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在实施前,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对于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的方案才能解决。制定方案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要不断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下是一些实用的方案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全力打造景区良好交通秩序,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畅通建设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级景区为载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包干,联合执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禁限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入城管理。1.优化景区道路交通。
项目施工车辆冒装、弃渣沿街散落、野蛮行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解决无序运行、管理混乱问题。
提升国家级景区形象。优化区域内全面实施交通大循环,3.规范景区交通管理。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创建国家级山水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5a景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任组长、副县长陈爱军任副组长,为确保优化景区道路交通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办、法制办、信访办、督查巡察办、公安局、市政局、交委、城乡建委、农委、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景区管委会、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交巡警大队长陈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优化区域及规范重点。
(一)优化区域。优化区域为我县景区范围路段。
(二)规范重点。对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实施禁限通行。
1.指定车型禁限通行。禁止拖拉机、三轮车(货运)和核载0.5吨以上货车、车身高2.4米以上货车在7:00至21:00进入优化区域。
即:以三角塔为入口至岔路口路段直行和沿途各路口右转弯至城东大道通行;其他车辆单向循环通行线路与以往不变。2.单向循环通行。禁限车型在禁限时段内禁止进入禁限区域。禁限时段以外实行指定线路单向通行。
不受禁限约束。3.特殊车辆实行持证通行。居民日常生活品配送车、垃圾清运车、施工车辆等经审批后可持证通行。
进出口必须是从三角塔进入,4.蔬菜运送车辆设固定场所。将蔬菜运送车辆中转地转移至货运停车场。卸货后从停车场经三角塔出城。
四、方法步骤。
共分为三个阶段。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9日)。
落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召开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动员大会,县电视台播放、报》刊登《通告》成员单位召开物流及货运等企业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车辆巡回宣传。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优化景区道路交通工作由县政府组织。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
3天内将停车场清理规范和平场,1.交通设施完善组。由县市政局负责。可确保80-100台货车停靠,负责停靠山、方向需进城卸货车辆,对县城道路标志标线及安全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设计整治。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城外()完善提示性标识,为整治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抽调交巡警6人、运管执法10人、市政监察8人,3.城内整治组。由县交委牵头。分3个执法队,交巡警、运管、市政各明确1人负责,加强县城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方案另行制定)。
市政、交巡警、运管配合进行整治(方案另行制定)4.施工车辆规范组。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发改委、镇政府配合,5.信息掌控组。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对县城物资供应、物价波动进行监控,保障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行为。
公安局、交委、市政局、镇政府配合。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解释疏导工作,6.疏导稳控组。由县信访办牵头。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进行教育打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对阶段工作进行督查,8.督察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建章立制,总结经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又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办事。既要处理违章人员,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和《楚雄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围绕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维稳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通过全面落实固本强基、标本兼治、强化保障等工作措施,不断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县安委会统筹全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贯彻落实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推进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管理力量建设。
1.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专门力量建设。统筹协调城乡警队警力分布,进一步充实农村警力,加强乡镇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调整工作重心,优化勤务部署,结合实际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地区倾斜,派出执法小分队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管控。落实农村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职责,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力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2.深化农村地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和监督考核机制,做精做强警保合作劝导站、劝导员,推动劝导工作规范化、实效化。要推动乡镇政府统筹劝导员与农村护路员、农机服务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组织加强交通安全劝导和管理,实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全面落实《姚安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6项制度》为抓手,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委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发动村支部书记、乡村党员加强表率引领、开展志愿活动,推动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村群众强化自律自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4.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结合农村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交通出行特别是务农务工出行特征,认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面包车、6座以上客车、校车以及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聚焦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运输等重点违法行为,强化针对性整治。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5.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向农村延伸,以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建设联网,深化农村地区“雪亮工程”监控设施共享联网,推广集成指挥平台智能化升级和实战应用,创新应用智能巡查技术手段,强化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以及布控的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车辆的针对性执法检查,切实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6.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公路精细化管理水平。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及趋势,针对农村地区私家车、农机“井喷式”增长势头,推动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向乡村地区延伸,将“治乱”与“治堵”有机结合,优化农村道路流量大的路口路段交通组织,规范设施设置和停车管理,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三)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7.推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通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回头看”,推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充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量,科学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8.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通过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抽查,推动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禁设计、施工过程中擅自取消安全设施或降低标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9.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作建设。按照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和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优先实施,完成任务情况实行抽查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阶段完成)。
