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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一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为维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有效调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xx〕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x〕182号)以及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xx〕9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考核内容。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附件)。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区、市)的指标值;对于以省(区、市)为单位难以确定的指标值,则由县(市、区)确定当地考核指标值。鉴于各地村卫生室在举办主体、机构规模、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要紧密结合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能力筛选具体考核指标。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可以受县级考核小组的委托,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地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要注意吸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的人员参加。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个等次的绩效分值,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报至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村卫生室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也应当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才队伍、设备设施、财政补助等影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适时调整;负责组织对地(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政策、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民主。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二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乡镇卫生院以及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挂钩,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与职工收入待遇挂钩的原则。
见《20xx年万年县乡镇卫生院绩效综合考核主要指标及评分表》
(一)、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标准及细则。
2、按照考核标准由县卫生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两次集中考核(7月份、12月份各一次),总成绩分别占40%和60%。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由县考核部门组织复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卫生局,抄送县财政局。
(二)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工作记录、档案资料、疫情(网络)报告、疫苗接种率考核结果(由县cdc带给)、处方、病历、网络平台、各种登记等相关资料。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必须数量的群众与服务对象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4、发放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5、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本院不少于30%的职工和若干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考核实行千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800分以上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项分到达该项分值的80%为单项合格。
(一)30%的绩效工资用于考核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其中:
1、卫生院:公共卫生任务与质量1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医疗保障(新农合)10%;基本医疗及其它工作10%。
2、防保所: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与质量10%;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10%;妇幼保健10%。
(二)所有专项工作经费与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考核结果挂钩。其中60%用于工作数量,40%用于工作质量。
(三)对考核结果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按规定拨付绩效工资总额。对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考核结果总得分不合格的单位扣发全院(所)绩效工资;单项不合格的扣发该项目所占比例的全院(所)绩效工资。
同时对总得分不合格的单位,第一年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由局长与院(所)长进行戒免谈话,连续三年考核位列全县最后1—2名的乡镇卫生院免去院长职务。
(四)考核结果位列全县前三位的卫生院院长为20xx年度优秀卫生院院长,卫生院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同时根据状况设立“行政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管理”、“医政医教”、“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与乡医管理”、“妇幼保健”、“财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潜力建设”、“健康教育与信息报送”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三
__乡卫生院20__年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__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__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__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六、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情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__乡__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集体”,依次分别奖励__元、__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__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__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__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__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集体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__。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__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九、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必须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4、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四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一)、薪酬构成:
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
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五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小水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xx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3、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切实提高全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区卫生局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意识,正确评价各卫生室、相关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卫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透过考核,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共卫生服务资料,依据各级考核办法,结合实际,以加强科学指导和贴合工作实际。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程序、资料、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实施和进展状况,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日常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考核,透过全面考核促进机构服务潜力的不断提高。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厕及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
(四)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状况。包括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状况;资金分配、使用和财务管理状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状况等。
(五)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辖区内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考核。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卫生院相关关科室、村卫生室。
(一)每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状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或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网络考核和信息化管理。
(六)考核采取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实施效果等状况,对应考核标准和方法计分。
(一)绩效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根据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统筹安排。
