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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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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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系统性的、完整的对某一事物进行调研或分析的书面陈述。审查和校对报告的语言表达、排版格式等方面的错误,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善于总结和归纳,并将报告撰写这一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一

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湛财采[20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认真对我局201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36760元,采购金额901660元,节约金额35100元。其中:公开招标458640元,包括货物122590元、服务336050元;由公开招标改变为竞争性谈判148000元,包括服务148000元;单一来源90000元,包括服务90000元。项目主要包括:各类参展会议、招商会议资料的编制、印刷;局网站建设硬件购置;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硬件购置;市工业经济发展、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二五”规划;《**市工贸经济分析与对策》印制;委托编制**市餐饮业发展规划(2010-2020)等。以上采购项目均报经市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项目采购预算、采购方式及程序执行。

(一)精心准备。根据《通知》的要求,黄寒局长立即召集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政府采购专员和财务人员召开会议,传达《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自查。经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如下:一是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采购实施按规定执行,不存在不编、错编、漏编预算及不按照计划执行的现象;二是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无违规或不规范行为,采购组织流程、合同订立履行、供货执行均按《办法》规定执行;三是按规定设立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和采购员制度;四是政府采购文件,执行《办法》审批备案事项的规定,文件档案管理有序,资料归档齐全;五是发现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合同报送采购机构备案时间不及时及漏报2011年度第一、二季度政府采购季度信息统计报表。

(三)及时纠正。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局领导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整改,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更好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办法》,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系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xx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系统下属46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800余名。其中女党员433名,35周岁以下党员1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561名。2018年发展党员4名,据统计2018年未发展党员支部有36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三年来,xx系统在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也不存在突击发展、集中发展、跨年度发展和超计划发展等问题。发展党员资料实现全程档案记实,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公示、决议,上级党(工)委批复等印证资料完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教育局党总支共发展新党员13名,2016年发展党员6名、2017年未发展党员。2018年发展党员3名。所发展的新党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部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文化局2018年发展党员1名,文旅中心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1名。2019年发展党员14名。随着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并提供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党员准时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缴纳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目前,xx系统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经常性和针对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是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需要进一步下功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对一般群众的影响力还不够,一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老党员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年轻党员的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支部还存在党费催缴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主动及时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不符合“逐月收缴”的要求。

下一步,xx系统党委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党员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这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将党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xx系统党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三

根据盟就业社保专项资金检查组所查出的问题,我局逐项分析,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检查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的审视和疏理,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20xx年1—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xxxx万元(其中:个人缴费xxxx万元,中央财政补贴xxx万元,盟市级财政补贴xx万元,旗县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包括20xx年欠拨的xxxxx万元},利息收入xx万元)。

20xx年1—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xxxx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xxxxx万元(中央补贴支出xxx万元、自治区补贴支出xxxx万元、盟市级补贴支出xxxx万元、旗县级补贴支出xxxx万元)、个人账户支出xxx万元、转出支出xxx万元)。

20xx年1—9月份社保专项资金累计滚存结余xxxxx万元。

三、

整改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人员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一是各苏木镇、嘎查村未及时上报到龄人员退休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导致未能及时办理。二是部分到龄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存在断缴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与各苏木镇对接,对到达退休年龄的及时填报材料。二是对各苏木镇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到龄人员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且存在断缴的,电话告知本人补齐断缴保费。

(二)信息系统操作一人多权限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为群众方便查询、录入信息导致一人多个权限。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按照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执行各项操作。规范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是建立数据录入、修改、访问、使用、保密、维护的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控,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三)参保缴费核定至划账等工作一人操作问题。

存在问题原因:因工作人员短缺,导致一人兼多项业务经办。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二是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三是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事项应控尽控。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强调认真履行职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经办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稽核审计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四

