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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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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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计划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执行力和灵活性的结合。制定计划时应该考虑到时间、资源和能力等方面的限制,确保计划的可行性。这些范文展示了不同人在制定计划时的思考和策略,有助于我们拓宽思维和开拓视野。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一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己防护意识和能力。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二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区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成立社区戒毒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人员严格实行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偷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环境。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三

提高全员服务意识,强化各部门内部管理,提升岗位服务技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校园环境。

20xx年5月,共30天。

微笑服务,用心服务,主动服务,及时服务。

1、我司成立专项活动小组;

2、进行宣传活动工作;

3、召开全体员工动员大会;

4、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5、物业服务中心内部进行“服务之星”评比,将报公司作为依据给予奖励。

6、总结本次专项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式等,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措施开始/完成时间实施部门。

2召开动员大会物业中心各部门员工5月6日物业服务中心。

4巩固基础服务岗位标准化,细化培训5月15日各部门员工。

5快速服务响应对客户需求响应及保障要求全月客服。

6制作天气预报牌细化服务的延伸5月14日工程部。

9开展便民活动学生自行车停放点摆放打气筒5月20日工程部。

各部门将在提升服务月实施过程中找出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点,同时将所体现的好人好事、工作成绩和修正的问题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对形成标准化,程序化的材料进行积累。

此次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完成服务月的工作任务,而是促使物业工作有一个质的飞跃:超越原有局限,打破思路常规。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四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五

项目部全体人员与20xx年3月19日前报到,对未报到的人员按缺勤处理(有事请假的除外)。

1、核查剩余材料及机械设备是否被盗,对被盗物品做报警立案处理。

2、检查剩余材料是否受损:对生锈轻微的钢筋除锈后方可使用,生锈严重的钢筋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失效的水泥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受冻的砂石料除冻后使用。

3、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现象。对现场漏电短路现象加以整改,并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6点前整改完善。

4、检查基坑临边防护是否受损,对受损的临边防护加以整改,并于20xx年3月20日下午6点前整改完善。

1、对施工现场可用剩余材料的.数量加以复核,制定相应的材料计划,防止因材料不足而影响施工进度。

2、对复工后的工人再次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严禁酒后上岗,防止因节日喝酒后上岗而引发安全事故。

3、通知各班组长,配备相应的工人于20xx年3月20日到岗,确保复工后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

4、20xx年3月20日-20xx年2月20日进度计划。

日喀则地区康马县少岗乡至雄章乡公路改建工程第一标段项目部。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六

为做好工地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七

项目部管理人员已经全部到岗,工程各施工作业班组人员已基本到位。现已具备复工条件情况如下:

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有10人,截止20xx年xx月20日,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xx月x日对职工进行了春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项目部对现场及办公场所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项目部对在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对部分乱拉乱接进行拆除,现场临时用电已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洞口、临边防护到位。脚手架已随施工进度搭设到位。

项目部组建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目前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已全部调试合格。

经过检查整治,我项目部已经做好春节后复工的准备工作,已具备复工条件,计划于xxxx年xx月6日开工。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八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山东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的内容,现将我镇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有效防控机制不变,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

(一)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协调、应急保障、复工复产、督查问责等9个工作组,镇党委书记对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办事机构设在镇政府,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负责工作推动落实。

(二)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加强镇、村(社区)、网格员三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建立“五个一”包保机制,各重点管控人员由镇级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和村“两委”干部进行包保,定时测量体温、消毒消杀,定期随访跟踪、做好服务保障。

(三)保持“四早”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各村(社区)、学校、企业等继续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立即处置,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

二、突出疫情防控重点,落实疫情防控精准化。

(一)细化、实化疫情常态化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省庄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村(社区)、冷链食品全链条、医院、学校、药店、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措施落实。各单位制定秋冬季防控方案,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查验、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等措施。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对14类“应检尽检”人群开展实时排查检测和定期检测。

