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是指在研究或讨论某一问题时,通过不同观点和角度进行深入思考和交流。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何解决?下面是一些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和见解,希望能够给您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一
言归正传。《赵氏孤儿》作为贺年片,各媒体广泛宣传,老少配“王学圻--范冰冰”的绯闻也造了出来,也够狠的。网上都说是看了前半部好片。我认为那有失偏颇了。前半部分讲述赵家被害,托孤,换孤,情节惊心紧凑,场面有气势,后半部则较温情,讲述程婴抚养赵孤。最后才再来个马战和不甚激烈的决战。导演想在影片后半部展现温情和人性,从网上所谓的影视评论家眼里后半部分是失败,可见导演又超越了人们的接受能力。
程婴带着赵孤投奔屠岸贾(杀赵家仇人)当门客,并让赵孤认贼作父,认屠岸贾为干爹,暴戾、奸险、恶毒的屠岸贾信以为他真是程婴的儿子,教他习武,还教他做人的道理,十足一慈父。屠岸贾发现眼前的义子程勃(剧中赵孤的名字)竟是赵家留下的唯一血脉,当年斩草除根行动并未成功。马战时想借刀杀人,生死攸关时刻却于心不忍。最后赵武(赵孤在历史上的真实名字)带着程婴上门决斗时,屠岸贾对付一个十五岁少年和一老弱的郎中,完全可以几招内置他们于死地,也多次不忍心。最后屠岸贾刺程婴时,分神,才被赵武一剑刺死。--这便是陈凯歌导演竭力要渲染的人性。精彩、刺激,有半部电影就够了,在复仇片里讲人性,我认为是文明、进步之举。虎毒不吃儿,奸恶之人也有父子深情。渲染血腥和暴力的被批判,宣扬人性的又嫌不够刺激,观众的胃口太难侍候。陈凯歌导演敢在一商业大片里不顺从大众,而是站在高位引领大众,也是有胆识之举。
对应着历史讲情节吧。春秋时代晋国重耳公子流亡十九年,最终在秦国的帮助下成为晋国国君。即历史赫赫有名的“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多年跟随他的人当中,除了被烧死在绵山的介子推,都封了官,赵衰是其中一员。由赵衰起赵家在晋国政治界位高权重,这是个起点,随着历史的发展,赵氏的后人最终参与了“三家分晋”,建立了战国七雄中的赵国。“赵氏孤儿”故事虽然于《史记》有记载,但不可全信,《史记》之前的史书很多没有记载,有记载者也多有出入。“赵氏孤儿”故事有多个版本,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中,程婴让赵武认屠岸贾作义父,可见陈导演的版本与纪君祥版较相似。纪君祥版太著名了,现在很多人说陈导演版有“大改编”,则有点牵强了。“赵氏孤儿”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里,程婴携赵武远走荒野。一老头(古人寿命短)带着一小孩躲藏于荒山,要教他文化和武艺,还要帮助他复兴赵氏,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认丧子的屠岸贾作义父,则赵孤长大成人,并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就很大,而且活在国都政治圈中,日后利用政治斗争复兴赵氏的可能性便高出许多。即便从情节的曲折性,以及忍辱负重的道德说服力来看,纪君祥版也是值得今天的投资者借鉴的。
葛优不愧是中国贺岁片男演员一哥,把程婴演活了。真的英雄并非都高喊着口号就义。他就一江湖郎中形象,甚到有点猥亵。本来是局外人,但他受托孤儿,有意无意中以亲生儿子替换了赵孤,看着儿子被摔死,夫人被刺死,他还要忍辱负重把赵孤抚养大,还要想办法让赵孤为赵家,为程婴其本人报仇。当然还要复兴赵家,这点于电影里并未表述。程婴的活比公孙杵臼的死,难多了,程婴是真的英雄!葛优把英雄演活了,范冰冰和黄晓明的光芒都被他掩盖了。你不得不服他,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
最后我还想一些不太和谐的话。或者在很多人眼里无关痛痒,但也希望该博文读者明白。这影片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历史错误。2600年前不可能这么壮观的马战!原因很简单,马镫还没有发明。没有马镫,骑马是件很危险,很痛苦的事,要靠双腿夹紧马身。坐不稳,何谈马背上潇洒挥舞武器?赵国的“胡服骑射”时没有马镫,秦始皇的轻骑兵也没有马镫,后者可从秦兵马俑中看到。轻骑兵更多只是骑马赶路,以达到快速行进。具体何时发明马镫,历史学家也不敢断定,可以肯定东晋时期有了马镫,而马镫在西方的出现,则是八世纪初。决定作战能力的要素有三:机动能力、攻击能力、防御能力。在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是骑兵,所以蒙古人可以一直杀到欧洲。热兵器时代陆战之王则是坦克,空中则是战斗机。制片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历史常识,我估计是为了迎合观众,仅有车战,不如加上马战过瘾。但这有明显的误导的成份。
