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文章等作品的个人感受和体验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读后感是我们对于文字所产生的情感和思考的记录,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意义。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理解、感悟和思考所写下的一篇文字,它是对所读内容的一个总结和概括,也是对作者观点的一种回应。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谈谈作品的优点和不足,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和思考。3.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精选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启发和灵感。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一
穷人虽然穷,但他们的心是洁白的,纯洁的。
穷人们的悲惨生活,让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他们为了帮助别人,宁愿自己受累,受苦也要诚心的帮助别人。
桑娜在拜访西蒙时,发现西蒙病死了,把西蒙一旁的两个孩子抱回了家里,再抱孩子的同时根本没想到自己家里也很穷。
渔夫回来时,桑娜把西蒙的事,全告诉了渔夫,于是渔夫很急的叫桑娜抱孩子,但桑娜已经把孩子抱回家了。
一对贫穷的夫妇,一样善良的心灵,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他们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当桑娜拉开帐子的一瞬间,无言的感动像潮水一样包围了我: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
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才是“真、善、美”让我们像渔夫和桑娜一样用爱心去温暖世界,因为是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我真是觉得:“善良之心抵黄金,平凡之中有伟大!”
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二
就在今年的寒假里,我抽空买了一本《繁星春水》。这本书很早以前我就大致的翻阅过。这次,我要把它详细地阅读。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
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三
在《三国演义》中,人物都有性格,有的奸诈无比,有的为人宽厚,有的智勇双全,有的有勇无谋,有的……性格决定他们的霸业,如:吕布有勇无谋反复无常,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所以为人所憎。最后被曹操打败;袁绍统治冀、青、幽、并四州,精兵70万与曹家7万交火,但曹操烧乌巢,收大将张邰、高览,将袁军杀得只剩四五万人,曹操收了无数军兵,人马多达83万,诈称百万,势力大有增长。
《三国演义》中不仅有故事以及人物性格,还有许多从人物身上得出的道理:关云长大意失荆州告诉我们不可骄傲;袁绍大败于官渡告诉我们不可轻率;马超大败于潼关告诉我们不可心急,曹操曾割须弃袍于潼关,但他说:“大丈夫能屈能伸。”告诉我们必须忍住眼前的不利与不快,成功才可以到来。
看《三国演义》对我们十分有好处吧,希望大家也能都来看一看这部历史巨作。
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去反复阅读的。今天,我就又一次,去细细地品味了一本书——《三国演义》。
过去,人们为了权力与地位,而相互之间明争暗斗、发动战争。现在,人们逐渐明白了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三国时期的波澜壮阔,无不令人赞叹,它为历史,谱写饿了精彩的一页。其实,现代社会和是三国也有几分相似。有人为了个人利益,与他人友情破裂、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明枪暗箭……人的恶性一面在此暴露无遗。虽然诸葛亮很高明,却也没能去说服其他人和平相处啊!
