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让我着迷的句子二十四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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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让我着迷的句子二十四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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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一

在有些大人的眼里,看小说是耽误学习,不务正业的。可是我的爸爸却非常支持我看书,因此,我成了一个“小书虫”。

每次阅读一本小说,我会反反复复琢磨很多次。第一次读的时候,我也许只是读个大概,虽然没有太多地太仔细地看,但我知道了它是围绕什么去写的;第二次再细细地品味精彩部分……我把这种行为叫做“啃书”。

于是乎,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啃”。下课在“啃”,做完作业后“啃”,有的时候我生病在医院打针时,依旧在“啃”。有时多年未见的好友约我一起玩,我会为了看一部小说而放弃与她见面。朋友们也经常抱怨我,说:“你看看你,都快成个书呆子了,每次喊你都不来,来的话就要去书店,而且一待就是一下午,你将来是想去当作家吗?”虽然她们十分喜欢调侃我,可我也不生气,依旧看书。

曾经,我为了让爸爸给我买一本《龙王传说》,我还帮他捶了5天的背。

虽然有些人认为小孩不应该看小说,可小说依然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二

十五逛庙会,我在书画厅里看到了这样的场景。

一位老者,手持毛笔,笔在宣纸上随意挥舞,画出了一条大青鱼,接着换了一支笔,用笔肚蘸了淡墨,笔锋在水盘里轻轻一点,如蜻蜓点水。

接着,他画了鱼肚。那颜色使我想起看日出时的场景:天边翻起了鱼肚白。那种颜色,是西方画师无论如何也调不出来的。接着,他又用毛笔由轻到重的进行笔边按笔,画出了鱼鳍,又在鱼身向按笔向下一挑,再按笔向下一勾,鱼尾就出现了。

接着,老爷爷又画出了须,那须仿佛不是固定在画上的,而是荡漾在微波粼粼的湖里的。他又点了两个点在鱼头上,如两颗小黑豆,闪闪发亮,有如真鱼的眼睛,随着他画出的水波纹,画面上的鱼好像活了,扭动着身子游戏在水中。

接着,又画了荷花,他画的荷花不像西方风景画一样,一个绿圆盘加上黑线,它是用毛笔肚向四面八方刮,墨是由深到浅,再用毛笔加上纹理,十分好看。荷叶上长有莲花,荷叶下是嬉戏的鱼,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画画完了,我还沉浸其中,像坐着小艇,看着这样优美的场景,流连忘返。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三

你们知道吗?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手机,可妈妈却说:学习最重要,不要玩了,等你长大了,玩多久都行。

唉,可是除了玩手机,还有什么事可做啊?画画?看书?打球?这些都没有手机好玩,虽然看书可以积累知识,可是太无趣了。

有一次我趁妈妈不在家,偷偷的把妈妈的手机带到学校,我怕被老师发现,就趁老师不注意,把手机拿到厕所里玩,结果玩得太入迷了,上课铃声响了,我都不知道老师发现我不见了,就问同学们,同学们都说不知道。

最后我被找到了,手机还被老师拿走了,回家还吃了一顿竹笋炒肉。

还有一次我考了很高的分数,妈妈破例让我玩20分钟手机,我高高兴兴地玩了20分钟手机,玩完20分钟,我还想玩,可是妈妈已经上锁,于是我决定趁妈妈午睡的时候把手机拿来玩。一点了,妈妈睡着了,我怕拖鞋会发出声音,便把拖鞋脱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把妈妈的手机从枕头下拿了出来,可是就在拿出来的前一秒,妈妈突然睁开了眼睛,把我吓得心脏病都发要出来了,原来,妈妈早就知道了我的计划便装睡等着我上钩。

我奉劝大家一句:千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妈妈的手机。”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四

天边火红的夕阳,是白天留给黑夜的裙摆。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如火的夕阳,她那火红艳丽的颜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让我无法忘却。

回家的路上,夕阳在天边送太阳落山,独自一人走在归途上,心中突然有了“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萧瑟,但这却也只是一瞬,马上,回家的喜悦就再次萦绕在心头。天边那火红的夕阳,陪我走过了成长路上无边的寂寞。

喜欢坐在窗前,望着夕阳渐渐退去,着迷夕阳,着迷她的色彩,着迷她的变化,她那火红的色彩是生命燃烧最旺盛时的颜色。

晚年迟暮,这个词语总是让人感到心情的悲凉,但是在迟暮之年又何尝不是人生安享晚年的时刻?迟暮的人不正是儿孙满堂吗?迟暮的人们安享着天伦之乐,这不也让人感到精神的快乐和心灵的欢愉吗?