总的来说,《赵氏孤儿》是部挺好的电影,值得晚上飞车独自去观赏。
在国内的几位大腕级导演中,陈凯歌原属于我不太喜欢的导演之列,而且是越来越不喜欢的那种。陈大导演的早期作品有几部还是不错的,尤其喜欢那部《霸王别姬》,整部电影充斥着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戏里戏外不分情境的纠缠挣扎令观众揪心。而这部电影也可能是主演张国荣悲剧的引子之一。但从《无极》开始,陈大导演的电影除了恢弘的场面和炫目的色彩,找不到多少思想与内涵。但2008年拍的《梅兰芳》改变了我的看法,陈导的电影又列入我的观看计划中。
近期的贺岁片一部接着一部上演,导演、主演的牌子一个比一个大,前期炒作的热浪更是一个盖过一个。老谋子的“山楂”炒的最凶,但其中味道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冯导的“地震”震动了观众的心,可说是催人泪下,但“非2”却成了“戏不够、噱头凑”的大杂烩;而姜大明星的“子弹”则飞的让人眼晕……。那么,陈导的《赵氏孤儿》又会是什么样的效果呢?说实话,这部电影比同档期的那几部贺岁片要好些,不再那么“无极”。当然,电影好看与否,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这部电影对《史记-赵世家》中的记载动了较大的“手术”,说是“篡改”可能有点过,但若说是“改编”又有点不够。虽然改动很多,但故事的主线和故事里的主要角色那是绝不能变滴,毕竟还有“尊重历史”的原则在限定着。电影与历史记载相比,改动之处有很多,但差别最大的、最值得评说的应该是两处:一是程婴换孤的起因与过程,一是程婴抚养、教育赵氏孤儿的方式与过程。本人认为:这两处较大的改动,正是影片“得”、“失”之所在。
《史记》中记载的“程婴换孤”这一情节是程婴与公孙忤臼商议的计策,是程婴忠义气节的体现。而在电影中,这一情节被做了较大的修改,“换孤”的起因不再是程婴的仗义,而纯属陰差陽错和被逼无奈。这样的改动令程婴少了些“假、大、空”的英雄主义气概,多了一份儿温情,添了一份儿人性。这多少可算是电影改变中的“亮点”,应该属于“得”的部分。只是在整个换孤过程中,程婴显得过分懦弱,过分被动,有悖于历史上这个人的本性。
而救下赵氏孤儿后的程婴,原本该隐居深山,独自抚养教育赵氏遗孤,直至晋王幡然悔悟招其回宫。但电影里却让他不甘于深山的寂寞,反而带着年幼的赵氏孤儿投奔到死敌屠岸贾的门下,且让赵氏遗孤认贼作父。这一情节的设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电影中,赵氏遗孤成长过程中,受到了屠岸贾诸多的恩惠,而他的养父从未给他哪怕一点点复仇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一下子聚集起满腔仇恨而手刃仇敌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试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人若没有君主的首肯而随便刺杀重臣,焉能不受到制裁?不受到追杀?因此,这处改动该算是影片中最大的败笔,最大的“失”了。
另外,电影里韩厥的角色设计也令人感到诧异。历史记载中,韩厥将军并没有参与程婴救孤的过程,但他同情受到屠岸贾陷害的赵氏忠良,也多少知道一点关于程婴与赵氏遗孤的事情。是他最后让程婴和赵氏孤儿重新回到了“人间”,光明正大地走进了社稷。但在影片中,韩厥基本上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角色,除了在深受震动而放走救孤的程婴外,看不出他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说到底,陈大导演又犯了他一贯的老毛病——虎头蛇尾。陈导又一次开了个轰轰烈烈、颇为引人的好头,接续上一段平铺直叙的过程,最后却毁在了让人莫名其妙的结尾上。
剧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活的,包括代表忠正的程婴和代表奸佞的屠岸贾。作为影片的《赵孤》经过一番改编,屏除了作为元杂剧的传奇色彩和好人至好坏人至坏的元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较生活、较贴近的《赵氏孤儿》。
元杂剧《赵孤》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悲剧之一,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剧中还有三个人:庄姬、韩厥、公孙杵臼。
原文中此三人的死法分别都被改换,庄姬并非拔剑而是自缢,韩厥乃是自刎,公孙大人则是撞阶而死。无论何种死法,他们都是忠正善义、悲壮的灵魂!