《三国演义》我还会反复去读,因为这是一本能让人不断有收获的一本好书。
三国中最让我佩服的便是“美髯公”关羽了。有道曰: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真是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就是这个好汉,因屡战屡胜,竟在老百姓的心中神化了,流芳千古。他那铮铮铁骨、忠心事主的精神千古留存,过五关斩六将的壮举,更显出他的形象高大威猛,英勇无敌。读着过五关斩六将这一章回,我的心里仿佛显现出这么一幕:关羽一个人一匹马一柄刀,身后护着刘备两位嫂嫂,身前是重重围兵,只见他大喝一声,犹如天神下凡,刀光剑影下,倒下了一个个敌人……我读得心潮澎湃,恨不得回到三国那个时代,同关羽结个拜把兄弟。
我爱看中国四大名作,其中又最爱看《三国演义》,这几天来,我把“三国演义”连环画册六十册,每册仔仔细细看完了,真是深深有感。
“三国演义”,叙写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吴、蜀、魏三国鼎立期间的一个个精彩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赵子龙单骑救主和赵云截江救阿斗的两个故事,我认为这两个故事写得最为精彩。都真诚详细描写出部下对主公的忠心耿耿。如赵云冒死在百万曹军中救出小主公,冲出重围,将他交给刘备;赵云截江救阿斗写出了赵云有胆有识,从东吴船上救下阿斗。从中告诫大家要向他们学习,对国家对人民要忠心。”三国演义“中的其它故事,如”赤壁大战“、”铁笼山姜维困司马“,写出其中有些人的智慧过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能打善战等的故事情节。
在吴、蜀、魏,三个国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国家就是蜀国,虽然蜀国的物力、财力都比不上魏国和吴国,但蜀国人才很多,像智慧过人的卧龙先生(诸葛亮),有勇有谋的常山赵子龙,智勇双全的关羽,能打善战的张飞,无人能敌的马超。……,而且我现在又生长、生活在当时的蜀国的土地上。
但我讨厌战争,讨厌你打我杀,讨厌对立,还好,现在我们国家生活在和平时代,没有战争,没有罪恶的子弹,没有战争的硝烟,我爱我的国家。
我要学习”三国演义“中那些智慧过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对国家忠心耿耿精神!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四
枫林渡这本书可谓是我最爱的一本书,这本书里面充满了欢笑却又掺杂着泪水。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蓝蓝在乡下带来的一只猫叫做“短尾巴”,但蓝蓝妈妈越发的`不喜欢这只猫,他把自己的怒火都撒到了短尾巴的身上,最后短尾巴去了一个美好的地方————天堂。用蓝蓝外婆的话就是:“人,且不说该有多高的境界,多好的德行,最起码得讲点良心吧?”蓝蓝在失去她的小伙伴短尾巴后性格变得格外孤僻。我为蓝蓝失去她的小伙伴而伤心,而又为她不负责的妈妈感到气愤。
这本书让我感到对城市的繁华,而让人堕落最后甚至摧毁尊严,撕裂亲情的事情有了更切的领悟。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五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净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在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里,有三位英雄好汉,在桃园里结为兄弟。从此,他们共经沙场三英战吕布,诛董卓,灭逆党,他们同生共死,匡扶汉室,建立蜀国,他们得天时,聚人和。在历史上留下了不朽的篇章,虽然他们并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青史一页会记得,他们是强者!
当然,要是没有军师的文韬,刘玄德也无法建立蜀国。他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赤壁之前,他草船借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赤壁之后,他智取南郡,借得荆州。在战乱的年代里,文韬武略卧龙凤雏哪堪寂寥,结伴结盟结交,难结同好。接风借火借箭,羽扇轻摇。问鼎三足怎落脚,隆中对分晓,只盼来日登蜀道,再续出师表。不出则已,一出比天高!发明木牛流马,连弩。诸葛亮的一生都在为匡扶汉室而不懈的努力。
五虎上将关云长,他手持青龙偃月刀,为忠于蜀汉,是知恩图报、义薄云天的豪杰;也是一位英勇善战、智勇双全、威震华夏的英雄----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一心只为扶汉室。可是,当他被封为五虎上将之首后,他变得自高自大、居功自傲、刚愎自用,大意失荆州,这位一生只为守住“忠”,“义”二字的大将军最后终于无奈的走向麦城。他是一位末路英雄,我们从不以成败论英雄,在我的心中,他,关云长,永远是一位守护“忠”,“义”二字的英雄!
他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我赞美赵云:道胜一筹,义胜一筹,智胜一筹,谋胜一筹,仁胜一筹,文胜一筹,武胜一筹,云有八胜,吾等怎能不尊,怎敢不敬。我佩服赵云,佩服他在战场上无惧的胆量,佩服他在做人上高尚的精神,佩服他宁死不降的气节,更佩服他那顾全大局的品德。诸葛亮对于智勇双全的赵云是很器重的,赤壁之战前夕诸葛亮借东风毕后就是依靠赵云接应,那时赵云射断吴将徐盛船上篷索,也显示出了他过人的射技。
总之,在那个金戈铁马的年代里,无论是一代奸雄曹操,还是宽厚的刘备,还有“紫须碧眼”的孙权,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足智多谋的卧龙凤雏;早年逝世的郭奉孝,周郎,以及笑到最后的司马,他们的聪明才智,真叫人佩服。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我早有耳闻,但不曾目睹。今年暑假,我终于有幸得到了这本书,真是如获至宝!首先,我对这本书的作者——罗贯中,有了一些了解。他是山西太原人,元末明初的小说家,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想到我们这里曾出现过这么一位了不起的前辈,我真是自豪!