夕阳为大地洒上了金色的光芒,沐浴在这灿烂的光辉中,我的`心暖暖的。夕阳也许是能让我感到温暖的为数不多的事物之一吧。

在日夜交替中,朝阳迎来了太阳,夕阳送走了太阳,若朝阳是新生,那么夕阳便是成熟。在夕阳下汇总了一天的收获,学有所得的感觉是如此美好。尽管夕阳的出现昭示着夜晚即将到来,今天即将过去,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令人伤感,因为夕阳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见证者。夕阳是如此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五

寂静的夜晚,时钟“当当当”地敲了十二下,妈妈的唠叨声也随之而来,“茆左旭!快点睡觉!自己看看都几点了!”,书房里,一个帅气的小伙子聚精会神地看着书,是的,那就是我——茆左旭。

我平时总是上蹦下跳的,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蹦到那儿,谁都管不住我,说我是孙悟空的化身,一点儿也不足为奇。但是我一见到书,就会猛地扑上去,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喜欢书可是到了痴迷的程度,我吃饭时看,上厕所时也看,甚至连上课的时候也要忍不住喵上几眼。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学友书城去买钢笔。我兜里放了几元钱,怀里揣了本《西游记》,上车开始了“西游”。我一下子就进入了书的世界。中途,几次报站我都没有听到,结果到了终点站,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还大笑几声。这时,驾驶员叔叔过来了,笑眯眯地问我:“小朋友,你到哪呀?”我一本正经地说:“去西天。”叔叔又问:“去干什么?” “去取经。”叔叔哈哈大笑道:“如来佛祖在北边呢!”我听了十分惊讶,不知道自己已经坐过站了,只好带着师徒四人开始了“东游”。

还有一次,妈妈有急事需要出去一趟,说:“饭在桌上,自己吃。”我随意地说:“哦。”便继续看书去了。突然,我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我就说“妈,我肚子饿了。”过了一会儿,我见没反应,以为妈妈午睡了,便又继续看了起来。下午五点,妈妈回来了,我却浑然不知。妈妈见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动,就知道了我光顾着看书,忘了吃饭,就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说:“以后不准再这么痴迷了。”但我仍然没有一点变化。

因为我看的书很多,所以知识面广,妈妈出什么难题,我都能解出来,而且口若悬河,妙语连珠。

这就是让我最着迷的东西——书。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六

有人说过,耳机就像输液管,音乐中的每分每秒,每个音符就像是点滴一样,一点一点流进我的心里,也有人说听音乐的过程就是治愈的过程,我是十分认同以上的法,因为毫不掩饰的说我喜欢音乐,更喜欢听音乐。

我喜欢的音乐风格,有轻音乐,有纯音乐,还有当代流行音乐。轻音乐谱写着我们的青春,多么绚丽多彩,多么活力四射,使我的心变得乐观开朗,积极向上。

英文的歌词意思不像中文歌是一成不变的,他可以在你不同的心情下,改变其意思,就是看你如何去听了。这就是英文歌的魅力所在,完美的曲调,其深远的歌词,同一首歌,不同的心情,会给人带来不同的意蕴,在家悠闲喝的喝下午茶时播放一首美丽的英文歌,那是再美妙不过的了。

而流行音乐,相信大家都喜欢听的吧,它的曲调悦耳动听,绝大部分的流行音乐的抒情歌曲的曲调是非常好听的,它的歌词会让人产生共鸣,许多人都喜欢周杰伦的稻香,一部分是因为它的曲调好听,另一部分原因就是这首歌的歌词,本来的是劝人们知足,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气馁,而且后人人们想到的童年的美好。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有听音乐这个习惯。音乐对于我来说是我的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他一直都是我的倾诉对象,在我开心的时候,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忙碌的时候,在悠闲的时候,他都陪我一起开心着,难过着,忙碌着,悠闲着……

音乐是诗,他谱写着年少的我们;音乐是风,它传播着年少的轻狂;音乐是那潺潺不息的流水,它传达着我们的梦……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七

音乐,是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音乐,是漫漫长夜里一个歌唱的精灵;音乐,是每个地球人都懂的一门语言。它为人们带来快乐,带来美的享受,给人们的生活增添别样的乐趣。古典音乐深含意蕴,听后令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充满激情,可以让人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

当我开心时,我会听轻快的音乐,歌声婉转动人,如山涧潺潺流水,分享着我的快乐;当我伤心时,我会听伤感的音乐,歌声忧郁悲伤,如林黛玉望月伤悲,看花坠泪,与我感同身受,宛如挚友相伴。

