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感悟,人们可以对自己和周围的世界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2.感悟需要触动内心,调动思维,做到以个人经验为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感悟的心灵鸡汤,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共鸣。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一
最近看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语言优美,内容通俗易懂,画面明亮生动。在愉快的阅读中,我学会了真善美,学会了爱和力量。
主要讲的是从小热爱绘画,想当画家的“我”,但是因为大人的原因,梦想破灭了。我现在是飞行员。有一次我的飞机在飞行中坏了,所以我被困在了沙漠里。在这里我遇到了旅行者的小王子。他让我给他画一只小羊。我画了很多次都没有达到他的要求。最后我给他画了个盒子,说里面有小羊。他终于满意了。
原来小王子来自一颗小行星。他离开了他的星球,因为和他的玫瑰有些冲突。他一路旅行:他第一次来到一个星球,遇到一个国王,他让每个人都服从他。在第二个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喜欢别人奉承他的虚荣的人。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喝了一整天的酒。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实业家,他整天忙于做事。第五颗行星上住着一个点灯人。他有一盏灯,总是亮着,熄灭着,点亮着,重复着。第六颗行星上住着一位地理学家。他知道许多河流、海洋、山脉、沙漠和城市的详细位置,但他从未去过那些地方。最后他来到了第七颗行星——地球。地球是他见过的最大的星球,其他星球上他见过的人也很多。他在旅途中还看到了一条蛇、一朵小花、一个回声、一个玫瑰园、一只狐狸和一个扳道工。
然后我喝了沙漠里最后一滴水,我们都渴了。我们不断寻找,终于找到了水源。我修好了飞机,小王子想回家。他错过了他的玫瑰,所以我们不情愿地说再见。
故事的结尾,作者描述的小王子天真可爱的形象,文本中自信坚强的男人,以及他与小王子深厚的友谊,都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
今天,我看了小王子的第十一到十三章,这三篇文章让我认识了许多很奇怪的人。
第四个星球上的人也很奇怪,他竟然想拥有所有的星星,还想把它们存在银行。奇怪的是他并不想对星星怎么样,而只是把星星的数量记在纸片上,把纸片锁在柜子里。我认为,拥有一件东西,就是要向小王子拥有那朵花一样,每天可以看着它,为它浇水,为它服务,而不是把花的数量记下来,放在柜子里锁起来。
这些人都太奇怪了,我觉得他们跟我们地球上的人的想法太不一样了。
第一次遇见这本书,大致是在初三,这也是我最为怀念的年纪。那时我刚学会网购不久,浏览着淘宝上令人眼花缭乱的物品,最终在我关闭淘宝网页前用我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买下了它。现在回想,当初吸引我毅然决然买下它的应该是它那蓝色的封皮和商品介绍页上“阅读量仅次于《圣经》”这几个跳动的大字吧。
快递送达,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薄薄的书,那也是我第一遍看这本书。当时我看完的感觉只有一个:没意思、没劲,或许这是我当时觉得这本书的文笔和故事都太过幼稚而且结局也莫名其妙、但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平常童话那样的happyending……当时的懵懂,可能也是我最为怀念这段时光的原因。
直到今天,我已经读了这本书读了很多遍了。乃至于前几天,我在喜马拉雅app上,又把它听了一遍。即便如此,每一次读,我都感觉到更多的不一样的东西,像是向着那个坐在草地上、黄色头发绿色衣服的小人儿一步一步走去。
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有一枝独属于他的玫瑰花。无论是哪一遍阅读,我都不太喜欢这枝玫瑰花。她太过于骄傲,她喜欢小王子,正如小王子也喜欢她,但她的骄傲让原本的皆大欢喜沾染上了悲剧色彩。迷茫的小王子离开了她、也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玫瑰悲伤不已却故作坚强。我知道我也不应过分责备她,小王子和玫瑰分开的原因故事里写的十分清楚“我们当时都太过年轻,不懂得如何去爱。”