草船借箭是《三国演义》中的一个经典篇章。周瑜心胸狭窄,妒忌诸葛亮的智慧,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以此陷害他。诸葛亮同周瑜斗智,用妙计向曹操“借箭”,挫败了周瑜的暗算。
前有古人,后有来者。让我们学习经典名著里英雄人物的大智大勇。从现在起,刻苦学习,为将来美好的明天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六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时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
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爱的还是那篇《冬阳童年骆驼队》,这是林海音小时候的一篇回忆录!难忘里面描写骆驼吃东西时候的生态: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齿,那样安静的态度。老师教给我们,要学骆驼,沉得住气。它是那样的沉稳,那样的安逸,那样的满足于现状。对于骆驼脖子底下挂的那个铃铛,显然作者的`观点不同于父辈的解释,这就是天真无邪的童真。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不一样的童年——有喜有悲,有笑有乐,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忆里的分分秒秒,其实有很多有趣美好的时光值得我们怀念和记载!《城南旧事》写的真好,这反映了作者不同于常人的童年生活还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细微的心灵!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七
在漫漫暑假中,我阅读了《简爱》这本书,它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的作品被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在这本书中,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的相爱过程,歌颂了摆脱一切旧的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与彼此尊重基础上的真挚爱情。
主人公简爱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于是就寄养在盖茨黑德府的里德太太家里。虽在富贵家庭,日子也过得苦不堪言,饱受凌辱。后来就把她送去了一所慈善学校。几年后,简爱长大了,离开学校,到了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并结识了罗切斯特先生。在庄园盛会的时候,简爱喜欢上了罗切斯特先生,却因美丽而爱慕虚荣的英格拉姆小姐阻挡,而痛苦不已。之后他向她坦白自己并不爱英格拉姆小姐,其他的都是谣言时,简爱才接受他的求婚。本以为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却突然发现他有妻子,是个疯女人——梅森小姐。简爱不堪忍受这一切,就离开了他。最后几经波折,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永远的在一起了。
这本书里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看完后仍让我回味无穷,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的不离不弃,依然对他保留着一颗纯洁、善良、炽热的心,她并没有像英格拉姆小姐那样只是为了财产而靠近他。简爱自始至终都怀着一颗敏感、真诚、小心翼翼的心去与他相识,相知,再相爱,直到相守。
她其貌不扬,一贫如洗,没有地位,然而却像一颗从岩石中长出的倔强小树,热烈追求自己的独立和尊严。她爱罗切斯特先生,并没有因为那场大火,让他变成一个残疾人,而离开他。她的内心只有纯洁,她的内心只有对罗切斯特先生真挚的爱。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八
我们这个学期的第一篇课文就是老舍先生的著作《养花》。我读了这篇课文有很深的感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老舍先生很喜欢花,也爱养花,他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不养那些珍贵的花草,他只养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他把花当做是自己的朋友,老舍先生在工作的时候,总是写一会就到院子里去看看,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让老舍先生得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累的气喘吁吁,要是天气好了又得把花搬出去可是他却没有嫌累。