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读书内容的个人理解和感受的书评形式。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尝试以问题引领或以观点争议展开,增加文章的深度和亮点。以下是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一
用了几个晚上,将余华的《兄弟》看完了,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念头,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是宋凡平,宋凡平一出场就镇住了我。李光头的父亲在厕所偷窥女人的屁股掉进了茅坑窒息而死,围观者聚集成千人的队伍。宋凡平二话不说,背起沾满粪便的死尸,“一个浑身粪便的活人背着一个浑身粪便的死人”。宋凡平的举动也镇住了村子里的人们,更让那个因丈夫这么肮脏死去而不知所措的女人呆住了,他和她的故事由此展开。在后面的描述中无一例外地具备了各种男人的天生特性:沉默、健壮、有扣篮时让女人心动的姿态、还不失温柔细腻…最重要的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诺。总而言之,宋凡平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像是一束阳光,射进了女人阴霾已久的心坎儿,他就成了女人的依靠,成了她的救命稻草。他是绝佳的男人范本,一如余华在作品最后让宋凡平惨烈地死在长途车站前的.空地上,血肉模糊,苍蝇飞舞,血水和泥土浑合在一起,形成暗黑的红…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他承诺他的妻子要去看她,于是从监狱里逃了出来,被追赶来的红卫兵活活打死。宋凡平预知了他的死亡,但却义无反顾、飞蛾扑火。难怪“很多年以后,李光头每次提起他的继父宋凡平时只有一句话,李光头竖起大拇指说:一条好汉。”重情义的男人,是一条铮铮好汉子。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魔鬼面前他微笑,在孩子眼里他永远是座巍峨的山,在苦命的妻子心中他是她生生世世追随不离的温暖归宿。
那样一个黑白颠倒、鬼哭狼嚎、丧尽天良的年代里,他的生是种痛苦,他的死是种解脱,但是他去了也不忘记留给他妻子一份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教给两个孩子一份对生活的期待和欢乐。
他真的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何荣枫。
(中国大学网)。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二
_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遥远而又神秘的时代,至少父辈们的讳莫至深让我们感到一丝荒远。但在余华的书中,我找到了那个真实的时代:精神狂热,无比的精神狂热,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众生万象地追逐一个个伟人的足迹,试图用自己的生命在他们身上留下痕迹。人们的本能与欲望被社会的群体欲望压抑。个人不再重要,个性被压制到最低——随之而来的就是暴行。这是人治取代法治的必然现象。个人意愿凌驾在高高在上的法律,同时一直饱受欺凌的底层群众开始膨胀。自身不冷静的躁动,再加上别有用心人士的挑拨,他们把错误的矛头指向掌握知识的群体。结果,到头却发现谁也没有胜利。只是空前巨大的内耗,并陪上了一代人的黄金年龄和另一代人的希望。
余华少有用笔来描写那些惨烈的画面,而是用调侃的方式叙说那些故事。让人在大笑之余又有反思,为那些鲜活的人物感到悲哀,为那个时代感到心痛。
李光头和宋钢的性格迥然不同,一个胆大好事,一个谨慎细致,两人在_中结下了亲于兄弟的友谊,但来到了改革开放后的时代,两人却走在了不同的道路。最后,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宋钢,李光头却成为了超级富翁,难道这是命运吗?兄弟间的差异被时代逐渐扩大,如同余华所说“中国人用四十年经历了西方四百年的生活”。
《兄弟》这本书值得一看,书中那个时代已经逝去,悲情色彩贯穿全书,也反映了余华的深思与忧虑。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些关于红军长征的故事,让我对中国的工农红军肃然起敬。他们创造了史无前例、独一无二的光辉历史和英雄壮举。
红军二万五千里的长征,历经千辛万苦,他们爬雪山,走草地,挖野菜,啃树皮,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饱受了多少次的风霜雨宿。这些都将永远铭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上,时刻激励着我们传承长征的伟大精神。
在长征路上有许多的无名战士,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其中最使我感动的是《七根火柴》这个故事。它描述了长征路上一位生命垂危的无名战士,把党证和千辛万苦保留下来的7根干火柴交给战友,请他转交给党组织,让战士们能在最困难的时候烤上火。当他将党证和火柴交给战友的时候,眼里迸发出喜悦的光芒,竭尽全力举起手来直指红军前进的方向。
这个故事中的无名战士自己带着火柴不用,为了大部队的安全宁愿牺牲自己,表现了红军战士忠于党和革命事业的高尚品质。这个故事的作者亲自沿着长征道路完完整整走了一遍,采访了三百多位参加过长征的红军,所以作者深刻体会到了长征的艰苦,了解到了红军战士们坚毅的品格和宽广的胸怀。
除了《七根火柴》,还有《半解皮带》,《飞夺泸定桥》等故事,这些故事都让我深深感动,战士们不怕牺牲的精神让人敬佩。
最后,红军战士们胜利完成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想红军长征路上的艰辛,我相信一定能克服。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四
提起《狼图腾》一书,至今仍感慨颇深。初次听到这个书名还是两年前在网上和友人聊天时,友人强力推荐的。当时只觉得题目挺新鲜。私下猜测大概是写有关狼种群生活的自然类的文章。偶有闲时,便从网上下载到手机上,每日晚间睡前消磨来读。读着读着,竟渐渐被吸引了。