小王子从他的星球到地球,一路上遇到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人:国王、酒鬼、学者、商人、点灯人。他们每个人都很忙,却又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他们每个人都市侩而平庸,如同我们。他们不理解小王子,不理解小王子异于他们的思维;小王子同样也难以理解他们,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把数字、权位看得如此的重要,不明白为什么相比星星和花朵,他们更关心钱财和利益。
小王子最终到达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狐狸。狐狸,是我在这本书中继小王子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了。狐狸一开始并不能陪心情不好的小王子玩,因为小王子并没有驯服她。而驯服她后,她真正地成为了小王子的挚友。她愿意为小王子分担痛苦、愿意为小王子寻找问题的答案。“麦子也是金色的,我看到小麦就会想起你。我会爱上风吹过麦田的声音……”狐狸告诉了临行的小王子一个秘密“你的玫瑰之所以如此宝贵,是因为你曾为她浪费的时间。”正因为狐狸,小王子才知道,自己的玫瑰就是独一无二的,玫瑰园的五千多朵玫瑰,虽然美丽,但是空虚,因为并没有人会为她们而死,因为她们并不是小王子的玫瑰。
《小王子》,是一本治愈系童话,同时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之所以不是写给小孩,是因为每个小孩本来就都是一个个小王子。
我们谁都无法成为小王子,所以我们深爱《小王子》。
人提到自己喜欢的书时,定有不少人会选择一本童话,因为所有的人对童年都是渴望的。
我钟情于《小王子》,这部不足五万字的童话须要我们认真来研读。我第一次接触到《小王子》时,是在我十岁的时候。我被那清新的文笔所深深吸引,所以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此后我只要有时间,就会翻看这本百看不厌的《小王子》。
两年后的今天,我再次被小王子那带着淡淡忧伤又不失哲理的话感动了。“只有用心才能看到事物的本质,精髓是眼睛看不见的......”没有离奇的情节,更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却能在我的心上盖下一个小印记。我无法去描述他,这个忧郁沉着的小人儿,他来自于一颗小小的b612行星。作者在莫大的沙漠中,机缘巧合地与他相遇,心灵相通。一般的童话结局总是美满幸福的,而小王子在最后发现爱的真谛后被毒蛇咬死在沙漠中......故事很简单,没有惊悚悬疑,没有豪华奢侈,由小王子从他的星球出发开始,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一位国王、爱慕虚荣者、一个酒鬼、一个商人、一位点灯人和地理学家。他们所做的事总是让人目瞪口呆,继而捧腹大笑。这也表示小王子把世人做了6种分类:傲慢、虚荣、无耻、自以为是、负责、智慧。他的分类很精确独到。
《小王子》这本书不长,却融入了许多重要的人生意义,令我们警醒并保持善良,让我们对美永远向往。
有一天,在家里,我仔细阅读并品尝了这本书,书名是《小王子》。它讲述了“我”——,一个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茫茫撒哈拉沙漠的飞行员,遇到了小王子的故事。后来,小王子离开了我,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我”也修好了故障的飞机,飞回了我居住的城市。六年后,“我”很难过。我总是怀念在一起的时光。我写这个故事是为了纪念小王子。也表达了作者对成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功利主义的焦虑和无奈。
故事中,小王子居住的小行星令人难以置信。虽然它上面的物种比地球上的少得多,表面积也比地球上的小得多,但几棵高耸入云的猴面包树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打破它。但在这颗小行星上,成人世界里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没有冲突或矛盾,也没有对他人的偏见或成见。它充满了天真的想法和观点,也可以随意幻想这个星球之外的世界,探索生命的奥秘。
我偶然在广阔的撒哈拉沙漠中发现了小王子,并认识了他。和小王子交朋友一年后,小王子离开了我。在这个纪念日里,我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这让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对方。
今天看完了这本书——《小王子》。作者写了一个童真的自己,和一个活生生的天真可爱的英雄,——小王子。文章开头写了“我”,画了两条蟒蛇,大人以为是两顶帽子。直到我遇见了小王子.