但是他的辛苦并没有白费,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这让老舍一家都感到骄傲,但也有让他们伤心的时候,有一次三百棵菊秧还在地上没有移入盆中,突然下起了大雨,邻家的墙倒了,菊秧被砸死一百多棵。老舍先生在养花的过程中有开心的时候,也有很伤心的时候,但他还是很喜欢养花。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生活就像养花一样有苦有乐,有泪水有欢笑,有付出有收获,只有不断努力才有成功的可能,有时在生活中的困难也是我们奋斗的乐趣,要正确地看待生活,只有这样才会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无论做什么事不是看到满意的结果才体会到乐趣,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也有乐趣。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九
《城南旧事》是一部长篇小说,里面讲述了作者林海音童年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里发生的事。
在这个地方,认识了疯子秀贞,小朋友妞儿,他们原来却是母女俩,最后却惨死在火车下。25岁的兰姨娘和一个北大学生的恋爱故事。宋妈的儿子小栓子被淹死了,女儿不知所踪,自己也被乡下的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爸爸生病住院了,英子已经12岁了,便担起了这个家庭的重任。
我从《惠安馆》中:“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过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就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再回头张望一下,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膊制止我。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从这段话中我感受到:在别人眼中和英子眼中的疯子是不一样的,在别人的眼里,她仿佛会伤到人一样,而在天真活泼的英子眼中,他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大姑娘而已。写出当时英子的思想的纯洁美好和善良,也为下文写英子会去找疯子做了铺垫。
在这个温暖和乐的家中,英子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宋妈、疯子、妞儿、小偷、兰姨娘、父亲……都离她而去。作品浓浓的思乡之情和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
每个人都有离开家乡的时候,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童年时光。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
桑桑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一位很幸福的人物,他有校长爸爸,有温柔的母亲,又淘气却可爱的妹妹,他在班里受到同学们的追捧,在办公室受到老师们的重用。
他是一个活泼又顽皮,要强又懂事,重感情的孩子。
他有着虚荣心,不甘于输给杜小康的家势,但却善良,不摆公子哥的'架子,很容易和同学打成一片。
他是那个时代儿童的缩影,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一种矛盾的性格特征,他有这天真的深刻,幼稚的成熟,善良的诡计以及淳朴的聪明。
他有时会搞一些恶作剧,有一点小心思,他偷偷帮百合传信,便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是一个地下工作者。
他会伤心,会道歉,会自责,但这些过后仍然是那个无忧无虑的他。
但是却有一个他以及他的家人都意料不到的噩耗,由此他们被卷入了一个名为“鼠疮”的风暴。
此时的他深深地感到了一个人的孤独,他感觉自己就像被人们隔绝里一样,以前的伙伴跟他走近了,老师和家人更是加倍的关心她,但是他却觉得自己离他们越来越远了,因为自己的并让他跟他们不一样。
弱不禁风的温幼菊把桑桑引进自己的药寮里,洋溢着一种让人头脑清醒的药香,她的神情平江而淡然,让桑桑重新感到了温暖和力量。
他学会心安理得的接受大家的好意,甚至故意做出十分开心的样子,让所有人安心。他从病痛的折磨中慢慢变得懂事和乖巧,他在苦难中长大了,书的最后说:“桑桑的病好了,桑桑虽然没有死,但却就像死过了一回一样。”
苦难是一种美,苦难与美丽是一对双胞胎,唯有在苦难中寻求美,才能得到生命经历中的奖赏。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一
暑假里,我在家读了一篇文章,是讲感恩的,内容非常精彩。读完后,我明白了得到别人帮助都要懂得感恩。
