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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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精选13篇)
时间:2023-12-03 03:41:34 小编:QJ墨客

读后感是通过阅读一本书,让我们能够开阔视野,提高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好方法。6.适当运用比喻、象征、对比等修辞手法,丰富读后感的表现形式。要写一篇有观点和深度的读后感并不容易,以下是一些经典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一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窃读记》,使我感受颇深。《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

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

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

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二

《窃读记》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作品。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回忆了自我童年时期随父母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读书的生活:由于贫困买不起自我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里看书。她藏身在大人中间,想尽一切办法读书的经历中,体会到了读书的百般滋味。文中,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每读到那里,我脑海里便浮现出来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书,站在书店一角,压着心中的不安,如饥似渴读书的样貌。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自我借书来读的时候,那情绪也是:自我没有书,好不容易向人借到一本,心里十分高兴,可又夹杂着几分担忧。高兴的是最后借来了自我喜欢的书,担忧的是怕时间太紧,唯恐到了还书的时间还没有读完。因为心中担忧着那本书“今日存,明日去”,于是趁着书还在自我手中,便抓紧时间,快读,细读,专心读。与此相反,家中的书,反到是倒是久置于书架,不曾多翻。总想着,这是自我的书,只要自我愿意,随时随地都能够取来读。心中不急,时间自然也就放松了。这天想:“今日事多,明日再读。”明日又想:“晚读一天也不打紧,后天再读吧。”就这样日复一日,书仍在书架上睡大觉。

想来,不管是窃读也好,借读也罢,都是提醒我们,要时时带着受人督催的心理读书。在读书时,要有一种唯恐时间不多,时不再来,唯恐失去读书机会的紧迫感,这样才更能体会到读书的不易,拿到书后就舍不得让它离开,而能够专心读,认真读,快读,多记,收到更好的读书效果了。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三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窃读记》,使我感受颇深。《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

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

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

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四

这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窃读记》,使我感受颇深。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我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能够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此刻,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能够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就应珍惜此刻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以前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能够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能够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五

善良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善良的人总是发着灿烂的光芒的。

今天,我看了一篇报道。20xx年9月11日,河南省汝阳县一位逾过七旬的流浪汉病逝,引发众多网友、村民哀悼。这时,我就在想,为什么这个流浪汉会引起如此大的注意力?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看完了这篇报道,十分感动。这名流浪汉叫做杨天玉,他勤劳、诚实、不偷偷摸摸,是个老实人。

因为在汝阳县有一个风俗,就是给刚出生的孩子认干爹,而且干爹最好是长年在外面走南闯北的善良人,传说认了干爹的孩子命会更硬一些。杨天玉身世凄惨,无力置产,独自生活在大山深处,将生活用品背负一身,行走于山窝里的各个村落,很显然,在村民眼中,杨天玉就是一位品行端正为人善良的好人。

正因如此,杨天玉拥有将近6000个孩子的干爹----7193个干儿子、412个干闺女,这无疑是村民对杨天玉最大的肯定。

最令人感动的是,杨天玉虽然认的干儿子、干闺女多,但是杨天玉对他们的情况都会认真关注,结婚、生子,他都一清二楚。杨天玉是在9月5日下午5点,因器官衰竭死亡。

我认为这篇报道表面上是对杨天玉的哀悼,实际上是对诚实善良的做人准则的肯定和认同。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六

读了《生命生命》一文,让我明白了许多。

以前,我不明白生命是什么,但是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生命就是活着的意义。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坚硬无比的外壳,不怕环境的恶劣,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生命力。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这句话我联想到那些失业人士,他们有的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融进这个社会,而自行了断。我想对他们说:“你们应该爱惜生命。败了,也应该继续奋斗,应该想法充实自己,重新自立于这个社会。

想到自己,我也觉得很惭愧。以前,我看见一只小蚂蚁就要把它弄死。现在,每当我发现有一只蚂蚁在咬我,想弄死它的时候,就想起它毕竟也是一条小生命啊!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轻轻把它放到地上,让它回自己的家。

学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应该珍惜生命,必须对自己负责,无论如何都要勇敢地生活下去!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七

昨天,我读了一篇题目叫做“窃读记”的文章,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说到读书我平常想要什么书爸爸妈妈就会给我买,有时候花钱买来的书我只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而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

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因为他们在认真地读、仔细的看,看作者用了什么写作手法、书中的好词好句……真是百看不厌。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历史上还有很多关于读书的例子,比如:“凿壁偷光”、“囊萤映雪”、“悬梁刺股”……读了《窃读记》后我深刻的感触到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多多读书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读《窃读记》有感李佳珊。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读《窃读记》有感。

这篇课文生动地为我们描绘了作者林海音童年时的读书故事,表现了作者对知识的无比渴望。当我读到:“最令人开心地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这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这句话时,我就体会到,林海音对书的感情有多么的浓厚,就像饥饿的人找到面包一样。看到这里,我就想到了我自己,虽然有机会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却没有珍惜,想到林海音阿姨对书如饥似渴,我真有些惭愧。当我读到“当饭店飘来一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呢,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地休息”这句话时,我就被林海音宁可忍着饥饿和劳累,也要读书的可贵精神感动了。看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自己,平时看一会儿书就打不起精神,更何况像林海音这样忍着饥饿和劳累还能看书呢!

