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书过程中的感悟和领悟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传达个人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时,首先要对所读内容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整理。可以先回顾自己的阅读过程,再逐个分析书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主题思想等方面,并加以概括和总结。接下来是一些读者的真实读后感分享,或许会有与你相似的感受。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假期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这个暑假,你一定读了很多书吧?我就向大家推荐《丁丁历险记》(20多册),它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现在,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丁丁在刚果》(第一册)吧!
年轻记者丁丁与他的爱犬米卢在火车站站台上与他的朋友们告别,原来丁丁受够了单调无味的.生活,想去非洲拍照片。在刚果,丁丁找到了向导小黑人可可。一路上,丁丁与米卢遇到了鳄鱼、可恨的秘密乘客(坏人)、猴子、一大群鹿,他们到了巴包隆人领地,毁灭了想除掉他的巴包隆巫师与秘密乘客的阴谋,因为他的威信太高,成了巴包隆人的大首领。然后巫师与想杀死丁丁的秘密乘客又挑拨马土乌部落的大首领与巴包隆人打起战争,丁丁用电磁铁把箭和长矛全部吸在哪里,由于马土乌人没有这种科技,所以丁丁也当上了马土乌人的国王。秘密乘客在一棵大树下把丁丁打倒,还好,丁丁最后被一个神甫救了,当上了非洲刚果老师,在上课中,用海绵和水把一只误进学校的豹子赶跑……最后丁丁回了家乡比利时。
这本书太让我发笑了――丁丁、米卢、可可、巴包隆人、马土乌人、秘密乘客给我半个小时快乐时光。丁丁幸运、聪明、善良、可爱、机智勇敢,是一个“五好青年”。所以,他穿过了无人能过的刚果森林,得到了刚果人民的喜爱。
我觉得丁丁不特殊,我们个个也能成为丁丁。他只是有勇气、有自信。勇敢让人自信,自信也让人勇敢。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丁丁历险记是我的8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现在9岁了,我看它已经1年了,至今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它,有时我也会被那搞笑的内容引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1本叫《蓝莲花》。
其实,蓝莲花是个烟馆,丁丁三番五次地扮成中国人,都被平野松成识破了,这次,丁丁扮成了波尔德维的领事,快速地走过去,还是被平野松成识破了,结果,真的波尔德维领事来了,被平野松成抓了起来。丁丁实在太聪明了!
在这本书里,埃尔热描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蓝莲花》这本书使埃尔热彻底破除了西方人对其他文明的偏见。
米卢,它是丁丁的狗,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狗,它很调皮、很搞笑,而且很贪吃、爱喝酒。它很忠实,多次救了丁丁的命。双胞胎警察杜邦和杜庞,是两个又蠢又笨的警察。比如杜邦掉进一个洞,杜庞也会掉进那个洞。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还很幽默)。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海豹历险记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有(法)黎达的8个短篇和(法)罗贝尔的‘海岛之迷’。
黎达是人性描写动物知识的大师,我爱好植物,我一直在想怎样写好人性化的植物观察日记。以下是我对学习她的写作模式怎样用于写植物观察日记的感想:
‘海豹历险记’中通过海豹领袖的曾孙史卡夫作为主角,带领着海豹家族,历经磨难,找到了幸福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怎样用植物群体中的领袖的历险来描写人性化的植物故事。
‘棕熊妈妈的管教’是棕熊妈妈毛粗粗怎样教育孩子成长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以某一个植物的妈妈,教她的种子宝宝成长的故事模式。
‘跳树能手’讲了一个小松鼠翎翎和小孩小让的故事,我也曾经用种模式来写植物朋友的观察日记,如果那一天能写出‘跳树能手’这样的日记,我想我的植物日记就能加精了。
‘会走动的‘大毛栗’’是用‘我’对小刺猬一家人言行的解释和翻译写的故事,当你对植物爱的深深的时候,你不知不觉会产生和它们交谈的感觉,把你想对植物讲的话写出来,我想这样的日记真情。
‘海岛之迷’既不是黎达的作品,又有它不同的风格,建议把它另行编辑。
以船长苏纳斯的‘联盟’号在海岛上所见所闻,‘海岛之迷’描写的‘会失踪的小岛’,‘三个真实的鲁宾逊故事’,‘二个漂泊到海岛上的人当上国王的故事’和‘幽灵岛的故事’,读起来联成一篇,情节曲折离奇,让人爱不释手。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因为书中有个神奇的世界。我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狼孩历险记》,我建议大家也来看一看这本书,相信读了也会获益匪浅的。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毛克利,他经历了很多事。他本是人类的孩子,被丛林中的狼族收留,长大后赶走丛林祸害大红狗,杀死丛林恶霸瘸虎邪汉……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对大家有利的事儿,成为了丛林中的守护者,受到大家的尊崇。
毛克利非常有智慧。被猴子劫走时四肢不能动,就用棕熊伯鲁教他的鸟的语言,向飞鸢智儿求救,给黑豹巴希拉和棕熊波鲁传递消息,让他们来救自己。我不禁想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困难,有一次我没有带钱,回不了家。然后我去一家商店借了一元钱,回家妈妈把钱转给了老板,现在想想,当时我还是挺聪明的呢。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要善于想办法解决,千万不能坐以待毙。
书里面有一个大反派——瘸虎邪汉。邪汉恃强凌弱,看毛克利弱小就老想吃掉毛克利,可是看大象哈蒂巨大无敌,就它灰溜溜的,真是欺软怕硬。我们班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天天欺负一些弱小的同学,他这样的做法让我很痛恨,我绝对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精彩的人物呢。大象哈蒂聪明又忠厚;黑豹巴希拉很威武,对待毛克利像自己的孩子一般;巴尔道虚伪自私,想要抢毛克利用自己的力量获取的虎皮……他们都为书本增加了很多的光彩,让故事更加有吸引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信的话你也来看一看吧!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是以漫画的方式向我们展现科学知识,非常有趣。