《狼图腾》是一本长篇小说,是作者姜戎三易其稿的心血之作。后经上网查询得知,作者姜戎原名吕嘉民,1946年4月出生,北京人。曾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1967年自愿赴内蒙古额仑草原插队。1978年返城。1979年考入社科院研究生院。作品《狼图腾》: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1997年初稿于北京。20xx年岁末定稿于北京。20xx年4月出版,作者凭借此作荣登“20xx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引发广泛关注。作者姜戎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煌煌五十万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草原狼,重新认识了草原,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重新认识了人类自己。这是一部关于狼的史诗,一部带给人无比震撼的纪实体小说。文章看似写狼与人之间的故事,实则反映的是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人类与自然,人类生存信仰等方面的问题。内在道理耐人寻味。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侥幸于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击杀黄羊,而从中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的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草原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渴望回归自然的非凡的命运和悲壮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自己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易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地向主人摇头晃尾。铮铮的傲骨,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双眼,四根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牙,黑、灰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强而有力的四肢和尾巴,就构成了一匹驰骋草原狂野不羁的狼的形象。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这锋利的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黠、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等一切的品性统统为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
狼,又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却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它的内心是孤独的、野性的。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和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你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生存宗旨。
通过阅读此书,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的成因。狼为什么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这是每一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温良淳厚的思想已深深地扎进我们心中,忍让、谦和成了中华民族的主流。经历了几千年此文化的熏陶,我们的民族一度陷入了颓靡,无知与愚昧在过去一直充斥着我们的内心,中华民族这条巨龙也因此卧睡千年,毫无进步。我们崇尚的汉文化虽一直延绵至今,但此中却无数次受到草原民族的攻击甚至是侵占。而草原民族正是在与狼的抗争中,不断强健起来。狼的智慧与精神和中华民族的懦弱与落后,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过去的中国是落后的,这是由如羊般软弱依赖的农耕精神促使的,这正是华夏民族性格中的缺憾。或许我们应该从狼的身上得到启发,摒弃其弱点,发扬其优点,像草原狼一样勇于开拓进取,坚持不懈,奋发向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许《狼图腾》这本书给我们的启示不仅仅在于这些,但是狼的智慧与拼搏精神却是我们最该学习的。
深沉、豪放、忧郁、绵长的蒙古长调,幽怨、孤独、固执于亲情仰天哭嗥的草原苍狼,都是悲壮的勇士面对长天,如歌的表达。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谨以此文感谢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道关于狼图腾的伟大的精神盛宴,让我们完成了一次了不起的精神之旅。愿天地不老,狼族精神永存!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五
我读了一本书——《两个小八路》,作者是李心田。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十二岁的小朋友——孙大兴和武建华一起战斗和学习的故事。
孙大兴的爸爸是八路军的连长,在一次战斗中牺牲了。团长和孙大兴说的时候,孙大兴的脸被复仇的怒火烧得通红。他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伪君王子舟赶出中国,他不配当中国人。王子舟是伪军的大队长。(伪军又称二鬼子,是帮日本鬼子干事的中国人。)。
小武和孙大兴是好朋友,在卫生部和孙军医一起工作。他好不容易在刘集上了小学,把自己的课本送给了孙大兴,让他也有学习的机会,结果伪军抓到了孙大兴。发现了课本,就去小学抓人。谁没有课本就把他毒打一顿。机智的小武把狗汉奸田保长的儿子田家林的课本偷了过来,当成自己的,田家林就这样被日本鬼子打了一顿。真是一对机灵的小伙伴,自己分毫不伤,对手窝里内乱,给他们的智慧点赞!
