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时间、成本、资源等。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案类型,供大家参考。首先是时间管理方案,通过合理安排和利用时间,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其次是沟通方案,通过改善沟通方式和技巧,增强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还有项目管理方案,帮助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内完成项目。此外,还有市场推广方案、教育培训方案、健身计划等等。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一
20**年卫生监督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规范、求实效”。具体做到辖区内卫生监督台帐分类、健全,一户一档建档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测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1、健全基础档案。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源分类建立起户源台帐,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台帐信息按照《指导手册》附表“卫生监督协管台帐”要求填写齐全,做到不错项、不空项。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户源或高危行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巡查。巡查要认真规范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要书写《卫生检查意见书》并进行跟踪督查整改填写《整改情况复查记录表》。以上“两表一书”要归入户档案备查。
3、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发现和报告。各地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或需要及时查处的、群众投诉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表》上报,并协助县所开展查处工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九)》按月统计于每月23号前上报县所。具体上报方式为:马坝、观音寺、维桥、旧铺、穆店、王店、黄花塘、桂五等八个乡镇将月报表报。官滩、仇集、河桥、明祖陵、管镇、兴隆、铁佛、鲍集、淮河、古桑等十个乡镇将月报表报至。
4、专项整治。完成县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达到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监督协管工作,确保监管对象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100%。辖区内监管环境有根本性改善。完成县卫生监督所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分所要在当地卫生院的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县所片区划分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分所所长为卫生监督分所工作及协管工作主要责任人,各分所副所长为直接责任人。
2、强化培训、对接指导。县所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分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对分所工作的指导力度,实行对接指导工作机制,县所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分别对接1至2个乡镇,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有分所所长对接指导。
3、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采取“月督导、季抽查、半年检查、全年考核”方式,其中季抽查、半年检查定期印发稽查通报,通报载明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单位,点名批评工作落实差的单位或人员。每期通报报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发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抄送局相关科室。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考核分列为单项考核、月考核、半年和全年考核。单项考核今年计划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由县所牵头科室负责,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月考核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由a、b两片负责,稽查科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兑现;半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此项考核由稽查科负责;全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对获奖单位的协管人员分别给予奖励,此项工作由稽查科负责。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协管服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辖区内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3、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城乡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4、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校医(保健教师)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
5、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6、职业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7、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县卫生局或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5、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五、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台帐,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肖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工作,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核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拖欠、挪用。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三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年版)》及省州关于卫生协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年,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卫生监督监管水平,20**年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仍需继续加强,总结经验,改变不足,根据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完善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1、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3、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医(技)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4、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及时填写相关报表。
2、做好卫生计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赣卫法监字[20xx]11号)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xx〕6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计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一)服务内容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各乡镇卫计执法中队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乡镇卫计执法中队协助区卫计执法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各乡镇卫计执法中队协助区卫计执法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区卫计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同时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各乡镇卫计执法中队协助区卫计执法局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执法中队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卫计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同时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7、卫计监督协管网络建设:区卫计委卫计监督协管领导小组成员和区卫计执法局配备“卫监助手”人手一台,每个乡镇配备“卫监助手”2—5台。定期到现场以“卫监助手”开展巡查,拍照片为主要工作内容,将所拍照片传送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平台。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应急事件及时上报,区卫计执法局对巡查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8、卫生违法行为查办:对辖区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区卫计委或区卫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协管工作。
1、乡镇卫计执法中队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2、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
2、协助开展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次数。
(一)执法中队主要职责
4、负责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
5、负责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
6、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它卫生监督等。
7、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统计报告;
8、落实区卫计委和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计生监督员岗位职责
1、承担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审核、验收、办证、咨询;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作好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
2、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服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查办违法案件。
3、熟练掌握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负责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教育。
4、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法定程序,对辖区内卫生投诉和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和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5、负责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档案、业务信息的收集、核实和汇总工作。
6、参加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积极作好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7、执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领导交付的其他监督任务。
(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5、对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我委或区卫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中队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中队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区卫计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机构管理、巡查、信息报送及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一)管理原则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经费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311号)、《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赣卫法监字[20xx]11号)的规定,采取预拨加审核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应拨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只限用于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开支(含相关业务费支出、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对未开展协管服务的单位不得拨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经费。