(二)考核成绩连续3次前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连续3次后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扣5分;考核成绩连续2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给予卫生室室长黄牌警告;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全院通报批评。
(三)实行督办制。对同样问题连续出现两次未改正的,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七
本实施方案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的具体考核。乡卫生院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资料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补助政策,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思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镇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根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具体考核资料。乡镇卫生院的具体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医疗服务收入具体考核县财政制定的收入任务完成状况。具体考核资料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按照湖南省卫生厅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和省卫生厅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市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省、市都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县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局成立通道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柏文忠同志任组长,王永平同志任副组长,杨爱群、吴大祥、李通辉、袁刚、杨建群、陆午后、粟泽民、周会军、曾晓雄、李文贵、吴俊华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考核,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保证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所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县卫生局将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专家库,专家库从县卫生局、县农医办、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监督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将另行文通知。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透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四)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次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上报到怀化市卫生局和湖南省卫生厅,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五、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根据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制度建设,强化医院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以及本院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在区卫生局制定绩效考核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文明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义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二)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活动中应着装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
4、使用文明用语。
5、工作期间不进行非医疗性活动,不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不在医疗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酒后从事医疗活动。
6、诊查患者时态度和蔼、神态自然,亲切耐心,举止优雅。
7、诊疗行为体现人文关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前、后规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检查。
8、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9、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医疗文书,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10、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需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1、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时,医务人员须立即向科室责任人报告,同时依法按程序处理,并向患者耐心解释说明,防止矛盾激化。
1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须分类弃置,废弃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弃置于专用利器盒内,敷料、棉球、棉签等弃置于内衬黄色塑料袋的密闭容器内;易患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敷料、棉球等弃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加以警示标识。
医院实行定时考勤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早8:30分,12点下班,下午2:30分上班,4:30点下班。点名不到者为迟到,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每月6天休班,经科主任同意。院委会成员向院办公室交休班条。在班人员抽查二十分钟不在岗,按休班处理,如累计旷班3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如:打扑克牌、玩麻将,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分。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如发现扣当事人10分。本院职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听从劝解者不追究,若不听劝阻,逐步升级有院内外人员参与者,不问谁是谁非,双方一律停班,凡在院内打架斗殴,闹事的,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对不服从管理的报镇政府,区卫生局处理,后果自负。
为临床科室收款的合法科室,发现其他科收款为私收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停职检查者上报镇纪委,卫生局纪委处理,严重予以除名。收款室应严格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收款,收款后开发票,项目必须填全填清,杜绝开假的发票,谁违反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各科室每天对帐,一日一清。
1、医务人员应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风尚,做到勤打扫、勤整理,保持室内外清洁。
2、积极维护公共财物及办公室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室内及走廊不随意放置杂物。
3、院内卫生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卫生区由院办公室统一划分到各科,并责任到人,各卫生区域应保持洁净。
4、每周一或周六,院办公室将组织卫生检查小组成员逐科检查,当月如发现三次清扫不彻底,扣除该科室责任人的当月绩效工资的50%,扣除该科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的10%。
非本科室人员不得随便出入。药品应分类摆放,保持清洁,同类药品先进的先卖,近期失效的及时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同时报告院长办。药库微机化管理,不定期抽查药品,发现药品短缺,扣该科室所有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所有开支报销均有院长签字即可报销,无院长签字任何人不得随便支取现金。否则,扣除财务科人员的当月绩效工资。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九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乡卫生院参照县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乡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资料、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卫生室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小水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11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4、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
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长:陈龙烨。
副组长:游珍长。
成员:姚有武、游诗专、管辉钟、曾则武、陈艳琴、吴增美、黎宝玉。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列入我校2008年底调整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范围的中小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的项目。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五、考核分配原则。
1.不做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考核分配与岗位、任务、业绩、职责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透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理解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六、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主要是鼓励教师安心农村教育,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作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离城的远近,分为三个等级发放。我校属于次偏远学校,月人均农村学校教师补贴30元。
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的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城区教师支教、交流到农村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属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内,单独安排资金,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学校副职、学校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