10.按计划推进农村地区事故隐患点、段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实施完成险要路段“三必上”(路侧险要路段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五必上”(平交路口完善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阶段完成)。
(四)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保障。
11.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客运组织。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优化农村公路客运组织,针对秋收、赶集赶场等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特点优化运力配置,合理调整发车时间、发车间隔等,积极探索季节性客运班线、预约响应等模式,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0底)。
12.加强农村地区学生安全出行整治工作。根据实时掌握的农村学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学生规模、放假开学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础信息,加大农村地区校车服务供给,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落实公安部《中小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与设计导则(试行)》,各乡镇年内推出一批试点,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出行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13.落实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客运服务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在农村客运车辆上推广应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逐步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14.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安全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客运线路安全评估,对不满足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要求的,在道路隐患整改到位前要及时采取调整通行线路、更换适合车型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五)深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治理。
15.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专项治理,严格查处农村地区超标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农用机械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车辆生产、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农机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16.加强农机管理,深入推进“十四五”平安农机创建,夯实农机安全工作基础。突出强化农机安全,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严把拖拉机运输机组注册登记和安全检验关,严把驾驶证考试关;对超过禁用报废年限标准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牌证公告作废,办理注销登记;建立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退出机制,20xx年底前落实停止注册登记的规定要求;从严制定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表,严格做到期满强制报废;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等行为,发现非法销售的及时将有关信息抄送市场监管等部门,确保20xx年底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17.积极推进车驾管前置服务,以行政村为单位梳理排查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定期推送到基层管理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和督促整改;持续深化农村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推进农村地区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便捷化办理;农机管理部门要发挥农机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农机手的培训考试和驾驶证年审,严把农机的上牌和年检;不断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确保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农机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18.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聚焦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深入农场田园、劳务市场、用工企业对务农务工群体、雇主、驾驶人加强“点对点”警示;加大违法典型案例宣传警示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特别要组织深入开展“身边人”“身边事”交通安全案例警示行动,形成有力震慑;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着力培育农村交通安全文化,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限:按计划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各乡镇、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细化县级职能部门、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参照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模式,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分析研判、定期报告、事故现场指导处置、通报督办、约谈提醒、包保责任、挂牌整治、追责问责等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经费保障。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必要经费按规定列入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年度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推动专职劝导员队伍劝导工作正常运转。
(三)强化典型引领,持续推进四个十百千工程。坚持典型引领,持续推进实施四个“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线路图,严格对标对表,压茬推进落实,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专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对照《姚安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紧盯农村地区“人、车、路、企、环”五个重点,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保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联勤联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责任、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协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服务救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事故责任倒查九项机制,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确保党的二十大安保期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比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将四个“十百千”工程实施情况列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实施考核。要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典型责任事故,深入开展责任倒查,严格溯本追源,倒逼领导干部和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于8月20日前报送(实施意见)工作方案,10月25日前、12月27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75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通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为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东山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1、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20xx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教育局编印发放的《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做到师资、教材、课时三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并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每学年要坚持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在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产月和开学日、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墙报、宣传栏、“双微”平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广范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东山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三)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车辆对学生、幼儿生命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至5月20日)。
2、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时间:20xx年5月1至5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2、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3、切实强化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4、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具体时间:20xx年9月3至9月9日)。
(三)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总结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日常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本地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活动目标:
1.了解交通警察的职责,理解交警的辛苦。
2.能根据音乐节奏大胆表现交警指挥交通的动作。
活动准备:
交通警的音乐、课件等。
活动过程:
1.以图片的形式导入,了解交警的职责并理解交警的辛苦。
(1)你在哪里见过交警叔叔?