小王子让我帮他画一只羊,但我很少画,所以我给小王子画了一条蟒蛇的画,但我不想给他看那是一条蟒蛇,要求重画。可见小王子是作者的知音。最后我画了一个木箱,说你要的羊在里面。小王子高兴地接受了这张照片。小王子是如此的天真可爱。
当小王子遇到一座山时,他向山问好,但山总是重复他的话,所以他讨厌山。小王子是如此的天真可爱。
看完《小王子》,发现我们的童心正在逐渐消失,比我稍大一点的孩子可能已经看不到木箱里的羊了。我们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孩子的纯真和善良,很大程度上被大人的“骗人世界”征服。我们再也不能像小王子一样聆听山谷的回声。
现在,趁我们的童心还没有完全消散,好好珍惜那一点点童心吧。长大后,你会因为童年记忆的缺失而难过。赶紧把那些有趣的童年故事收集起来,融合成五彩缤纷的童心吧!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里《水浒传》这一书,在这本书了,我结识了许多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行者武松、浪里白条张顺、黑旋风李逵、母夜叉孙二娘等,他们各有各的本领,看完书之后让我明白了忠和义。
这本书中的个个人物都有忠,他们忠于朝廷,就像我们热爱自我的祖国,他们劫富济贫就像我们帮忙我们不相识的人一样,他们对于朋友和亲人又是那么尽心尽力,他们为了朋友能够不顾一切,这本书里,几乎个个故事都深深的体现他们对家人对朋友的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民他们热爱自我的国家,孝敬自我的父母,他们都有着这样的精神,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假如我们生活中人人都有这种精神,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还有义,他们每一位好汉都有正义感,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他们明白自我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在他们每一位英雄好汉当中人人都有正义感,我觉得我们更应当学习这本书中的正义。
可是最终梁山泊的好汉,有的走,有的死,因为是宋江让梁山泊变成这样的,真让我想不到宋江为了自我的官位,却拿自我梁山泊里的个个英雄好汉的生命做赌注,假如他当初听了李逵说的:“杀上东京,夺了鸟位”。也许下场不会这样,梁山泊也不会四分五裂,死的死,走的走,这一切全是宋江为了自我的官位不听从自我好朋友的话,最终的结局才会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许多想法,做人要有忠、要有义,不能为了自我的好却伤害自我的朋友。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三
读书是孩子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多读书,不仅能使人变得视野开阔、知识丰富,而且还能使人树立理想,并执着的追求,如果孩子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她的一生都不会感到寂寞。
怎样创设读书氛围:
1、在家中多放些图书,少看或是不看电视,因为孩子从书堆中长大总比在电视熏陶中长大爱阅读。对于图书,可以将书放在孩子方面拿到的地方,准备的书也要广泛一些。
2、父母自身也要养成爱阅读的习惯,才能感化孩子也爱读书。
3、对孩子提出的问题,可以找本书帮她找答案。带着问题和父母一起阅读,那么所获得的就真正“事半功倍”了,而且永远印在脑子里,永远是最正确的答案。
4、孩子听的能力比看的能力强,多给孩子朗读。他们听到了丰富的词汇和大人对书的理解在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词语和句子后,她会自动转换成自己的语言。
有效指导孩子阅读:
1、把阅读当乐趣,和孩子就阅读的作品共同讨论,讨论作品的人物、讨论作者的语言、讨论作品透露的信息,而且可以随机讨论,如吃饭的时候,散步的时候等。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四
看过《儒林外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一部很有教益的八大名著之一,书中的第一回,写的就是王冕。乘着暑假大有时间可以自学课外知识之机,我有幸的能在爸爸的书柜中借读了这一本名蓍。王冕,浙江诸暨人,七岁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母亲为人做点针线挣点小钱和自己为人放牛维持生计。一个从小酷爱读书的他,终因家里贫穷,而不能上学,于是,王冕一边放牛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地跑去学堂站在窗外听课,还用自己放牛积攒的一点小钱买来书本。
看了书中第一回王冕酷爱读书,自学成才的事迹,使我感触很深,也许因为我和王冕同是诸暨“老乡”,心中便有了一种特有的亲切感和自豪感,正因为这样,书中的第一回我至少是从头到尾,反来复去地看了四、五遍。古人尚且可以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成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吃好穿好住,需要什么学习用品,只要向父母开一声口,还不就是呼之即来,比比古人王冕小时候的生活条件,不禁使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愧疚感。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五
近期读了鲁迅《朝花夕拾》,品读了他的童年生活,使我极其憧憬。
说起他的童年,就不得不提起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了。
那时他的年龄应是与上学前班的年纪相仿的,与昆虫鸟雀为伴,与木藤花草为友。渴了,饿了便摘下几颗覆盆子,酸甜可口;累了,便靠着泥墙,望着天空,享受生活。而与现在我的童年相比,便是多了几分自由与乐趣的。或许是我上了学,感觉太枯燥了罢,或许是时代的步伐太快,把它们都丢弃了罢,总之,现在是再也寻不到的。
人们说起鲁讯那时的社会,便是封建、黑暗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最大的心愿便是在一座荒园中玩耍、打闹吧!