这是一套新颖而美丽的漫画书。精美的图画让人赏心悦目,赏识的解说让我爱不释手。我在欣赏图片的同时,又可以积累知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呼救信号、地面标志的解说,让我们认识掌握了这些标示,无疑让孩子们得到了摆脱困境的自救方法,也使我们的生存能力得到了培养。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有凯门鳄、侧颈龟、粉海豚……其中凯门鳄、侧颈龟是生活在宁静的小溪和湖水中的,粉海豚是生活在亚马逊河中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认识了血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还知道了遇难是改怎么找食物、求救等。在森林里如果渴了,可以找一种空心藤蔓切开,就有许多水流出来。如果饿了,可以捕鱼,然后可以找一种没有节的植物,烧成灰,撒在鱼上,就会有咸味了,而且还可以繁殖虚脱。看到有飞机或者有船经过时,可以用一些反光闪烁的东西求救。
在这里我还想跟我的'爸爸妈妈说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大不必视漫画书如洪水猛兽,如果是能引领我们进入奇妙的科学世界的书,比如这本《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样的书,它能让我们学习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科学知识,带领我们走近奇妙的科学世界。那就该多让我们读读这样的好书!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八
最近,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名为《吹牛大王历险记》的书。读完后,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静。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为闷豪森,他是一个神秘的骑士,是个勇敢聪明的人。他的一生经历了许许多多奇怪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这些事都十分离奇。他选择在十九个晚上将这些故事讲给别人听,大家都以为他是吹牛大王。
书中的故事都扣人心弦,主人公的聪明才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其中有个故事尤其令我记忆犹新。那一次闷豪森看见树上有几只山鸡。山鸡一会儿咕咕叫,一会儿喳喳叫,好像在说:“你没有了弹药,看你怎么捕到我们。”闷豪森生气极了,他拿了一根铁杆,放在枪管里一开枪,正好山鸡全都打中了,掉在了附近的草丛中。闷豪森走过去,他大吃一惊,山鸡居然是熟的。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啊。
我与闷豪森相比,面对困难的勇气还是远远不够的。记得那一次,我信心十足地在玩滑板,滑了还几次都没有成功,我就像:这该死的滑板,它让我跌了好几跤,我以后再也不要学了。妈妈看穿了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只要你坚持不懈,滑板就一定能学成。”听了妈妈的话,我又努力地练滑板了。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滑板。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人生的道路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只有勇敢的去面对,坚持不懈地去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九
《丁丁历险记》这套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漫画家埃尔热,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叫丁丁的小记者,他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小男孩,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喜欢丁丁,因为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从不退缩,不怕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的品格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因为他怀着一颗善良、纯朴的心。他机智勇敢,遇事冷静,甚至在月球上写上了他的名字;我喜欢丁丁每一次都能临危不乱、化险为夷的处事能力;我喜欢他爱朋友、重许诺的品质。
我以后要向丁丁学习,要迎难而上,不要知难而退。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一个勇敢又聪明的人,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
达尼尔·笛福在他的不朽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伟大人物,他唤起了青少年读者的好奇心,成为了青少年朋友心中的榜样。
而在《孤岛历险记》这本书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钦佩的小“鲁滨逊”故事里的主人公的经历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8—14岁的学生乘船外出游玩,不料缆绳被松开了,不幸被刮到一个小岛上,他们无比的勇敢,毅力和智慧,战胜了一切困难,在岛上整整生活了两年,最后终于回到了祖国和亲人的怀抱的故事。
当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一分一秒不为这群孩子担忧,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又不得不被他们这种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敢精神所震撼,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大人,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4岁,可他们却能和大人媲美,真不愧是新一代的“鲁滨逊”呀!