对我来说,音乐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魔法师,举手投足间便能感染我的情绪。在我浮躁时,为我奏一首新纪元,使我安神平静;在我沉闷时,为我飙一段摇滚,燃起我的斗志;在我疲惫时,为我演一曲舒缓小调,令我放松身心。

我喜欢倾听音乐,尤其是在我满腹思绪时。一个人静静聆听,安宁、轻柔、恬淡,将这个夜晚渲染得如诗如画、静谧祥和。顿时,烦恼都抛开了,音乐带我走进一片净土。我喜欢品味音乐,体会其中音符之间的妙处,让我的灵魂与美妙的音乐共舞,享受音乐给我带来的听觉盛宴。

音乐,是一杯热水,可以温暖我心中的寒冰;音乐,是一缕春风,轻轻吹走我心中的烦恼;音乐还是一盏明灯,当我在黑暗中寻不到光明时,它使我鼓起勇气,挣脱黑暗向光明前行。

音乐让我着迷,我的生活因音乐的润色而更加丰富多彩,它让我心中充满了温暖与爱。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八

二年级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篮球,马上就迷上了它。那天,爸爸去打篮球,把我也带过去了,我看着爸爸他们打篮球的样子好帅,我也想学了。爸爸就给我报了篮球班,我第一次去训练时就投进了几十个球,而且还是非常标准的投篮姿势。教练发现我很有天赋,于是教了我一些难的东西,我还都学会了。

四年级时,学校篮球队招人了,我报了名,老师让我们一人做一个“三步上篮”动作,谁做的好就选谁。我来了个“零一二欧洲步加拉杆”上篮,把老师惊呆了,我顺理成章进了校队。

过了几天我们去打比赛了,我和队友们过五关斩六将,一路杀到了四分之一决赛,但是有一名队员因伤缺阵,我们队只得了第三。但是我几乎每一场比赛都拿下了“大号三双”的数据,还被评为了“mvp”(最有价值球员)。

五年级时,我参加了“世界青少年篮球大赛u13组”,得了第三名。在学校,我居然还被称为“篮球一哥”。

六年级时,我们队和宏力队打了交流赛,我们完胜宏力队,成了全县第一。

篮球让我获得荣誉,我相信,我一定会在无人问津的地方埋头苦练,在万众瞩目的地方大放光彩。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九

看书让我着迷。今天中午放学回到家,我连鞋都没脱,直接拿起《团圆》看了起来。妈妈说:“吃饭了。”我没有说话,妈妈让姐姐叫我,姐姐说:“别叫了,让她一会儿自己吃饭,咱们先吃吧!”妈妈和姐姐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朝着我喊:“该上学了。”我才反应过来,赶紧把书放下,背起书包去上学了。到了学校门口吓我一跳,还好没有迟到,但我饿了。

进了教室,我低着头静静地走到座位上,抱着肚子,趴在课桌上,拿起《团圆》看了起来。

老师走进来,吓了我一大跳,她说:“这一节课是阅读课。”我高兴地大声喊:“好好好……”可是大家都说:“不要。”我又拿起《团圆》看。下课铃声响的时候,也把我吓了一跳。

第二节课是体育课,老师让我留在教室擦黑板,我说:“好的。”我一边擦黑板一边看书,结果一不小心把粉笔碰到了地上,我的心里非常害怕。下课了,老师走过来问:“擦完了吗?”我说:“没有,老师。对不起,我把粉笔碰到地上啦。”老师笑眯眯地说:“没事,你是怎么碰的?”我说:“我刚才一边看书一边擦黑板,不小心把粉笔碰到地上了。”老师摸了摸我的头,让我回到座位上。

上课了,语文老师说:“这节课自由活动。”大家高兴地一起喊:“好好好。”此时同学们都在玩,只有我一个人在看书。

我真是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

雨雾朦胧的清晨,我行走在小巷的青石路面上,以似曾相识的目光,去寻找那份令人着迷的风景。

“嘶啦”远处的声响划破了宁静,我寻声望去,只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矮矮的个头,有些发福,一手撑着腰,一手拉过店铺的铁门,缓慢却有力地向上拉开。那便是这条小巷,卖着桂花糕的店主奶奶。她总是早早地起来,趁着清晨,把收藏着的桂花放入温水,泡开,再和着藕粉,拿来出模具,“啪啪”在桌面上打出一个个四方棱圆的桂花糕,放出一层叠着一层的蒸笼里,慢慢散发出那令人着迷的桂香。

我悄悄躲在店门后,向内张望着。店铺不大,看起来非常老旧了,翻新了一次又一次,但却异常整洁,刷白的墙壁上似乎蒙着一层乳黄,似隐似现,大概便是这桂香点染的吧?“站那干啥呢?想吃糕就进来,奶奶送你个?”店主奶奶从店门里蹒跚着走出来,招呼着。我便随着她进去,终于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去品味那空气中淡淡的桂香,试问,在这江南大城,与这份桂香为伴,岂不令人着迷哉?