同学们,就让我们用书这把钥匙,去打开知识的大门吧。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八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很有马尔克斯的特点,还是类似一种倒叙的写作方式,但是相比于《百年孤独》,我还是更喜欢后者,也许是因为后者有更多的魔幻元素。但是《霍乱》讨论的“爱情”和一如既往的异域风情依然吸引着我。

书中讲述了三位主人公的一生,阐述了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当然不同的读者有着不同的见解和感受。其中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其实这并不是作者所推崇的,但却又是我们现在社会氛围或者主流思想所推崇的。进而我又想到了我们这些剩男剩女们,着实令人着急的婚姻状态。现在得我们关注物质多于爱情,列了很多条条框框把许多本可以爱的人挡在心门之外,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啊!

很多男孩子都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温柔美丽大方可人的妙龄妹子,她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伺候得像皇上一样。你说这样的妹子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么。

很多女孩子又都是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英俊潇洒帅气逼人的白马王子,他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宠得像公主一样。你说这样的爷们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

可惜大家都是普通人,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双方有一点不满意就分手了,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剩下了。有的时候,我在感叹,时代的潮流就是这样来回转,在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新思想来了,提倡自由恋爱;再后来,进入21世纪,又成了门当户对是主流。甚至门当户对这个观点我也给很多朋友建议过。

在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年纪里,我们过早的成熟了,却不敢放开去爱了。是因为怕受到伤害,还是因为时间紧迫,还是因为父母爱的唠叨呢?不管原因如何,我们最终妥协了,结果就是这样。

其实话题扯远了,只是最近过年的时候几个朋友恢复了单身,有感而发。还是回到读书上吧,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九

那是在六年级上册快期末考试的一个夜晚,“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这一句还可真是不错,我们每天都夜以继日地学习,整天无精打采,一回家,就会有一叠叠的练习题等着我们,它们像一个大怪兽,张开它的血盆大口,令我们望而生畏。

一回到家,我早早地吃完了饭,可我做作业就用了两个小时!我看着表“嘀嗒、嘀嗒……”已经十点钟了!“寅寅,作业还没写完吗?”我应声回答:“写完了。”“好,洗洗澡再去睡。”“哦”我有气无力地向妈妈回应道。我边洗澡边想:唉,我还想看书呢。有了!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新奇的想法——在被子里看书!我说干就干,从抽屉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把小型手电,抱着我的《阁楼上的白云》飞速地钻进被窝里。我津津有味地阅读着,像一匹贪婪的饿狼,我的心被书里的情节牵引住了,渐渐地忘记了那会儿我在窃读!

“啪、啪、啪……”一阵脚步声向我逼近,我几乎在妈妈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把手电筒和书籍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收进了被窝里,我瞬间屛住了呼吸,客厅里的一束光刺入我的眼睛,我潜意识地眯了眯眼,妈妈没发现异常就把门随手带了一下,我偷偷地睁开眼睛。“咦,我明明看见她放房间里有光的?”妈妈迷惑不解,双眉紧皱。“唉,你可别把她吵醒了。那光你看花了吧。”一旁坐在沙发上的爸爸笑着说,“应该吧。”妈妈挠挠后脑勺。我心里得意洋洋,把书和手电筒放在枕头下,进入了梦乡。

我与书的故事,就这么“惊心动魄”!你与书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十

书真是太迷人了,翻开比陈年的昂贵美酒还要香醇诱人,一丝淡淡的油墨清香味让豪华三层蛋糕也失去魅力,可能是书太迷人了吧,我便一发不可收地窃读起来,窃读虽然有些累人,但是书给予我的快乐却是比累人要深刻许多的。

记得第一次窃读时,我的小心翼翼,现在想来还真好笑呢:当黑夜穿着缀满耀眼钻石的黑舞裙接替白昼时,我便知道窃读的时间就要到了,我趁妈妈没注意快速地把书放到了床垫下,并若无其事地干起别的事,吃完一顿毫无味道(因为心中有事)的晚餐后,我的心中有了十分复杂的心情:有着可以看书的喜悦,害怕被发现的心虚,到底还要不要窃读的纠结……我现在的心情与林海音当年窃读的心情不分上下。

“唰”的.一下,灯灭了,那一刻我的心仿佛也“咚”地跳了一下,妈妈渐渐地睡着了,我轻手轻脚地拿出手电筒,蒙在厚厚的被子里,只露出脑袋,打开手电筒,我不禁有些失望,光线居然透过被子照了出来,再换手机,不错没有透过被子,我有了各种万无一失的计划后,便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会儿工夫,书已经被我解决掉一大半了,一时间我突然才发觉胳膊又酸又麻,被子里也十分闷热,让人气都喘不过来,我低头一看表,吓一大跳,已经十一点半了,我才不情愿地钻出被子,安安分分地睡了。

虽然我常常忍不住要窃读,并享受着读书的快乐,但窃读并不是一个好习惯,又费精力又费时间,而且对视力影响很大,所以和我一样爱窃读的“盆”友们,这个习惯可得收敛收敛了。

读书也是快乐的原因。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十一

好一个安塞腰鼓!