(2)交警叔叔在马路上干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3)交警叔叔做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2.先引导幼儿感受音乐节奏,熟悉音乐旋律。播放交通警音乐,学习随音乐节奏做交通警指挥交通的动作,。
(1)教师随音乐做示范,引导幼儿感受乐曲欢快、流畅的特点和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干练。
(2)教师可鼓励幼儿创编动作大胆表现。
3.引导幼儿在布置的马路场景中随音乐做游戏。
(1)请幼儿分别扮演交警和汽车司机,随音乐节奏做交警指挥交通和司机开汽车。
(2)司机根据交警的指挥做开车和停车的动作。
活动延伸:
引导幼儿在角色区扮演警察,开展小小交通警的游戏。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尹娟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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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特别是今年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死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政治站位。是否存在学习不透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思想麻痹、畏难侥幸,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2.履职尽责。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中,是否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预防预控、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不保障、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
3.担当作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不问不盯不闭环,特别是隐患治理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空、思想不稳、作风不严,工作失职缺位,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或者简化一刀切,一关了之,影响合法合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现象。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两类人员”是否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全覆盖”;装车台人员是否未按操作规程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超范围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车辆《营运证》逾期未审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包车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违规行为;企业未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企业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城乡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闭环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安全教育培训率未达到100%。
6.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规定安装驾驶员安全仓。
7.水路运输。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齐、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未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取得有效的符合证明并保证其有效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强行渡运等问题。
8.港口运营安全。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安全考核;港口危险货物是否存在违规储存装卸、违规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盲区。
9.公路治超。是否存在治超责任落实不够,治超执法经费、装备等保障不足,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源头管控”的原则不力,交通路政运政、公安交管、货运源头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机制是否健全,以及货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和“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的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一超四罚”是否有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是否不够等现象。
10.公路运营安全。重点检查临水临边、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上跨下穿铁路、燃气管道、航道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
1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是否未依法单列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监管施工企业落实,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是否存在“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不力;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人员是否不具备相应资质(格)或挂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未按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为。
12.消防安全。紧盯车站、港口、码头、工地、车船、机关办公大楼、生活区、内部食堂和出租屋(门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检查电源火源管理、易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疏散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行业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是否强化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控,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全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20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涉及企业方面8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委会办公室围绕大排查大整治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开展不少于4次的专项督查,对难点问题,坚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全市综合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综合交通安委会统筹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委办负责协调、督办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有序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与“三年行动”“五一”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相互融合促进,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问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管理,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路面停车管理,引导车辆入库、入位停车,形成静态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招宝山街道所有道路、骆驼、庄市街道主要路段及人行道等违章停车。
1、严格规范人行道上符合条件的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招宝山街道、庄市、骆驼街道主要道路人行道停车位设置率达到100%,其他道路的人行道合理设置率达到80%以上。
2、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清理部分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合理分布,合理设置,合理使用,合理管理”的原则,使不合理停车位清理率达到100%。
3、加大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知晓度达到80%以上。
4、加大对违章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整洁、有序。
(一)宣传劝导阶段(8月14日前)。
1、制作告市民(驾驶员)书,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2、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3、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实施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底)。
1、区公安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招宝山街道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小组,骆驼、庄市街道各组成一个整治小组,各小组由两名交警和两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辖区内违法停车进行整治。
2、对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由交警为主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执法人员为主处理,交警进行配合。
3、由城管局牵头,在招宝山街道车站路、城河路人行道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机动车乱停车。
4、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事件的,交警、城管部门有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
积极配合做好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评估验收工作,对市局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局验收主要内容:
1、辖区人行道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2、辖区内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3、交通停车知识普及率;
4、人行道车辆违法停车率;
5、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率;
6、辖区内“咪表”停车率。
(一)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和加强我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转变避重就轻、畏难厌战的思想,充分发扬迎难而上和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停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整治活动开展期间,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交通安全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路口、路段及区域,要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三)交警、城市执法整治小组在整治中,要根据整治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确保市局各项验收内容条条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九