党费是党员为党的事业和活动向党组织支付的资金。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最低要求,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履行的义务。党员应当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中共***市委组织部: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系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xx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系统下属46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800余名。其中女党员433名,35周岁以下党员1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561名。2018年发展党员4名,据统计2018年未发展党员支部有36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三年来,xx系统在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也不存在突击发展、集中发展、跨年度发展和超计划发展等问题。发展党员资料实现全程档案记实,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公示、决议,上级党(工)委批复等印证资料完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教育局党总支共发展新党员13名,2016年发展党员6名、2017年未发展党员。2018年发展党员3名。所发展的新党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部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文化局2018年发展党员1名,文旅中心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1名。2019年发展党员14名。随着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并提供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党员准时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缴纳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目前,xx系统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经常性和针对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是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需要进一步下功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对一般群众的影响力还不够,一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老党员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年轻党员的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支部还存在党费催缴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主动及时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不符合“逐月收缴”的要求。

下一步,xx系统党委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党员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这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将党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xx系统党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校党委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了定期收缴、专人管理、开支审批、严格检查等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1月—2021年9月中旬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党费收缴和管理进行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严格按照标准核准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我镇各党支部党员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对全体党员的缴纳基数进行核查,一次性核准基数和比例,做到严格遵照标准,确保党费不少缴,不漏缴,不多缴。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有力保证了我镇党费收缴不存在遗漏、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同时,各党支部收缴的党费及时足额上交镇党委,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二)我镇党委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与党员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20-年,我镇实收党费35839元,20-年,我镇实收党费36809元,20-年,我镇实收党费46800元,全数足额汇缴县委组织部。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实行了会计、出纳分设;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我镇党委党费账户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党费账目齐全,确保账面金额与报表金额、账面存款与银行存款相符;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我镇党委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定,认真做好明细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我镇发现在各党支部还存在这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我镇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2、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将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六

省公司客户服务部:

为加强我市客户回访工作,不断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质,创建中国人寿优质服务品牌,保障客户回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经过两个月认真、辛勤、扎实、有效的工作,按照省公司要求在领导、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圆满完成了回访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国寿人险发[2005]9号《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回访工作专项验收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公司进行了迎接验收认真细致的准备和自查工作。现将各项准备工作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客户回访工作,实现客户回访服务的规范化、统一。

化、制度化管理,是全面加强客户服务建设,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的有效举措。国寿人险发[2005]503号下发后,我市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安排,组织各县市区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公司的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同时,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回访工作及准备任务,按照省公司要求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室成员牵头,客户服务、信息技术、办公室、业务管理、个险销售、中介代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回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协调各项回访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区公司也都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客户服务部、个人业务部、团体业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立,协调了回访相关部门关系,保证了回访工作在各个环节的通常运转。

二、加强人力的投入,确保客户回访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新的回访管理办法要求各项回访工作由市公司统一进。

行,回访不成功及面访件才能分配到各支公司进行回访,这就打破了以往的回访管理模式,以公司原有的.回访人员很难完成各项回访任务。为此,我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在人力资源制度改革方案以确定的岗位和人员编制范围内,合理调配人员,在支公司抽调了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充实市公司客户代表队伍。目前,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现有运营支持岗人员一名,负责回访分派及日常管理工作;客户代表三名,负责回访工作。四名人员全部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求各县区公司按自身情况配备两名或以上专职回访员。这样,由于大量人力的投入基本保证了回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物力投入,为回访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为保障电话回访工作的正常运行,市公司为电话回访人。

员设立了专门的职场。职场达到了省公司独立、通风、安静、整洁的标准,并根据电话数量配备了话机、耳机、电脑、隔音等设施;同时,按照省公司要求安装了多功能录音系统,为今后回访档案的留存及查询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市公司四名回访人员每人一台pc机,每人一部回访专线,每人一个专用隔段;市公司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在物力的高标准,做到了各项办公设施的整齐完善,专岗专用,确保了回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建章立制,抓好落实。

根据新的形势和公司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客户回访。

工作制度》、《客户回访工作流程》、《运营支持人员岗位职责》、《客户代表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在职场内进行张贴,以配合省公司管理办法的运行。

