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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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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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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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xxx要求,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xx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xx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确定医疗保障决策事项,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明确决策主体、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刚性约束。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社会稳定风险。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加强对文件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客观分析评价,针对问题作好修改、废止、解释、制定配套制度或改进管理方式。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xx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xx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x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经办事项名称、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办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和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改革目标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推行执法公开,在本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办好政策法规专栏,公布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

(八)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开局工作,细化普法宣传内容,优化普法宣传方式,严格落实《2020年度xx市医疗保障系统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扎扎实实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推动学法用法从认识到实践、从理念到制度的全面落实。

(九)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全面深入深刻理解法律法规内涵,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思维,维护法律尊严。创新宣教形式,实行以案释法,推行现场说法,将法律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过程。搞好培训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总体规划,人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始终贯穿于日常各项医疗保障工作之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经验、新办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医保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区县在年内报送普法宣传图片不少于两张,普法信息不少于一条。

(三)总结提高。要结合本区县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完善相关措施,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总结和评估,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市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各区县分局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工作开展的影音像等资料报市局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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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要求

高举xx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xx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确定医疗保障决策事项,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明确决策主体、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刚性约束。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社会稳定风险。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加强对文件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客观分析评价,针对问题作好修改、废止、解释、制定配套制度或改进管理方式。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xx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xx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x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经办事项名称、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办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和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改革目标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推行执法公开,在本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办好政策法规专栏,公布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

(八)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开局工作,细化普法宣传内容,优化普法宣传方式,严格落实《2020年度xx市医疗保障系统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扎扎实实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推动学法用法从认识到实践、从理念到制度的全面落实。

(九)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全面深入深刻理解法律法规内涵,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思维,维护法律尊严。创新宣教形式,实行以案释法,推行现场说法,将法律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过程。搞好培训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总体规划,人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始终贯穿于日常各项医疗保障工作之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经验、新办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医保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区县在年内报送普法宣传图片不少于两张,普法信息不少于一条。

(三)总结提高。要结合本区县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完善相关措施,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总结和评估,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市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各区县分局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工作开展的影音像等资料报市局待遇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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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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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学习文档

2018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梳理同一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厘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将职能相近、职权交叉重叠的机构进行重新整合,精简机构。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取消、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改革。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民政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作任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增强县以下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文化出版局、县房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六)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部门 (七)持续推进生态绿化和生态水系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八)不断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纠错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十)政府法制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每年组织检查一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查申请。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探索在某领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二)制定**县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适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报备系统。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进一步完善**县行政执法网,除特殊事项外,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案件都要在**县行政执法网办理。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五)进一步完善县、镇(街道)二级行政执法网络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进一步巩固 三项制度 成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十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九)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进出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先树优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十二)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执法监督机构,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发挥行政执法网的监督功能,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三)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制度,逐步公开评议结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加强对有关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十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推进 一窗受理 制度,进一步深化 一化四联 的完整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开通行政审批质量回访评价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通过各种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新闻媒体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制度,及时汇总、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信息,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警监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十)各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本单位的矛盾纠纷积极进行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纠纷,由本级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十一)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房管局等有关部门 (三十二)进一步理顺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逐步开展集中行政裁决权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十三)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标准化工作成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标准体系各项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三十四)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新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县级以上政府要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由3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办理。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编办 (三十五)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提高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办案的能力,实现行政应诉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六)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八)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九)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培训班每期不少于5天,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每年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不少于2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40学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一)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部门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与其新形势下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法制工作负责机构及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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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四

我局按照《xx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在xx市政务公开平台公示了《xx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公示实施办法》、《xx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等要求公示的办法、文本、清单及配套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变化及人员调动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全面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严管理文字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从实际情况出发,适当增加审计执法过程中重要现场必要的图片(照片)记录,使文字记录和图片(照片)记录相结合,保障审计证据适当、充分,实现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审理制度,制定了《xx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加强对重大审计事项的法制审核。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出现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坚持办、审、定分离,实行业务部门审计、法制部门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应审尽审,合法有效。

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执法条件、调离审计执法岗位的人员信息进行注销,对新转隶、新录入人员进行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xx学时的线上线下培训,经考试合格且年度无执法过错的人员,通过执法证件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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