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任何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先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方案,可以提高我们的方案制定能力和创新思维。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以下简称“提升年”)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通〔202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管理短板,提升数据核查协同力、政策制度执行力、经办风险防控力、信息系统技防力、社保基金监管力、宣传警示引导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数据共享,开展各险种核查。
1、强化数据共享比对。加强与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沟通联系,在6月底前实现与部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的接口对接,新参保、新退休等状态变化和个人关键信息变更时进行联网核验。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6月底前市、县区同步建立数据共享比对和协查机制。
2、全面开展数据核查。按照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产库的数据归集工作,同时对部级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继续做好省纪委监委民生领域监督平台疑点数据核查和克扣冒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等问题的核查。认真落实待遇发放前数据筛查比对制度,结合实际设定比对筛查规则,常态化组织开展各险种疑点数据筛查工作,重点突出各险种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假人”骗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筛查。要建立健全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待遇发放和审核人员不得负责本人经办业务的疑点核查。县社保中心要加强各险种业务经办疑点数据核查督促指导,适时进行抽查核验,对核查不认真、不彻底的险种进行重点检查。
(二)规范审核管理,严格制度执行。
3、严格规范基金支出。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清理规范自行出台的待遇项目。加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各项支出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困难群体参保代缴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被非法套取。严禁将代发项目资金和社保基金混用,严禁纳入社保基金会计核算范围。
4、加强社保审核审批确认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批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履行“双公示”和权益告知程序。对违规审批提前退休、弄虚作假违规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5、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加强劳动能力鉴定风险防控,强化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和结果监督,防范伪造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干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实现伤病情的联网核验和数据共享比对。
(三)规范资格认证,加强经办内控。
6、加强待遇资格认证管理。严格落实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必须在线核验参保状态,办理待遇核定业务时必须在线核验缴费状态、待遇状态和待遇领取资格。县社保中心于9月底前建立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6月底前完成与全国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对接,提高跨部门信息比对认证比例,9月底前将比对和认证结果直接嵌入业务经办系统,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确认实行初审、复核,并留存佐证材料。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的,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做停发处理。
7、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加快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完善审核规则。县社保中心于6月底前建成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严禁通过工作人员个人银行账户代发待遇,严格按规范保管财务档案,财务系统登录密码定期更换。严格财务对账,财务定期与业务、银行、税务等进行对账,核对总账和明细账。进一步完善与支出户、代发户银行的协议内容,约定协议有效时间,明确银行违约责任,不符合要求的在6月底前完成协议补签。
8、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将高风险岗位任职情况,于3月底前向市人社局进行报备。3月底前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严格落实日常业务月核查、高风险业务季核查制度。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大额社保待遇支付等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和监控,实行集体会审制度。
(四)健全系统功能,提升技防能力。
9、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的要求,积极配合省人社厅按时限改造社保信息系统,结合推进第二阶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数据整理,认真梳理化解遗留问题,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取消手工经办业务、社银人工报盘、现金发放待遇。加强信息系统风控预警和稽核内控功能建设,省人社厅6月底前建设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系统、12月底前完成其他险种经办系统后,要加强沟通衔接,全面推广运用,切实提升系统风险防控能力。
0、规范社保卡发放管理和应用。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加强社保卡合作银行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12月底前建立库存社保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的社保卡常态化清理机制。
(五)落实制度规定,加大监督力度。
1、认真贯彻基金监督条例。待国家、省、市出台社保基金监管条例和实施办法后,结合实际研究我县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抓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贯彻落实。
2、落实基金监督约谈规定。认真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基金监督约谈制度办法,对发生重大案件、反复发生同类问题、存在重大基金安全隐患的按规定实施约谈。
3、落实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规定。待人社部出台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修订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后,认真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工作要求,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群防力度。将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纳入12333。县社保中心要在政务大厅经办处明显位置公布市、县两级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在政府网站人社部门栏目增设举报入口。
4、严肃基金要情报告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人社部发〔2020〕21号),严格按要情分类报告时限、规范格式和上报途径上报要情。依托人社部“金保二期”基金监管系统全面推进要情直报。加强要情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机构间的共享和协同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发现瞒报、谎报重大要情的,一律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警示。
5、严抓问题整改。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2021年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人社部调研检查、省厅内部审计、市州互查、我局邀请第三方审计以及本次“提升年”行动等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逐项整改落实,并开展“回头看”。全面落实市人社局与法院、公安、司法、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配合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18号)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资金的追缴力度。16。严肃追责问责。对2022年新发生金额巨大、性质恶劣的社保基金案件,或者同类案件反复出现,或者巡视、审计、检查已发现指出以及上级单位有提示警示仍发生类似案件的,按程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建议。
7、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加强基金风险提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继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基金管理、监督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重点抓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学习宣传。
三、实施步骤。
“提升年”行动从2022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通过会议方式进行部署。各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局综合业务股、县社保中心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县社保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排查整改时限,4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二)全面实施(2022年4-11月)。按照数据核查、督导评估等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各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局综合业务股、县社保中心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确定的17项主要任务,逐项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逐个摸排自查,集中清理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即知即改,违规违纪资金足额追缴,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6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一次阶段性排查整治情况。