(二)资金分配
根据我省确定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经费年度补助标准,将本区年度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分为两部分,其中70%作为固定对象服务经费(指对本辖区所有建档的固定服务对象开展服务的工作经费),另30%作为非固定对象服务经费(指开展日常协管信息报告、违法案件协查、临时性检查任务、突发事件处置、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
根据《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赣卫法监字[20xx]11号)要求,采取固定对象服务经费核算:
1、预拨经费:将本区年度固定对象服务经费总额除以全区各乡镇(社区)协管服务年度预定任务总量(为固定服务户数乘以服务频次之和),测算出本区每户次服务平均补助额度a。
将每个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预定服务任务量b(为该机构固定服务户数乘以服务频次之和),乘以本区每户次服务平均补助额度a,计算出该机构年度固定对象服务经费额度c,先将此经费额度50%预拨给该机构。
(2)实际拨付经费:根据对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考评情况(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进行考评,计算出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年预定服务任务量的百分比d%。
将各协管服务机构年度固定对象服务经费额度c乘以考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百分比d%,最终得出实际拨付该机构经费e,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拨付到位。
具体计算公式:
c(协管服务机构固定对象服务经费)=b(该机构预定服务任务量)×a(本区每户次服务平均补助额度)
e(实际拨付协管服务机构经费)=c(协管服务机构固定对象服务经费)×d%(考核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百分比)
3、考核奖励经费:因协管服务机构未完成预定服务任务量而扣除的固定对象服务经费,可用于考核及奖励相关协管服务机构(分一、二、三个等次若干名,奖励面不超过50%)。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建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执法局,由陶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区卫计执法局和各乡镇乡镇卫计执法中队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区卫计执法局要围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区卫计执法局对乡镇卫计执法中队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区卫计执法局和各乡镇卫计执法中队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计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311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xx]162号)、《江西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赣卫法监字[20xx]11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工作,保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核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拖欠、挪用。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协管服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辖区内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3、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城乡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4、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校医(保健教师)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
5、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6、职业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7、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县卫生局或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5、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五、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台帐,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肖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工作,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核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拖欠、挪用。
卫生监督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六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协管服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辖区内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3、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城乡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4、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校医(保健教师)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
5、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6、职业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7、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县卫生局或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5、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五、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台帐,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肖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工作,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核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拖欠、挪用。
20xx年卫生监督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规范、求实效”。具体做到辖区内卫生监督台帐分类、健全,一户一档建档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测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1、健全基础档案。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源分类建立起户源台帐,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台帐信息按照《指导手册》附表“卫生监督协管台帐”要求填写齐全,做到不错项、不空项。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户源或高危行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巡查。巡查要认真规范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要书写《卫生检查意见书》并进行跟踪督查整改填写《整改情况复查记录表》。以上“两表一书”要归入户档案备查。
3、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发现和报告。各地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或需要及时查处的、群众投诉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表》上报,并协助县所开展查处工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九)》按月统计于每月23号前上报县所。具体上报方式为:马坝、观音寺、维桥、旧铺、穆店、王店、黄花塘、桂五等八个乡镇将月报表报。官滩、仇集、河桥、明祖陵、管镇、兴隆、铁佛、鲍集、淮河、古桑等十个乡镇将月报表报至。
4、专项整治。完成县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达到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监督协管工作,确保监管对象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100%。辖区内监管环境有根本性改善。完成县卫生监督所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分所要在当地卫生院的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县所片区划分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分所所长为卫生监督分所工作及协管工作主要责任人,各分所副所长为直接责任人。
2、强化培训、对接指导。县所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分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对分所工作的指导力度,实行对接指导工作机制,县所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分别对接1至2个乡镇,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有分所所长对接指导。
3、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采取“月督导、季抽查、半年检查、全年考核”方式,其中季抽查、半年检查定期印发稽查通报,通报载明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单位,点名批评工作落实差的单位或人员。每期通报报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发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抄送局相关科室。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考核分列为单项考核、月考核、半年和全年考核。单项考核今年计划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由县所牵头科室负责,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月考核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由a、b两片负责,稽查科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兑现;半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此项考核由稽查科负责;全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对获奖单位的协管人员分别给予奖励,此项工作由稽查科负责。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省州关于卫生协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卫生监督监管水平,2016年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仍需继续加强,总结经验,改变不足,根据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完善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人员配备。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3.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医(技)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4.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及时填写相关报表。
2.做好卫生计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七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及省州关于卫生协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卫生监督监管水平,20xx年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仍需继续加强,总结经验,改变不足,根据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完善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3、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医(技)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4、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及时填写相关报表。