文章主要讲了:在一个闹饥慌的城市,有一个善良的面包师,他让最穷的几十个孩子聚集到一块儿,让他们每天都来领一块面包。每次,大家都会把大面包抢个精光,却没人向面包师说声“谢谢”,只有一位小姑娘,每次只拿到一小块面包,还不忘对面包师说声“谢谢”。面包师被感动了,在做面包的时候把一些金币放了进去,女孩发现金币后马上送了回去,但面包师告诉她“你的举动让我感动,这些钱是我给你的',拿着吧。”女孩激动的跑回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感恩其实不需要回报,只要心中懂得感恩,长存感恩就行,因为感恩最重要的是一种精神。比起文中的小女孩,我觉的我做的还不够。有一次,妈妈带我到苏州灵岩山玩,我特别喜欢山上千姿百态的大石头,便迫不及待去爬,可待我爬上去后就不敢下来了,我望着妈妈又望望下面的万丈深渊,心里不禁打了个寒战,心想:“这下死定了!”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叔叔把我抱了下来,我却连声“谢谢”都没说,拉着妈妈的手就跑开了。自从看了这篇文章后,我便感到十分后悔,我真不应该连“谢谢”都不说,我应该向小女孩学习,要懂得感恩,懂得回报。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啊!只要人人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那世界将变得更美好!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二
前些天,我终于读完了《宝葫芦》这本书。提起这本书,不禁让我感概万千。
故事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因为调皮而被父母责打。有一天,他做梦梦见了他得到了一个葫芦变成了国王,过着荣华宝贵的日子,丰衣足食,可谓是高忱无忧。每天上朝听取大臣的意见,受大臣的吹捧。可不知不觉耳朵有些疼痛,睁开眼睛,原来,妈妈怒气冲冲地站在他跟前,大骂道:“懒虫,整天只知道睡,快去做功课。”可他整天梦想有宝葫芦,非但没实现反而学习更糟了。看完后我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不禁讥讽那个小男孩。可联想到自己,星期六、星期日那次不是爸爸妈妈催了再起来,恨不得有一只停止时间的钟,让我多睡几分钟,可明知没有那回事却痴心妄想。星期五我总喜欢把作业拖,拖到星期六,可我还是不愿过早地完成,其实我可以在星期六早上完成,但却常要拖到下午,恨不得到星期日再写。我总是抱怨:科学家们为什么不发明一种可以替人写字的机器呢?这样不就可以减轻我们的负担吗?生活中是没有宝葫芦的,所有有所成就的人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取得的。幻想创新提好的,它可以提高你的思维,同时,科学空发明的东西都是从幻想起步的。但如果过分地幻想,甚至依赖这种幻想,那么只会一事无成。
从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只有这样才能成功,成是功之始,有了自己的付出就有成绩。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三
《当代小学生》是我最喜欢看的书籍之一。每每读到它里面的故事情节,都会让我爱不释手,它伴我成长,给我启迪,催我奋进,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指路灯”。
在《当代小学生》中,最让我感动的第一个故事是《名人故事》“网坛李娜”的事迹:从她很小的时候跟在自行车后面练习跑步,到通过拼搏成为网坛新星,再到奥运赛场上的奋力拼搏的动人事迹,让我感触很深,我被她那种顽强不屈的毅力深深地打动了,从此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都以李娜为榜样敢于战胜困难。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胃疼使我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班主任老师给妈妈打了电话想让妈妈来接我回家,想到老师要讲新课,再想一想李娜,这点困难算得了什么呢,我便对自己说:要向李娜学习,坚持就是胜利!于是我咬牙带病听完了课才回家,终于战胜了自己。
第二个故事是:在“小星星”栏目中,王俐文的多才多艺,体贴父母,关爱他人,谱写出精彩的人生的事迹,让我明白了:不但要做一个学习好的学生,而且要品德高尚,要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从此以后,我改变了自己以往的任性的坏脾气,处处孝敬体贴父母,得到了父母的夸奖。
《当代小学生》是我成长的动力,它让我明白道理,学到知识,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是它来净化我的心灵,从书中找到开心与喜悦,每当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时候,它又会警告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爱《当代小学生》,愿它日日伴我成长!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四