后来的战斗中,他们还是被日本鬼子抓走了,毒打了好几次,他们都不屈服,不畏惧,不但自己逃脱了出来,而且帮了军队很多忙。
他们与我同龄,已然是一个合格的小战士,勇敢机智,临危不乱,被日本鬼子抓了也不怕,要是我早都尿裤子了。他们这种不怕死,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唯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祖国的强大出一份力,方能告慰革命先烈们的英魂!他们永远是中国的红色英雄,我心中闪闪的红星!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六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文革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文革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七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
故事。
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富贵的荒延、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的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
长跑。
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生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在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青年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楚,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该便是生命的力量罢了。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无论现实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奉告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不在不堪着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放佛已经看到了许多的问号:这样,我们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毫无意义。
呵呵,我们也许至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
是不是爱过了才会动的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八
今天,我把小王子这本书看完了,主要人物有小王子和飞行员。
它主要讲了飞行员的飞机出了故障,降落在沙漠里,这时遇到了小王子的一系列经历和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不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只顾自己问别人问题的人。
小王子最后想念他的玫瑰花了,就与他的朋友们告别,飞行员他们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让他回去。
可是,小王子太担心他的花儿枯萎了,他一定要回去,小王子害怕羊把他的花儿吃了,便让飞行员再给他的绵羊画一个嘴罩。
六年过去了,小王子一定回到了他的星球上。
每当飞行员晚上在窗台上仰望天空的时候,每一颗星星好像变成了银铃铛一样对飞行员叮当叮当的笑。
我想对第十个故事里的国王说:“国王,你只是自小称大,只是想象着每一个星球都由你管。其实你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国王。因为你的国家太小了。
我还想对第十三个故事里的商人说:”星星是不可能买到的,那是大家的,每颗星星都有生命和自由。
我想对水井说:“水井,你是一个及时救了两个人的性命的好水井,所以你的亲人一定为你自豪。”
我印象最深刻的个故事里的片段:二十七思念小王子如果你们从这里经过,我请求你们千万千万不要匆忙离开,请你们在那颗星星下等一等,等一等。
如果有一个爱笑的小家伙向你走来,如果他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如果如果他总是对你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小家伙是谁了。
如果你们真看到他了,请你们帮帮忙,不要让我这么难过了。请尽快给我小王子回来了……。
我最喜欢第二十七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特别感人,也是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所以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九
牧犬三部曲包含着《兄弟情仇》《独占苍穹》《欲火重生》这三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两只牧犬出生长大的故事。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十