我拉过一张椅子,那令人着迷的桂香便飘飞而至。店主奶奶将小盘子放在我面前,便在藤椅上躺下,享受这清晨的美好。将桂花糕送到嘴边,浓郁而又清雅的桂香瞬间充溢了整个口腔。轻咬,淡淡的甜味与糯香交相辉映,甜而不腻,入口便化,令人着迷。

从沉醉中清醒过来,望着藤椅上那孤独的身影,但她的脸上却只有享受与自豪。我顿时醒悟,其实,快乐也能这样简单。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与那份桂香相伴,不顾那份人情世故,只独享这份宁静与美好,便是世间至美的事。

其实,快乐就是这样简单,放下自我,面对现实,于平凡的生活中寻见那份桂香,便能觅到那份快乐与享受。

于这清晨的阳光,沉醉于盈盈桂香,令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一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二

很多人喜欢热闹,喜欢和朋友们聚集在一起聊天,而我却喜欢独处,在我看来,独处是一件浪漫而又有诗意的事。

独处时你会完全放松自己,坐下来享受一杯茶的时光,静静地听着轻柔的音乐,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光。茶杯中的热气袅袅的升起,绕成了白色的螺旋,又渐渐散了开来,整个房间一片氤氲。书桌、课本、笔袋……包括你自己,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让人仿佛置身于云层之中,窗外的雨点滴下,滴滴答答的雨声提醒你还在人间。

有时,也会一个人坐在窗边的小阳台上,看着窗外一丝丝的雨点落到屋檐上,再从屋檐滑到树叶上,仿佛是一颗颗晶莹的泪珠,被人怜惜的接住。

如果天气好的话,云也可以成为你的伙伴。早晨的云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朝气蓬勃,仿佛镶上一层金边一般,金光灿灿。但相对早晨的云,我更喜欢中午的云,此时的云已经没有了早晨的蓬勃,变得安闲,惬意起来,浑身散发着白色的光彩。

如果说白天的独处是有诗意的话,那夜晚就更别有一番风味了。

夜晚的风轻轻吹过,每次当我睡不着时,我就会干脆不睡,去细细体会这夜的宁静。

我会拉开窗帘,让那银色的月光,城市的灯火尽情地挥洒,洒在肩上、洒在身上、洒在脚背、洒满全身,如同一股温润而又甘甜的清泉,缓缓涌进房间。

夜晚也并不是枯燥的,可以观赏着人影在昏黄在路灯下移动,就像皮影戏一般有趣,还有楼里的声控灯,有时啪的亮起,又啪的关上,一闪一闪好似和你捉迷藏的孩童,使人不禁想要笑出声来。

独处是安静惬意的,让人忘记了烦恼,但独处时间终究太短,似乎一霎那就结束了。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三

那年夏夜,我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迎着凉爽的微风,看着台下的观众,深深地鞠了一躬后,便开始了我的表演。

灯光照射在我的身上,并在吉他光滑的琴身上发射出耀眼的光芒。此时的我并不慌张,优美的琴声从吉他中传出来,是我不得不沉醉其中,并感到无比的快乐,此时,思绪的翅膀又将我带到两年前的寒假中去。

在那时,因时常羡慕别_奏吉他以及对于学习一门乐器的渴望,妈妈给我报了吉他班。刚开始还只是认为这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乐器罢了,并没有什么很深奥的东西,但随着学习时间和学习深度的加深,我不由得对眼前的事物感到厌倦,常常将吉他孤独的立在墙角,犹如一个无人问津的孩子,被人所抛弃。

但终有一天,父亲爆发了,他一声不吭的走到我面前,还未等我反应过来,便向我吼道:“既然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就要自己走下去,老师只是你学习路上的一盏指明灯,帮你指点迷津,剩下的,就需要你坚持不懈的练习了。”他又同来时那样,一声不吭的离开了,我边回想着他说的话,边走向放吉他的那个角落,把它从琴袋中拿出来,用湿巾轻轻擦拭,光滑的琴身在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数道亮光。

也正是从那时以后,我便改变了对吉他的看法,不再是厌倦,而是渐渐喜欢上弹奏吉他的感觉,每每弹奏起吉他,愉悦与轻松之情便涌上心头。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一年之后,在那个凉爽的夏夜,我抬起头,望着满天星斗,拿起吉他,向舞台中央走去。此时的我回想着父亲的谆谆教诲,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而当我在舞台中央站定,一股愉悦与自然的感情便涌荡在心间,也正是这种对吉他特有的情感,才使我对吉他如此的着迷,才成就了今天的我。