每当我打开《西游记》这本书时,总会有一种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在电视中见过,那时还很崇拜孙悟空,觉得他神通广大。但今时今日,我的领悟变了,但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今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观看了一部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着本书,里面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唐僧师徒取经的经历。
这部著作的作者是吴承恩,我国的明代著名小说家,他是江苏淮安府山阳县人。他自幼博览群书,但科举失意,晚年执笔写《西游记》。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等等。当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使我莫不能忘。
《西游记》主要刻画了孙悟空不畏强敌、机智勇敢的形象。虽然孙悟空以前总是滥杀无辜,曾大闹天庭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但他一心悔改,最终成为了斗战胜佛。还有猪八戒,虽然天天嘴里挂着“散伙”这两个字,但他从没走过,正是他这种憨厚才让他取得了成功。沙僧呢,虽然在西游记里对他的刻画极少,但他从不对他人抱怨。最后是唐僧,他一心向佛,不受蛊惑,最终能成佛。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小说,将唐僧西游的故事,结合唐人传奇、佛道经典、民间故事淮安地方掌故等创作而成。《西游记》主要讲了:花果山出了个通灵石猴,他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又学得一身本领,会七十二般变化,能上天入地、战神斗鬼,他就是美猴王孙悟空。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不受管教约束,自封为齐天大圣,并大闹天宫,后来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受观音点化,唐僧和他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去西天取经的事。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都被悟空、八戒、沙僧化险为夷,最终取得了真经。最精彩得要算偷吃人参果那一章了,孙悟空他们来到了一个道人的道观里,两个小童拿来了两个人参果让唐僧吃,要知道这种人参果吃了可以长生不老,可唐僧看到这两个像活生生的小娃娃一样的水果,不敢吃。在一旁的爱吃的猪八戒却嘴馋的要命,便让孙悟空去偷摘了三个。那两个小童知道后,把他们大骂了一顿。孙悟空一怒之下将人参果树连根拔起,结果给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看完后我想我以后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什么事时,也一定要学会忍耐,不能冲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路上,他和猪八戒、沙和尚降妖除魔、保护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少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敬佩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因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和他敢于和强大的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五
我对夏洛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我佩服她,是因为她有一种我没有的品质。她用自己短暂的生命做了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救了朋友的命。再想想自己,能帮助自己的朋友渡过一些难关吗?自己何曾拥有过像夏洛一样的朋友,我们心自问,以前是不是为了芝麻大小的事跟同学吵架。上次我看到两个女同学就为了一个错别字产生了误会,发生了矛盾,导致两个人绝交。这是多么辛酸啊!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友情就白白断送在了误会之中。
这是一首关于生命、友情、爱与忠诚的赞歌,读着它,我总会情不自禁的带着传教般的热情与虔诚,因为,总有一种感动让我泪流满面!戈尔丁说过:“最伟大的见解是最朴实的。”真挚的友谊更要这样。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六
在我的脑海里,有好些令我久久难忘的人,他们就向一朵朵浪花一样冲刷着我的记忆。其中,最让我不忘的,便是母亲。
母亲,高高的个儿,皮肤光滑而细腻,就像一块汉白玉上没有一丝杂质。走起路来昂首挺胸,脸上时常挂着和蔼的微笑。要是现在还评“大家闺秀”的话,那一定非她莫属了。
可是,外不比内。在家里,母亲对我却十分严厉。
那一天,我在书房里做作业。偶然,我听见外面没了一点响声。咦:外面为什么没了声?我心中疑云大起。一看……!母亲在翻我的书包。我大吃一惊。在一般情况下,我不会那么提心掉胆。可是这次,我书包里有不该出现的东西——钱!