五、合理调配时间,达成回访目标。

各项回访工作都要求客户代表要找到客户本人,同时。

六、加强培训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在各项硬件措施完善后,为了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我。

公司对人员加强了管理及培训,争创优秀的服务品质。在2005年,我们对全市所有回访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回访管理办法》、《回访工作流程》、电话礼仪、回访话束等。回访工作要直接面对客户,随时对客户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这就要求我们知识要全面、语言要规范。为此,我们建立了早会制度,在每周的周一、周五利用早晨上班前半小时对公司文件和新的业务规定进行传达并认真学习,以求与公司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持同步,避免在与客户沟通时因业务不熟练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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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七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开始前,局领导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此次自查活动的意义。自查中,我们从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等环节入手,深入查找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局领导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既充分认识到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又把周到细致、热情融入到接待工作中,做到不以高支出的接待作为热情的标准。同时,局领导更通过多种方式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要求大家主动理解和积极支持经费管理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局的自身建设上;局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同时要求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要有较强的原则性,廉洁奉公、不贪不占,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掌握标准,认真负责地履行手中权力,杜绝随意开支和越权开支等现象。

为保证接待工作既热情得体又勤俭节约,避免标准不一、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外公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通过对接待工作进行正规化管理,实行以制度管人,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堵塞漏洞,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1.确定比较合理的开支标准。参照地方同级机关接待标准,针对不同的接待对象(包括上级机关来人、兄弟城市参观学习、业务会议接待等),分别明确餐费接待标准,一般接待原则上不备水果,不自动带客人到旅游景点参观,不负责客人住宿费用。

2.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以现行财务制度为基准,从本局财力实际出发,建立接待标准(住宿标准、餐费标准)、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如:哪一类接待对象由哪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接待,享受怎样的接待规格;不同的接待规格报请哪一级领导审批,不同级别的接待人员享有多大的临时开支权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办事人员心中有数,按章办事。

3.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后,关键是要抓落实。搞好接待工作,能坚持以严字当头把好关。严格把好报销关,报销前,必须由报销人详细说明各项开支的事由、时间、地点、数目、负责人等,并由具体办事人员、分管领导共同签字负责。财务人员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时,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能,对于擅自突破批准额度、未经有审批权领导同意、用虚假的发票滥竽充数等现象,坚持按原则办事,不报人情帐、不做糊涂帐。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八

根据《西藏自治区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纠风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xx实际,我驻村工作组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通过入户调研、翻查镇、村台账等方式,对64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核对,情况如下:

一、xx基本情况

xx位于青藏公路沿线,距离市区仅12公里,是县、镇两级党委、政府驻地村,也是xx县乃至整个xx市的西门户,地理位臵极其重要且特殊。全村海拔3700米,现有耕地面积仅为239亩,粮食产量537.15吨;全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现有714户(其中牧业户25户),1979人(其中女性1082人,占总人口的54.7%);五保户6户、贫困户28户;运输车68辆,农用拖拉机18台,小型拖拉机3台;牲畜1018头(只)。201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为2,058.36万元,人均收入7,225元(其中,大部分为征地补偿收入)。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一)主要做法

1、镇、村两级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一是以会代训,将宣传讲解强农惠农政策与各项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基层党建年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宣传学习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利用公开栏、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在本村醒目位臵、群众易聚集的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在大街小巷张贴标语,在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施的政策依据、实施范围、办理程序、落实标准和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包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驻xx工作组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道深入农户家中,将《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明白卡》(藏汉双语)发放到群众手中并进行细心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惠农政策,并与自己已享受的政策相对比,看落实是否准确,从而激发群众相互学习,相互探讨的热情,最终达到人人关注惠农政策,人人学习惠农政策的效果;四是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管,如农牧民安居工程、民政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资金均有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发现,涉及到镇、村经手的20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均有专人负责,未发现挪用、套用、占用、未及时兑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序上报;各项惠民资金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等。并对不足之处要求立即整改。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各项由镇、村直接经手落实的补贴资金专款专户,无抵扣、无截留,多以现金的形式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基本落实到位,切实达到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环境的目的。镇、村对相关政策不折不够的执行、对人民群众细心周到的服务、对涉农资金细致严格的监督赢得了村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取得了很好的反响,也为密切政群关系奠定了基础。

