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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
合同。
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二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传真:
为加强产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特点,在经过充分的了解后设计出相应的工艺流程及方案、参数,并根据工艺需要而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互守信誉、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双方合作的长期稳定及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特签定本协议。
一、本协议包括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所有原材料或委托乙方加工的所有产品。
二、供货时的产品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明白,其提供的产品的生产过程与质量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如有任何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导致甲方误用和错用而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其质量应依次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我司品质检验标准(工程图纸、样品承认书、样品、来料检验标准、物料清单)等要求。在供货前,乙方须对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把关与控制。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来料的检验合格报告、产品要有合格标识、生产日期及检测日期,以此证明其产品的符合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供货产品产品防护要求。
乙方应充分认识到其提供的产品性能特点,并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周密的防护,直至交付到甲方的指定存放地点。同时,乙方的产品的包装和防护措施仍然要保证能够满足甲方的储存要求。必要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说明其产品的基本储存和防护要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混装、包装印刷错误(有隐患)、物料与标识不符、包装外观破损、变形等有质量隐患的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因乙方的包装隐患或包装不规范所造成的,甲方订单交期影响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乙方应按甲方的品质标准(工程图纸、样品承认书、样品、来料检验标准、物料清单)要求,不可随意变更工程图纸尺寸、bom清单规定的物料、样品颜色、喷涂付着力、喷涂厚度等要求,乙方需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否则出现品质问题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损失;如出现客户索赔等相关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五、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时,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以抽样检验结果来判定整批的来料质量状况。根据检验结果,甲方对来料的判定为“拒收”,“接收”和“特采”三种。对于特采的相关细节,双方可以进行个案约定(抽样标准)。
六、甲方对乙方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包含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但不包括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其他工艺处理后产生的不良因素。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时,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来料进行检验,如逾期,则视为甲方已经对本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既为双方约定的货款结算起始日期。对于来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进行拒收和退货处理,但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来料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让步接受,产生的挑选费用按60元/小时计算,如出现客户索赔等相关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八、当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及改进,并如实向甲方提供改进信息及产品,乙方不得以虚假信息及伪劣产品欺骗甲方。当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异常或存在质量隐患(包括甲方检验、使用后、售后反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封存,封存后造成的停、转产、返工等可计算损失的工时按60元/小时计算,由甲方核算乙方承担,乙方并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甲方发出的任何需要乙方回复的单据、报告,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回复甲方相关人员,如不按时回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以壹百元/次进行扣款(扣款将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乙方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制造工艺作重大更改时,乙方必须进行相关实验,并待产品满足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正式供货。
十一、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不合格品作整批退货,所发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担;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所发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担;退货的产品,乙方应积极对应,并保证保障甲方的正常生产需求;如连续发生三批次以上不合格时,经我司对供应商评审不合格的应取消该产品供应商资格;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多次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和止付货款,直到经济索赔结束。
十二、服务响应速度。
若由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产品使用的技术资料,必要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以便能够合理的使用乙方的产品。
当甲方无论以任何方式(包含电话、传真、邮件等)反馈质量异常问题时,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给予初步解决措施,48小时内给出完整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紧急出货时乙方必须马上响应处理。
十三、乙方应严守商业机密,不可将甲方委托定制的产品、技术标准及相关商务信息以任何形式转让(泄露)予第三方;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带乙方以外或隐患身份的人员到甲方工厂或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的生产技术商业信息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合作关系,取消其供应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供货中,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日内,乙方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甲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对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年月日止。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书内容或不再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将以同样条件延续至下一年继续生效,以此类推。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三
为确保公司所采购物料满足质量要求,同时满足本公司产品特殊性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所有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处理。
3.1需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供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需方对于物料的质量控制采用公司内控标准检验。
3.3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供方应对自己物料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建立和保存进出物料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供方提供的物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购方内控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行业质量要求标准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3.3.3供方提供物料签订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全项检测报告。
3.3.4供方交货时间应按订单合约按时交货,延期交货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应给予赔偿。
3.3.5供方需保障物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质量。
3.3.6供方物料在需方入厂检验不合格时及时收回。
3.3.7供方物料在需方入厂检验时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8供方物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双方协商给予一定的赔偿。
3.3.9因供方物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10供方物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10供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4.1供方每年提供一份官方检测报告,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法定检验符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物料发生的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4.2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规格、供方的出货批号、数量等产品信息。
4.6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需方,并提供相应的供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需方确认,经需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5.1供方物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及时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返工,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水电费、场地费、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四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五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器械质量,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即具有药品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必须的证照。甲方必须提供器械购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及委托时限、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乙方备案。
二、供货方保证经营的器械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器械标准(is013485)。货品内、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所供货品在包装上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包装牢固,符合储运运输要求,而乙方的储运条件应符合医疗器械所要求的条件,货品交付后如因储运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货品,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品缺少、破损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五、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上述各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六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3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3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对于第至第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缴纳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第十四条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第十八条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七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就保证责任承担形式,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或效力,分为三类:连带责任、代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担保法》第二章“保证”这一个章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章“关于保证部分的解释”中,都比较明确的规定了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作一简单归纳,以期在实务操作中能有所帮助。