比起自己,可真让我羞愧到了极点。平时,我连一点点的困难都克服不了,遇到了大热天,我就待在空调房里不动;遇到难题,就急着请教别人......根本就一点苦也吃不起。要是换成我漂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我想我早就葬身海底了,哪儿还会有机会再回到祖国和亲人的怀抱啊!
他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鼓励着我勇往直前,我相信自己以后遇到困难会积极面对,努力去克服,他们能够做到,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做到。我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发挥出坚强的毅力和勇气,做一位真正的当代“鲁滨逊”,也来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力量,做一个遇到困难,绝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一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贪吃贪玩,不爱读书,父母为此伤透了脑筋。有一次,他得罪了藏在家里的小狐仙,生气的小狐仙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并使他具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
虽然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但尼尔斯觉得变成这么大一点儿的小人并不是啥好玩的事儿。于是,他就向家里的小动物们询问小狐仙藏哪里去了。可因为小动物们平常老受尼尔斯的欺负,所以大家根本不去理会尼尔斯,而是不断的嘲笑他:“快来瞧,尼尔斯以前总欺负我们,如今他可得到报应了!”小鸡叽叽笑着。大公鸡也不甘示弱:“哼,谁叫他踩了我的大红冠子。到现在还疼呢,哎呦。”大公鸡摸了摸红肿的鸡冠。听到这,动物们也全都嘻嘻哈哈的开始和朋友们说起尼尔斯的罪过了。説小了是错,说大了就是可以赶出家门的罪过了。
这时家鹅莫顿看见一群大雁飞过,于是想和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心想:哎呀呀,他要飞走的话,爸妈可要急出心脏病来啊!事不宜迟,尼尔斯急忙想把莫顿拉回来,可他的力气太小。莫顿等不急甩掉尼尔斯就急匆匆起飞带着尼尔斯追大雁去了。飞在半空的尼尔斯只感到头晕目眩。等到他意识到应该松开莫顿的脖子时,他们早已身在高空中了,掉下去定会粉身碎骨。
一路上,有个家伙对大雁群垂涟欲滴————老狐狸斯密。他一直想对大雁下毒手,却总是被拇指大的尼尔斯教训。这可着实气坏了斯密,等着机会想先吃了小人儿再说。可斯密一点机会也没有,反倒被尼尔斯捉弄。一次斯密偷袭尼尔斯,谁知尼尔斯“嗖嗖”几声窜上了树,他也只能在树下干着急。趁斯密一转头的功夫,尼尔斯擦着了一根火柴扔了下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斯密的尾巴上。斯密那次简直被烧的没几根毛了,从那以后老狐狸就再也不敢加害大雁了,生怕被活活烧死。
在旅途中,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所以,小狐仙原谅了他,把他还原成正常的尼尔斯。他和莫顿也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最后,大雁们整齐的飞走了,尼尔斯目送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他多么希望能再一次变成小人,再一次跟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在天空自由的翱翔啊!
读完这本书,尼尔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起初他调皮,但当他认识到错误能够勇于承担责任,帮助朋友,惩治了老狐狸。在旅行中改变了自己,得到了朋友的信任。打开了眼界和心胸。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自由的翱翔在蓝天中。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二
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叫葱头。他两岁多了,和我非常熟悉,每次一见到我就扑到我身上来,像是想要我抱抱它。
葱头的头是什么形状的呢?不用说,你们也可能知道,当然是葱头形状啦!要不然怎么会叫葱头!有一次,葱头躲在厨房里睡觉。正好奶奶叫我剥几个葱给他,我在箩筐中发现一个好大的“葱头”,刚抓起来就听到“汪汪”的叫声。原来,我把葱头的脑袋给抓起来了!