再说三味书屋,便是现代的学校了,没有了百草园中的自由与乐趣,只有严厉的老师与枯燥的学习。
鲁讯的'童年除了是无奈与欢乐,更多的还有一些悲凉……。
例如《父亲的病》,鲁讯请了人们口中的“神医”来为父亲治病,年幼的鲁讯还是未能保住父亲的生命,而且还被榨取了不少钱财,从今家道中落,也正是从今发觉了社会的黑暗。这位年仅16岁的小男孩便失去了父亲,这也使他极其痛恨黑暗,始终与邪恶势力做斗争,掀开那些光鲜亮丽的外表,让人们梦中惊醒!
鲁讯从欢乐到悲凉再到坚毅,不禁令人怜悯,但不行否认的是也正是这些练就了他那一种不屈服、不气馁的精神。他更是以笔为武器,写下了一篇篇留芳干古、耐人寻味、激励精神的醉人文章!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同名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它是社会世情小说的第一篇,也是全书的第一篇,讲述了两位青年画家休和琼希与邻居老画家贝尔曼之间发生的故事。
琼希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病情越来越严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藤叶落下之时,便是她生命结束之时。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可过了许多天,那叶子还是顽强地立在那里,从未掉下为什么呢?文章最后,作者交待了老贝尔曼在叶子落下的夜里,冒雨在墙上画了一个叶子,可贝尔曼却着了凉,感染上了肺炎,去世了。是老贝尔曼用自己的生命唤起了琼西生的希望。一个可悲可喜的结局,让人总也忘不了老贝尔曼冒雨画叶子的情景,忘不了老贝尔曼死去前,因挽救了一个生命而欣慰的表情;忘不了琼希恢复时为老贝尔曼流的泪水。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很是感动。不仅仅为的是朋友休对琼希的关心,更为老画家贝尔曼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人类的博爱与人性的美好,即使是小人物也有着崇高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
从琼希身上,我学到了,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最没有希望的时候,也要心怀希望,不应该放弃希望,勇敢的走上前去,问题会引刃而解的。从休身上,我学到了朋友之间的感情,她和琼希相识并非很久,却愿意陪着她渡过难关,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啊。而从老画家贝尔曼的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老贝尔曼已经六十多岁,是个酒鬼,画了近四十年的画,却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最后的那一片叶子,象征的,是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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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七
暑假时,重新读了《儒林外史》。每每谈及,格外激动,只因书中的一个人物——沈琼枝,一个傲骨为甲应人生的女子。
沈家有女,名曰琼枝。要嫁入宋家,却突发为妄。沈琼枝自是不愿的。“爹爹,你请放心。我为什么肯去伏低做小!”女儿家脆生生的声音以示她的愤怒,我似乎看到了沉琼枝那一身傲骨,她追求平等,不愿无名无份。初读,我便惊叹:沈琼枝在那个时代下坚守自身傲骨的勇气。
沈琼枝的傲不是有勇无谋,而是有主张、有本事。她发现情况不对,入门便先直言威慑有理有据,论述时气势逼人,便叫宋为富心里打鼓。她摸清情况后,发现她父亲已被带走,于是心生妙计:逃!她收拾好包袱,带上金银宝饰,买通丫鬟,扮做小老妈,连夜逃走。
看及此,我惊讶于她的思虑周全与勇气。她不愿为妄,那便逃。逃的时候还拿好财物以备路上用,吩咐好丫鬟,说走便走。一切行动都由她自己决定,她不像古代其她女性遇这种情况便哭哭啼啼、等待救助,而是果断决然、自主自立。我不禁想,如果是我,是否有如此魄力敢闯敢拼、敢想敢试,为自己的傲骨挣得一点生机。我想。似乎没有。沈琼枝的这份勇与谋又一次令人佩服。
一人出走,即便钱财在手,生活仍是不易,沈琼枝只好卖诗文为生。一个女儿家,在那个时代,定是受了不少逼赶,几经周折才在烟花地卖文。尽管如此,她依旧坚持自身傲骨,像悬崖上的花,在逆境中悠然,以傲骨面对风雨。若有人来犯,定当报仇。几次喇子勒索皆被她打回。这样的本事也非常人所有。她坚守傲骨亦慕豪杰,抓住时机,及时向杜少卿求助,告诉杜夫人自己的遭遇从而赢得生机;面对知县为难,进退有度,当场作诗,但露才情;遇差人威逼,她一路踉跄,一路跑,多言警告,更显智慧。
沈琼枝,一身傲骨,有勇有谋,能文能武,进退有度。这样的女子,放在如令这个时代也是人世间的一股清流,独立自主有本事,果断决然当自强,用一身傲骨为甲,既可红衣束发巧对江湖,又可蓝衣温婉妙填人生。
沈琼枝,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梦想,是我们结这个时代新女性的一种最好的展现方式:独立果断有本事,傲骨为甲应人生!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八
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陆游。
4、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培根。