一、法律禁止的保证人主体。
保证人应当是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然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下列几类社会组织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它们作为保证人可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1、国家机关。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八条也有近似的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公益性的社会组织。
益性的社会组织是指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担保法》第九条规定了该类社会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立法宗旨是保障这些机构能为社会更有效地提供正常的公益服务,避免陷于困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私立学校、私人诊所等非事业单位仍可以作为保证人。
3、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
从《担保法》第29条规定来看,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保证,法人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大责任,应该结合保证人是否经法人授权、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以及债权人有无过错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来加以确认。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时,保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支行和未经总行书面授权的各级商业银行对外提供保证,则该保证合同无效。但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为有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债权人所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行为人和无处分权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分别须经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权利人的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实施的无效民事行为。
保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对此,《民法通则》第55条作了具体规定。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出现《担保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
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合同当然无效,保证人不应当负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出现上述情形较为常见,保证人被骗承担保证责任,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2、主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前者规定于《担保法》第30条第二项,后者规定于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0条,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保证合同无效,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3、以贷还贷的情况。
以往的观点认为“以贷还贷”是一种欺诈行为,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在肯定上述观点的同时,明确在两种情况下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
三、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实施的行为而引起的。
在实践中,债权人与主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使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一般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应视为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从而解除了原来的保证合同,故免除了保证人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
保证人仅对主债务人负保证责任,因主债务人转让债务而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新的债务人确立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自然解除,保证人也就免除了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只是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已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也就免除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4、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应属无效,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保证的,即保证人有过错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保证责任期间问题。
保证责任期间问题,《担保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应从其约定。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对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对保证期间进行了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五、催告权和追偿权的行使。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书面要求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诉讼上的请求,而债权人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请求后一个月内未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人的催告权出自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1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双重担保(既有保证又有抵押)。
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届满后得以偿还,有时设置双重担保,针对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而言,往往遇有免除保证责任的可能。
1、债权人放弃抵押物。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抵押物价值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2、保证人的抗辩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此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代偿责任,先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由保证人承担,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实际上此类情形往往最终免除了保证责任。
3、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七、主合同属刑事犯罪案件。
主合同系刑事犯罪案件,主合同的标的物实质上是赃款或赃物,属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保证人不该承担赃款或赃物的保证责任,故免除了保证责任。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八
为明确公司(简称为甲方)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并为供应商(简称为乙方)的产品不合格时,作为处理和索赔的依据。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甲方的《原材料技术标准》或《外协件内控标准》。
2.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物资的合格证或自检报告等证明物资合格的材料。
2.3、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包装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重量等。
2.4、当甲方的顾客需要到乙方进行验证时,乙方应给予安排并配合验证工作。
2.5、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
3.1、经甲方验证不符合《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原材料或不符合《外协内控标准》的外协件,乙方必须进行退货,并由乙方负担甲方的运输费及试验费。(运输费按每100公斤;10元/10公里、试验费按30元/100公斤)。
3.2、发现乙方物资不合格时,应及时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整改,并在15天内提交给己方整改措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再次送货。
备注:(虽然我公司对关键物资、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进行性能试验或检验,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推卸责任,并由乙方负担全部损失)。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质量保证部签字(盖章):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九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节(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节(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四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七节(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九节(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十二节(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4000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100元,以100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5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6个月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5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十三节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期限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一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购货方):
有限公司乙方(供货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购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管理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有温度要求的药品运输乙方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4、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5、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6、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一致并加盖公章或销售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品规的药品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来货品种应附有加盖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乙方方接到甲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以函到日期为准),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事件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双方有责任为对方收集、提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药品不良反应等信息,以便双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十二、本协议各条款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x月xx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章):xxxxxx。