(三)调研督导(2022年6-11月)。省上将确定重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和市州级交叉互查,对2021年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提升年”行动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县人社局也将参照省、市做法进行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做好迎接省上调研互查和市州级交叉互查准备工作。
(四)总结评估(2022年11-12月)。认真梳理总结,对标对表评估成效和不足,于12月2日前向市人社局提交报告。县人社局在此项工作结束后总结评估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将其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考验人社局党组管党治党能力的“试金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县社保中心要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提升年”行动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年”行动工作专班。人社局党组要专题听取“提升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判、预防、应对重大风险问题。“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同志要履行直接领导责任,靠前指挥,推动工作落实。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自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三)统筹协调推进。要把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与继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保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张人社通〔2021〕183号)结合起来,合理调配力量,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对本次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压实整改责任,与社保基金专项整治风险排查、人社部调研检查、各级审计反馈的问题一体推进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棘手、难点问题要指定专人协调整改,不上交矛盾、不推诿扯皮、少归咎系统原因,加强协调联动,积极主动、攻坚克难,确保各类问题清零销号。
(四)强化督促指导。县社保中心要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工作,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要加强“提升年”行动的督导,建立台账,挂账督办。要全程跟进,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全系统尤其是各镇、社区社保专干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查找不足,主动作为堵塞漏洞。对行动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返工。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二
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xx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学习会议,会议由许少华同志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各科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以2021年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为基础,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各科室负责人对文件精神要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到真抓实干、苦干实干,保证提升年行动方案高质量完成。二是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带领本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成立社保中心自查小组,对全险种疑点数据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有痕迹、自查有深度。四是各科室在完成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时要及时与局里沟通协调对接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一是各科室明确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的具体内容、执行时间节点及责任归属。二是对照分工任务严抓问题整改,严肃问题追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建设。三是要求各科室要深刻明确开展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联系,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提升年行动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开展管理提升活动部署,不断深化“两个转变”,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电网和企业科学发展,根据《xx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抓好动员学习。
一是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利用简报和网站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活动方案,深刻领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对于提升管理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推进管理创新、实现管理突破、提高企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通过学习理解内涵。通过开展动员学习,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三集五大”改革精神,制度修订和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加深对管理提升活动内涵的理解。明确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创建“两个一流”战略目标,以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两个转变”为主线;明确活动主题,深化“两个转变”、持续提升管理、推动科学发展、创建“两个一流”;明确工作原则,立足自我学习与借鉴学习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从严治企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相结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基础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明确重点任务,提升机制创新、电网规划和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安全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优质服务、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二、抓好自我诊断我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管理提升活动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管理诊断。结合深化依法从严治企和强化精益管理,切实找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针对这些短板和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提升措施,截止20xx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抓好落实和管控我们认真对照省公司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意见和公司《管理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活动过程和细节管控,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管理提升成效的监督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确保管理提升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扎实成效。
四、抓好长效机制的完善。
在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结合管理提升活动成效,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增强管控能力。结合管理实际,抓好长效机制完善和执行,确保管理提升长效机制动态完善、执行有力。
我后勤部建立主要负责人机制,全部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一如既往地开展下去。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治理能力,确保社保事业安全、稳定、高效运营,为人民群众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榆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人社发〔2022〕81号)文件及4月2日全市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的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要求为核心,以习近平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及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压实责任,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明确风险管理“一把手”责任制,确保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整治站位和作风建设。使我县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达到新的台阶。
二、整治重点。
持续深化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坚持底线思维、统筹防控、创新推动、督导检查、重点突破和注重成效的工作方针,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三、实施范围。