(1)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如下(按10个月发放):
a、班主任(初小负责人、生管教师、食堂管理员)每人每月80元,
b、副校长及校长助理每人每月112元。
c、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每人每月96元。
d、中心校教研组长:每人每月30元。
e、各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员每人每月15元。
以上各项职务如有兼职人员,则岗位津贴的发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2)工作量津贴(每月180元)。
a、正常出勤工作量:严格执行教师上班签到制和坐班制。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附乡卫生院以上医院证明)、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一天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3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群众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5元、10元,缺席1次扣20元(公假需经校长审批)。凡事假的课程由原任课教师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
b、寄宿生管理教师值班期间要尽到安全监护的'职责。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岗一次扣2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职责。
c、超工作量(超课时)及补贴标准:提倡教师之间的互助精神,前五节代课不计课时,之后每代1节补贴5元,由教务处安排。按上级有关规定超工作量的教师(经学校确认)按实际超过的节数以代课补贴每节5元计算(代课补贴:从2009年9月1日起计算)。每学年末如果未完成五节义务代课的老师每节扣5元。
d、加班补贴:由于学校有临时性事务需老师加班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校长同意,每人每一天发放加班补贴40元。以上c、d项津贴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以内。
(3)业绩奖励津贴。
a、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预留5000元作为教学质量奖,预留2000元作为安全奖。具体根据《洪田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及《洪田中心小学安全考核方案》考核发放。(此次不预留,学年末预留。)。
b、业绩奖励津贴:此项按市核拨总额扣除以上各项支出总额后的余额,按照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每月相差10元。(每个年度的1-6月以本年度7月份的年度考核为准,9-12月参照7月份的年度考核。)。
c、校级领导因考核资料不同,以一等计算。
(四)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党、团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当月病假累计到达1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病假累计到达40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事假累计到达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事假累计到达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
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以下人员按下列规定管理: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3)凡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自动离职、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无承担学校(单位)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群众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借用警务室、司法所、社区、三明外国语学校及外系统其他单位人员,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本系统单位之间交流人员,由用人单位带给考核结果,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若有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d、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依据中央、省、市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在7月和12月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七、本方案于二00九年十二12月18日教代会票透过,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日至2009年12月19日-23日。本方案由洪田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一
本实施方案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的具体考核。乡卫生院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财政补助政策,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镇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
根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具体考核内容。乡镇卫生院的具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医疗服务收入具体考核县财政制定的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按照湖南省卫生厅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和省卫生厅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市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国家、省、市都没有确定指标值的,则按县卫生局确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局成立通道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柏文忠同志任组长,王永平同志任副组长,杨爱群、吴大祥、李通辉、袁刚、杨建群、陆中午、粟泽民、周会军、曾晓雄、李文贵、吴俊华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考核,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所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县卫生局将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专家库,专家库从县卫生局、县农医办、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生监督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将另行文通知。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四)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次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上报到怀化市卫生局和湖南省卫生厅,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五、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根据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附件2:《考核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
通道侗族自治县卫生局。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我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程,我县从20xx年10月份起,对8所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效果明显。现分析如下:
一、 主要做法
1、绩效考核的方法:采用查、听、汇、调以及走村入户的方式进行,逐步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
2、绩效考核程序。
我局按照《祁县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细则》,对8所卫生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卫生院,提出整改要求,并列为下次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对阶段性考评结果公示,并把每次考核的分值与卫生院的财政补助、职工收入相结合,这样,使各卫生院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既体现了公平公正,又对各卫生院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起到正面鞭策和鼓舞作用。同时,各乡镇卫生院也把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量化细化到各科室和每个人员头上,与职工个人挂钩,制订出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打分,年终按每次考核的均分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3、绩效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用药、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工作。
(3)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机构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4)满意度评价:主要考核医德医风教育、“三好一满意”活动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社会公众、单位职工对本单位满意度的评价。
1、绩效工资比例的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绩效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确定考核“得分比”(“得分比”为实际得分除以80),“得分比”作为财政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财政补助的依据。经考核合格的乡镇卫生院,由县卫生局审核,报人事、财政部门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卫生局按照考核得分比给予审核,报人事、财政部门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作为院长基金提取的依据。对考核合格的卫生院,可从所有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抽出3%的比例作为院长基金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基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不得抽取该基金。
5、奖励先进,惩戒后进。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卫生局在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予以扣发。扣发部分应用于奖励考核得分位列前两名的乡镇卫生院,并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卫生院,免去其院长职务。
