为单路10千伏送至临时开闭站。
(3)通讯:_________地区建有中国_________集团_________市通讯公司10万门电话局一座。同时在基地_________号地规划建设通信公司5000门模块局一座,基地规划路上设电信管道支线。现有设备能满足办公及生产生活需求。
(4)供水:由_________与_________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基地内各条规划市政路均铺设输配水管道。
(5)排水:排水为雨、污分流,分别排至市政雨水干管和污水干管,现有排水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雨水流入规划_________,污水集中至_________污水处理厂。
(6)供热:乙方自行采用天然气或电力解决供热。
(7)供气:甲方在基地_________号地块建设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一座,_________、_________建有中压天然气管线。
(8)供中水:基地各规划路均建有中水输送管道。
甲方:
乙方:
一、补偿方式:甲方在返包期间,对乙方采取粮食补产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补偿标准:2011年下半年包产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其中口粮田 亩,机动地 亩)计 亩, 元;地上附属物按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一次性补偿计 元,两项共计 元。自2011年12月30日后属口粮田按每亩每年1000斤小麦、1000斤玉米进行补偿,属机动地、承包地不再进行粮食补偿。
三、补偿期限:返包期限直至2029年9月村统一调地为止。在此期限内增减人口按村土地五年一调整的规定调整。
四、支付办法:按每年6月30日的小麦市价和10月31日的玉米市价进行折算,并分别于当年的7月31日和12月31日兑付。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农村及土地政策调整变动,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严格信守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二0一一年 月 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239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