(三)严格境外入泰返泰人员闭环管理。抓紧抓好入境人员核酸检测,切实完善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做到全程闭环管理。落实对省内、外口岸入境人员“点对点”接回闭环管理,接回后立即到集中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如在省外口岸入境按照规定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后未返泰的,在省外再超过14天后返泰的不再对入泰方式和健康监测做要求。外交使团人员和适用“快捷通道”政策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严格疫情重点地区入泰返泰人员随访检测。以发生本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为疫情重点地区,对该地发生疫情前10日至最后1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后14天,期间入泰返泰人员进行摸排随访,实行“2+1+7”,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

(五)落实医疗机构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镇卫生院落实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提倡预约诊疗、预约检查,鼓励各科室及村卫生室通过电话、微信、家庭医生签约等各种形式进行就诊患者预约,合理预约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做好预检分诊,发现发热患者后,立即引导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加强陪护人员管理,原则上禁止探视,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卫生室(所)等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六)落实“一校一案”等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山东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秋冬季日常防控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推动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目前全镇2所中学,7所小学均已正常开学。

(七)核酸检测能力情况。不具备条件,积极配合上级。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九

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制定南村镇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1、准确把握形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职工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坚决贯彻落“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务必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规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抓好工作统筹。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狠抓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开足马力、扩大生产。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狠抓经济运行,加强调度分析,确保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3、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5、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鲁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省返鲁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

6、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7、全面开展厂区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8、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9、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10、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外省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11、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2、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13、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4、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镇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6、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7、加强情况信息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复工复产企业数量、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每日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返岗员工登记备案报企业服务中心,病情疫情救治处置报计生办,安全生产情况报安监办)。

五、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防控救治组:负责制定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救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多方协作,应急联动,联防联控,分解疫情防控责任。具体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和医疗救治工作。

责任单位:崔晓明同志牵头,第四人民医院、一大队、南村各企业;兰底卫生院、二大队、兰底各企业;郭庄卫生院、三大队、郭庄各企业应急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计生办)统筹调度。

2、督导检查组: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督查方案、审核复工,督导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林松光同志牵头,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南村市场监管所、海峡两岸市场监管所。

3、宣传推介组:防控形势、复工要求、舆情管控、惠企政策、示范引导、典型先进的宣传推介。按照疫情信息材料和宣传工作专班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宣传文化办、党建办、党政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等。

4、人口管理组:企业外来员工在厂区外租房人员信息、村庄(小区)出租户信息摸排登记及管理。

责任单位:李京涛同志牵头。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镇村中心、公用事业、有关社区和村庄。

5、信访稳定组:负责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治安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会同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做涉企信访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孙占华同志牵头。综治中心、热线电话办、信访办、劳保所、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协助,提供统一答复口径,做好事项回复和政策解答工作。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1.1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1.2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2.2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八、发布与实施。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一

2月10日,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进厂带队,先后对渤海新区、黄骅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聂局长听取了渤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太龙、黄骅市委书记朱春燕等同志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聂局长通报了全市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分析了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尤其是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居多,复工复产企业相对集中,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同时也给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考验。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进厂就如何做好疫情期间的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管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五点要求:

一、要按照出台的《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进行认真的研究,认真抓好落实,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地。制度中涉及到定期报告、包联、在线培训、卡单函令、双控机制、复工复产、集中整治、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考核等十项制度是基本要求。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出台更好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把复工复产审查。危化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把关,按照复工复产“五个一,八个必须”的要求,每个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认真组织,认真审核,认真验收。当前复工复产要做好两件事:一是人员,所有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一定要全部在岗在位,企业人员不到位或人员回不来,坚决不能复工复产;二复工复产前后的准备期间,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要严格监控,能不进行动火作业,坚决不能动火作业。企业要制定非常具体的、详细的、能操作的复工复产方案,每个企业复工复产都要严格按照步骤执行,达不到标准的,未通过验收,未逐级签字的,坚决不能复工复产。

