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行动计划。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详细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制定方案时,可以参考以下实用的经验和教训。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和省、州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纪检组政治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乡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营商发〔2021〕1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营商发〔2021〕2号,部署要求,部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振企业信心、助推企业发展,为推进全县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6月至12月。
重点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9个。
方面(共29条措施,详见《***纪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证照制度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创新人才聚集、优化招投标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物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降低用水用能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三)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强化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不划阶段、不分步骤,重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齐短板。
(一)督促全面自查自纠。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半个月左右时间,对照《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本部门任务,逐项进行深入自查自纠,掌握政策落实进度,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纪检监察组适时对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收集问题线索。6月份,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督促驻在部门用好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办理。纪委监委信访、案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及时分办查办。
(三)开展重点检查。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入问题较多、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走访调研、暗访体验、电话询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惠企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以落实优惠政策之名损害企业利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曝光。
(五)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一)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学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要抓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梳理、报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二)专项检查要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四)从7月份起,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包括部门自查情况、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分别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12月30日前报专项检查总结。
报告。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为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市检察院紧扣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市场主体所需所盼,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用智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助力市域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一、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健全高效办案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畅通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为涉营商环境案件贴好“标签”,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实现快流转、快办理,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022年来,共受理标注涉营商刑事案件**件。紧扣“案—件比”,清理涉企“挂案”,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久侦不结等情况,帮助涉案民营企业及时摆脱诉累,让涉营商案件进入“快车道”。
2.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上报机制,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2021年以来,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捕*人、不诉**人,将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如在办理**某化工有限公司、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审查后认定技术人员的行为与污染环境的危害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及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另,考虑到该企业为全市经济创收及**余名职工解决工作问题,企业总经理张某经验不足尚需帮助,未执行逮捕,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对企业污染环境的整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协助企业顺利在长江大保护黑名单上予以销号并能够继续生产经营。
3.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矫治”,防止不当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目前已办企业合规案件*件,在办*件。在办理河南某电源公司合规案件中,对涉嫌单位行贿的某公司,考察后发现其在全国新能源物流车电池装车量前十名,拥有专利**项,且企业自愿认罪认罚,自愿适用合规考察模式,遂依法依政策最大限度从宽,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二)健全监控督办机制,注重提升涉市场主体办案质效。
1.严格落实涉营商案件“每案必监控”。强化对涉营商环境案件信息标注情况、法律文书、执法风险评估等的流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尤其是审查报告未注明涉营商风险研判情况的,第一时间向承办人发出口头提示,逾期未整改的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并制发监控通报。现已开展监控**件,制发核查监控通报*期。
2.完善涉营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我院对办理的涉营商案件,除上级规定的专项评查及重点评查案件外,还定期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开展常规质量评查,及时查改各类案件瑕疵,提高案件质量。上半年共评查相关案件**件,全部为合格案件,经评查报告汇总整理,总结各类问题**个,发业务部门传阅,督促整改完毕。
3.定期研究督办专项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暨优化营商专项工作调度会、制发重点工作情况通报,汇总各部门关于九个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上会研究提出改进举措,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上半年已召开*次调度会,全面总结前期工作,再次明确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对每月常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跟踪督办。
(三)健全服务联络机制,持续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1.不断优化检企沟通机制。今年年初,与工商联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应对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对策。通过座谈,逐企确定“联络检察官”,并更新联系企业名单,确保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司法需求服务。根据年初制定计划,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每名院领导定点联系4家企业,帮助构建企业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的桥梁。
2.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上半年,我院积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走访企业活动,新增走访**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以来院领导已走访定点企业**余次,开展涉市场主体法律宣传**余次,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近百余次,收集司法诉求**条,研处涉企案件线索**件。同时,上半年共举办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共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上半年共发布微信7期、微博25条,撰写典型案例6件,形成经验总结类信息1篇。
依托与经开区联合设立的驻经开区检察服务站,打通联系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近期,该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循环产业园区,针对企业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法治宣传等活动,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检察服务质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企业的针对性还不够,效果不够显著。二是涉市场主体慎捕慎诉慎押理念引导办案力度还不够,办案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亮点不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调,持续开展好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切实解决好市场主体的“堵点”“痛点”“难点”。二是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格落实舍市场主体相关司法政策,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机关办案中感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三是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通过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相关典型性、指导性案例的选树和培育,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四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
职责分工。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
总结。
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x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二)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
1.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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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x、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x.美化乡村环境。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卫生工作。一是对重点路段确定专人进行监管,有效抑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倒乱拉等行为;二是分区保洁。配备了保洁员的村屯,分设责任区,确定保洁人,做到区段明确、责任到头;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x.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x.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在各村委悬挂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五)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法〔2020〕30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各项工作,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力度,提高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完善监管执法公开制度,提高我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完善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政务诚信度和商务诚信度,按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认领及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工作,力争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实现增比进位。