1、镇、村直接经手并落实的项目共计20项,落实情况如下:

(1)村干部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村干部补贴由镇政府统一发放,三年来共计为19名村干部发放了现金补贴110,250元。

(2)五保户供养:xx共有6户五保户,三年共计发放供养经费33,600元。由镇政府民政负责人和村委会专人以现金方式发放到个人手中。

(3)安居工程补助:按照区、市、县相关政策规定,三年来共计为451户建设户兑现工程补贴资金12,289,000元。通过安居工程建设,xx85%以上的群众住上了安全放心房。

(4)一孩、双女奖励:按照自治区对农牧区“一孩、双女”户 3

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三年来共计为168名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发放奖励金115,320元。由镇政府民政负责人和村委会专人以现金方式发放到个人手中。

(5)粮种推广补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共计兑现了xx956.08亩耕地粮种推广补贴资金4,302.36元。2017年至今,由于征地等原因此项补助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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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九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2月5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欠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现场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将实行重大案件曝光制度。各市、县(区)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中遇到的恶意欠薪“钉子户”和难以查处的重大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促使欠薪问题尽快解决。

此外,还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刑法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坚决依法查处。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当地人民法院将尽快执结。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xx年11月1日至xx年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xx]202号、苏劳社电[xx]11号和市连劳社发[xx]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xx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xx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xx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xx年11月25日―xx年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xx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xx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一

经市政府研究,宜春市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是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工地,特别是对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清查,重点清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宜春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城建、城管、房管、交通、水利、公路部门参与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及时完成政府工程决算并督促用工方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国资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审查国有、集体土地使用和流转等合法性;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社部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人社、城建等有关部门处理。各级发改、监察、工商、司法、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各地要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认真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扎实开展排查,宜春将组成联合专项行动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同时市人社局根据已受理的欠薪投诉案件和各成员单位的自查台账,对案件所涉项目的整体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明确、心中明了。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出实招化解工资支付问题,排除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城建、工商等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予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禁止入市,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工资案件,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对已移送公安部门侦办的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和技术配合,及时侦办。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应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解决措施,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二

县纠风办:

根据《木兰县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通知精神(木纠办发[2010]3号),为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成果,整合内部力量,落实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保证基金安全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基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平时严要求、重管理的的基础上,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地税局等部门,对我县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

二、2009各险种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于我县财力不足,县财政没有按照6%拨付,只按照每人625元的标准预算。2010年在财政拨付不足的情况下,医保局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帐户的征收力度,至2010年八月末一共征收了1,045万元,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70万元,个人帐户收入344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收入42万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收入89万元;至八月末支出53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6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46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支出35万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支出90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至2010年八月末,居民基金收入373万元,支出82万元,结余597万元。

201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保局相应的做了部分调整,在一级和二级医院住院使用乙类药品由原来的个人自付50%调整到个人自付20%的标准。2010年医保局初步进行了测算和调查,待国家医疗改革制度实施和新的基本药物目录颁发后,将及时建议县政府修改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