三、加强外来和返程人员管控。要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各地要实行“一园一策、一企一册、一人一档”管理。一要强化返程人员的管控,做好每个员工的去向登记,做到每个人员去向脉络清晰,踪迹可查。二要加强重点疫区或和重点人员有密集接触的人员管控,要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后方可上岗;三要加强正常运转企业员工的管控,尤其要对交接班、食堂就餐和开会等人员易聚集环节的管控。确保疫情防控不出事,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

四、安全监管和执法不能放松。特殊时期要有特殊要求和特殊手段,时刻不能放松,实施点对点包联、点对点监管。严格落实包联责任,要求每个企业将运行情况要定时报备。要严格落实公开承诺制,疫情过后,按照承诺的内容逐个企业进行检查执法,对未承诺或未自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最严厉执法。

五、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在特殊时期要抓紧抓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办法》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要在6月份前达到基本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停止整改。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双控机制、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充分利用“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网上网下开展各项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国志就企业消杀防控措施、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的原料和产品运进运出受物流影响,易造成调整负荷和临时停车风险,以及企业常用易损件不及时更换等方面带来的安全隐患讲了具体意见。

黄骅市常务副市长孟辉、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增舟等相关同志参加督导座谈。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开区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企业群团组织作用,全面发动和依靠职工群防群治,积极帮助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成立经开区(示范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省、市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各项工作。领导班子对园区企业分片包保,组织带领党员干部、党建指导员、工青妇各方力量170余人,提前谋划、下沉驻企、现场服务,支持企业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有序复工复产。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防范守则》等资料5万余份,引导员工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多辟谣。

党建指导员主动扛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重责任,成立以非公党建指导组组长为队长的“红色助企队”,深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达利、统力等企业赴亳州蒙城、阜阳临泉等地接回员工120余人。开展“四送一服”服务,帮助马鞍山川宇电子公司、嘉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育桦电子(马鞍山)有限公司协调订购消毒液4桶80斤、口罩1500个、酒精20瓶。总工会前后为七家因生产防疫物资而复工的企业送去慰问金共计三万五千余元,帮助做到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精准帮扶。2月22日恢复南区循环公交班线,保障正常交通运输秩序。印发《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20xx年春节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流程图》及《责任包保表》,指导企业制定防控方案、核查员工轨迹、做好厂区管控。截至3月1日,经开区(示范园区)规上企业复工率达100%。

企业党员纷纷主动请缨,坚决承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带动工青妇及企业员工每天认真做到“七个到位”。一是员工返岗管控到位。二是封闭管理到位。三是消杀防疫到位。四是宣传教育到位。五是就餐管理到位。六是对员工住宿和工余时间管控到位。七是对员工人性化管理到位。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县工信局等5家单位牵头起草了《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已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印发。各单位要强化防控管控措施,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生活的关系,筑牢织密抵御疫情传播的严密防线。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汇总情况数据。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将按照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结合。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分类施策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民生工业企业优先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抓紧复工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全面精准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强化协调相结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在深入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职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共享、主动服务、协同发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保障事关民生企业正常开工开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涉及公共事业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供暖、油气)、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开工。

(二)大力推动防控物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突出抓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等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防控物资企业用好“惠企政策20条”,引导企业加快扩能改造。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扩大防控物资供给,提高标准质量。将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纳入环保、交通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向防控物资企业派驻特派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有序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装备制造、电器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入围省百家民营企业集团、千家领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有序复产。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企业用工、要素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基本面稳定健康发展。

三、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1.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专门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体温检测等设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温度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门的驻厂医务人员,应急车辆、隔离室等。

4.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实行封闭管理。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微信、qq、钉钉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对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场所进行张贴、公告。

5.复工前对厂区内进行全面整治、消毒,重点对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6.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疫情排查情况。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员工基本情况,尽量避免新入职员工。根据属地政府或者县防控办工作要求,对外来或返乡员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岗,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实行报备制度。

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缩短报备时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属地管理、分级报备制度。

1.已开工的工业企业,要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报备,同时必须完成本方案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2.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提前2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开发区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3.倴城镇、街道办辖区内工业企业(不含城西园区和嘴东园区),提前2日直接向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4.其他各镇工业企业,直接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地镇政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做出工业企业能否复工复产的书面答复。

