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的有效路径和行动指南。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科学、高效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目标,明确要达成的目的和成果。其次,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了解问题的现状和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点。然后,我们可以通过头脑风暴、团队讨论等方式收集和整理各种创意和方案,挑选出最优解。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考虑时间、资源和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和条件。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要尽量详细和具体,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方案不仅要适应当前的情况,还要能够长期有效。最后,我们要制定出适当的措施和评估指标,以便后续的实施和监控。以下这些范文旨在启发大家,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自己的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一
小学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领导,夯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学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师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同时要安排懂管理、责任心强的后勤人员专人负责管理。要落实营养餐卫生安全一日三查,学校营养餐、商店要落实学校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承包经营业主必须在持有业主为代表人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与学校明确经营关系,承诺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专项食品安全承诺书的前提下方可与学校签订协议从事经营活动。对不服从监管的经营业主,要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其经营资格,确保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对营养餐和商店经营的食品,加强进货索证、检查登记等过程监管。重点做好食品原料存储,食品加工温度、时间控制,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推进规范化管理,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报告,及时控制、有效处置。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营养餐推进“五常法”管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做好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
学校自供水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必须经过市疾病控制机构检验并持水质检验合格报告,自备水、二次供水要规范做好卫生消毒,对水井、蓄水池落实加盖加锁等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提供桶装水的必须严格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四)切实改善营养餐硬件设施。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营养餐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经济实用、安全达标”的原则,不断加大营养餐硬件投入。学校在新建、改建营养餐时,请市卫生监督部门给予规划设计指导。整顿中要重点治理师生营养餐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塑料餐具、不合格仿瓷餐具以及加工、清洗用具问题,确保中小学营养餐硬件设施设备达到安全标准要求。(五)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学生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行为。同时,要加大营养餐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门培训,指导从业人员严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四、整顿措施和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日常卫生安全管理。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学校具体整顿的方案和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逐层逐级落实。(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通过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宣传,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三)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
(四)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要认真查找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与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和落实。并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工作,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各负其责、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实现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摊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为目标,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内及学校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15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内食品(饮食)无证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粮仓(米柜)贮存粮食(大米)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四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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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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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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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检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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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重大事故,除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经济赔偿责任外,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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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县工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所辖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民生、民安、民利、民诉、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落实县局的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着力维护安全和谐的食品市场秩序,为全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通过整顿,实现农村食品市场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的经营秩序不断规范,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流通环节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诚信、和谐、安全的食品经营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全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常态监管为重点,切实。
1、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整顿工作力度。要以农村乡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反复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一会两站”的积极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建立我所辖区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务求整顿取得实效。
2、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活动。按照依法登记与备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户进行检查清理,根据清理检查情况,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台帐。对清理情况,要分别予以处理。对证照齐全有效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2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和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活动。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学校周边、农村集镇和城乡结合部等。
4、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五一”、“端午节”、“六一节”、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考期间、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针对粮油、酒、饮料、糕点、糖果、蔬菜、肉类、水产品、营养保健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将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当作赠品赠送等违法行为。要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社区、学校周边和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
5、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执法活动。采取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的办法,加强校园周边副食、饮食摊点、食杂店的清理检查,对经销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商店或食店,责令其停业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为重点,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加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对涉及流通环节以外的食品违法案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为重点,积极推动食品行业自律经营。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认真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确保年底按照县局的部署,完成全辖区30户“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每一户“示范店”都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4场和超市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和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确保其经营的食品质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
(四)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重点,有效强化食品安全消费维权。
我所将按照“一会两站”的总体格局和“六进”的要求,大力推进12315进农村、进超市、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工作,确保80%以上的行政村和60%以上的城区大型超市、商场、企业、学校、社区建立12315维权联络站。借助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12315维权联络网,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消费方面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切实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六)以创新监管方式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5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识别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主动防范有害食品,保障消费安全。
三、
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郭道工商所成立由所长程永强任组长,副所长王攀峰、王恒、王亚龙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每个人都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目标,认真落实“六查六看”,强化日常市场巡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作,提高效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广告宣传、质量监管和案件查处等多个环节,各片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合力。要加强各片区之间、工商所和县局相关股室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
6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长和每个片区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宣传,以发布监测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为重点,大力宣传郭道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违法经营者,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文明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实行整治情况月报告制度,各片要按月上报整治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对整治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要及时向县局报告。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六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县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防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对全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各类食品经营行为,督促其完善食品经营条件,敦促其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
整治内容。
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此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全面检查、排除隐患为基本,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以违法违规整治为重点,促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一)校园内食品经营秩序。
是否全部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饮食摊点等经营场所。坚决打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和流动游商小贩等、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彻底取缔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
(三)联合部门整治经营秩序。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非法网吧、棋牌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的整治,协助打击校园周边歌舞厅、美容美发店、保健用品店的违法行为,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在整治中,各股室、派出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队、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在整治中按职能职责,扎实工作,要加强内部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整治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相应制度,巩固整治效果。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__〕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学校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五、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招标及合同签订备案情况、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学校平时监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好整改。同时要重视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对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设施、保管场所一并纳入条件改善计划,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九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一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3日-28日。
(一)举行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举办大型现场咨询活动。
2、地点:翟山辖区。
3、参加人员:市、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翟山街道办事处。
(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1、时间:预赛(6月14日),决赛(6月17日)。
2、地点:市中心医院。
3、参加人员:市、区领导,18支参赛队伍,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承办单位:奎山街道办事处。
1、进社区(6月3日-7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作用,在110个社区居委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进校园(6月10日-14日)。广泛动员全区各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小学生及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承办单位:区文教体局)。
3、进企业(6月17日-21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活动。(承办单位:区农水局、发改经济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
4、进机关(6月24日-28日)。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认知能力和监督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格局,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能力和水平。(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要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
方案。
(二)围绕宣传主题,强化宣传效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搞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工作实效,把此项活动的实质性意义落到实处。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学校、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做好宣传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的宣传工作。
方案。
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区食安委办;宣传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2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宣传资料及活动图片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区食安委办。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__〕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要求,结合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各地要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具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各地要严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加大违规案件稽查力度。各地要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稽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地要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各地要分别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地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度安排,力争两年内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各地要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要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三)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对经营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要坚决予以取缔。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应选择不少于2个区(县)作为试点地区,规划方案《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盛自治区应选择省会(首府)城市2个区(县)和不少于2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地区。国家局加强对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交流。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壳、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各地要积极探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机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
各地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投诉举报和犯罪案件移交等制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许可;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一)加快职能交接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要求,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年底前基本完成盛市、县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接和人员划转;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加大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培训力度;加快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切配、清洗消毒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科学利用抽检结果并及时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继续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及早发现、及早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国家局抓紧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各地要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核查、有效研判、妥善应对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稳妥、准确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布问题处理情况。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机关、企业等,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报道,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成效;精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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