2、做好卫生计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八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省州关于卫生协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卫生监督监管水平,2016年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仍需继续加强,总结经验,改变不足,根据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完善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人员配备。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3.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医(技)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4.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及时填写相关报表。
2.做好卫生计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九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及省州关于卫生协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卫生监督监管水平,2016年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仍需继续加强,总结经验,改变不足,根据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完善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人员配备。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及时填写相关报表。
2.做好卫生计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
20xx年,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局的领导下,我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82号)
(二)国家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三)《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协管人员管理及职责、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协管工作考核内容和指标。
(二)加强指导团队建设,规范业务指导。根据单位实际,充实调整了卫生监督协管指导团队,明确各团队的责任片区。全所设两个指导团队,每个团队共有四名队员,通过加强指导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充实、调整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由于人事变动、内部岗位调整等原因,现在从事卫生监督协管的部分人员未经过协管业务的系统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选拔、培训、聘任工作,我所具体承办了一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共有37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四)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知识全员培训。在卫生局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培训班上,我所派出业务骨干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的相关领导、责任医生全员参加了培训。
(五)定期开展协管工作考核。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考核指标,全年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综合考核。通过考核,查找、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落实。20xx年,按照多劳多得、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了部分可以量化的指标进行工作经费量化考核。
(一)卫生监督协管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过快,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卫生监督协管取证、交通设备欠缺。
(三)卫生监督协管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争取政策,完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其他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调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基层卫生监督协管行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业务指导团队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卫生法规知识和卫生监督业务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整体素质,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三)强化监督指导。要进一步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作用,采取集中培训、网络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201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当前我县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防控工作形势,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具体检查内容为: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期间是否对到校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对缺课学生是否进行了病因登记记录,教室和校舍等场所定期通风、消毒情况如何,是否开展了对玩具、用具等物品的每日清洗消毒,是否依法进行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是否进行了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有无记录。新晨本站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规、标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学校开展卫生条件及设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四、建章立制
在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中,查、帮、促相结合,优服务、严监管。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做到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及个人也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责任及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政纪处分。
通过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
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金兰镇教育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卫计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黔西卫计共卫【2015】21号文件精神及4月30局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教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云
副组长:付万祥、陈贤
成 员:各校(园)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严防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教育管理中心、学校积极配合卫生及上级相关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将学校的卫生工作 纳入学校的考核。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努力改善学校的卫生环境及教学卫生条件。
(二)各学校(园)要根据局的安排部署和各级卫生监督所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管-理-员要做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三)密切配合加强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1.加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
把学校(园)作为作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重点,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学校建立晨检制度,对学生因病缺勤进行追查及病愈返校登记,着力解决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的健康。
2.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
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学校除桶装水、开水、学生自备用水外不得提供其他用水。
3.按标准加强学校卫生条件的落实,
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切实加强校舍、教学、生活、设施的建设。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学校卫生应急体制机制的建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合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基本条件等监管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验,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覆盖镇全部学校,每期监督检查一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帮助学校整改完善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及早发现和解决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将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2015年4月5日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右江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xxx任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
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2012年1月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和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职业病咨询指导、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等工作出发点,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院年初制定了《通挽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院职工、全体村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为我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院分别于4月、9月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6人次,分别组织全院职工、全体村医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知识培训2次,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分别于6月、12日组织到通挽街开展相关宣传活次动1次,通过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我院协管员、村卫生室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对卫生监督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在辖区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1次。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他们进行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次,主要是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指导,于12月12日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尚黄村自来水站开展巡查指导1次。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巡查2次。主要是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巡查指导。五是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4次。五是开展公共场所巡查指导,对辖区内美发店、旅店进行巡查指导2次。
学校卫生监督巡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饮用水无污染现象,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发现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现象。所有美发店均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没有健康证,一次性刀具有重复使用现象,竹林旅店没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分别对负责人进行了口头宣教、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2、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意识较差,配合表现较差;
3、部分村级自来水站没有管水员,大部分管水员没有进行健康体检;