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牵头单位为县司法局,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局,“互联网+监管”指标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管局。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各项指标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评估时各项指标迎检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指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因无执法权或无执法人员不能单独发起“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为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梳理公示权责清单,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规定,指导修改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规范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增加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数量,满足执法所需。进一步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办案信息公示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汇总及资料收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相关门户完整监管工作平台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准,将数据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在网上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完善信用中国(贵州)、双公示平台建设,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加强相关部门提供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基础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政务诚信。
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省公共信用平台。二是开展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明确清欠时限,确保清欠额度同比增长,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多元化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大决策、加大公众参与决策力度,完善舆情评估处置措施,积极有效应对舆情并妥善处置。四是开展政务失信治理,兑现政府承诺,有效降低政务失信案件的发生,建立完善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45等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按时高质量办理咨询事项,投诉举报案件。五是加强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紫云支行县发改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医保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商务诚信。
一是构建完善公共信用平台功能。将公共信用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应用综合枢纽和市民“信用之窗”,实施企业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信用承诺、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二是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实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人民银行紫云支行等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积极推进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及各职能部门自身监管系统平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实现全县监管全量数据归集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医保局、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优化提升工作,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紫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制定本部门相关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工作不断档。
(二)认真谋划工作。各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要及时拟定子方案,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拟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县司法部门负责拟定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县发改部门负责拟定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工作方案。所有方案于2021年7月15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子方案要体现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分解等相关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二级指标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对各项指标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度,每月20日前县司法部门汇总监管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县发改局汇总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工作开展情况到县市场监管部门。
(四)严肃追责问责。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抓好市场监管指标的总调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醒、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报县作风办处理。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 。
副 组 长 。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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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市检察院紧扣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标市场主体所需所盼,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用智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助力市域经济健康蓬勃发展。
“标签”,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实现快流转、快办理,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022年来,共受理标注涉营商刑事案件**件。紧扣“案—件比”,清理涉企“挂案”,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久侦不结等情况,帮助涉案民营企业及时摆脱诉累,让涉营商案件进入“快车道”。
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上报机制,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2021年以来,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捕*人、不诉**人,将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如在办理**某化工有限公司、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审查后认定技术人员的行为与污染环境的危害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及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另,考虑到该企业为全市经济创收及**余名职工解决工作问题,企业总经理张某经验不足尚需帮助,未执行逮捕,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及**分局对企业污染环境的整改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协助企业顺利在长江大保护黑名单上予以销号并能够继续生产经营。
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
“矫治”,防止不当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目前已办企业合规案件*件,在办*件。在办理河南某电源公司合规案件中,对涉嫌单位行贿的某公司,考察后发现其在全国新能源物流车电池装车量前十名,拥有专利**项,且企业自愿认罪认罚,自愿适用合规考察模式,遂依法依政策最大限度从宽,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件,制发核查监控通报*期。
**件,全部为合格案件,经评查报告汇总整理,总结各类问题**个,发业务部门传阅,督促整改完毕。
上半年已召开。
*次调度会,全面。
总结。
前期工作,再次明确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对每月常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跟踪督办。
整顿。
结合起来,每名院。
领导。
定点联系4家。
企业。
帮助构建企业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的桥梁。
**家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以来院领导已走访定点企业**余次,开展涉市场主体法律宣传**余次,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近百余次,收集司法诉求**条,研处涉企案件线索**件。同时,上半年共举办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共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托与经开区联合设立的驻经开区检察服务站,打通联系服务企业。
“最后一公里”。近期,该院积极开展“。
安全。
生产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循环产业园区,针对企业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法治宣传等活动,落实落细“八号检察建议”。
工作。
中,我院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检察服务质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企业的针对性还不够,效果不够显著。二是涉市场主体慎捕慎诉慎押理念引导办案力度还不够,办案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亮点不突出。
工作,通过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相关典型性、指导性案例的选树和培育,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四
20xx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责任担当,主动对标先进,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县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评估指数稳步提升,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列前排。
(一)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修订《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和动态管理,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联调机制,确保各类清单准确、完整、协调一致。
(二)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服务机构管理。编制《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xxx版)》并向社会公开。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变相涨价、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
(三)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多头审批、重复审批清理规范、督查抽检和暗访暗查工作,分类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清单。
(四)清理整治行政审批隐形门槛。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隐形门槛、特殊环节、兜底条款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明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审批要件中不得包含“其他”“有关”等模糊性要求。
(五)清理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规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应急管理、税务等领域执法行为,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推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有序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八)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xx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九)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实施市场主体注销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在企业注销同时并联办理社保、医保、税务、商务等市场主体注销业务。
(十)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压减强制性认证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
(十一)不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发动企业积极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十三)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制定分类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类别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不超过xx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xx个工作日。