全面提高城乡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养成不开违章车、不坐违章车、不坐带病车良好习惯,在全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氛围。
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安排,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占方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华、广电局副局长马万智为副组长,教体局、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万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
广电局:全面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在县电视台免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45条次,开办交通安全专栏;制作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新闻、专题片。
交通局:督导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客运企业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实行曝光制度;在黄花客车站、搬运社客车站院内悬挂至少3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其中一条包含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内容),制作、摆放交通安全宣传版面至少4块;对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并做好记录。
竞赛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光碟播映活动;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必须制作、摆放一套交通安全宣传版面;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车主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公安局:在310国道、247省道对水泥板固定宣传标语进行全面刷写;制作、完善城区交通警示标语;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创建工作积极予以指导,帮助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农机局:与培训的农机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完善农机驾驶人培训制度、记录;定期深入农村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教育。
城管局: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车主及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组织更换公交车前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各乡(镇)政府:与农用车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在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沿线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20条以上;交通安全示范村刷写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10条以上或绘制交通安全漫画,制作示范村建设版面,完善示范村建设有关业务台帐。
安监局等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对内部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签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主抓副职,全程负责,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局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一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各类交通堵塞事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依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道路交通保畅领导小组,组长由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x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教导员xx、副大队长xx、xx担任,成员为各室所队全体民警。
办公室设在交管队,交管队队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城区中队。
1、加强城区车辆停放、行车秩序管理,尽量使其做到各行各道。
2、交通高峰期,适时疏散交通流量,减少拥挤,合理组织交通流量、流向,积极提高夜间运输,以减轻白天的交通压力。
3、严格对进入城区车辆的管理,禁止农用车、大货车白天进城,因特殊情况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城区。
4、合理安排警力于各个容易堵塞的路口,在这些路口处严禁车辆停放、车辆违反规定掉头、转弯。
5、加强巡查车辆巡查力度,遇到钉子户、闹事者予以严厉打击。
(二)各公路巡逻中队。
各公路巡逻中队按各自承包路段负责巡查。
1、xx中队负责303省道xx境内道路巡查和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2、xx中队负责206省道xx段道路巡查。
3、xx中队负责沿河湾、招安、王尧三乡镇路线。
3、县乡中队负责我县境内县乡道路巡查。
4、巡查队负责建华寺坪桥一线道路巡查。
各公路巡逻中队中各处承包路遇因道路坍塌、损坏致交通堵塞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未修复前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遇因治安案件造成的交通堵塞,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相关部门立即派民警处置,积极疏散围观群众,疏通道路,维护交通秩序;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应立即报告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并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伤者,对事故伤员进行先期救治,做到保护现场,疏导交通。
(三)事故处理中队。
及时接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分别处置,如财产损失轻微、责任明确的,应先撤离现场,然后协商;如财产损失较大、有人员伤员的,应当迅速勘察事故现场后,撤离现场。
(四)办公室、交管队、车管所。
做为备勤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充实各中队。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2、发现情况及时向道路交通保畅办公室或带班领导报告,由其统一协调、指挥。
3、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4、严格纪律。全体民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确保20xx年春运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积极应对春运期间急剧增加的车流、人流、物流,确保人民群众“走得安全、走的有序、走得满意”,根据全乡道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乡县道、乡道、集镇区域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堵塞。
成立乡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领导小组,由武装部长任组长,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治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乡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乡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收集全乡道路通行信息,发布全乡道路路况信息。
20xx年春运道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点线结合的原则,乡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畅通安全工作;各村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县道、乡道、集镇、堵点的值守,负责本辖区的县乡道路畅通安全工作;综治办、派出所负责县道、乡道、集镇交通秩序维护、巡逻管控、交通事故处理及查处交通违法。严厉打击涉车涉路等治安、刑事案件。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从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至正月初八为特别防护期,综治办、派出所及各村要明确专人(每个堵点不少于2人)在容易发生道路交通堵塞的路段值守。
3、乡综治办要强化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并将督查情况纳入2013年度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根据市处《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引导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为交通志愿者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文明、普及交通知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公民素质,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创建期间,周六或周日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6点。
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设办公室于运管所办公室.
区汽车客运站,周边主要交通干道。
1.“文明交通”引导活动。
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台、旅游景区等场所,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乘车,维护场所公共秩序和公交站台候车秩序,提升市民秩序意识,养成文明候车乘车习惯。
2.“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到主要交通路口、拥堵路段和旅游景区协助交巡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排队”宣传活动,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关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等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市民广场、商贸区、旅游景区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4、“文明交通”深化活动。
各“窗口”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开展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青年文明号集体更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深化“窗口“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六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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