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确保活动达到实效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提升管理水平,特成立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
组长:xxx、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人社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xxx、人社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xxx、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xxx、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xxx、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股长。
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
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
xxx、第一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管理股,领导小组办公室分3个工作专班,按照领导分工,以xxx、同志为班长,主要负责工伤保险方面专项治理,以xxx、同志为班长,主要负责失业保险方面专项治理,以xxx、同志为班长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方面专项治理。社会保险管理股统筹协调开展。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风险排查。
持续推进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治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建立问题台账。各单位稽核股要充分发挥股室职能,不定期对本单位内部进行抽查,下乡镇走访入户进行核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到“回头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二)加强内控管理。
一是各社保经办中心和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要继续优化经办流程,合理安排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岗位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将每个环节具体落实到每个人。二是制定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业务权限,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在各自职权内履行职责,各项业务操作需通过经办、复核、审批三个环节。三是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岗位工作制度,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等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业务实行受理与审批岗位分离;各项险种待遇审核、待遇发放实行初审、复核与准批岗位分离。四是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同一人不得长期担任同一岗位。六是严格管控非工作期间高风险业务的操作管理和监督。七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风险警示提示。八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违规套取社保基金的工作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罚。九是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审查认定工作。(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三)加强数据共享比对。
进一步推进多部门协同,强化联防共管机制。按照《榆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82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交通、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达到数据共享共通,加快打破内部跨险种、跨业务的数据壁垒,不断推动人社、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和联防共管机制。(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四)加强数据管理核查。
养老经办中心、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和失业保险经办中心,要加强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筛选核查工作,及时与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及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分析、比对,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的对数据筛选核查。各部门要设立专职数据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加强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数据进行分析,做到对数据的及时监控。同时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对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及时备份,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五)加强基金财务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实行严格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主办、出纳、财务负责人各岗位间职责权限明确,并实行岗位分离、印章分离制度;二是建立基金收支内部公开制度,确保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的真实、可靠;三是印鉴、票据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基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的办理相分离;四是严禁非工作日内进行社保基金财务的办理;五是加强与代发银行的协作,定期与其签订协议并明确责任;六是全面取消人工报盘,杜绝现金支付。(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六)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审查。
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工伤的调查审查工作。一是加强与医院等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采用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的方式,强化对工伤调查审查的过程和结果的认定。二是加强对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的真伪认定,避免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七)加强政策宣传。
各部门要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春风行动”、赶集和县上组织的大型活动等,现场实地进行宣传、讲解、发放宣传册向群众普及社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承担的法律后果。二是利用公众号、微信朋友圈、融媒体、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有关社保政策及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承担的法律后果。(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八)加强社保卡的管理。
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落实落地。加强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的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对长期未发放的社保卡及时申报清退,休眠账户及时核查清退。(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九)加强社会及内部监督。
一是各部门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监督举报信箱;二是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三是以局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的情况调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检查评估并建立约谈机制;四是邀请审计、纪检等部门对本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2日)。
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要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的工作专班,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局社保股。
(二)组织实施(2022年4月至11月)。
各单位根据领导安排部署及方案明确的任务和时限,全面开展社保基金提升年活动。
(三)自查自纠(2022年5月至11月)。
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方案内容,结合工作职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四)总结报告(2022年11月至12月)。
各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果经相应的工作专班审核,然后上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领导小组进行评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整治站位。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任务,并将此项活动提升到政治的高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明确责任分工,“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亲力亲为,全面组织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
0xx2-xxxx县人社局办公室。
0xx2-xxxx县人社局社保股。
0xx2-xxxx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0xx2-xxxx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0xx2-xxxx县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五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印发《xx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机保局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多点发力稳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