(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系统、政务服务网站点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有效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强系统稳定性、便利性。
(十五)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介服务管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业主通过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十六)加快推动实施区域评估。建立健全区域评估的事前指导协调、事中跟踪督导、事后评估反馈等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有序推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相关部门管理依据。
(十七)探索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三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审图效率,同步加强勘查设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八)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工作衔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府办发〔xxxx〕xx号)等相关规定,将xx万元以下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商品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协议电子供货平台进行采购,致力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县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xx年培育知识产权试点x家,件以上。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支持涉外企业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维权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按照估值给予合理授信贷款,助力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门槛高、合作银行少、授信额度低等问题。
(二十一)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按照《x市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及《x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探索建立体现行业人才特点、注重人才实绩、分层次的人才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办法。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加快形成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服务专员制度,发挥“人才之家”作用,切实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服务。获得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二十二)提高出口退税时效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要求开展无纸化单证备案。
(二十三)持续推进高质量利用外资。坚决执行《x市关于鼓励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县外商投资服务管家制度》,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二十四)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强x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相关政策宣传,积极为辖区企业对接争取融资支持,推动在息金融机构加大向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缓解企业资金接续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保函业务,协助企业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二十五)提升破产处置效率。积极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制定“无产可破”案件援助制度。推行破产审判专门化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执转破”案件审查移送机制。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审限管理工作意见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缩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时间。
(二十六)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通审判、执行系统壁垒,实现技术融合、信息共享。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保全、救助、悬赏三位一体的保险机制,加强与银行、住房公积金、房管、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被执行财产线上查控力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二十七)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导向和重点内容,制定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不断优化、提升和完善大厅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审查要点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办事流程中实地勘验、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环节清理规范,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政务服务isoxx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九)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农业农村、教育、人社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县政务服务“零跑腿”全程网办率达到xx%。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xx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xx项事项异地办理,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深化“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20xx年底前实现省内事项“全省通办”。深化“一窗通办”改革,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通办”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xx%,规范编制“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xx%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大力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展集成套餐服务范围,20xx年底前实现县级网上集成办理套餐x个以上。建成县政务大厅“xx小时自助服务区”。全面规范和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采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三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依托省“贵人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三十一)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根据x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20xx年底前全县行政审批部门全部完成审批电子印章制作和应用工作。
(三十二)完善政务信息归集、共享、交换和应用机制。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网站、app、小程序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评估机制。
(三十三)配合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20xx年xxxxx、xxxxx、xxxxx等xx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完善热线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十四)建立行政审批在线巡查监督机制。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在线巡查监督,对网厅信息错漏、办理事项颗粒化程度低、一次性告知不充分、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
(三十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评价数据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评价结果考核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十六)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扩大x日办、x日办、当场办、即时办业务类型比例,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持续推动费用减免,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邮寄费。拓宽缴费服务渠道,推出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便快捷缴费方式。按照省、市的部署配合提升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确保适应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需求。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七)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集成。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公安、住建、民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企业数据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集成共享,实现房产交易、缴税、登记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讯开通或变更同步办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同步推送至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等公用服务单位并联办理相关业务。
(三十八)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大力推广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缴纳税费时间压减至xx小时/年,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总税费负担率。优化社(医)保缴纳流程,20xx年xx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社保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缴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动智慧办税建设,提高办税缴费体验,扩大电子办税、多元化缴款、电子退库覆盖面,探索涉税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推行留抵退税联动办,依托电子退税信息,简化办理流程,提速退税办理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关注税企互动平台,纳税服务前端化。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凭证的广泛使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三十九)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各项非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十)推进婚姻登记异地办理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结婚登记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四十一)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环节全程网上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四十二)持续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评价渠道,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十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医疗建设,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导诊断等服务。
(四十四)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20xx年xx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清理医x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十五)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做好就业服务和保障,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精准化、智能化匹配推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四十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培训机构私设职业技能培训门槛。依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四十七)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四十八)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数据共享。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四十九)加快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制定出台县促进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加快完善婴幼儿服务设施,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到20xx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xx年,街道至少建成x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拥有x-x岁婴幼儿托位数x.x个。
