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300字篇一
这篇课文写的又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因为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留意翼翼而又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读书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所以我也想每一天也是急匆匆地离开学校,赶到书店读书。但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好好地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呀!
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明白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很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的呀!我们此刻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能够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书的知识的海洋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这天的完美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因为谁拥有知识,谁就是学习上的富翁,所以我愿意成为学习上的亿万富翁!
窃读记读书笔记300字篇二
从上一年级起,我读过不少书,学过不少课文。可是《窃读记》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窃”字再字典中的意思是“窃取,趁人不备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可是,当我学会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对“窃”有了新的了解。课文的作者林海音十分喜爱读书,她为了躲避书店老板,锐利的目光,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有时又前往别的书店看书。腿酸了,脚麻了,她仍然天天坚持去书店看书。她是如此的好学,那宝贵的读书时间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掩卷深思,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读后感 )想起了平时的一些作为。平时,我读书只凭自己的爱好,除了那些小说之外,其他一概不要。妈妈给我借的科普书,老师推荐的文学作品,我都随意一翻,觉得难看,就丢到一边去了。现在,《昆虫记》、《百科知识》……这一类我不爱看的.书全部都在书架上睡大觉呢!妈妈每次都没收我的小说,要我读科普知识,我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林海音腿都站酸了,还靠在书柜上看,就是因为这样,她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我们与作者小时候的情况相比,要幸福许多。不知比那个年代好几倍。可是对书的爱对知识的渴求,却相差甚远,因此,我们要像小主人公学习,让读书陪伴我们成长,让书成为我们一生的伴侣和导师。
今天,我学习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窃读记》是一篇记叙文,课文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窃读的经历。“我”因为没钱买书,所以放学后偷偷到书店读书,一直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把书放回。她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就是窃读的滋味。快乐是从书中得到快乐,而惧怕是怕被书店老板骂。
我最喜欢第四自然段,作者写道,“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把自己比喻成饿狼,把书比喻成食物,说明作者爱书如食,可以把知识积累起来当饭吃,对读书时多么热爱啊!
让我感动的是,为了避免挨骂,作者读一本书要跑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可她不觉得辛苦。站着看书,累了没地方休息,只能两条腿交替支撑,但作者从不怕累。相比之下,父母总是把我要的书买回家,我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有时候买回来的书也不看,放在书柜里当装饰品了。作者饿了,还不能吃饭,只好做白日梦,我却从来没有饿着肚子读书呢。作者最喜欢下雨天,因为她有避雨的理由呆在书店里看书,不用再怕别人说她。我比作者幸福多了,但我没有像作者一样刻苦用功,走马观花式的看书,真惭愧!
文中最后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刻。作者的国文老师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 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吧,它是你飞翔的翅膀!
窃读记读书笔记300字篇三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作者写了与食府“三阳春”紧邻的一家书店。正当“我”准备伸手去撷取精神上的食粮——一本我“窃读”了好几回却仍然没有读完的书时,“和我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十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只见“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并且发出询问:“你到底买不买?”当“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说“看看都不行吗?”时,当“我在众目睽睽下,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时,他在“我”的“脚跟后面”“冷笑”着说:“不是一回了!”
经历了这次的“屈辱”之后,“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并且“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经得住书的诱惑,于是走进书店,“再施惯技”。
吸取了前次被抓的教训,“我”在每一家书店“窃读”时,都不敢贪婪,不敢久留。这样势必影响到“我”读完书的时间。书店里的书是要及时卖出去的,不会等着“我”将它们读完。果然,当“我”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时,“都看不见那本书”。就在“我”“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并且早在昨天就知道它已是最后一册了,看到的是“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
这时,“我”碰到了一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估计又是来“招呼”“我”的,就在“我”装作没看见他,“把眼睛送上了书架”时,他却将一本书“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并且对“我”说:“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了”。当“我”终于将书的最后一页读完时,他“在远远的柜台旁,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
但凡痴迷读书的人,若不是因为手头拮据得连买书的钱也付不起,是不会采用“窃读”的方式到书店去“蹭书”的。将自己钟情的书买下,躺在自家的座椅上,光明正大地去读它,有谁不会知道这样去享受?文中出现的第一位店员,他的心目中只有他的书,而没有读书的人,更不会花心思去揣摩读书人的这种微妙的心理,因此对“窃读”的“我”深恶而痛绝之,且让“我”当众出丑。第二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他的心目中有他的书,更有读书的人。对读书人因为没钱买书而到书店“窃读”的行为,他是从内心深处理解的。因此,为了让“我”能有时间将看过的书读完,他硬是将那本书“多留了一天没有卖”。正是从前后两位店员的鲜明的对比中,使“我”看到了人性除了有邪恶,更有善良和友爱,并最终归结出了“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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