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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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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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篇一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原目标公司: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某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成立日期20__年_月_日。

1.2新目标公司: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责任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

1.3 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1.4 ____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______

1.5 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公司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1.6 有关职工:是原目标公司所有在册职工。

1.7 原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三 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80%;

王一 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20%。

1.8原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__%,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__%。

1.9本协议中原目标公司和新目标公司除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外,仅仅是为行文时理解条文之方便,实际上均为目标公司某某有限公司,并不表示存在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主体。

二、原目标公司的背景情况

三、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3.1 双方一致同意,经过股权转让之后,甲方退出原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所持有原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3.2在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将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依照乙方确认的股权受让人及受让比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3.3 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大写:___元整)人民币。

四、股权转让资金的支付

4.1 支付方式和标准

股权转让资金由乙方______支付。

4.2 支付时间

4.2.1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资金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直至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为止。

4.2.2 若乙方延期支付某批次的资金,应承担逾期期间的以该批次应支付总金额为基数、以每日承担0.5%为比例的违约金。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在乙方支付最后一批股权转让款项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主动向乙方提出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日时,双方另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5.2甲方明白和确认,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所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可能是乙方一人、也可能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也可能是包含了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

5.3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或新目标公司承担。

5.4甲方明白和确认,为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签署有利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增加甲方义务的,乙方承诺该增加的义务最终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6.1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全面负责新目标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承担原目标公司所未了结之有关业务、承担原目标公司未支付之费用、依法履行和处理有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合法自主经营新目标公司。

6.2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有权重新整合新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制定新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

6.3双方均明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所述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甲方已经完全退出新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新目标公司新产生的各项负债,在此期间新目标公司所发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6.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就具体事宜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市地法院方起诉。

6.5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篇二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1: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2: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经四方同意,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顾问的形式入股,占甲方注册资本的10%。

1、甲2、乙方三方均具有同等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甲1、甲2应于20xx年?月?日前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甲1 元 ,甲2 元。,并签订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益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四条:乙方不进行20xx年度的分红,但乙方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甲方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将折合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资金投入。乙方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在甲方公司的分红等一切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如任何一方股东需要退股,则需得到另外两方股东同意,方可进行,并按退股时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由另外两方股东以现金回购的形式退股。

第六条:发生股权转让时,在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优先考虑股东现金回购的形式。

第七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方、甲1、甲2、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甲1: (签字) 日期:

甲2: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篇三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三: 身份证号:

合伙人四: 身份证号:

合伙人五: 身份证号:

合伙人六: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七: 身份证号:

合伙人八: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九: 身份证号:

合伙人十: 身份证号:

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以上 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圆,¥:万。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

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资金额 利大于等于10%,则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则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 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④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则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则。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②合伙事业不能完成;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账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 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七、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签名处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篇四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份协议书合同实用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署。

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3、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灵活掌握。)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转让方或者甲方:_________指

1.2受让方或者乙方:_________指

1.3目标公司:_________指

1.4目标股权:_________指

1.5转让基准日:指与目标股权有关的风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之日。

1.6转让价款:_________指

1.7过渡期间:是指自转让基准日、本协议成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全部转让价款的_________ %之日三者中较晚之日起算,至甲方派出在目标公司的董事更换为乙方派出董事的该时间段。

1.8公司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合同法:_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目标公司概述

2.1 目标公司的的经营范围

2.2 目标公司在转让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第三条 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3.1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2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3 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4.1 转让价款的确定

4.1.1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1.2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一次性缴纳第4.1款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2 分期付款

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不涉及批准的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须经批准后生效的,乙方应当在协议经批准生效后的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 %即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涉及批准的情形);乙方应当在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 %即 万元人民币及依照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分期缴纳第4.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以上两种转让方式下的分期付款为选择性条款。)

4.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电汇、转帐支票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足额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付款时间以到账日为准(日后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户 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

4.4 若乙方已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全部或每一期转让价款,而拍卖机构未及时、全额的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而导致甲方未能收到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依据《委托拍卖合同》之约定单方解除《委托拍卖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直接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接受。(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5 履约保证金

4.5.1 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款_________ %(不低于20%)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5.2 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乙方已向拍卖机构支付了缔约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_________ )/美元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 )。该缔约定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成立后自动转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约保证金。缔约定金若不足转让价款的_________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_________ 日内补足差额。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要注意与《委托拍卖协议》的衔接。)。

4.5.3.1 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4.5.3.2 因非乙方原因终止本次转让的;

4.6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每笔款项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出具合法的正式收款凭证。

(我方是转让方,我方若是受让方应当注意各自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在过渡期间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增资扩股。

5.2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甲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在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其相关职权。过渡期间内,甲方董事依乙方书面指示行使董事职权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5.3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董事、董事会部分甲方的过渡期义务是基于甲方在过渡期之前已向目标公司派出了董事,如甲方在过渡期之前没有向目标公司派出董事则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5.4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股东、股东会部分的义务,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第六条 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6.1 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6.2 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七条 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是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已取得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乙方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享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能够承担转让和受让股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7.2 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7.4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5 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6 本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前,甲方承诺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股权转让相冲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的条款的合同或协议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7.7 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11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8.1 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8.2 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9.2 违约情形

9.2.2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9.3 违约处理

9.3.2.1 要求乙方立刻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款约定标准主张延期付款滞纳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实际支付之日)。

9.3.2.1 解除本协议,扣收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重新处置该目标股权,再处置回收款扣除再处置费用后低于本协议约定转让价款和滞纳金(计至再处置日)之和时,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本次转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给拍卖机构的佣金、律师费、评估费。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9.3.3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0.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0.2.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_________ 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3 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0.4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1.1.2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选择性条款)

11.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中国台湾、澳门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

12.2 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2.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2.4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通讯

13.1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13.2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联 系 人:

13.3.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3.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3.3.4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发送方式及送达时间

13.4 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四条 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5.2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5.4 本协议各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5.5 本协议采用中文(及英文)订立,一式_________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签订中、英文本的,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中文本为准)。甲方持_________ 份,乙方各持_________ 份。

(此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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