葱头身上的毛棕色居多,有一些是淡黄色的。小葱头刚生下来时,身上的毛是黑色的,长大后就成了棕色。
葱头的眼睛圆溜溜的,就像两颗玻璃珠。特别是晚上有光对着它的眼睛时,就会闪闪发亮。
葱头的嘴巴有点大,一口就能吃掉一只大老鼠。每次我给他吃东西时,一进它的嘴就看不到东西了,像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葱头的四肢特别强壮有力,跑得特别快。有一次,它发现了一只兔子,便飞快地跑过去,才几步就把兔子抓住了。
“汪汪!!”葱头又在大叫了!原来,是我大姑婆来了。葱头一见到陌生人就大叫,发挥他看家的本领。但是,今年春节我三爸从成都回来,葱头却像是见了老朋友似的,摇头摆尾,跳上跳下高兴得很,还直添弟弟的小手,可乐坏了我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淘气包—葱头。既使它犯了错误,你也舍不得打它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生气勃勃,那么乖巧可爱。我爱葱头!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三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保护好他们。”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不断的开垦森林,建造房屋,让地球伤痕累累,动物们失去了原来美好的生活,被迫离开了森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动物历险记的书,作者是英国的柯林·丹,在法辛林里遭遇了一场大旱,法辛林里的树木快要砍光了,也快要被人类给毁了。狐狸和大灌一起召集大家开会,突然,失踪一年的蛤蟆回来了,大罐告诉蛤蟆说:“蛤蟆,你的家已经被人类给毁了。”
蛤蟆说:“人类怎么能这样呢。”
蛤蟆又说:“有了,有了,我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叫白鹿森林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可以在那里生存,没有人会伤害我们。”
于是,他们在护理队长的保护下出发了,但是,还是有动物牺牲了,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危险有大火、倾盆大雨、被汤姆·葛里格斯的狗们包围了、狐狸过河遇险、两只刺猬在高速公路上被车压死、两只雉鸡被枪打死、几只野鼠被屠夫鸟吃掉。
从中我明白了地球不但是我们的家园,也是动物们的家园,我们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给他们美好的环境,让他们更好的生存下去。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四
意志、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和生存知识是生存的必需品,有了这些就可以在危险的时候脱离危险。
他们在坐快艇到海上玩,船沉了。他们为了喝到淡水,想尽办法用蒸馏气来蒸出淡水来。当他们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的鱼饵是香蕉,一条也没有钓到。多利想到鱼喜欢阴凉的地方就聚集在了船底,结果爸爸用渔网捉了好多鱼。解决了肚子的问题,鲨鱼和低气压向他们走来,他们用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克服种种困难在第21天的时候获救了。
意志是在生存的必需品种最重要的,没有意志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也是很重要的。有一次,我在家做了一个不会沉下去的鸡蛋,我把鸡蛋放在清水里,我往里加了一勺又一勺的盐,当加到5勺的时候,我就泄气了,我把东西一扔就不做了。现在想想多利一行人的困难多大,这么一点点小困难我就不做了,真不因该。
这三个东西是生存的必需品。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五
在我们学校的第4届读书节中,我选择了这本《海豹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黎达·迪尔迪科娃。她在写这本书时,曾仔细、透彻地观察过她即将写的事物,并且参考过许多有关著作来证明和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是:爽!好看,再来一遍!因为这本书好看极了!并且,我们能够容易理解故事要转达给我们的意思。就是遇到难以理解的地方,故事后面一般都有注释。
这本书不但简单易懂,而且故事也十分精彩,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更是浅显易懂。暂且说第一篇故事吧!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这样一件事:一群海豹在北冰洋过着快活﹑壮丽的日子!可后来,鲨鱼的追杀﹑白能的袭击﹑猎人的猎杀﹑箭鱼的凶残杀害,让他们家破人亡,苦不堪言。也使他们做出一个决定: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居祝他们经历了艰险,克服了种种障碍,终于到达了一片乐土……这则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生活中,做各种事情都会有一定的难度,要想方设法克服这些困难,坚持不懈,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海豹史卡夫,因为他聪明伶俐,临危不惧有时海豹家族中的下一代首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我愿在书山中奔路,像一匹野马;我愿在学习的海洋中遨游,变为一只游得最快的小鲸鱼!
嗯!没错,游遍天下书为伴。
西伯利亚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六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代表作,一共有24篇小故事。书中有一个小朋友,名字叫做尼尔斯,他是一个很顽皮、不爱学习、贪玩,还喜欢搞恶作剧的小男孩。主人公通过一次奇妙的旅程,使他从不爱学习变成了很善良、很勇敢、很懂事的孩子。
尼尔斯一开始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儿,后来骑着自己家的大白鹅遇见了鹤、小鸟、大雁、狐狸等等,开心的和她们飞翔、玩耍、历险、舞蹈……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贪婪的乌鸦和狡猾的狐狸?,这个故事讲的是尼尔斯有一次不小心掉在了一群乌鸦的嘴边,乌鸦们一直欺负他,而在这些乌鸦当中有一只乌鸦并不坏,还对他很好,不但放了尼尔斯,还把他带回了大白鹅身边。看到这里,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因为善良的人遇到的事情就不会变的太糟糕,就像尼尔斯也能遇到好的乌鸦,还会得到乌鸦的帮助。
后来,他和大白鹅回到了家,可是尼尔斯还是没有找到小精灵,尼尔斯失望极了,他以为自己再也变不回去了,可爸爸妈妈见到他却非常开心,这时尼尔斯才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回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无论是谁都应该做个善良的人,心存善意、不做坏事、帮助他人,只有这样才能交到更多朋友,世界才能越变越好!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这里面的故事,我推荐你们也去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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