5.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汇总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日上午9:30前报送《__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表》和《__县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至县工信局(邮箱。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询问是否属于“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并逐一进行登记。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通知属地采取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凡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严禁入厂。(“五类人员”指本人或家属:两周内去过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两周内自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间接接触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接触的发热人员;不明原因的发热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6例以上县区,二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1至6例县区)。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企业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外来人员),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企业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上午、下午各1次),并做好登记台账。重点针对外来运输驾驶人员做好“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登记核查。

3.定期进行厂区消毒。每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4.开展滚动式、反复式排查。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凡发现“五类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证排查情况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5.加强疫情防控值守。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

6.做好办公场所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7.加强生产车间防控。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安装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增加生产车间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8.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生产企业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唐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企业进出人员(含本企业职工和外来人员)中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五类人员”,凡本企业职工未出现发热症状的,安排居家观察,并落实分包责任制;凡本企业职工出现发热症状的或外来人员,要控制人员流动,待医护人员到达后采取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隔离措施。

9.做好后勤保障防控。在疫情未结束前,企业食堂不能集中供餐、员工不能集中用餐,应错峰就餐、打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领导班子包片、一般干部包企、重点企业派驻驻厂人员制度,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业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

2.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统筹,县、镇两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体统筹安排,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不做重复工作,同时将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纳入各级现有督导检查组工作内容。县卫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工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工作,并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应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要协调保障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的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职工安全。

七、本方案为我县在全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条件下的临时措施,在唐山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自行停止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_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持联防联控,以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理念对待疫情,细化实化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做到有效防、严格控、精准阻。

(二)工作原则。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经报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后,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得复工。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的原则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的灵活措施,避免人群大规模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我县交通道路建设领域包括水曹铁路和迁曹高速两个项目;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品运输等相关企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公司等企业。

三、主要任务。

1.企业是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法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流程规范、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内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外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居旅史等报告排查制度,接受属地镇街监管,按镇街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2.企业要设置专门隔离场所,区分预防性隔离区、发热隔离区,发现体温异常的到隔离间等待进一步检测。加强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消毒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清洁消毒用品,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彻底消毒。

3.要切实做到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在复工前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满18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返岗入职,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

4.要严格企业单位进出管理制度,企业原则上设置两个出入口,实现本地、外地人员车辆分流,降低交叉感染因素。在出入口设置发热体温检测点,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24小时专人值守,对企业员工、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体温检测合格、车辆消毒后方可进入。

5.合理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集中管理与处置。佩戴后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要单独回收,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员工就餐管理,采取分散就餐、分时段供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焦和近距离接触,并确保食品安全。

1.强化公路建设工地管理。一是本地、外地人员生活工作区域要分开,防控期间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均实行封闭分隔管理,设专门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防控,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外出禁令制度。二是外来人员必须封闭管理,不允许外出,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及其家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分班组为单位,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人员体温检测,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由负责人签字报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备案。三是防控期间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四是因业务需要临时外来人员,要设置单独休息、洽谈、食宿区域,本地员工要做好防护,不允许接触洽谈以外人员。(公路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由项目单位具体负责、路政巡查大队负责督导)。五是业务车辆原则上不超2辆,专人专车管理。

2.着力做好运输领域疫情防控。一是在汽车客运站进站口、落客区设立检疫站和留验站,并配备1至2名卫生检疫人员及安保人员,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旅客一律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人(体温超过37.3℃),第一时间进行留验并做好信息登记,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转送工作。二是坚持卫生消毒制度。坚持车辆出站前、进站后各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并对进站口、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每隔4小时进行1次消毒。客运车辆和封闭性场所坚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及时清理候车区、购票区、落客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垃圾,提醒广大乘客不得随地吐痰,保持站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三是所有客运站职工须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到定点门诊就医。坚持轮岗轮班工作制度,充足睡眠,保持体力。加强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增加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公交运营企业按照《国家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20_〕13号)等规定,制定公交车辆消洁与消毒措施。要坚持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全面消毒并记录,要严格落实车辆每趟次消毒、通风。车内备置消毒液、喷壶等消毒防护物品。五是加强出租车清洁与消毒频次,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做好乘坐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联运公司滦南分公司具体负责、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导)。