如今,吉他已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之一,每每弹奏时,那跳跃的音符便浮现在我眼前,也许,正是这种对吉他特有的感受,才是我对它如此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四

我喜欢和同伴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我喜欢在自然中播撒希望的种子,我也喜欢用一支粉笔描绘明天的梦。但是,我更爱读书。

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就连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名句足以看出读书对人的重要性。但以前,我并不爱看书。

“哎,书本上意思是有些乏味的文字,有时连插图也是黑白的,有什么好看的呢?上学天天看:数学,语文……还不够吗?”这是我经常发出的感慨。老师常常教育我们要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却总是看不进去。文言文更是让我头痛。自此,我也想过将我关进一个屋子的方法,可都没用。直到那件事过后……

那天午后,天气比较凉爽,我独自一人在丛林里散步,我只是为了消磨时光,丰富精神。那些小虫小草,我并不在意,一会过后,我突然想坐下来,躺下来,轻轻合上眼,我发现了大自然的美好,。树是守护神,花是主人,草是奴婢,那些小虫都在忙碌,树在弹这琴……这本自然的数,我读懂了。我忽然明白了……

读书并不限于对表面美词欣赏,对知识的`丰富,必须用心读,你便会发现许多,更多……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但不同的是,我读的书有“许多”一只虫子,一粒沙子的景物,都是我的书。要把书看活,看得透彻、看的丰富,你便会领略到更多的美……、

读书真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五

冬天过去了,春天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悄悄地来到。树尖吐绿,小草发芽,河中几条小鱼开始欢腾起来,这可把小鸭们高兴得扑腾扑腾起来,它们忙碌开来,正如“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这无疑带来春天的气息。

泥塘不时有几只燕子开始啄泥筑巢,为哺育儿女做准备,不时从天空划过,成双成对,叽叽喳喳,一会儿飞离,一会儿再次飞来,一次又一次,一点又一点,直至将美丽的巢筑得坚固、舒适,为幸福的家园付出再付出。

来年还残留果树枝头的果核,挤出一朵又一朵花来,花儿为来到这个世界惊奇,它们自认为自己是最美的,为了独占花魁,纷纷精心打扮自己,装点世界,各显其能,一展才华。在这花枝吐绿之际,人们隐隐感到夏天即将来到,火热的夏,金黄的秋,在这忙碌中,夏天接过了时光的接力棒,就这样,夏天开始登上了舞台。

夏天来到,山间已是一片青翠,鸟儿在枝头歌唱,各种昆虫也开始了它们的田园交响曲。知了在枝头拼命地歌唱,唱得声嘶力竭,终于唱走了夏天,迎来了秋天。

秋天把金色洒满大地,稻子为金色点头,果园为金色添彩,苹果为金色害羞,红彤彤的脸,石榴为金色而乐,乐得咧开了大嘴,露出红嘴白牙。田间的高粱笑弯了腰,菊花尽情地将花朵绽开,就在这时,远处的枫树将洁白的信封寄给了冬天。

冬天到来了,大地为之穿上节日的盛装,孩子们在地里堆人、打仗,嘻嘻哈哈,嬉闹声声震屋宇,震落了冬日的疲惫,冬日终于熬不住了,悻悻离去,春天又一次来到……

这奇妙的自然让我着迷,让我如醉如痴!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六

黑夜繁星,皓月当空。小憩之时,捧杯香茗,捧卷诗集,倚窗*。诗词,令我陶醉于其……

细读着字字句句,*再现眼中,把飘动的旗帜、紧握的拳头、冲锋的身影、激扬的呼喊都已留在*里。借着诗词,我的上下五千年宏伟的历史里徜徉。

落花莫春时节, 盛唐落幕。

安禄山史之明谋反,盛唐渐渐衰微。可是,那时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早已能看出唐代的未来,是的,是的,无人知晓那年代的“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的李电年,竟会在“落花时节又逢君”。谁能想到风华无限的著名乐师,竟会在年老病衰之时流落江南!于是便有了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也增添了其内心的“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奈何,奈何?繁华江山多少时,已剩“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盛唐的衰微,非一朝一夕,人已去,江山存。

梧桐兼细雨,靖康之耻尚未泯灭。

金人的旗帜就这样挺进了九州大地,帝王无力,鹏举领军抗金,立下赫赫战功,却被小人算计。鹏举,你不甘啊,“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你怎能忍心眼睁睁望着心爱的江山社稷被踩在金人的脚下?却叹世态严凉“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你就这样,在愤愤中走了。长叹,长叹,江山损,红颜亦悲。家道中落,与夫离散,却不能打破你对诗词的热爱——易安,没了二八年华时青春的“沉醉不知归路”,却只余“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风中的你, 凌乱狼狈,只身一人,“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一代才女,终是香消玉损!