一、基本情况。
5月16日至5月19日,县机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参加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培训,尽快熟悉系统功能模块、业务流程等,确保共建系统上线运行后各项业务顺畅办理,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5月20日,召开职工会,传达市机保局转发《关于社保经办人员侵占追回基金风险的提示函》的通知精神,对通报的要情进行深入剖析,强调风险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细化违规基金追回业务经办流程,强化风险管理。
二、主要工作。
(一)数据核查。
1、死亡报备。联合各参保单位,通过节日慰问、退管座谈等方式,随时掌握退休人员健康情况,家属和参保单位通过电话、qq群等渠道报送死亡信息;一旦发现死亡超领,及时联系参保单位予以追回,截至日前,共计追回3人,涉及金额1。41万元。
(二)待遇资格认证。
参保单位核实本年度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变更情况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通过网厅进行申报,目前已认证3716人。
(三)基金财务管理。
(四)风险防控。
扎实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业务经办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好风险防控。
(五)警示教育。
集中学习《侵占追回社保基金要情通报》,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案为鉴,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六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省、市不断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基金安全,依据《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制定契合我区实际的《x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社保基金自查行动,有利于提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于萌芽状态,减少违规事项发生概率,有效保护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起草前期,我区通过对接xx市人社局、兄弟县区人社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并由xx市x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了《x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x人社〔2022〕17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通过制定长效机制,预防问题发生,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六大块,分别为:1。各部门之间互相联系,加强数据共享,全面开展各险种的基金核查;2。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严格规范审核各险种参保人的待遇领取;3。各街道乡镇规范到龄人员资格认证,加强各级经办机构内控管理;4。配合省厅进行相应的系统完善操作、培训等业务,提升我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5。完善各险种之间的基金监督机制,加大对各街道乡镇基金监督;6。依靠培训和相关讲座,提高各街道乡镇的责任认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警示教育。通过以上六方面,按照提升方案的时间节点和职能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紧盯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六、创新举措。
在接受上级督导的方式下,大力宣传《安徽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群防力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部级、省级、市级三轮抽查后,对照检查结果,对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全区“提升年”行动进展,督促问题整改。并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调动积极性,群策群力查找不足,主动作为堵塞漏洞。建立台账,挂账督办。
八、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x会区人社局。
咨询联系人:xxx。
咨询联系电话:xxx。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七
某项目位于甲县城东,将是甲县新城区及行政、文化、体育、经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物业升值潜力巨大。由此良好的物业背景,某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准将更显重要。
二、目标。
三、组织。
物业管理行业是一微利行业,当前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要更加简洁、实用,降低组织内耗及劳资成本等。
反馈。
运行机制。
组织结构图。
经营环境图。
四、人事。
人事设置原则:一人多岗,不要因人设岗。预计16名员工(按整个小区交付时设计)。
序号岗位人数主要职责备注。
1经理1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等。
2经营部主任1具体经营事务、人事等。
3办事员3文书、财务、劳资、后勤等。财会要持证。
4物业管理员1具体物业管理、装修监管、收费、维保服务等。
5安全护卫员7门卫、巡更、停车管理、小区内公共秩序等。
6水电工1公共区域水电设施维护、水电维修服务等。
7保洁员2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
员工招聘后即由公司聘请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进行培训,骨干员工将送市主管部门的岗位培训结构培训。培训率100。
五、经营预测。
a)经营收入:19.14万元(年度,以下省略)。
l物业管理费:11.34万元。
应收12.6万元。
30000120.35=126000(元)。
预计收入11.34万元(收缴率90)。
l维修服务费:0.5万元。
l特约服务:5.8万元。
l其他收入:1.5万元。
b)支出:20.25万元。
l人员工资福利:14万元。
l办公费用:2.5万元(办公、安全护卫、绿化、保洁、消杀等)。
l维修保养费用:1.5万元。
l税金:1.05万元。
l不可预见费用:1.2万元。
c)润亏:-1.11万元。
d)物业接管期间。
前期投入:10万元(办公设施购置费、通讯器材、员工服装配置费、安全护卫用品、绿化等)。
e)公共性服务费构成测算:21.962万元/年,0.61元/月m。
2(1)员工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序号岗位人数工资标准工资合计。
1经理112001200。
2经营部主任1800800。
3办事员36001800。
4物业管理员1800800。
5安全护卫员75003500。
6水电工1700700。
7保洁员2400800。
工资总额合计9600好范文。
工资总额合计:9600元/月;115200元/年。
福利:11520023=26496(元/年)。
合计:14..17万元/年。
(2)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费:1.5万元。
(3)绿化管理费:绿化率451.04万m21元/年m2=1.04万元。
(4)清洁卫生费:2人12月80元/月人=0.192万元。
(5)安全护卫费:7人200元/年人=0.14万元。
(6)办公费:按管理人员工资总额25计算。
5.52万元25=1.38万元。
(7)固定资产折旧费:按10计算即1万元。
(8)税费:按营收5.5缴纳即1.052万元。
(9)保险费:暂不投保。
(10)合理利润:按营收8计算1.36万元。
但为减轻业主负担,我司将通过多元化经营、特约服务,严控经营成本等多项措施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从而降低公共性服务费价格,拟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申报本小区公共性服务费价格指导价格为0.35元/月m2。
六、前期物业接管。
a)派物业管理员、水电工等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无验收权,仅可从物业管理角度向开发商提出建议)。
b)物业接管验收。
l既应从今后物业维护保养管理的角度进行验收,也应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l是物业通过竣工验收后,对物业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再验收;。
l供电、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l房屋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八
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落实江西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财字[2020]41号)精神,根据《九江市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一)强化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组织管理。提高政府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具体负责,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精准编制预算。各单位依据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在单位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科目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实现政府采购计划与年度预算科目相匹配。
(四)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预算批复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和突破。
(五)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1.严格政府采购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对特殊项目需上报批复材料和采购项目清单。重点强调进口产品采购要求: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应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方可依法开展采购。在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开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严格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江西省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集中目标及标准(2020年版)要求决定采购方式,并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重点强调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法定适用情况,审慎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采用的,要按照回避的原则自行组织专业人员单一来源论证,且按照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须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3.严格代理机构确定。属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由市政府采购办指定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项目。属部门采购的项目,代理机构确定需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或按照单位制定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流程进行确定。