3.强化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运输企业要将运输车辆相对集中统一停放、统一管理,并对车辆进行消毒,配足消毒防护用品,发车前、收车后应进行消毒。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掌握相关防控知识,随时掌握驾驶员健康状况。坚持车辆日常维护制度,保持车辆良好技术性能。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车队负责人,建立紧急联络表,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按要求迅速出动,及时抵达。(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各运输企业具体负责、运输管理站负责督导)。

四、保障措施。

1.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实施封闭式管理,精心抓好生产经营、餐饮安排、员工上下班管理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传染风险,确保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

2.局属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此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把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业务管理范围,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企业排查数据,督促企业履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接收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按县规定程序处理。

3.要加强督导检查,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按照业务管理范围对企业持续动态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管控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工业企业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二、工作安排。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科工局工作实际,分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与各小组密切协调,及时将小组所反映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加强与下辖企业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二)物资保障组。及时上报物资库存和企业复工需求量,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网络宣传组。做好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宣传,使广大群众与政府保持统一战线,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四)疫情排查组。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职工的排查工作,对于涉鄂人员及与其接触人员做好重点排查,及时上报。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企业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在全厂范围内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防疫工作机制,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完成复工复产前下述具体条件要求的自查验收。

我县范围内除以下4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外,其他各类工业企业自主选择复工复产时间。

1、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四、复工复产的具体条件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务必完善“县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登记表”、“企业及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复产工地复工承诺书”、“企业复产工地复工人员花名册”、“解除隔离告知书”等资料(见附件1-5),在各自主管部门实行复工复产登记,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凡湖北(武汉)、外省籍、密切接触、居住疫区和到过疫区的从业人员,企业要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回工作单位,对切实需要返回工作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等工作,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外地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4、严格杀菌消毒。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

6、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工信部门备核。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1、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天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企业内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报告辖区县(市、区)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企业员工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企业内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信息报告。各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16:00前向所属主管部门“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五、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舆情指引,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物资保障。县科工局、园区管委会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员工的生活必须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

六、全面强化企业组织保障。

(一)联防联控。一是企业主要领导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实行包片、包重点、包人员,确保企业联防联控到位。二是主管部门要成立专班,一企一专班由企业主管部门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企业实行督促检查。

(二)措施落实。各工业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五

根据上级禁毒部门的`有关要求,我镇自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十分重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了所城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陈礼群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林穗生同志,党委委员、派出所长柯斌同志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委治安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还要求各村(居)成立了帮教小组,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施帮教。

二、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我镇自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来,未接收过有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制订方案计划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镇完善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落实帮教机制,深化工作措施,建立层级管理制度,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帮教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以人为本,重在宣传,营造良好的环境。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重视戒毒(康复)人员身心健康。我镇通过横幅、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群众介绍吸毒用毒的危害性,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努力构建社区环境的和谐气氛。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注重工作实效。我镇要求各村(居)委要落实专人,做好戒毒(康复)帮教工作归档,严格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落实好每一项工作,确保了工作成效。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通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目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经费仍存在不足的情况,建议由上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基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资金帮扶。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欠缺,建议上级部门要多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好的经验方法传授到基层,促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健康发展。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六

我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组。

组长:

成员:储蓄所全体员工。

负责对本网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实施和排查。

二、具体措施。

疫情期间采取轮班制,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营业网点办公区域、电脑设备及网点安全以及自身防控;保安人员负责对客户休息区、营业外厅、营业场所周边及客户进行排查和询问。

1、配齐配足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一次性医用手套、体体温检测仪(体温计)、消毒柜等防护设备,坐班人员负责管理和分发,并建立台账做好领用与登记。

