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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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局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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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一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各班组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和长远规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值。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按职工总数的2-5‰配备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并相对保持稳定。

5、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6、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月组织一次演练。

7、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按权限组织本项目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机关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督促、检查、指导副职、副经理等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认真落实“三同时”(即: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有关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演练的各项协调准备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源点及监控办法,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5、定期组织各部门安全大检查,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动态,落实事故隐患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6、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7、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向职工告知所在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全员考试。

8、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并按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全体人员受到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9、负责动火项目的审批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按“五同时”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2、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能得到有效实施,向员工及施工人员明确所在岗位具体的安全责任。

3、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期考核。

4、组织各部门定期、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作好记录;主管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要立即按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6、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职工穿戴。

7、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压力仪表等,一经发现失效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新入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职工全员教育、特殊工程人员教育等多种教育,并进行考核。

3、组织开展安全月等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草案)、危险源点及监控办法,负责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组织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技术措施方案,批准后严格监督执行情况。

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新、改、扩建项目及设备更新发行项目坚持并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本项目锅炉安装等特殊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动火特种作业的审批(报监理、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监督检查日常动火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职工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及时发放、合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防尘、防毒、防噪音、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资金及时到位。

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立项,则不准挪他用。

3、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及储备情况。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全力配合主管领导的处置,制定快速使用后续批复的操作程序。

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二

本标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制度上对项目部所有人员所有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统一起来,形成安全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责任、各级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同时,项目部定期、逐级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进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1、项目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主持项目安委会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2)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项目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6)保证分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7)组织并参加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

8)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项目各岗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制定与落实。

2、项目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调度会上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各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施工。组织落实审批生产计划与安全措施控制计划,通过计划施工和周密管理,预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措施。

4)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5)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复查,协调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评。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

3、商务经理管理职责

1)在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组织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内部招标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如有)。

3)组织施工项目结算,需经安全部门对分包单位考核后方可进行。结算时执行合同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款,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4)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防护设施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的资金使用情况。

4、总工程师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学习、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的培训、取证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4)督促工程与合同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施工作业的主要危险点。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7)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8)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安全交底,指导班组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9)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负责解决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安全总监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安全部、协管工程部,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

6)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7)在本单位的生产协调会上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问题的整改落实。

8)主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9)组织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6、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1)工程管理部管理职责

a.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和施工调度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负责本项目部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

b.在组织编制施工方案、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的同时,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本部门各岗位应按分管范围组织贯彻落实。

c.负责策划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区域的划分并按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组织本部门各岗位加强现场的管理、控制及验评工作。

d.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预算开支,专款专用,经批准后与施工生产计划同时下达。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经批准后组织在施工中落实。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施工前应进行专项交底。

e.负责内部分包合同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条款的制定。明确分包单位组织施工时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职责,无合同或手续不健全不准进入现场。分包项目的结算应有安全部门对安全施工的考核意见和本部门对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意见。

f.组织本工程施工机械的进场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安全装置的灵活、可靠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的到位。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检查措施的正确执行,参加负荷试验。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g.以部长为首的各专业经理、助理、专业主管、专业民管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施工(包括设施的完善)、文明施工效果,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h.掌握并从管理上落实“《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内容,结合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施工程序,对分包单位进行不间断的过程管理。

i.对生产、生活临建施工项目及所涉及的力能布置(如:电源、水源、气源、采暖锅炉等),在施工前将有关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完成,并安排交底签字后再布置施工。施工中要跟踪管理,保证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的正确实施。

j.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施工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程序和季节性的特点,以均衡有序的作业顺序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

k.按施工程序对作业环境不安全的部位,应提前安排采取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网、安全步道、孔洞盖板、防护栏杆、隔离设施等)。这项工作要与施工月计划同时下达,遇有特殊情况应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布置,作业环境不安全禁止组织施工。

l.负责编制本项目生活临建和生产临建中建筑项目、安装项目的质量工艺验评标准及验收目录,并为投入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应填写验收单,存档备查。

m.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力能管线的检查验收。

n.施工电源部分:配电盘、架空线、电缆接地系统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o.水源部分:管道、阀门安装保温,支吊架焊接等应符合质量工艺标准。p.气源部分:集中供应的氧气、乙炔气、空气的管道、阀门安装保温,支吊架焊接等应符合质量工艺标准。

q.参加大、中型施工脚手架和大型吊运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r.在安装项目完工后,进行试运前的质量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该项目(包括系统过渡)的试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

s.对分包单位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以该工程完工后的安全性、可靠性做为质量验收、评定的主要指标和考核依据。