4.严格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自2020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公示。
(六)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和监督管理。为规避采购中的风险,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内控体系,建立采购工作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询价、确定供应商、招标文件制定、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关键环节有内部控制措施。各单位纪检监察要主动介入,对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的行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及时总结并按要求整改。
行动时间:2020年-2022年。
(一)准备阶段(2020年7月)。成立彭泽县卫健委政府采购监管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单位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7月底以前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于8月25日前将问题和整改台账报到县卫健委财务股。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逐一销号,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卫健委财务股。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2月底至2022年底)。各单位结合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体制和机制,每年7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有关进展和成效情况报告,其中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我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动要求组织落实好具体活动内容,严禁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我委将此项工作作为经济管理年活动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导考核,重点是政府采购预算精准程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采购过程规范程度等内容。
(二)坚持底线思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从依法依规、强化内控、保障秩序等方面入手,注重运用综合监管手段,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形成机构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氛围,推动建立政府采购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开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要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能力和水平。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宣卫规财〔2020〕6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落实政府采购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中全会。
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围绕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策落实、预算管理、执行监督、合同履约、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和问题,严格规范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高效、规范、廉洁。为建设健康宣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按照“谁项目、谁管理、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宣州区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全面查找纠正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到2022年底,建立完善采购主体职责清晰、采购行为规范、监管机制健全、内控管理有效的采购监管长效机制体系,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不断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
(三)职责任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专项行动开展的总体方案,负责组织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区专项行动目标完成情况的进行督导和抽查;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行动进行成果评估。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0年9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分自查自纠、集中排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
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情况等;二是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职责、实施部门职责、财务部门职责、监督机构职责等;三是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采购预算的编审、采购计划申报、技术参数制定、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信息发布、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验收和支付、资产和档案管理等。各单位在确保全面自查的前提下,以药品、设备、耗材、工程招标为重点,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式和范围,但要坚决杜绝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2020年12月底前所有单位应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单位主管部门备案。遇到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可随时。
报告。
区卫生健康委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战、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
自2021年开始,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区卫生健康委对所属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政府采购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1.严格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力。
2.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应纳入本单位总体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要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必招,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行为。
3.严格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相关程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重大项目招标文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招标文件不得设立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和歧视性准入条件。
4.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范围的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采取网上商城采购、协议供货以及定点采购等方式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分散采购的程序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做到及时、完整、准确、便民,全流程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内容应按信息公开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要求进行。
6.严格合同履约验收管理。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
报告。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不得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7.严格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要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不得违规支付。
8.严格档案及资产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资料的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采购预算、招投标书、合同、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采购文件要及时归档。严格政府采购的资产管理,对本单位采购或上级部门统一采购分配的设备物资,符合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
9.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建立预警谈话制度,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强化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严防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倾向性问题。