诗词中传达的不仅是诗人的情怀,更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让历史成为过去,我们不需要啜饮悲欢的泪水。鉴往知来,借诗词传递,我们将继续征程!

诗词真让我着迷,它让我在历史中中徜徉!

真让我着迷作文600字5篇(扩展4)

——读书真让我着迷作文10篇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七

黄昏,群星还未挂上苍穹,残月却以悄然攀上柳梢。泥泞的羊肠小道上,骈马齐驾的马车颠簸而行。车轮之后,两条毂迹,直通微红的天边……

上古的伏羲拂袖离开,炎黄狂胜蚩尤的长啸黯然远去,夏商周的灿烂早已失了色彩。天下早已迸裂,只有飞扬跋扈的四方诸侯;三家分晋,五国伐齐,这个时代已该结束。终于,秦出现了……

奇袭长*,胡服骑射的赵不再昌盛;妙围大梁,曾今雄霸一方的魏没有了色彩;巧攻郢都,昔日问鼎中原的楚不在狂妄;远征辽东,遥远的边疆充盈了秦的威望;轻取齐鲁,分裂的九州终归统一……

乱世永不会结束,和*随时准备着降临。秦皇武略,汉武文韬,两汉盛世之后,依然是刀兵相见,刀刃无情……

挟天子以令诸侯,骄横跋扈的曹孟德斩董卓、败吕布、灭袁绍、诛马腾,雄踞北方。

火烧曹操百万军,孙仲谋成江东霸业,皇叔刘玄德得荆州、*蜀川立足一方。

天下三分百余年,大智若愚的司马懿篡曹睿之位,灭蜀汉,取江东,克成帝业。大地上不再狼烟四起,战旗飘扬,仲夏晚风中依稀可见一个个远去的身影无声的叹息……

乱世就要过了,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千年前的长安,高祖望着文武百官,忆着当年戎马生涯,不禁高唱大风歌,一个盛世将要来临……

文景之治,钱粮满仓,天下无冻饿之人,等待着盛世的降临……

终于,武帝降临了。攻匈奴、削藩王、抑巨贾,大汉雄立于世界东方。

有人说,*历史像一座山峰,而屹立山巅的便是李唐。结束了南北朝的战乱,隋末的征伐,盛唐终于大放雄风,太宗的虚言纳谏,文韬武略,终成贞观盛世,和回鹘,盟突厥,立南邵,北逾阴山,南越海表,东亚古国攀上了高峰。“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玄宗开元之治,终于站在了*历史的最高峰!

乱世,盛世,变幻,迷离。历史就这么令人着迷,陈旧的马车仍在前进,历史将更加辉煌、精彩!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八

纸张洁白,如雪青丝婵娟,

笔锋入纸,润滑墨色浓重,

脑中文思泉涌手不停歇……

一切奇思妙想伴随着钢笔与纸面碰撞出零散火星的沙沙声落入格中,

化作一个个具有优雅魅力的汉字……

写作,真让我着迷!

年少时喜读书。那时候真觉得书中一字一句简直妙不可言,作家自然变成了我最敬佩的人。大概是每个读书人都有的癖好吧,读着读着,手痒痒了,心也痒了,也抓起一支笔来“挥毫落纸如云烟”。

抹的,是幼年的童稚,是少年的情思,是飞扬的幻想,是日渐成熟的心智。

写作是一场心灵盛宴,它让你如痴如醉,让你欲罢不能,让你连走路时都在脑中构思和创作,以至于让你看起来像个“书呆子”。

是着迷了,可又怎能不着迷呢?

字很简单,是黑色的;纸也很简单,是白色的。可它的世界绝非黑白二色如此简单。神秘莫测的,是变化多样的,带着你的头脑和手,用随便哪只笔便可绘出哪个世界上最迷人的画卷——绮丽甜蜜且美妙得不可思议。从笔尖倾泻而出的是字吗?不可否认它的确是,可又不单单是——它是情感与思想的载体,它诱使你投入你的灵魂。亲笔造就的人物,随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感动和悲伤,就这样互相陪伴着成长。

或许有一天,这些都会成为深入骨髓的习惯,溶进血液的天性。从一开始的遣词造句到现在的段落文章,都是依靠着热爱前进的。

写作,这真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十九

篮球,这对小时候的我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而我却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它。

