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读后感(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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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优秀19篇)
时间:2023-11-23 03:20:44 小编:雨中梧

读后感是书籍与读者之间的心灵碰撞和交流。那么,如何写一篇有深度和独特见解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全面了解和把握文章的主题和观点,包括作者的写作意图和立意。其次,通过仔细阅读和思考,提炼出自己的核心思想和感悟,可以结合作者的论述、情节、人物形象等进行分析和解读。最后,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文采的运用,使读后感更富有感染力和表现力。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彩的读后感,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一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舰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二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三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四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五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六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七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八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九

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

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读后感《热爱生命的读后感》。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

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

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一个人如果还有生命,那么自由还有可能找回来,但是一个人要是连生命都没了,还能谈什么自由?但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正确。

在这篇小说里,主人公为了保住生命,抛弃了金钱,凭着毅力,一直来到岸边。途中,他遇上了一只和他一样饥饿、无力的狼,凭着耐心和毅力,他战胜了狼,还喝下了狼的血。

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他的这种对生命强烈的爱,值得所有人学习。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一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热爱生命》。这本书主要讲了卡恩和他的朋友比尔一起去旅行,可在旅行时他们迷路了,卡恩还把脚弄伤了。他的同伴比尔并没有细心的照顾卡恩帮他治疗,而是把他抛弃在了茫茫的旷野中。他疲惫交加,在茫茫旷野中寻求生的希望。后来他又与狼开展了一番生死之战,最后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求生的希望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没有食物,没有武器,只身在茫茫旷野中寻求生的希望,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空手与狼搏斗,并强迫自己吃下生鱼,喝下狼血。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就更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不随便拿生命开玩笑。生命是宝贵的没有了生命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即使你再有钱,你没有了生命,那些钱也是废纸,一点用都没有。

通过这个故事,我不但想到了自己,我还想到了黄美廉。

黄美廉,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通过这两个故事我感受到了他们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

生命,是美好的开始,更是美好的结束。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就是热爱自己。人不能只想自己,因为我们不能只为自己的快乐和难过而活,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有着很多人的希望和寄托。我们为自己活,更要为爱我们的人,关心我们的人而活下去,为所有热爱我们的人而活。生命只有一次,那只是短暂的一次啊,人不能自私,不能总想自己,也要为关心我们的人,爱我们的人着想。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二

做几个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这次因为作为英语课的课文,细细的读了几遍,感触颇深。

一个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抛弃,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那匹随时都会将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顽强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个人挣扎着,抱着对生的希望。他是恐惧死亡的吧,也许。最近的这几年,随着成长的脚步,不断的听说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轻生,确实,我不理解他们是受到了怎么样的打击或是困扰,能够让他们选择死亡,选择这个放弃一切,选择这个最不负责任也是最怯懦和逃避的方式。

看完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对与生命的执着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顽强的存在着的生物,还有在峭壁、岩石中经自己一切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植物……蝼蚁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难面前,当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无情打击时,难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间,你用什么去证明你的正确,难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让人们记住,让人相信你的正确么??!不被别人认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气吧,选择了死亡是不是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什么叫做宁愿自杀也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上?真正的意义在于绝不自己选择放弃,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没有胜利,也要像帝王一样伫立在敌人的面前!!!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三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上。读了这篇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十分内疚。记得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我相信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困难,我将以乐观的心态对待困难,成为生活的强者。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四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五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六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七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篇课文,我思绪万千,深深地被这篇课文感动了。

《热爱生命》这篇课文使我感悟道出了生命的意义:当飞蛾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它极力鼓动双翅,跃动的求生的欲望;砖缝中不屈向上的香瓜子,展现的是生命的顽强;听诊器里传来的心跳声是那么沉稳,奏响的是生命的最美的乐章……文章强调了生命的宝贵,表达了作者积极的人生态度。

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时,我在心里暗暗地下定了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这句话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失。

在生活中很多逆境中生存。张海迪阿姨5岁时因患脊椎髓血管瘤,高位截肢,下半身没有知觉,后来,她走上了文学创造的道路,她的小说在很多国家出版。

音乐大师贝多芬耳朵聋了,但他还在不停地工作,贝多芬说,“不顾自然的阻碍”,尽力使自己“成为不愧为人的人”他希望其他遇到不幸的人,能够受到鼓舞。

读完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获益良多,它让我明白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八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篇十九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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