5、我一生的嗜好。除了革命外,只有好读书,我一天不读书,便不能生活。——孙中山。
7、凿壁偷光,聚萤作囊;忍贫读书,车胤匡衡。——许名奎。
9、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程颐。
10、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郭沫若。
12、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14、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朱熹。
15、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最富有趣味的一门科学。——普希金。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九
《呼啸山庄》虽然很难懂,但经过后面的《呼啸山庄大事记》我大概了解了《呼啸山庄》发生的事。
老恩肖把一个弃儿——希斯克利夫从利物浦带回了家。老恩肖的女儿凯瑟琳·恩肖爱上了希斯克利夫,但老恩肖的大儿子欣得利·恩肖却十分讨厌希斯克利夫。他处处跟希斯克利夫作对。老恩肖死后,欣得利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总是对希斯克利夫进行迫害。
圣诞之际,画眉田庄未来的主人——埃德加·林顿和他的妹妹伊莎贝拉·林顿来到了呼啸山庄。埃德加爱上了凯瑟琳并向她求婚。凯瑟琳答应了,她想用林顿家的财产帮助希斯克利夫逃脱欣得利的迫害。希斯克利夫得知后出走了。
几年后,希斯克利夫衣锦还乡,经常拜访呼啸山庄。欣得利不仅没有发觉希斯克利夫的阴谋,而且由于他赌瘾大发,竟把呼啸山庄的产业卖给了希斯克利夫,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让欣得利的儿子哈顿做仆人,使哈顿变成了一个文盲。而凯瑟琳她因为悔恨,在生下小凯瑟琳·林顿后就忧郁而死。埃德加的妹妹却把希斯克利夫看做英雄,随他私奔。但这次私奔并未取得好的结果,伊莎贝拉只跟了希斯克利夫几个星期就逃走了。欣得利在大醉中卒。
过了几个月,伊莎贝拉卒于南方,留下一个孩子,名叫林顿·希斯克利夫。埃德加据妹妹的遗嘱把小林顿接回了画眉田庄,希斯克利夫立刻去索要林顿。而小凯瑟琳却喜欢上了小林顿,听说他被希斯克利夫接走后郁郁寡欢。但在几个星期后,凯瑟琳外出到了呼啸山庄,发现希斯克利夫和小林顿离她家并不远。后来,埃德加病死,希斯克利夫强行让小林顿和小凯瑟琳结婚,又获得了画眉田庄的产业。小林顿在结婚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这时,哈顿却爱上了小凯瑟琳。小凯瑟琳也教他学习知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禁止他们的交往。但他无论怎么禁止,一切还是无可阻挡。希斯克利夫从哈顿和小凯瑟琳的交往中仿佛看到了自己和凯瑟琳·恩肖的经历。他放弃了报复。在一个夜晚,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哈顿和小凯瑟琳也结了婚。
这篇名著真够长的。看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话:“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如果不是因为欣得利的做法,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把报复施加给哈顿?好在最后,各位都有了美好的结局。我想,如果欣得利能对希斯克利夫宽松一些,结局会更好的!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
近日,读了《狼图腾》,心灵被作者描写的蒙古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一
今天,通过《名人传》,我认识了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
贝多芬1770年12月16日生于莱茵河畔距法国不远的小城——波恩。他出生于夫拉芒家族,一个音乐世家。
父亲总是用暴力迫使贝多芬学习。在他四岁的时候,父亲就让他整天坐在洋琴前,或是把他和一把提琴一起关在一间屋子里。十一岁时,贝多芬加入了戏院的乐队。十三岁时,他当上了大风琴手。贝多芬一生写下了十首交响曲,都非常的优美。他是在1822年的一次指挥时才发现自己的耳朵聋了的。从此,他与世隔绝,完全进入自己的音乐王国。
贝多芬告诉我们,热爱与坚持是成功的全部内涵。他曾说过:“艺术,这是高于一切的上帝!”他发自内心对音乐有一种崇敬,他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把他的艺术奉献给“可怜的人类”,唤醒沉睡的心灵,给他们以斗争的勇气。所以,当贫穷和疾病困扰他时,他并没有退缩,反而从艺术的世界里寻找生命的快乐。在他的音乐里,有田园的气息,有英雄的战歌,有欢乐的主题,更有与命运抗争的勇气,世界没有给他欢乐,他却为世界创造了欢乐。
贝多芬给后人留下的不只是一笔丰厚的音乐遗产,更多的是巨大的精神财富。从他身上我们懂得了,一个人也许身体会有缺陷,生活会陷入困境,但假如你有一个自由、丰富的精神领地,那么你一定不会被打垮,因为一但精神领地被侵略,你整个人都会塌了,每日生活在悲伤之中,事事无成。所以,我们应该用热爱和乐观来做为人生大厦的基石,让欢乐成为生命的主题,让坚持化作的建材,来成就我们美好的人生。
