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者个人阅读体验和思想感悟的记录和总结。那么,当我们写读后感时,应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呢?首先,要对所读作品进行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包括作品的背景、情节发展、人物性格等方面;其次,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感受,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反思;最后,可以运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将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准确地传达给读者。通过阅读这些读后感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提高自己的读书和写作能力。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四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其实,汪国真的诗歌不是单纯的说教,他说"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他没有呼喊口号非要你去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议你去这么做,对九十年代的诗歌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明智的一种教化手段。
还是来说《热爱生命》。在我读来,汪诗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诗作里溢出的热爱,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追求,"风雨兼程"、"吐露真诚"......这些都是体现热爱的种种表现。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这样,诗歌的主题就升华了。
《热爱生命》,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抒情诗歌,也可以作为励志的诗歌来读。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五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七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感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好处。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以前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期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明白,人生路上不仅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感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八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九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杰克·伦敦常常将主人公置于极端严酷、生死一线的环境之下,以此压榨出最透彻、最真实的人性。《热爱生命》小说集,展示了荒原之美、野性之美、欲望之美、生存之美、残酷之美、狡诈之美、勇敢之美、坚毅之美、征服之美、壮烈之美,这里有独狼、猎狗、义犬,还有形形色色冲向冰封荒原的白人,当地的吉普赛人,描绘了一幅求生、求战、求胜、求死的悲壮画卷。这里的生存法则是原始的,物竞天择的,肌肉的力量、厮杀的技巧、斗争的经验、饥饿的忍耐、求生的意志,一丝丝的落差都足以被埋葬和覆灭。这里的人也好、狗也罢,都燃烧着火一样的意志,无止境地挣扎徘徊于生死边缘。
通过阅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描写了一个被同伴抛弃,在冰雪荒原独自求生的掏金者,饥饿、是饥饿、还是饥饿,这最原始的欲望一点一点地摧毁这个肉体,吞食一切知觉。漫长的道路上,食物就是生命的火种,一只小鸡被活着咬碎嚼尽,野兽啃过的骨头被吸吮干净、捣成糊状吃下。令人惊奇的是,哪怕有一点点食物送入体内,这架机器凭借着求生的意志又开始运转,生命重新被点燃。是他对生命的酷爱帮他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当你仔细品读完这部小说,又怎么能不被这样强大的对生的信念所震惊。小说最精彩的是结尾处,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一只病怏怏垂死的狼,彼此一前一后对峙僵持着,人倒下了与昏迷作斗争,狼忍耐着徘徊在近前,最终人与狼用积攒下的最后一丝气力扭打在一起,狼咬住人的手,人卡住狼的嘴,一口咬进狼的脖子,却被厚厚的皮毛阻挡,僵持,僵持着,僵持住,力量在一点点耗尽,生命在一点点消逝……半个小时后,人的嘴里流进了一丝血腥,接着是一股,他昏迷的胜利了,胜利的昏迷了。即使死神的魔爪扼住了他,他也要跟死神拼搏到底。生,还是死,对生命的热爱,是人类永不屈服的本能。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十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一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二
杨孟衡哥哥6岁那年因高一压电击中而失去双臂,但他一爱一书法,一爱一足球,一爱一跆拳道,一爱一游泳,当然,他最热一爱一生活。
他有四个信念:一、办法总比困难多。是呀,吃饭,穿衣,写字,我们普通人很容易做到,但一个失去双臂的人呢?孟衡哥哥想了许多办法,把困难一一破解了;二、越努力,才会越幸运。没错,孟衡哥哥17岁时第一次参加高考,只考了倒数第三名,但是,他没有气馁,刻苦学习。早上用上厕所的时间去读英语记单词,终于考到了第一名,高考成绩是县里的文科状元!三、像呼吸一样渴望成功。一个人渴望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就如人不能断了呼吸;四、坚持别人不能坚持的坚持,才能收获别人不能收获的收获。只有你努力了,奋斗了,坚持了,才会有收获。
孟衡哥哥说:“人生不是一百米的冲一刺,而是一辈子的赛跑。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个梦想,有一种理由去坚强。”没错,有两种动物能爬上金字塔顶端,一是雄鹰,它可以轻而易举地飞上顶端,还有蜗牛,也许因为重重的壳,会下滑,也可能一辈子也上不去,但是它却一刻也不曾放弃向上爬的信念。
我们应该记住,并向杨孟衡哥哥学一习一,他不仅幽默,还学了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多么坚强的人啊!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三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十四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五
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
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读后感《热爱生命的读后感》。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
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
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一个人如果还有生命,那么自由还有可能找回来,但是一个人要是连生命都没了,还能谈什么自由?但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正确。
在这篇小说里,主人公为了保住生命,抛弃了金钱,凭着毅力,一直来到岸边。途中,他遇上了一只和他一样饥饿、无力的狼,凭着耐心和毅力,他战胜了狼,还喝下了狼的血。
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他的这种对生命强烈的爱,值得所有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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