其中,葛优扮演的程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面容上刻着两个字“父亲”。他不是什么大英雄,他只是一个父亲。抱着儿子会开怀大笑的父亲……当他亲眼看见万恶的屠岸贾将自己的儿子摔在地上,只一声,没了声响……他,他崩溃了!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我没法体会。可当我看到严肃的父亲在一旁潸然泪下时,我想我明白了。
陈导的程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他很胆小。他只是个普通的郎中。当庄姬夫人叫他力保赵孤时,他不知所措,他推辞,他犹豫,他觉得这不是他这种人该承受的。就在这时,庄姬夫人说出了那一段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等他长大了,不要告诉他仇家是谁,就让他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他明白了!因为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二十年中,程婴忍辱负重,带赵孤一并投奔仇家,为报血海深仇……。
在拍摄片场,还没开拍,葛优这个大老爷们哭了。我想,这是父亲的力量!
程婴,以父之名,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程勃,一个叫赵氏孤儿。
而他们的父亲,名字叫程婴!
葛优这个腕比较熟悉,主要是从广告上认识的,但还从来没看过他演的电影,虽然我老早就听说他被誉为影帝了。
也许是看过的,但我有个特点,或者说缺陷吧,就是人意化妆,特别是古装,我就认不出谁是谁了。
最近看了《赵氏孤儿》,黄晓明、鲍国安、赵文卓都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庄姬和程婴是谁扮演的愣是没看出来,只是觉得十分面善。看完后百度了一下才知道,那是范冰冰和葛优。。。
影片很好,起伏跌宕,错落有致,转折骤然,吸引眼球。看完之后会让人至少是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看到很多人都贬斥屠岸贾,说他残忍贪权,大逆不道,嘴脸丑恶。我实在难以苟同。
先不说他们。我最欣赏的是赵盾的护卫队。勇猛,忠诚,精明,无畏。我认为,这等壮士,绝不是金钱所能收买的,如此看来赵盾还是颇有人格魅力的,士为知己者死嘛。
要说还有褒扬的,那就是公孙杵臼了。这个人太潇洒了!正值,随和,勇敢,还有很多还有词宇以供形容的高洁品质。赵氏灭门时他敢于收容遗留的孤儿,平民协助时他肯自降身份向人作揖,执意牺牲时他先遣散下人,面对__时他没有一丝慌乱,中剑身亡时他没有丁点后悔。赵氏能结交这等君子,也不枉一死了。
往事如风,如烟,散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仇恨只会酿造血与泪的悲剧,而不会带来丝毫快感。世界上最失败的事莫过于让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去背负仇恨。“孩子是无辜的”,韩厥的话是对的。
然而韩厥的人生轨迹为祸打乱。这怨不得别人,更怨不得他自己。“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屠岸贾如是说。可见人性往往是相同的。亦即是说,在面对同一件事情时,我们的做法往往一样,只是我们各自在扮演自己的角色,邂逅与经历不同而已。
公孙杵臼用生命阐明了什么叫交情;。
庄姬夫人用生命阐明了生命是母爱;。
贴身护卫用生命阐明了生命叫忠诚;。
程婴本人的死却充满了无奈,矛盾,纠结。
人世间就是这样,纷繁复杂,难以言说……。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二
我们的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许多不正义的,罪恶的事情。但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是在狄更斯的笔下还是在现实中这种事都很普遍。
当时的英国政府对穷人实行假惺惺的救助——把贫民集中管理在监狱中,并美其名曰“贫民习艺所”。它与监狱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干的活更多,每餐吃的更少。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小奥利弗厌恶了这样的生活,竟以九岁的年龄,仅带着一个便士,一个面包,几件衣物,孤身一人前往七十英里外的伦敦。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层的绅士们”对贫民,特别是小孩的剥削是多么的残酷。
虽然小奥利弗在伦敦也遇到了老犹太人费根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但也受到了布朗先生,梅里太太等人无私的帮助。最终他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讽刺的是当年帮助过小奥得弗的贫民习艺所所长,在失业后也被习艺所收容了。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学校中有时会发生打架或吵架事件,而我每次都只充当一个旁观者,甚至还会嘲笑其中一方,而很少去调解。现在,我才感到羞愧难当。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三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四
寒假里,和xx一起看了许多中外著名的小说,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们。其中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更是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故事里的主人公奥里弗在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成了孤儿,他的童年是在饥饿和侮辱中度过的。在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后,因不堪忍受虐待和欺侮,在遭受一次毒打后,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心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却要致他于死地。
幸亏自幼沦入贼窝,天良尚未泯灭的南茜冒着生命危险说出了偶然听到的秘密,奥里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他终于和善良正直的人们生活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充分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荒谬的斗争,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坏人感到无比愤怒,被善良的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
想到我们现在生活在如此和平美丽的环境,我们更加应该珍惜。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五