10.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从事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强化依法采购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设备添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与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区卫生健康委为将在集中排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行动,通过集中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检验考核各单位专项行动取得成果,检查政策执行的延续性,是否存在敷衍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整改的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对本部门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区卫生健康委择优在全区推广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常态机制,不断探索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陶宗保担任,副组长由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丁光东和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徐志达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行动小组设在委规划信息财务科,具体指导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上传下达,联系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单位的专项行为开展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
方案。
和工作举措,并确定专人作为专项行动联络员,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深刻认识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对卫生健康行业造成危害严重性,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坚定思想,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违纪现象发生。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行动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细化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
工作举措。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认真部署、大力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部署,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表、任务图,层层落实、层层推进。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委联络员信箱备案。
各单位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要把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情况形成报告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重大事项须随时报告。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
在物业管理中,安全保卫服务是基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的秩序而产生的,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在2005年,北京市消协开展过一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状况的调查,其中对小区安全保卫感到不满意的达到32.8%,35.1%的业主表示,因小区安全保卫措施不利,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过损害。可见,住宅小区的和谐安宁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涉及内容多而且范围广,具有专业。
性强、管理与服务并存性、受制性等特点,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对于物业管理这个微利行业来讲,物业管理企业因为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做到位而引起的损失会给物业管理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除在加强小区硬件条件以外,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保制度和一支高效、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就成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中之重。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应该重点做好做好以下方面:
一、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约定物业保安服务的责任。
1.在健全安保制度之前,应该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物业保安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详尽地了解。之后,各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保服务制定完善详尽的规章制度。这不仅是对物业的安保工作的约束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修改和完善,最后制定出最符合实际操作的岗位制度,降低安全保卫工作不当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的风险。
改,并进行总结。这不仅是管理规范的体现,也是日后追溯责任的重要依据。如:安全巡逻记录、来访出入登记制度、物品放行制度等等。
二、加强对物业安保人员的培训,建立专业化的安保队伍。
物业管理企业的安保管理,归根到底取决于员工的专业技能。在选择安全人员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他们对职业的适应能力和岗位的需要。但要想保证适应服务工作的需要,必须建立专业化的队伍。
1.管理人员须花大力气开展培训与思想教育。
保卫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安保器材。同时应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器具,如消防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严格贯彻执行安保法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程,并选派得力的干部出任保安部的经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素质。要把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管理人员中去,由专人负责。
4.管理好安保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障监视中心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配备专门的、现代化的安全管理的设备设施,如中央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器材设备(如交通通讯和防卫设备),要确保其始终正常工作,否则先进的安防设备形同虚设。
三、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区内群众接受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
任何物业,其治安工作都须依靠执法部门和周边社区的保卫力量。维护好社区的公共关系,就会从根本上扩大小区安全性范围。
1.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辖区社区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紧密合作,与当地片警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当地治安情况,掌握犯罪分子动向,确保辖区物业的安全。如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巡逻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人员应及时询问并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生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将不法侵害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等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外来第三人的不法行为导致业主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比如深圳某物业公司由辖区派出所组织的片区联防会议,通过定期验收辖区治安状况,通报治安情况,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氛围,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扩大治安力量,从而降低案发率,保证物业辖区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在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如住用户家中和。
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煤气泄漏、跑水、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等,要善于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虽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做法,但在采取其它方式(例如破门前)时,寻求第三方(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业委会或业主指定人等)见证,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四、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应急突发事件:可分为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消防事故等,对于这此事件关键要做好预防工作。对于自然灾害,作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本地区自然环境,熟悉当地气候、地质等状况。比如暴雨,季节性台风等,对物业小区易造成损害的地方及时采取预防及应对措施;对于突发事件,要本着及时、高效,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用户至上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消防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快速、灵活的战备队伍,平时加强训练及消防培训,季度性地进行消防演习。这样不仅能检验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而且可以进一步锻炼义务消防员的业务技能,还可进行消防宣传,使业主和用户增强消防意识,树立消防的观念,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频率。
五、加强对停车场、车辆的管理。