2、每日上班人员对营业厅内外、客户休息区、办公区域、自助柜员机等网点各个区域和设备进行消毒,日消毒次数不低于3次。并建立台账每日进行登记。

3、网点门口醒目位置张贴“进出银行,请自觉佩戴口罩,谢谢配合”等防疫标语,并建立台账,让保安认真询问和登记进入网点人员状况,了解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可进入营业厅,若体温不正常向客户做好解释并婉拒客户进入营业厅。

4、员工上下班要选择步行、骑车或驾车方式。

5、员工进入营业厅内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须先洗手且佩戴一次性手套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若体温不正常,安排回家休息,必要时去医院就诊。

6、员工营业前要对终端、显示器、打印机、点钞机等办公设备进行消毒。营业期间视情况加大消毒频率,一天至少不低于三次。特别是交班,中途换班等情况下要及时对上述公用办公设备做好消毒处理。

7、对库存现金及回笼现金采用紫光灯、消毒液等方式进行消毒,确保柜面付出的现金全部经过消毒处理。

8、网点人员下班后要直接回家,避免班后聚餐,聚会活动,避免到人员集中的场所、

9、每日监督做好全员体温检测,及时了解上岗人员身体状况,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人员调休,分批轮值,确保网点正常运转。

10、利用线上营销的方式,进行业务宣传,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加大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晋享生活、晋享e付等自主渠道办理业务宣传力度,为客户提供线上服务,减少客户因金融服务需要外出而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

11、加强网点疫情防控宣传,充分运用抖音、员工微信朋友圈等多种途径,积极加强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

三、工作要求。

坐班主任要保证全天候在岗,指导及督导值班人员及保安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解决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本网点防疫和金融服务工作落实执行到位。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七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x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x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篇十八

临港新区6天前复工复产是历年来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压力交织叠加,为确保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平稳运行,松滋市应急管理局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1.严格消毒用品储存使用管理。消毒物品要适量储存,尽量使用原有包装存放,避免使用非正规包装二次包装;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不同消毒用品应贴好标签,加以区分;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期间消毒用品储存及使用;使用酒精等醇类消毒剂时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物品(工贸企业、仓储、非煤矿山、危化企业不要使用酒精消毒,以免发生火灾);使用84等含氯消毒剂时应按。

说明书。

的要求进行稀释,注意佩戴手套,避免灼伤;不得将不同消毒产品混用,避免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中毒等事故;请勿随意使用环氧乙烷类消毒剂。

2.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和全体人员的疫情防控职责并督促落实;编制落实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返岗员工健康资料齐全有效;设置体温检测点,出入厂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消毒并登记,凡发现体温达37.3c以上的人员一律不准出入并立即报告所属乡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处置;所有进出厂区车辆必须做好进出登记和消毒;每天必须逐一排查每名员工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一律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必须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和洗手液、消毒水等消杀用品;成立消毒专班每天对生产、办公、生活区域以及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不准启动中央空调;除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安全环保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1.加强风险辨识。复工复产前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辨识,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改隐患问题,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受控。

2.严控重点工种。外地员工返工日期不同,企业应确保重要岗位员工均到岗到位后,方可正常复工复产。尤其是从事高危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做好心理疏导。受疫情和节日影响,员工可能存在懈怠、消极等负面情绪,应密切关注复工复产员工的心理安全,避免人为失误导致伤亡事故。

4.创新培训形式。复工复产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疫情期间可采取网络、视频、微信群等非聚集形式进行),强化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内容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将各项防护措施培训到位。

5.严格值班值守。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处置。

6.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建立台账;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要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必须完好到位,第一时间处置必须有效。

1.加强指导服务。精准提供安全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报隐患,组织专家“在线诊”,帮助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创新执法方式。积极运用“物联网+监管执法”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从执法程序启动到执法决定送达,凡是能通过电子方式办理的,原则上通过电子方式办理。

3.完善监管方法。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重要部位、重大危险源可采取视频调度等方式进行检查;对于必须传达的文件等学习资料可通过信息群转发。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必须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同时上肩,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步开展,两个预案同步学习,同步演练,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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