我想,不管是谁,读完这篇文章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吧。

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中都透露出一股劲,一种铿锵有力!那么,作者怎样才把文章写好的呢?我多读了几遍,就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好一个安塞腰鼓!”在文中出现了三次!这好像是强调的一种写作方法,多次着重强调这句话来表达作者的语境。那又要表达什么样的情感?为了寻找答案,我又读了几遍课文。我认为,应该表达作者赞美激荡生命力与磅礴力量的情感。其实,后来我也把《安塞腰鼓》这篇的全文找来看了,又觉得是赞扬黄土高原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眼前仿佛闪现那捶起来的腰鼓;那百十个斜背响鼓的后生;那闪烁的瞳仁、飞扬的流苏、强健的风姿、蹦跳的脚步;还有那震撼人心的鼓声……那一刻、那一分、那一秒,鼓声碰撞在人们、万物的身上了!我震撼!我惊诧!我崇拜!我头一次被震住了!被那茫茫一片的人群和鼓声给完全震住了……突然,时间静止了、世界静止了、万物都静止了……所有的一切都跟着鼓声一起,静止了!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戛然而止”!

虽然,我没有现场观看安塞腰鼓,虽然,我不是有多么的了解它。但是!我从作者那朴实而又华丽的语言中深深地感受到了那澎湃无比的景象!

我很敬佩作者,他能把文章写得这么尽善尽美,能把情节写得这么淋漓尽致!读完文章,我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好一个安塞腰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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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老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绿山墙的安妮》,我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书,开始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可刚看到安妮被马修收养,可玛瑞拉不同意,要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不过几经周折,玛瑞拉同意把安妮留下来,正看到安妮要去和黛安娜交朋友,老妈就给我打断了,“快去洗澡,然后睡觉。快十点了,要不你明天早上还不起来呢!”我心不在焉地说:“一会吗,一会再洗也行,我对着苍天对着大地发誓:我明天早上一定会起来的!不然我是小猪”“不行,快去洗澡!”老妈说道。“哦”我只好不情愿的去洗澡。

当洗澡的时候我的思绪早已飘到了千里之外,安妮到底能不能和黛安娜做朋友呢?突然一声怒吼把我的思绪打断了。“吕晓仪!你属蜗牛的?赖在厕所不出来呀?啊?快给我出来!”诶呦妈呀我的小心脏呀!吓死我了。“马上出来。”

唉!不行了忍不住了!我一定要看。我要偷偷的去看,哈哈,太高兴了,“老妈我要上厕所。”“去吧。”我偷偷把书装到衣服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进了厕所。我坐到马桶上然后就津津有味的看起了书,有时还冲冲水,作假。看了好久好久我都没有发觉时间过了这么久。然后老妈用她的河东狮吼绝招:“吕——晓——仪,你掉马桶里啦?还不出来”我惊慌失措的准备把书藏起来,可老妈快了我一步。把书拿过来,然后把我拉出了厕所。“你给我解释解释这是怎么回事?解释不出来的话。”老妈用一种冷笑,阴森的看着我。看得我慎得慌,“额...这个......那个,我..错....了”

结果可想而知:“啊!!老妈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六年级的窃读记读后感篇十三

《环游地球八十天》这部小说,描写了主人公福克先生以全部家产作筹码,和朋友们打赌说自己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他会赢,都叫他不要去,可他不听劝,带着刚刚雇用的绰号叫路路通的仆人出发了,开始了他的“旅行之路”。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世界上许多国家,体验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轮船、火车、马车、游艇就不用说了,就连大象和雪橇也一一体验了。旅途中,福克先生遇到过重重困难,在困难面前他不慌张、不退缩。每次他都以惊人地沉着、机智和勇敢打败困难。

福克先生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路路通“失踪”那一段。他为了去救路路通,明知道会耽误很多时间,耽误了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旅行”就会倾家荡产,而他却不顾这些。为了一个仆人而不惜放弃自己利益的品质,这是多么的高尚啊!

就在福克先生胜利快到时,他不幸又被关在海关。当他被放出来时,已耽误了很长时间,不可能按时到达伦敦了。好人总是会有好报的,就在路路通去教堂请神父安排福克和艾娥达夫人结婚的事情时,竞意外地发现他们因为时差的关系算错了时间,于是福克出人意料地赢了这场赌局。

在阅读这本书后,不知不觉中我了解了世界各地的民俗和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尤其在福克身上学到了一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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