幼儿园时的我喜欢蓝色,而当我第一次听到篮球这个神奇的玩意的时候,我便喜欢上了它。便死缠烂打的让爸爸给我买了一个,我把篮球带到了学校,每个同学都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时朋友很少的我忽然之间增加了许多,当时我觉得篮球特别的神奇,便越来越喜欢它。

在上幼儿园的我,也经常和其他朋友一起玩篮球,每当在那个时候我就觉得十分快乐,而我就在这时候不知不觉的学会了什么是分享,体验到了分享的喜悦。

小学时,我知道了篮球的“篮”并分蓝色的“蓝”,但那时篮球已经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好友,成为了我的一位知音,有时也会像一位老师教会我许多东西

一开始和同学一起打篮球的时候,我只要一拿到球就开始独自向前冲,从不将球传给队友,而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以失败告终,队友也经常抱怨我,经历了一次次失败的我也开始慢慢的向队友传球,助攻,那时候的我开始懂得了什么叫做团队,什么是所谓的团结。

我也曾下过功夫认真练习篮球,也看过《灌篮高手》,nba,除了学习之外,对我最重要的就是篮球了,它就像一股无心的力量推动着我前进,支持着我。

到了初中,学习压力加大,只有在体育课的时候才能碰到篮球,但我对篮球的热爱并没有有丝毫的减少,正是因为它,使我克服困难,我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篮球会陪我越走越远。

篮球,这个熟悉的名字,篮球,令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二十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话完美的把我给萌翻了,我是个小吃货,面对美食,我无法控制自己。四季都不一样的美食,让我着迷。

春天,天气不冷不热,我就会去吃烩面,烩面是长垣的特色,而且不会让你觉得冷,也不会让你觉得特别热,温度恰到好处,这也是我喜欢吃它的原因。

夏天,天气特别热,太阳直射大地,这时你可以吃肉丝带底,肉丝带底是由粉皮与肉丝青菜组合的一道菜,粉皮很凉很爽,解暑而且好吃,真是夏天必备的一道菜。

秋天,天气由热转凉了,这时候吃夜宵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冷就会去烧烤店,东北有句老话,没有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事,因为那里冷,吃烧烤,身体会发热,十分暖和。

冬天,一年中最冷的一季,天上下着大雪,许多人都在外面堆起了雪人,十分的冷,这时就应该喝一碗羊汤,注意一定要配饼吃,这样才更好喝,才更鲜美,更能突出羊汤的鲜,羊汤会流到你身体的每一处,像个暖宝宝一样热遍你的全身。

四季美食大有不同,但都好吃,让我这个小吃货欲罢不能,美食让我着迷,我爱美食。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二十一

生活是个万花筒,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是这个万花筒的一员,因为我有爱好,有让我着迷的事——读书。

读名著,真让我着迷。我是个爱读名著的人,每当我面对着书架上一本又一本的`名著时,总会不知疲倦地读了起来。看《西游记》中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表演所感染;被《朝花夕拾》中鲁迅悟出的种种人生哲理所感动;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乐的可怜事迹所令人同情;听《爱的教育》,被里面的母爱所倍受感动。读名著,给我以奋发向上的力量。

读名著,真让我着迷。

读诗词,真让我着迷。无论古今中外,诗词歌赋都很盛行。回首过去,苏轼的“大江东去”这一豪迈的壮举使我感动;李白的“桃花潭水三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又体现出李白与汪伦的深厚友情;王湾的“张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的思乡之情又让人怜悯。展望现在,冰心奶奶的诗又让我悟出一些人生哲理,读诗词,让我陶醉在历史的长江中。

读诗词,真让我着迷。

读论语,这又有另一番新意。这部书中,教给了我无数的学习方法: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孔子的思想核心“仁”让我受益终生。孔子的言行是十分谨慎的,每一则论语都蕴含着极深的哲理。读论语,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读论语,真让我着迷。

“读书给人以重生的力量”这是我读书后的感受。不错,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老舍先生没有大量读书,怎能创作出优美的文章?如果朱自清没有读书,怎么会写出如此富有人生哲理的散文?所以,书是人重生的救命草,能让人奋发向上。

读书,真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二十二

读书真是个好事儿。

相信每个人在总角之年都谙熟几个童话故事。这些童话故事如同梦幻城中撑满了帆的糖果船,在巧克力海中行驶着。童话书带着甜丝丝的味儿,小时候的我就恨不得钻进去来一场大冒险,长大后更是痴迷得不得了。

我的第一本书是《格林童话》,知道的第一个故事就是《白雪公主》。那时的我十分羡慕白雪公主。显赫的身份、艳丽的容貌、美满的人生。王子斩破重重荆棘与公主相拥。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王后最终也受到了惩罚。小时候我天天捧着书,家里来了人也不知道打招呼,不知道被妈妈说了多少次书呆子。其实我哪是书呆子呀,我正和小矮人烤火呢!