加强停车场管理,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避免车辆乱停乱放,保证良好的交通秩序,也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目前,停车场管理难度大,停车时碰车、撞车、车辆被盗现象频繁发生,产生纠纷多,解决困难;加上车辆价值昂贵,极易形成安全隐患。通过严格的训练,加强管理,在车辆进入小区时,认真落实制度,坚决做到对车、对人、对卡。建全技术防范设备,适当配备先进的技术器具设施,比如存放、记录、查询、自动安全检索功能、计算机安全管理系统等,才能有效的确保车场安全运行。
当然,我们更要学会利用资源来解决社区安保建设资金、设施、器材缺乏等严重问题,达到设施、器材资源的共享。走资源共享的社会化道路,实现住宅小区安全保卫建设的稳步前进。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一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x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二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三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xx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四
近日,为全面落实国家卫健委、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采取行动。第一,组织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络员,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职责和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中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规章制度,弥补不足,堵塞漏洞,规范采购管理,不断完善采购长效机制,防范政府采购潜在风险。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全面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推进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在全市卫健系统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采购监管机制,现根据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总体要求。
第二,明确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人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总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和决策,明确领导、领导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抓落实。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委员会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批按照石嘴山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2021版)的内容,目录标准内的采购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目录标准外或标准限额以上的采购由委员会相应业务部门提交会议研究同意后审批。
第二,主要任务。
第一,严格建设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措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制度约束力。
(二)严格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与业务紧密结合,逐步提高经济管理能力。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数量、预算资金等内容应与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计划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分解政府采购项目,避免招标。
(3)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结合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科学规划相关采购预算。每年三月底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当年的采购计划申报在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4)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开采购、自行采购和小规模零星采购的相关规定,在采购前按照法律法规完成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进口产品论证、非公开招标采购手续审批等程序有关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不得执行。特殊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有关程序购买。
(五)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前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征求供应商和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设置采购参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供应商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员工等规模条件为资格要求或评估因素,不得设立国务院明确取消或下放给行业协会的资格认证。招标文件严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对于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论证。招标文件禁止设置独特的、有针对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的准入条件,禁止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格公开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发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告。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准备。对于未达到公开采购限额、实行自购或零星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备案工作,备案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可靠。
第七,严格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要把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目标,各单位应定义岗位职责。买方、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制定规则,合理确定岗位职责,设置不兼容的岗位分离,建立岗位间制衡机制,有效抵御政府采购风险。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石嘴山市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年采购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单位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和涉及政府采购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律观念。
(八)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预警对话制度,签署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加强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进,防止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倾向。
(九)严格追究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除按规定追究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组织实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嘴山市二级检查员、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宁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尚荣同志、市卫健委二级研究员石朝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委各部门负责人、委员会直属(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委员会办公室,石朝阳兼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监督、协调和检查。
第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不足,加强依法采购,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加强弱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采购工作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3)具体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0年7-10月)。制定《石嘴山市卫生系统开展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全系统推进三年专项行动,各单位制定具体方案,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账户,限期整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防止反复检查;要建立整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四、巩固升级(2022年全年)。组织对全市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期正常机制,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活动为监管重点。同时,要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行业采购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采购工作管理提升方案篇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业主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抓手,以贯彻落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为主线,以创建“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为目标,通过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提升”。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自律能力明显提升;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物业服务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提升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线上媒体宣传和线下社会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对《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继续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等形式在市民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线下社会宣传,扩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广度和深度,构建浓厚的物业管理宣传氛围。同时建立物业管理新闻媒体曝光机制,对住宅小区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发动群众参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治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根据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物业管理主体需求,开展物业管理专题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市级以上行业协会专题培训,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内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