《简·爱》是唯一一本我看到午夜也不肯入睡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简·爱,一个从小就是去双亲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被寄托给她的舅妈里德太太。虽然居住在高档的住所(应该说是府),但简·爱扔没感觉到一丝快乐。“他(约翰·里德)一靠近我,我就浑身打颤,还经常会被他吓得不知所措。”后来简被送进慈善学校,结交了一个朋友——海伦,遇到了一个善良的老师——坦普尔小姐。有一次,学校闹起了猩红热,许多孩子因此病倒了。但是简·爱却有幸逃离了这场疫病。在没有课堂的日子里,简·爱过得很快乐。后来海伦也病了,但不是猩红热,而是可怕的肺结核。在海伦离世前的最后一天,简·爱搂着她过了夜,给她带来了莫大的温暖。
简·爱在洛伍德的八年学到了很多知识与做人的真谛。
在简·爱向洛伍德道别后,她选择了冒险,来到了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但她绝没想到在这里将发生一段爱情。每天,简·爱把知识灌输给主人的女儿,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阿黛勒。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喜欢上了这位家庭教师。虽然有着一辈年龄差距的墙挡着,却仍抵不住爱的撞击。正当爱情上演时,她的“恩人”里德太太家里出事了。
简·爱决定回到那个灰暗的童年之地。当得知里德太太的长子约翰自杀,而她自己也重病在身时,简·爱时刻照看着她直到最后。临终前,里德太太拿出一封信——原来简·爱有亲人!虽然里德太太欺骗了简,简对此并未埋怨,以一颗宽容的心包容了舅妈。
幸福突然降临。罗切斯特先生向简求婚了。并承诺28天后举办婚礼。
婚礼当天,突然一个女人朝罗切斯特跑去。原来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伤心欲绝的简·爱向桑菲尔德道了别,又继续流浪。
简·爱弄丢了手提包,身无分文的来到一座城市寻找生机……失败了。在死亡的边缘,一户人家收留了她。主人是个牧师,简被安排到牧师办的学校做老师。后来,简继承了亲人的遗产,却没有独吞,而是与其他的亲人平分了。
简·爱被牧师李维斯先生求婚了,但她却选择了拒绝。因为她知道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做她的丈夫——罗切斯特先生。
简爱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却惊奇的发现曾经的豪宅已经变成了废墟。多番打听,简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搬进了枫丹庄园,双目失明,也不再富有。
故事很坎坷,结局却也温暖。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他们最终生活到了一起。
本书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善良、聪慧、勤奋刻苦的坚强女孩。这些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她的人生令我们叹息,逆境成才更是给我们这些生在福中却不知福的人上了一课。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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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十一
《兄弟》是我看的余华的第三部作品,看余华的作品,总不能轻松的看,看完难免心酸难受。看《活着》的时候,为里面人物的苦难生活流了不少的眼泪;看《第七天》,是荒诞了些,但写得很现实,所以心情也是沉重得很。而看《兄弟》,心里则更是五味夹杂,有同情、有气愤、有心酸、有叹息,也有为之骄傲的高兴,难受的时候还是太多了,可比一般的悲剧作品,来得复杂得多了,余华写人性写得太过于赤裸裸了,面对于利、色的诱惑,人总是暴露丑陋的一面,过于兽性的一面,枉为人了。
《兄弟》,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宋凡平,他是宋刚的亲身父亲,李光头的继父,李兰再嫁的丈夫。他高大俊朗,乐观,总是笑呵呵的,他对再娶的李兰也相当的好,让李兰一度从自卑中走出来。对两个儿子,也是呵护有加,就算遭受着他人的毒打,也是一面和气的对待两个儿子,不让他们感到害怕和伤心。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一家4口会是很美满的家庭,和和睦睦的。无知的人对毛主席的盲目崇拜,让很多无辜的人死于很多空心人的乱棍之下。宋凡平就是无辜的人,只因为他是地主的儿子,所以就遭受着毒打和众人的摒弃。打他的其中之一,那个孙伟的父亲,最后被查出是资本家的后代,也落得跟宋凡平一样,也是被申讨的人,儿子孙伟一次意外中被刺死,老婆疯了,自己最终被孽打得受不了,用钉子钉入自己的头自杀了,结局比宋凡平更惨。