怎么办?我只好坐以待毙了。
不一会,不出所料,母亲来了,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母亲走了进来,大喝一声:“你书包里怎么会有……”还未等她说完,我断了母亲的话:“钱,对吗?!”我十分反对妈妈翻书包,现在当然很气愤。“恩,说,怎么来的?”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支支吾吾地回答:“有……10元是奶奶给的,有5……元是……找张奶奶借的……”“什么!借的!!!”我沮丧的点了点头。“你不知道找别人借钱是有损自家的尊严!”母亲一听我不像解释的话,怒不可制地叫了起来。在此时,我也只有低头不语,一声不吭。
到了最后,母亲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要奶奶证明给了我10元钱。几次拨号后,电话终于通了,奶奶为我澄清了事实。这时,她才平静下来。
后来,母亲给我说,找别人借钱是迫不得已才实施的,就算有1分钱也不要去借。那次,让我感受到了只有母亲才会有的温暖,是一种浓浓的,甜蜜的,深深糊在心头。
有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是的,世上只有自己的母亲最好,只有母亲才是最爱你,最疼你,与你最亲的人!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七
20世纪英国儿童文学作家尤安・艾肯说过一句话:“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这句话起初我还是一知半解、不知所云。但当我读完《男生贾里》这本书后,却完全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本书的作者是秦文君,她1954年生于上海,是一名儿童文学作家,现任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会员,《中国儿童文学》主编。他著有《男生贾里全传》《女生贾梅全传》《宝贝当家》《一个女孩的心灵史》《调皮的日子》等50多部作品,她的这些作品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这本书我看了三遍,喜欢到了爱不释手的境界。里面讲述了贾里在家中和校园里的趣事。家里有一个龙凤胎妹妹,他们的爸爸是一位作家,但他俩的作文却都不是很突出。贾里经常做一些恶作剧让贾梅出糗,但实际上贾里非常爱他的妹妹,经常帮助她,如帮她练舞蹈等。校园中,贾里有一个挚友――同班同学鲁智胜,他们俩是一对十分要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还联合起来打败过校霸“斑马”,救了班里的大才子陈应达。
这本书中还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贾里的父母对贾梅的学习要求很低,对她的学习成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却对贾里的要求很高,因此心里极不平衡,所以吃醋了。其实生活中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跟我的妹妹一起玩,我故意抢他的玩具,想逗他玩,结果她直接使出杀手锏――哭,父母闻声而来,妹妹哭着说:“哥哥抢我玩具。”父母便训斥我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他抢玩具。”唉,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过后我想:为何大人总是偏爱弟弟妹妹?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大人们认为我们已经长大了,可以独立了,不需要多余的关心了。
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男生贾里》有姊妹篇《女生贾梅》。《女生贾梅》的情节除了在校园里与伙伴的故事,其他家庭中发生的故事大同小异。
这本《男生贾里》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一是校园生活并不是灰暗无光的,而是积极乐观的。只有乐观向上,才能获得学习的快乐。二是遇到事情时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要一味责怪别人,才能解决好问题。
我的母亲读后感六年级学生篇十八
在寒假中,我认真地读了一遍沈石溪作者的著作——《双面猎犬》。
猎狗洛戛为追捕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跳到怒江的一颗漂流的树上,与母豺漂流到一座山岭。这座山岭叫做野猴岭。达维娅与洛戛为了生存,出计把野猴王杀了。野猴被吓跑了。她和洛戛成为了这座小岛的主人。很快,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洛戛的主人找到了这儿。达维娅心升恨意,咬死了洛戛,逃回了自己原本在的豺群。
回到豺群,她把幸存的孩子——白眉儿送到养娘身边,永远闭上了眼。可达维娅杀死白眉儿养娘的孩子在一年后暴露了,因白眉儿有喂养之情,她放了白眉儿一命,却也抛弃了白眉儿。白眉儿此时仅仅一岁,却与强壮的公豺体型几乎一致,毕竟,白眉儿的父亲是只优秀的猎狗,猎狗的体型可比豺大。这让豺王心生怀疑,坚定了要把白眉儿赶出豺群的念头。有一个机会,豺王定了白眉儿的死罪,白眉儿被迫逃出了豺群。
白眉儿饥饿辘辘,看见了一个人,本抱着杀人的心态走过去,但是人却认为白眉儿是条狗,丢给他几根骨头,让白眉儿放松了一点警惕。但人却起了个念头,拐走了白眉儿,从此,白眉儿成为了人类苦安子的猎狗。
在村子,白眉儿奉主人之命去偷鸡,被人发现,苦安子见瞒不下去,只好把白眉儿卖给卖狗肉的。白眉儿见生命可能即将结束,看见了路过的村长阿蛮星,向他求救。阿蛮星见白眉儿长得极像自己曾经的猎狗洛戛,便买下了白眉儿。
白眉儿第一次狩猎中帮助主人猎杀了一头猞猁,晋升为最佳猎犬,可他,终究有着豺的血。
这篇文章总的来说是写白眉儿少时的痛苦,《双面猎犬》下一本《混血豺王》的高潮就是白眉儿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候,隐藏的写出了苦尽甘来这个道理,以白眉儿告诉读者道理,令人记忆深刻,十分难忘。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5792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