相关部门需加大对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规范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同时总结出一批典型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批的执法宣传效果。
(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能力。
严格按照《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确保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在现售前30日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预售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前,需参照《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资料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在商品房销售时将上述资料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要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向购房人明示,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收费等情况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否则不予办理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备案。
严格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承接新建物业检查验收程序,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三)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考核体系,强化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严格落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机制。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3月底前完成各自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市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推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指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根据《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明确物业服务等级,并以此为依据测算物业收费物业服务价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
根据《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会同镇、街道办、社区对辖区内在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吉市建发〔2020〕12号)要求,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星级评定,形成全县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开,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依据。
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不断提高全县社区物业工作水平。
(四)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实现物业管理透明化。
按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围绕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信息、业主委员会成员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物业投诉电话、公共性收益等方面,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让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
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2021年6月底前,在每个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广场或主出入口道路两侧设置“物业管理信息公开栏”,面积应当不少于4平方米,造型设计应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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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2021年6月底前,在每个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设立物业管理信息查询台。公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等。将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共有部分清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
(五)规范业主自治行为,提升业主自治能力。
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前,按照《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吉市建字〔2020〕143号)要求归集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解决业主大会成立经费难题(按总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加快建立和运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畅通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渠道,真实、高效表达物业管理意愿。
积极协同社区按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即将换届或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把关定向,依靠业主党员、楼栋长、骨干群众等群体,把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选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人选等主要环节,切实把好人选关。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积极协同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会议记录、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成员素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知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健全的住宅小区,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程序及时增选或补选,确保业主委员会组织健全。
(六)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物业行业协会并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协助主管部门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开展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完善宣传平台建设,深入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1日-11月30日)。
积极组织开展全县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建立提升工作台账,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市局专家行业协会、实地调研、会议调度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全县本地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不断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巩固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引导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物业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协力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专门组织,抽出精干人员组成督导组,不定期组织暗访巡查、集中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督办,逐步推行,确保整改提升活动健康、正常开展。
(三)以人为本,确保活动实效。按文件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转变服务态度,让业主真真切切感受到文明优质服务所带来的新气象、新感觉。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按文件要求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服务承诺、考核奖励、惩罚追究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树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和谐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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