贝多芬,一个用痛苦成就辉煌的音乐圣人,每当我们在艰难和困顿中迷茫时,我们就会想到,人类中秀的人正在与自己同行,这时我们便会有了生活的勇气。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二
志大才疏的方鸿渐,温柔伶俐的唐晓芙,冷若冰霜的苏文风,暗藏心机的孙柔嘉……脑海中久久无法平静,他们用自己的精神浇铸了一座又一座围城,却又不断渴望跳出围城,这颇显矛盾的举动,不禁令人啼笑皆非。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
但转念一想,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在围城中度过?
我们身处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中,繁重的学业是身上不可卸下的沉重包袱。我们不断地抱怨学业重,压力大,却又心甘情愿地奋斗着。这也许可算是典型的围城心态了吧。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是虚荣、名利,亦或是有一份好工作,可以在这社会中生存下去,有一片立足之地。纪伯伦曾经说过“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于忘了当初为什么而出发。”便很好地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现状。而在这碌碌的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失去的又是什么呢?失去的,也许就是早已被你忽视的那一颗童心。英国作家赫胥黎说过:“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英国作家菲尔丁说过“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个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着名影片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话:“如果额头终将刻上皱纹,你只能做到,不让皱纹刻在你的心上。”这种种的种种,都向世人阐述了童心的重要性。而如今,昔日的童心已被如今的教育,生活所泯灭,所扼杀了。如果让一个人选择童心永恒,或是青春硬化,那个人也许便会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更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方式,而前者,却已被“幼稚”二字取代。这何尝又不是座围城。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三
持续了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了,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了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了下招呼,出了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了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了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了,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了收割期了,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了茄子般萎靡着。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了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了。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了层层的迷雾射到了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了许多,太阳出来了,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了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四
周末午饭后,儿子突然叫我写“散步”读后感,很少拿笔的我实感为难,为了完成任务,于是,拿起课本读了起来。
我想起我小时候的那个年代,印象中虽没有“散步”文中的那些影子,只有父母日出日作,忙碌生机的场面;那时,我除了上学读书外,其余时光均在帮助家里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儿时的那个家添点生活所需;有时偶能出下远门,父母总是忙这忙那,不停地叮嘱,站在路边默默地送着我渐渐远去的身影,然后,数着时辰盼着我归来的日期……幕幕情景,也依然是跟“散步”文中那样充满着幸福,享受着亲情。
而今,自己已是孩子的父亲,为人之父自感责任之重,平时,习惯于忙自己的事情而疏忽和孩子的沟通;离开自己多年的父母也没能接过来好好照顾她们,陪她们说说话,散散步。为此,心中充满歉意。
人们都说,人到了中年最累,上有老人下有小孩,身上责任重大,既要赡养父母,又要教育孩子,可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幸福。愿这份责任能给我们一家人也能拥有“散步”文中的那种融融之乐。