为了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中筹集资金,建立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网络对接。2009年实现了统筹地区内网络化管理,同时也起到了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对参保人员住院和定点医院的管理,采取定时和随时检查方式。在院病人,以慰问形式进行突击查房,通过住院病人在院率调查、重点检查在院病人有无冒名或挂床住院现象。核对住院病人进行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参保单位等个人信息,结合医院查房记录等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查;出院病人对上传信息进行筛查,检查病历和相关资料、核对医嘱单,检查单或治疗记录单与上传信息费用明细记录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或重复收费,检查是否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特别对贵重药品,辅助用药和高档抗生素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异地转院报销等环节上,我们与哈尔滨市几大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科取得了联系,我们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杜绝了冒名、伪造等事情的发生。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上,医保局积极宣传,经常和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沟通,将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印制上墙,将医保药品目录下发到医生手中。定点医院制定出奖惩措施。加强了两定点的管理,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四、建立基金监督、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

医保案件对我们教训是惨痛的,为了挽回影响和保证基金安。

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各种严格的审批制度。做到了层层把关,层层审批。在向财政专户申请资金上,我们和财政部门共同设计出《基金申请审批单》。每次申请拨付资金都要通过经办部门的会计、法人、主管部门的基金监管股长,主管局长、局长、财政部门社保股长、主管局长等人的签字和提交费用明细,财政才能拨付。在异地住院医疗费手工审核上,主管局领导必须签字,方可支付。即:对异地住院人员要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医疗费发生额在3,000.00元以内的由医保局长审批;发生额在3,000.00—5,000.00元之间的,由医保局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长联合审批;发生额在5,000.00—20,000.00元之间的由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局长及局长三人审批;发生额在20,000.00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主管县长审批。针对案件发生前的管理漏洞,我局与银行部门签定了协议,完善了与银行部门的对接,加强了银行部门对基金的监管。建立了网络查询与定期发手机信息等管理办法。还与银行部门明确收入户基金只能转向财政专户不得转入其它帐户和现金支取,支出户基金只能从财政专户转入和五万元以上凭单位介绍信才能支取等办法。明确了法人印章由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的分人保管制度。出纳员每月底及时结账传递票据,并同银行、会计对账;会计每月底结账后及时与财政专户对账,根据需要编制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分析,并做到及时、准确,真实的反映当期的基金运营情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加强了支票和收费票据的管理: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使用时,出纳员填写完毕,传递给会计盖章后再到银行办理支付业务;收费票据由会计到财政局票据股购买后传递给出纳员,每使用完一本后,再由出纳员传递给会计核实后保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经常性的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掌据医疗保险基金政策、业务、信息方面的动态,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合法运行。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

按全市统一要求,2010年5月31日至8月20日,县审计局对2009年医保基金和经费管理使用进行审计,我们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2010年下半年为了确保基金安全,经协调,县政府同意,医保局逐步将基金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代征、代缴。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先将城镇职工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特殊人员待遇征收移交给地税部门。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城镇居民保险也移交地税部门。

点医疗机构恪守诚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险运行机构、构建医、保、患三方相互依托、相互监督、良好互助的“和谐医保”。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三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xx年11月1日至xx年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xx]202号、苏劳社电[xx]11号和市连劳社发[xx]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xx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xx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xx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xx年11月25日―xx年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xx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xx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xx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xx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四

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五

为妥善处理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自20xx年10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内人社发〔20xx〕70号),要求全市各区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了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计排查用人单位36户,各乡镇及工程主管部门摸底排查52户,涉及农民工3300人。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2户,涉及农民工120人,拖欠工资共计220余万元,责令支付工资220余万元。并督促所排查的施工单位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程款,把民工工资监管并支付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传达贯彻。内人社发〔20xx〕70号《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下达后,我区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精神,做好我区开展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布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建立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欠薪处理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检查效果,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年前基本得以兑现。

(三)细化责任分工。我区进一步明确了由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抓好源头性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和移送工作;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项目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四)强化普法宣传。一是我区组织人社、公安、工会、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和工地,对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农民工工资;指导农民工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实行权益告示牌制度。要求区内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将农民工享受的权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人举报电话、维权方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向农民工公布。