到我们这代是感受不怎么到的,但是,如果看那个时代的人写的作品,我们就可以看到,真的是害人不浅,它让多少人无辜送命,也让我们的文学落后他国很多很多。我们泱泱大国,人口如此众多,好作品是有,但是总感觉少了,本可以更多的,该有更多的作家和作品的,别忘了,我们可是5000年的文化历史,没有几个国家流传这么久的。就算到这个时代,对于写作者的待遇,相对来说也是不好的。我记得张恨水是一支笔就养活全家了,在那个时代写作的稿酬还算不错,那都严重缩水了,甚至有人因为自己的作品送上性命的。《三体》中的叶文洁之父,高校里的教授,因为自己的一篇论文,弄得个老婆、学生都背叛他,死于几个女学生之手。所以文人不舍得让自己的下一代也成为文人。想成为文人的欲望都被吓回去,更不用说有好的作品出现了。如今有很多想靠写作为生的,每天码字几千上万的,可是生活也并不一定有保障。所以作家一旦有名气很多都搞副业去了。
《兄弟》,宋凡平的儿子宋刚、李兰的儿子李光头,宋刚生性老实内向,李光头则滑头流氓得很,但两人感情是好的。如果没有林红,这一刘镇第一大美女夹在中间的话,宋刚和李光头会是形影不离的兄弟的。李光头看上了林红,并不依不挠的追求着。林红却看不起李光头的流氓样,看上了宋刚。李光头得知后,并不有意成全,反而逼着宋刚让林红死心,宋刚懦弱的性格,竟然想到上吊自杀,李光头救下了他,一语让宋刚顿开茅舍。宋刚和林红结婚了,宋刚和李光头的兄弟情缘便隔开了,心没有隔开,身体也必须隔开了。林红不愿意宋刚接触李光头。宋刚懦弱的性格,老实本分的生活着,别人在进步,他原地不动,最终厂子倒闭了,他也下岗了,再找的工作也是损害身体的。而李光头却成为刘镇首富,成为人人追捧的人物。宋刚碍于当初在林红面前逼着与李光头的决裂,生活再怎么落魄,也不愿意找李光头帮忙。最终,跟着骗子周游出外招摇撞骗,离开刘镇一年多。而他出外,碰到的荒。唐事,他竟由着周游,让自己隆胸,弄得身体更坏了。他外出的这段时间,他的兄弟李光头却打起林红的主意,林红也经不住诱惑,两人在一起云雨了3个月。李光头20年后再见到林红,他说他不会再恋爱了,但是他会做恋爱的事。说明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不再爱林红了,他爱的是他自己,他要得到他以前没有得到的。李光头是自私的,他没有顾念兄弟妻不可欺。当宋刚回到刘镇后,知道李光头和林红好了后,他的心不能用简单的撕裂来形容。20年前,他就自杀过一次,没有自杀成,这次他再也无法面对生时的痛苦,他给林红和李光头各写了一封信。然后卧轨自杀,他自杀之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兴头上呢。多么强烈的讽刺和对比。
宋刚的自杀,也让林红和李光头彻底醒悟过来。两人从此不再有纠葛。林红后面成了个厚颜无耻的冷漠的老鸨,做起了买卖肉体的生意。而李光头也不再醉心于赚钱的事业上了,他更不能再碰女人了,他被宋刚的死吓得真的阳痿了。他也终于会心心念念的念着宋刚了。如果当初他把一些心思放在宋刚身上,想着他落难时,同宋刚通吃着本属于宋刚的午饭,宋刚也不至于因为生活所迫,弄得身体都坏了。如果李光头不对林红有邪心,宋刚也不至于自杀。余华不给我们这些如果。结尾,林红为什么会做上那样的生意呢?这太让人出乎意料了,这样的设定,我实在不喜欢。余华可以让李光头为走向宇宙做准备了,怎么不可以让林红也走出刘镇呢?就算把她设定为足不出户的孤僻冷漠的人也好啊。总之,看完后,心情真的沉重。
在百度里看到,他人对余华的作品的评价是太血腥暴力了。以前不觉得,看了《兄弟》,觉得是了,这种人性上的血腥残酷,更具备冲击力。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各种变数,或因利益、或因误会、或因他人、或因生活。.。.。.
经典心得读后感参考篇十二
四大名著是我国历史文化长河中最令人赞叹的杰作,它饱含着中国文化的悠久和神奇。《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这四个书名从小就在我们的耳边回荡。以前我就读过《三国演义》,当我再次阅读时,又品出了另一番风味。其中最让我敬佩的是赵子龙和张飞,因为他们有着舍己救人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赵子龙单骑救主这回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单枪匹马,面对百万大军,临危不惧,面对数十位名将,镇定自若。赵子龙拿起青钢剑,冲入曹操的兵中,左突右冲,不出一分钟,几百位曹兵都死于青钢剑下。他连杀几名大将,英勇无比。就这样,赵子龙与凶恶的曹军战了一天一夜,此时的赵子龙已经筋疲力尽了,但是,为了救出阿斗,他心里只有一个愿望,死也无怨无悔。
赵子龙终于支撑到了长板破,他飞奔过桥,剩余的由张飞来应付。曹军像离弦之箭火速赶到长板破,只见张飞手持丈八蛇矛,在桥上一动不动地站在桥头,令曹军疑惑不解,从而安静了许久。突然传来一阵闻风丧胆的声音:“谁敢与我燕人张飞决一死战!”张飞铿锵有力的声音,吓得曹军的人毛骨悚然。有的甚至后退了好几步。曹操身旁的名将夏侯恩吓得撕心裂肺,顿时吐血而亡,死于马下。尽管曹军还不停地喊着“镇定镇定镇定”,但心里早已溃不成军。就这样,张飞用他那特有的高分贝吓跑了曹军。
啊,赵子龙和张飞实在太酷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涌出了对这两位大将的敬佩之情。事实上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如同赵子龙和张飞一样的英雄。王森就是其中之一。他,一名x小伙子,年仅二十四岁,为了诸暨人民的财产安全,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终于流尽最后一滴鲜血。
《三国演义》使我懂得了舍己救人,《三国演义》使我读懂了见义勇,《三国演义》使我读懂了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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