儿子进到初中后大不一样了;学习主动起来了;成绩也上去了,在班上和全年级都排在了前面;还当上了班干部。这次的家长会感觉就是不一样,当上台替儿子领奖状时,感到特别自豪!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五
《三国志》是记述书东汉末年到西晋统一间这段历史的一部史学名著,他技术的主要是魏、蜀、吴三国的历史,故称《三国志》。《三国志》是一部纪传体国别史,详细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到晋武帝太康元年的六十年历史。
作者陈寿四十八岁时开始着手整理三国史事,先后?成《魏书》、《蜀书》、《吴书》,所以称为《三国志》。《魏书》由“纪”和“传”两部分组成,纪包括武帝纪、、明帝纪、文帝纪、三少帝纪四篇。传以后姬传为首。《蜀书》、《吴书》只有传没有纪。
最让我印象深刻人物是周瑜。在《三国演义》里,周瑜是个嫉贤妒能的伪君子,还很阴险,几次想把刘备和诸葛亮干掉,却都没成功。但《三国志》中的周瑜却是个正义凛然的真君子。吴国其他大臣都极力劝说孙权投降曹操,只有周瑜和鲁肃劝说孙权联合刘备共抗曹操这证明周瑜和鲁肃的眼光比其他的大臣的眼光要远。周瑜还把曹操跟吴国决战的弊端一一说清,使孙权抗曹的决心更加坚定了。这说明了周瑜在考虑问题时很仔细,细致,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他在赤壁之战中用火攻破了曹操的连环船;在南郡以卧床不起为诱饵,把曹仁吸引过来,然后一口“吃掉”。这说明了周瑜在军事造诣上很有成就。只可惜在前往巴丘的路上病死了,死时才三十六岁。陈寿称赞周瑜“出人之众表,实为奇才也!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连环画版的《三国志》。
有一次,幼儿园的老师们说起小学里的一道关于三国中歇后语的题,我在一旁脱口而出说出了好几句,把老师们惊得目瞪口呆。一年级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九寨沟旅游。在候机大厅,我从一位伯伯的手中借来一本易中天的《`品三国》,才翻了几页,很快就被它迷上了。九寨沟的秀美山水,都一一被《品三国》给比下去了。《品三国》里,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栩栩如生的描写,精妙独到的评点,幽默风趣的语言,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后来爸爸还给我买了珍藏版的《品三国》,我对这本书可谓是爱护有加,百读不厌。
今年暑假,各电视台都播放了新版的电视剧《三国》。妈妈事儿多,总忙完了才来看,所以对情节的前因后果不是很了解,于是向爸爸请教。还没等爸爸开口,我便把我所知道的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把人物之间的关系帮她梳理得清清楚楚。听得她频频点头,直夸我厉害。而我呢,看完电视又重新拿起了那本《品三国》。
读书的个人体会感悟篇十六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无论看多少遍《围城》,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始终是扉页中的这句话。
初读《围城》,我是被文字里精巧绝伦的譬喻所吸引的。钱老用独特的眼光扫视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把冷掉的肉和菜比做刚从水中登陆的战舰;把按耐不下的好奇心比做烧水时掀起的壶盖;把忠厚老实人的恶毒比做饭里的沙砾等等。譬喻贴切得来又引得人捧腹大笑,好的譬喻是值得反复回味的。钱老是在用戏谑的口吻描述故事,也是在暗喻社会中的荒诞和无可奈何,引人深思。
而“围城”二字又该怎么理解呢?书中主角方鸿渐的一生,先后经历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围城不仅仅是指婚姻,也是指人生里各种阶段,如求学、职业、生活等。我们都是围城内外的人。作为学生时,努力学习进入高校;成年后,尝试挣脱父母和学业的束缚,参加工作,进入职场;生活中,人际关系、经济独立、梦想与现实,也无不成为一座座围城。我们羡慕围城内的安稳,争得头破血流也要进入。我们又羡慕围城外的繁华,于是又争得头破血流想要出来。其实我们一直在围城内外徘徊,一生在循环往复中渡过。决定这一循环的好坏的,便是每个人的心态。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不被外界的喧嚣而打乱自己的计划,稳步向前;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心向往着希望,美好的事物也会接踵而来;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内耗的恶性循环。
《围城》一书,细细读来,少了啃“大部头”的厚重与传统,多了亦书亦情的酣畅淋漓。以平淡又有趣的故事为脉络,以无奈又坚持的人生态度充盈,以精巧的譬喻点缀,以深切的人生哲理升华。痛快读完,仿佛跟随着方鸿渐走过了社会里的一生,荒唐、无奈、渴求改变,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文人的缩影,也是当代车水马龙的世界每个人的写照。
欲望便是人们心中的围城,人不能没有欲望,围城也始终存在。在围城内外徘徊,最重要的其实还是摆正自己的心态。愿我们都能破灭心中的围城,奔向各自的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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