20xx年x月xx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三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使供应商更好的保质、保量服务于公司生产,以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的控制。
三、要求。
1.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年对供应商进行整体评价一次,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水平、公司不良反馈落实情况、供货能力、价格等。当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工艺有重大变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应按供应商评定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经我公司承认的品牌、性能﹑规格等技朮要求的材料进行交货。供应商原材料、品牌、厂家等有任何变更,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我公司,在我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供给我公司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公司相关要求,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保证函至我公司。我公司不定期(不少于2次/年)将供应商的产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或市场抽检不合格,测试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同意赔偿自我公司的所有损失。
四、技术支持。
1.供应商在向我公司提供样品的同时,应该向我公司提供本型号材料的技朮数据﹑成品测试报告﹑企业标准﹑国标,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在开始供货时需免费向我公司提供必要的测试工具,出厂检验标准。
3.在双方开始合作后,供应商有对我公司进行本产品的知识培训或提供相关数据的义务。
五、供应商交货品质不良的处置。
1.供应商每月进料批退率超过__%,给予当月罚款____元人民币。
2.供应商供应的零件、原材料出现质量不良时,应在我公司e-mail﹑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省内供应商在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处理,一般情况分析﹑改善纠正措施在省内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省外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
3.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及原材料入厂检验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超出双方协议的允收水平时,我公司有权决定整批退货或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接到我公司退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办退货手续的材料,我公司收取场地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00元人民币计算)。
4.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经我公司检验不合格而生产又急需用,经评估可挑选﹑加工使用的,由我公司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在供应商到达之前(或不能及时来处理)的挑选﹑加工损失工时费用我公司以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扣除。
5.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不良导致我公司停产或需重工时,乙方须负责“停产费用或重工费用”。
6.我公司客户抱怨质量异常(同种不良超过3‰的批量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属供应商供货不良造成,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有“重工﹑客户索赔等所有损失费用(客户索赔费依客服部门提供数据扣除)”。对于供应商供货本身的不良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数与我公司退换。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质量异常造成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订单损失的,供应商需承担赔付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所有损失订单的全部损失利润及费用,而且我公司有权暂停支付供应商剩余货款或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等额扣除我公司的损失费用。
7.供应商交给我公司的零件及原材料若与其他方存在一切专利问题后果一律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供应商需保证我公司在正常条件下使用1年(以我公司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开始计算),期间出现品质异常而引起的损失有供应商负责,其内容包括:
8.1直接损失。
a.我公司产品退货运费(按往返计算,内销(中国,不含港、澳、台):每台成品100元人币计算;外销:每台成品500元人民币计算)。
b.我公司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
c.我公司派出维修人员所开支的差旅费用。
d.我公司维修员产品使用的零件费用。
8.2间接损失:由于供应商产品不良而对我公司造成的间接损失:如交货期、企业名誉等方面的损失赔偿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直接损失的一倍。
9.损失赔偿的通知。
六、其他。
1.该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发生时,及对该协议各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或者有必须变更协议内容时,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供应商供货质量有不符合本协议或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我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负违约责任。
3.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涂改无效,涂改后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方有效。
4.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全面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质量管理咨询顾问;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单位,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质量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到期可续签或终止。
二、在签约期内,甲方享有_________企业会员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程序是:
1、甲方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制定整体辅导计划(其中针对关键过程实施改进的“专案咨询计划”另定服务协议)。
3、协商制定全年跟踪辅导议程。
4、实施顾问服务。
四、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现场的培训与辅导;
3、免费的'公开培训名额若干;
4、免费培养中国质量督导师;
5、免费的_________企业会员的待遇;
6、享有乙方其他服务的优惠。
五、甲方如因故变更双方已确定之“全年跟踪辅导议程”,应提前1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得到乙方的书面形式的确认;乙方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咨询辅导项目,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企业特点和咨询项目的需要安排合适的顾问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为顾问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书面评估。
七、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评价甲方。
八、甲方为乙方开展各项咨询与培训活动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应安排专人加入到团队中,负责必要的沟通、联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并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使用乙方的教材、书籍与软件中的任何内容,或用于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并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双方在签约期共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业用途,须取对方的书面许可。
十、乙方保证派往甲方开展各项咨询、培训活动的顾问师均能遵守本协议,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并承诺于签约后一周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二、在签约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不少于_________个工作日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4、在乙方每年举办的质量督导师(qsa)特训营培训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并可以优先参加注册质量经理、注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辅导,以及国际“质量mba”的考试辅导,并可享有优惠。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五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合乎国家药品质量规范和有关质量要求;
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
药品包装和标识应合乎?药品包装、标签、表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合乎法定的质量规范〔包括省中药炮制标准〕。
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故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合乎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假设出现质量问题,那么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当。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分明,不得任意涂改。
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那么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当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____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分、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当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xx元—2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给的药品发生不良反馈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应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当。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备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质量责任保证的协议书篇十六
1、目的:
为明确公司(简称为甲方)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并为供应商(简称为乙方)的产品不合格时,作为处理和索赔的依据。
2、质量要求: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甲方的《原材料技术标准》或《外协件内控标准》。
2.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物资的合格证或自检报告等证明物资合格的材料。
2.3、乙方的产品包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包装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重量等。
2.4、当甲方的顾客需要到乙方进行验证时,乙方应给予安排并配合验证工作。
2.5、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
3、发生不合格的处理:
3.1、经甲方验证不符合《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原材料或不符合《外协内控标准》的外协件,乙方必须进行退货,并由乙方负担甲方的运输费及试验费。(运输费按每100公斤;10元/10公里、试验费按30元/100公斤)。
3.2、发现乙方物资不合格时,应及时按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整改,并在15天内提交给己方整改措施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再次送货。
备注:(虽然我公司对关键物资、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进行性能试验或检验,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推卸责任,并由乙方负担全部损失)。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6513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