(五)强化监督检查。20xx年10月以来,我区及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20个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施工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在建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清理排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资支付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装修行业、天然气管道建设、电力改造等拖欠民工工资较突出,施工企业办民工银行卡存在诸多困难,银行办理不顺,民工不太愿意,怕收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开工建设,全面完善落实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切实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办案条件,扩大执法监察覆盖范围,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欠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xx年起,将在交通、水务、电力、教育等主管项目逐步推行实名制管理。力争20xx年实现我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东兴区人社局。

20xx年2月2日。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六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20xx年xxx月xxx日至20xx年xxx月xxx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xxxx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xxxxxx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xxxxxx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20xx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

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逐案销号解决。及时调查拖欠主体,主要对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承包和分包是否合法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检查,收集有效证据,确定拖欠工资数额及人数。集调解、执法于一体化解矛盾,提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效率。再次是发挥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长效机制作用,化解建筑总承包企业因层层转包、工程款不到位而导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发现拖欠、克扣工资的用工单位,我们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检查xxx家建筑企业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xxx余人,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xxx余人,下达责令整改指书xxx份,协调解决xxx起拖欠工资案件,共为xxx余名民工清欠工资xxx余万元。

退耕还林的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七

根据《西藏自治区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纠风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xx实际,我驻村工作组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通过入户调研、翻查镇、村台账等方式,对64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核对,情况如下:

一、xx基本情况

xx位于青藏公路沿线,距离市区仅12公里,是县、镇两级党委、政府驻地村,也是xx县乃至整个xx市的西门户,地理位臵极其重要且特殊。全村海拔3700米,现有耕地面积仅为239亩,粮食产量537.15吨;全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现有714户(其中牧业户25户),1979人(其中女性1082人,占总人口的54.7%);五保户6户、贫困户28户;运输车68辆,农用拖拉机18台,小型拖拉机3台;牲畜1018头(只)。201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为2,058.36万元,人均收入7,225元(其中,大部分为征地补偿收入)。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一)主要做法

1、镇、村两级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一是以会代训,将宣传讲解强农惠农政策与各项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基层党建年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宣传学习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利用公开栏、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在本村醒目位臵、群众易聚集的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在大街小巷张贴标语,在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施的政策依据、实施范围、办理程序、落实标准和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包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驻xx工作组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道深入农户家中,将《西藏自治区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明白卡》(藏汉双语)发放到群众手中并进行细心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惠农政策,并与自己已享受的政策相对比,看落实是否准确,从而激发群众相互学习,相互探讨的热情,最终达到人人关注惠农政策,人人学习惠农政策的效果;四是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管,如农牧民安居工程、民政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资金均有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发现,涉及到镇、村经手的20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均有专人负责,未发现挪用、套用、占用、未及时兑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序上报;各项惠民资金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等。并对不足之处要求立即整改。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各项由镇、村直接经手落实的补贴资金专款专户,无抵扣、无截留,多以现金的形式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基本落实到位,切实达到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环境的目的。镇、村对相关政策不折不够的执行、对人民群众细心周到的服务、对涉农资金细致严格的监督赢得了村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取得了很好的反响,也为密切政群关系奠定了基础。

1、镇、村直接经手并落实的项目共计20项,落实情况如下:

(1)村干部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村干部补贴由镇政府统一发放,三年来共计为19名村干部发放了现金补贴110,250元。

(2)五保户供养:xx共有6户五保户,三年共计发放供养经费33,600元。由镇政府民政负责人和村委会专人以现金方式发放到个人手中。

(3)安居工程补助:按照区、市、县相关政策规定,三年来共计为451户建设户兑现工程补贴资金12,289,000元。通过安居工程建设,xx85%以上的群众住上了安全放心房。

(4)一孩、双女奖励:按照自治区对农牧区“一孩、双女”户 3

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三年来共计为168名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发放奖励金115,320元。由镇政府民政负责人和村委会专人以现金方式发放到个人手中。

(5)粮种推广补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共计兑现了xx956.08亩耕地粮种推广补贴资金4,302.36元。2017年至今,由于征地等原因此项补助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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