t.在工程质量回访工作中,应收集和听取用户对工程项目投产运行的安全、稳定、可靠性方面的意见,并纳入整改措施。

2)安监部职责

a.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b.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做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c.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参加该项目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负责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协助有关部门按地方还礼部门的规定组织好本项目部的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并监督其执证上岗,建立本项目部特殊工种台帐、档案。

d.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资料(帐、表、册、卡)齐全、规范,有据可查。定期检查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各专业公司专职安监人员执行“安全监察工作日志”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e.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通报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f.对外包工队的安全资质审查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安全资格审查(要审查资格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建立外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档案。

g.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和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文明施工情况,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h.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逐条对责任单位下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监督整改。

i.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网络活动,实行“安全施工、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做到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定期召开专(兼)职安全员(含分包单位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专业公司的安全工作,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会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j.指导抽查班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站班会,指导班组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严格审查交底双签字制度的执行情况。k.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规定》,做到严肃认真,秉公执法,文明监察,不徇私情。

l.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m.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监处报告,对轻伤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a.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负责进入本项目人员的登记、发放胸卡、收集内部与分包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通知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持本单位行政正职专项委托书到安全部门注册、登记。

b.对已签订分包合同的外部分包单位(如有),组织有关部门对其人员,做进场前的目测、体检及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有效证件的审查。经审查合格通知安全部门进行登记和安全教育及考试,按安全部门提供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名单发放胸卡。

c.掌握分包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分包项目内容。签订外分包合同时,应有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的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不准超范围或手续不全而同意进场施工。每月末前及时统计出本项目参加施工人数(含外分包单位)报安全部门。

d.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有备无患。

e.建立健全防火网络,组织以各分包单位安全员为主的义务消防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制定现场消防紧急联络办法,对现场的消防、防爆重点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加强监测、监控。

f.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违反防火防爆制度、不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按规定处理。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g.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医务劳动鉴定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交通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h.负责本项目企业形象设计,搜集、整理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事迹、照片,进行广泛宣传,推动企业安全文化。

i.根据施工进度,在施工现场主要道口、生活区活动场所、食堂门口布置有激励作用的宣传标语。设置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图片展览橱窗和违章、违纪暴光栏。经常深入现场拍摄先进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录像和违章、违纪的录像,定期在业余时间、安全活动日时间播放,以起到教育员工在施工中“我要安全”的作用。

j.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把各种劳动竞赛的总结表彰与安全施工、劳动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k.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活动,完善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三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四

总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专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end

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篇五

(暂行)

烯烃厂机动工程部

(一)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9、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10、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建议,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 责;

5、负责设备、配件、材料供应方市场准入的审批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办公房间的防火、防触电、防盗等安全管理。

16、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三)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计划;

7、负责设备事故(故障)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

10、带头宣贯hse理念,带头学习和遵守hse规范和制度;

12、负责本人办公房间的防火、防触电、防盗等安全管理。

13、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1、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业务内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

4、负责本岗位范围内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设备完好;

7、负责制定和修定各类润滑油管理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10、负责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计划;

11、负责润滑油设备事故(故障)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

13、负责本人办公房间的防火、防触电、防盗等安全管理;

14、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1、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业务内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油集团、抚顺石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10、负责本人办公房间的防火、防触电、防盗等安全管理;

11、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六)固定资产及统计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业务内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

3、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的及时处理;

6、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密工作和出现事故上报工作;

8、负责本人办公房间的防火、防触电、防盗等安全管理;

9、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七)电气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业务内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

8、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1、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全厂的过程控制仪表、7 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在主管副部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上级部门的各项过程控制仪表、控制系统安全生产规定。

3、定期组织仪表维护单位进行易燃易爆及关键区域、关键设备的仪表巡视检查工作,建立巡检制度并且定期考核巡检情况。避免仪表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配合安全主管部门做好仪表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各生产车间建立健全仪表联锁台帐,并对联锁投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6、负责检查各装置联锁消除与恢复制度执行情况,保证安全生产。

7、负责组织制定全厂仪表自动化设备技术考核指标,掌握过程控制系统、自动化仪表设备运行状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消除仪表设备安全隐患。

8、负责提出和审查全厂重大仪表、隐患整改方案,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9、负责仪表设备技改、技措审核确认工作,保证仪表设备的运行使用安全。

10、负责对仪表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取证工作,提高仪表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避免误操作。

11、做好仪表设备的危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工作,确保仪表设备的安全运行。

12、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九)动力管理及办事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业务内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

3、负责循环水及水剂的管理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的及时处理;

6、负责本人办公房间的防火、防触电、防盗等安全管理;

7、认真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hse管理原则》和抚顺石化公司《七不准》。

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篇六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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