时过境迁,书还是那样吸引我,白雪公主却变得可怜极了。

白雪公主幼年时失去了母亲,只看她父亲不加犹豫地迎娶继母就能知道白雪公主的童年定无丝毫温情可言。后来王后嫉妒她的美貌,差遣杀手杀害公主,白雪公主懵懂地就被带出城堡,无一点防备之意。若不是杀手心有不忍,王子估计就要和水晶棺里的公主共度余生了。这样的公主,和瓷娃娃有什么两样吗?可正是因为白雪公主变得不再完美,我才会对童话痴迷,恨不得挖出所有宝藏,以至于我还是天天捧着书,是书呆子。

读书真是个好事,就是最简单的童话书也能有无数品味。如果能真的有书山书海,那我一定会成为一个烂柯人。真是没有什么能比书更有趣、更有用、更让我着迷的东西了。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二十三

篮球真让我着迷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十二三岁的我同样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士。在那里,你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着。那里的一切令你陶醉,令你沉迷:踢球,读书,画面,手工制作,集邮,篮球……你一定从中享受到了无限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增长才干,陶醉了性情。

其实,打篮球是我七八岁时候的梦想了。可是那时候的我连把篮球投上篮筐的力气都没有,怎么打篮球呢?终于,我长大了,我拥有投篮的力气。从此,我便不停地打,因为只有每天都打,才能使我从篮球中得到乐趣。说到乐趣,只有许多人组织成队伍,打起来才有意思,而且还乐趣十足呢!

今天,我又来到篮球场上打球。等小伙伴都到齐,我便开始分组选人。最终结果是,我跟王明,包天一队,而敌对是小义,黑仔,小新一队。第一回合是我带球,我先传给王明,王明又传给包天,包天投球进了,得两分。第二回合是小义带球,小义传给小新,小新传给黑仔,黑仔投篮也赚得了两分。就这样,我们互相搏杀,谁也不让谁,我进三分,他也进三分,经过十几个回合的时候,比赛终于结束了,我们以23比21的成绩战胜了对方。

打篮球不是一个人的运动。打久了你就会发现篮球需要团结,多多传球,只要团结一心,进球不是问题。

真让我着迷作文600字5篇(扩展8)

——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二作文 (菁选3篇)

让我着迷的句子篇二十四

何为热爱?通俗地说大概是喜爱,又或许是让自己着迷吧。

从小,我就爱动,而且家住6楼,所以体育一直不错。小时候,看着楼下的大哥大姐,叔叔阿姨打羽毛球,我就感到特别羡慕,自己也有一种从众心理,也想去打,过一把瘾。可是,谁知,我这一过瘾,就“戒”不掉了。

所以,之后我在填兴趣班时,我总是毫不犹豫地写上羽毛球。教练是妈妈的老同事,对我格外的关照。我进步也很快,不久就成为了他的“得意门生”。

课是每周六下午,我每次都坚持去的很早,从不愿错过打球的每一分,每一秒。每次课下来,自己都会很累,但我感觉很值得,。大概也是在那时,我发觉自己彻底迷上了他。

我报名参加了比赛,这是我的第一场,或许也是最后一场,我因病与站在比赛场上的骄傲擦肩而过,一直到现在,这始终是一份我的遗憾,我本想找机会弥补,却因各种因素被迫放弃。之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参加过一场比赛,教练也深感可惜,我也无可奈何,只是等待着下一次机会,遗憾的是,我再也没有等到。

之后,我被迫放下了它。

上了初中,我开始打篮球,却始终没有忘记羽毛球,也没有减少我对它的那一份热爱。

我曾想过重拾羽毛球,但均以失败告终。

我至今都忘不掉打球时那畅快淋漓的爽感,虽累得气喘吁吁而又沉醉于其中,就像李白“但愿长醉不复醒”一样。我错了都没有想过放下手中的球拍,凝聚了热爱的球拍。

小时候,我是医院的常客,但我现在很少生病,也许这就是它给我的回报,是它让我懂得了热爱的真谛。它一直是那么的让我着迷,我热爱它就像热爱自己的祖国。

它带给了我太多太多,我无法一一列举,我依然怀念那段打球的日子,它已深深地锲入我的心灵,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热爱,即是发自内心的去喜欢一个事物。这便是羽毛球送给我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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