二、绩效考核取得的成效
通过绩效考核杠杆,进一步规范了乡镇卫生院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内部管理,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医务人员优质服务意识,保障了基层医改的深入推进。
一是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在保障效率、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干职工待遇稳中有升,大大提高了医务人员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积极性。现在基层医务人员普遍认真坚守岗位,有的经常是节假日不休息,甚至24小时值班。卫生院工作业绩大大提高,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2012年比2011年增长17.04%,2014年1-3月份比2012年1-3月份增长22.89%;住院人次2014年1-3月份比2012年1-3月份增长77.62%。
二是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凸显医院社会性和公益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切实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据统计,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次均门诊、住院费用降低幅度在15%左右。累计为群众减轻药品费用约200万元。群众对医改政策满意度达90%以上。
三是完善了我县医改内容。我县探索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尺,以“一诫勉谈话二警告三调离领导岗位,连续两季考核不达标的实行淘汰。”和“定岗定编不定人,竞争上岗、全员聘用”为人才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祁县基层医改做法”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肯定,并在我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现场会。
三、关于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几点认识
一个好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应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要注重社会效益,强化政府责任,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引导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模式、经营方式,职工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医疗设备检查收入等挂钩,促进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二是要坚持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合理量化考核指标,以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从而提高质量与效率,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责。
三是要坚持按绩效分配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逐步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重点向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的岗位倾斜,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四是要坚持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探索的过程,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探索,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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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三
为不断完善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有很多的乡镇卫生院都会实行绩效工资分配的方案。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
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
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院迅速发展,根据《延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当前现状与发展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改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真正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重点,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头补助向按工作绩效补助转变,更好地体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特性,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廉顾公平”的原则。
(2)遵循“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绩效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
(3)遵循“绩效得分付酬为主、岗位补助付酬为辅”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重量的70%和30%。依据工作质量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综合考核等。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依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必须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卫生局批准,并在单位公开。
(2)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要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的关系。
四、绩效考核
成立院长为组长,财会科长具体负责,由各科主任和职工代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岗位具体情况将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量化、细化到人。并参照一下数量,质量考核主要指标,结合本单位和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
一、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职工工资分配应与本单位社会经济效益相挂钩,在保证正常性业务开支,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缴费、提取修购基金等费用后,再决定发放职工工资报酬。乡镇卫生院应保证集体积累。
二、进一步推行职工浮动工资制。根据我区实际,在职职工的.职务岗位工资、工资性比例津贴、10%教护龄津贴三项作为“基本保障工资”,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逐月发给,其余津补贴部分作为浮动工资。
三、列入浮动工资的部分,用于重新分配。各单位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职工收入分配要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将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分配基数,拉开分配档次,重业绩、重贡献。同时要与职工的服务态度、岗位纪律、医疗质量、劳动出勤等相结合,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四、浮动工资分配改革中,应重视集体积累,增强发展后劲。当年全院职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资”与浮动工资总额等于档案工资总额时,单位仍有结余的,可按《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相关内容执行。
五、职工现行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今后遇有国家或地方规定增加职工工资的,由区卫生局办理职工个人档案工资增资手续。职工如有调动、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档案工资数额管理。
六、在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应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在制订浮动工资具体方案时,应认真征求职工意见,得到广大职工的支持。同时要切实加强健全财务制度,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好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
七、加强对浮动工资分配改革的监督管理。对巧立名目滥发报酬,造成单位亏损的,则浮动工资抵充弥补亏损。同时将按照该单位年度亏损数额扣发差额补助,亏损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浮动工资分配机制改革后,离退休、离岗退养、病退人员的工资、补贴,职工遗属补贴、怃恤费、丧葬费等仍按国家规定发给。
九、各单位用于退休职工等的费用,由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十、本意见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实施。希各乡镇卫生院认真制订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四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用心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用心性。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五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和创造*,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情况。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卫生:120wm;卫生资讯网:cwz56)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绩效*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的重要环节,政策*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篇十六
)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xx]45号)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平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
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
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表一:
平庄卫生院岗位绩效分配表
岗位类型
聘用类型
职系
岗位等级
岗位
岗位系数
考核分配系数
(a、b、c、d、e、f)
专业技术岗位
在编人员
临床职系
防保职系
初级十三级
住院医师
初级十二级
住院医师
初级十一级
住院医师
中级十级
主治医师
编外人员
护理职系
四级
三级
护士
二级
护师
编外人员
药技职系
四级三级
药士
二级
药师
管理岗位
在编人员
行政职系
九级(科员级)
管理岗位(院长)
1.0
表二:
平庄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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