4、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信息员业务水平;
2、加强与公共场所、自来水站、学校负责人沟通,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及卫生意识;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卫生监督服务相关法律、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镇卫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今年的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在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城区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城区各医疗机构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中心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中心全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如下:
1、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年初签订的卫生监督协管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的工作任务。
2、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业务培训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1、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全年共向卫生监督所报告信息12期。
2、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辖区学校、水厂、餐饮、药店等实行卫生协管,督查联系,认真登记造册,做到每季度巡查1次,共开展各类内、外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1424人次。处理学校疫情1期。
3、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缔非法行医21个;共印制卫生监督协管宣传单12000份,出动宣传车1辆,制作横幅2条。
总之,全年来,我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镇原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博克图中心卫生院助理卫生监督站,为做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辖区实际,在市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博克图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推动了助理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现将博克图助理卫生监督站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针对卫生监督执法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
(一)做好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个人,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理顺工作目标,经常对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整改,不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卫生监督员的执行力。
(二)在卫生综合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利,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文书书写规范,引用法律条款准确,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有专人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从受理到现场卫生审查、签发许可证,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负责制。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在开展卫生许可办理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在把好准入关,保证许可审批质量的前提上,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受理许可无差错为确。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对全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建档,建档率100%,同时建立了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确保经营单位资料的完善,同时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有效做到档案的最新化,并及时的进行网络直报,规范了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严格对全镇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其中住宿业13家、美容美发场所18家、娱乐场所1家、洗浴4家、药店3家、化妆品5家、诊所3家、学校2家,其他2家)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每户4次数,监督覆盖率100%。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控宣传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铁路供水、学校等自建设施供水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铁路供水单位1家,学校等自备供水2家。抽查供管水人员4人,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8人。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了整改,确保博克图镇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卫生。
根据自治区20xx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组织开展对2所中小学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学生住宿环境等卫生状况,针对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今年9月份,针对麻疹疫情,深入到小学,督促指导小学做好各种防控工作,配合卫生院计划免疫科开展疫苗应急接种。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避免学校发生突发卫生事件。
(四)医疗市场监督。
举报投诉上报查处。不但震慑了违法分子,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也不断得到改善。
(五)传染病防控工作。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全面覆盖了全镇个体医疗诊所3家、村卫生所(室)2个。对每个监督对象进行了不少于2次的巡回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门的信息报送员,及时在市卫计局政务信息平台上公开我站工作动态,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到我站的卫生监督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一)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二)我们助理卫生监督员配备不足。我站7名卫生监督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少工作量大,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监管任务和形势要求。
(三)非法行医现象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要原因在于非法行医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黑诊所流动性大,容易死灰复燃,难以彻底地消灭某些隐蔽性很强的非法行医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把全县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工作。10月13日至14日,东海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县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县21个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针对全县基层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是按照年初制定的东海县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年卫生计生工作综合目标任务的具体内容,重点检查了乡镇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站建设,包括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服务、饮用水监督服务、学校卫生监督服务、职业卫生咨询服务、巡查和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乡镇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尤其对各乡镇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单位争创市级示范单位和实施情况,卫生监督服务对象的许可证、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和协管人员巡查覆盖率,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健康咨询的`监督服务等进行了重点督导。
此次督导检查还增加了乡镇计划生育监督服务内容,包括需要制定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与相关科室签订《严禁“两非”行为责任书》,对于胎儿性别鉴定,严格落实双人执机、双人签字制定,严格执行妊娠14周以下终止妊娠手术的身份查验制度,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等情况。
从总体上看,各乡镇高度重视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督查,各项措施基本到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但是,通过督导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力量薄弱,软硬件设施不到位,甚至,由于房屋紧张,还没有设置独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二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不深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的覆盖率达不到具体要求;三是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频次不够,个别乡镇的本底档案资料不等。
针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与乡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交换了意见,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相关人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督导组要求各乡镇,要对照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回头看”,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利用好今年最后两个月的时间,认真落实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同时,提前谋划好明年的卫生监督工作,还要着眼于乡镇的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显亮点,全面提升全县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全年基层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卫生局《“卫监飓风6号”—20xx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于20xx年3月1日—6月30日对全乡4所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掌握我乡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学生健康。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20xx年3月1日—6月30日,为期4个月。
全乡存在有自备供水的学校、实行分质供水及提供桶装水的学校。
(一)我院公卫科派专人对饮用水为自备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自备供水设施的运行及管理情况;开展水质监测。
(二)饮用水为桶装水,自备供水仅用于生活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桶装水是否有检测合格报告;饮水机是否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批件;饮水机是否有清洗记录。
(三)饮用水经水质处理器处理后,供师生饮用的学校重点检查学校水质处理器、输送水管道及饮水机(或止水阀)等是否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批件;出水水质是否符合该水质处理器标注的出水水质卫生标准。
一是提请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主要议事日程,密切与卫生部门配合,普及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建议教育和财政部门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改造、建设资金投入,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行常态化卫生管理,创造师生共欢的安全的卫生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密切与教育主管部门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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