《雾都孤儿》这本名著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叫翁奥利弗·特威斯的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她的妈妈在他出生不久后就死了,后来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然后被当做一件没有价值的物品送来送去,不知受了多少的磨难才遇见了一位善良的老人把他收养起来。
看书不是我的爱好,但这本书确是如此的吸引我。不是因为书的内容多么的生动,句子用得多么的巧妙,词语多么的精确。而是书中反映了那时的社会生活相比,有一些问题真的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生活在蜜罐、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还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但许多人不珍惜。我们不仅能吃饱、穿暖而且要吃好、穿好,讲究品位、名牌、赶时尚和潮流。从未想过节约水和粮食的问题。有父母的疼爱不够,他们给我们吃的穿的,供我们读书,还向他们要大把大把的零花钱去吃、喝、玩、乐。父母没有钱,就怪他们无能,抱怨自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一点也不懂得知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许多孩子正在忍受饥饿、寒冷、病痛。在非洲,许多可怜的孩子因为饥饿正面临死亡,更不用提上学了。那些孩子每一个都渴望活着,但对生存简直就是一种万奢望。
对于生活在这样优越条件的我们应该反省: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这一些,而且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看着他们死去吗?不能,也不允许,我们要用双手和大脑去帮助他们,去努力地学习。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就可以去帮助他们实现能生存下来的愿望!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六
在孤独的环境下成长,在不屈的尊严下拼搏,在善良的人们帮助下,获得幸福——这就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笔下《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
奥利弗一出生便是个孤儿,他在孤儿院里长大,学徒生涯中,一次次地被人欺辱,他也只能默默忍受,在他前往伦敦的路上,不幸进了贼窝,被迫与凶徒为伍,经历一次次的斗争,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善良,无私,正直,知恩图报,尤其是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他进入贼窝后,被迫进行了两次偷盗,在第二次偷盗时,他受伤了,而同伴早已离去,他只能向他去偷盗的那一户人家求助,那户人家很好心,救助了奥利弗,奥利弗醒来后,十分感激他们,将他昨天所做的事情毫无隐瞒地说了出来,一点也没想到自己会不会因此受到伤害……也正是他经历过一次次的艰难险阻,才会有最后幸福美好的生活。
奥利弗那诚实,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向他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同他那样呢?在学校里因作业没做而骗老师没带的事例数不胜数,自己做错事怪到他人身上的事也不胜枚举,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自己能免于惩罚,但你想过吗?你免受惩罚,也许庆幸以后更任性妄为,错误就该接受适当的惩罚,能使自己加深印象,不再做同样的事犯同样的错。
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你诚实善良,肯坚持不懈地努力,梦想一定会实现,生活一定会同你想的一样美好!让我们朝着目标努力吧!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七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八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
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去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们。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九
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这个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
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我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十
今日,我读了英国著名的作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艰难成长到9岁,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误入贼窝,被迫当了扒手,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也在不断飞扬,被奥力弗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在成长中饱尝艰辛,应对羞辱奋起反抗,为维护尊严而不屈抗争。生在黑暗中却出淤泥而不染,坚持心灵的完美。反观我自我呢?异常是当我读到“奥立弗一口气走了接近二百英里的路,却依然拼命坚持着向伦敦走去”时,不由想起一件让我感到脸红的事:那是一年夏天,我在家里看着弟弟自由自在地滑轮滑,弟弟让我玩一下,我却死活不肯,唉!我是怕像第一次那样摔个四脚朝天呀,应对这一点点困难,我退缩了。
我们要学习奥利弗坚强不屈的勇敢精神,他的完美心灵,他的.善良纯真,还有他的坚持信念不都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甜蜜完美,有父母的疼爱,教师的关心,同学的帮忙,可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饥饿、寒冷、疾病、战争带来的痛苦。与他们相比,我们不是更应当珍惜这一切吗?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真诚帮忙别人,加强自我修养,用感恩的心回报社会,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十一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篇十二
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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