(五十)提高水电气供给可及性。推进水电气“一站式”集成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水电气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压减为“业务受理”和“装表接电”x个流程,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x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电、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用户报装业务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x个、xx个、xx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申请受理”和“验收供应”x个环节,涉及外线施工的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x个工作日以内。市场主体报装水电气需要在红线外新增配套设施建设的,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十一)提高水电气供给可靠性。加强对水电气服务单位供给可靠率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督促供给单位提升供给可靠性和服务质量。20xx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x个、xx个小时以内。
(五十二)提升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审批效率。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和限时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接电工程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用水接入、小型燃气接入工程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五十三)提升改善供水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报装接入中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规范供水工程市场秩序,不得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客户接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企业,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停复水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停水次数和时间。加快推行供水接入报装“零上门、零材料、零收费”服务。
(五十四)提高公共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水电气供给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水电气报装及相关接入施工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免费提供工程造价标准咨询服务。加强对水电气供给项目廉政风险监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范腐败风险。
(五十五)积极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将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指标体系。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承诺不兑现等情况的,要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五十六)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立即予以更正或撤销,并消除不良影响。
(五十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建立审批、监管、执法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动税务、公积金、社保和金融机构合作,将市场主体纳税、公积金缴纳等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发挥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十八)持续开展清欠工作。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建项目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十九)推广实施容缺审批制度。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审批管理办法。调整规范容缺审批后补事项清单,提高清单含金量。建立容缺审批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
(六十)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六十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和基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管制度,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六十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部门联合监管。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xx%。建立与信用、风险挂钩的“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工程,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规范抽查行为、公示行为和后续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落地。
(六十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特殊行业的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负责组织对国家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环节接种单位及医疗卫生人员接种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六十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工作。
(六十五)加大对医疗机构规范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
(六十六)加大对金融机构规范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等金融机构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金融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健全金融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管理,确保不增加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六十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商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编制商协会涉企收费清单,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六十八)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抓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夯实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六十九)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配合做好x市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按照省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调度工作,以评促改,重点推动业务流程、办事流程再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力争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完善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细则,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
(七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共同监督机制,设置营商环境投诉热线及处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认真查处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十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认真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充分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分配、预算执行以及监督反馈等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常态化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七十二)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完善以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商协会参与的外部咨询监督机制,持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定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义务监督员聘任、激励和退出机制。
(七十三)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出台全县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制度,开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审查,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七十四)完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修订完善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县安商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策等涉企政策库,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将政策兑现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当地政策调整等理由不兑现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作出承诺、签订合同约定的行为开展专项调查,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用好县“贵商易”民营经济服务平台,积极做好涉及企业,政策咨询、政策建议、问题投诉等服务工作。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持续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按照《2020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以“五细”要求落实为重点,聚焦机关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落实“五细”要求工作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要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标准、增强工作质效、提升干部能力,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北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一)着力解决掌握情况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落实上级部署、执行上级决定没有联系北安实际,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导致好政策没有好效果;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基层一线存在的困难问题了解不全面、掌握不透彻,决策缺乏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支撑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分析问题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干部精神懈怠、动力不足、不思进取,对上级精神、最新政策缺乏足够的政治敏锐性,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企业反映难点突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制定方案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制定的工作方案别人抄袭套用敷衍应付,逻辑混乱词不达意,内容东拼西凑蒙混过关,失去应有之义;只管制定不顾效果,把方案制发作为工作完成的依据,完全不考虑方案确定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是否具体、周密、可操作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配套措施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凭经验、循惯例,对新情况新挑战主动研究少,思维上有惰性,路径依赖,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思维和行动跟不上时代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落而不实、落而不深、落而不靠,表态多、行动少;工作消极应付,回避矛盾问题,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时不拍板;过度留痕,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圆,看似细致入微,实则流于表面、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等问题。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素养,进一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全局干部“五种思维”和学会“八种本领”,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破难题的勇气、抓落实的力度,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持续开展帮扶企业、帮扶职工群众工作,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督办问效等环节,分业务制定流程图、操作书,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确保“五细”要求在工作中取得实效。聚焦全局主要业务工作,精准定位职能职责,将业务流程、工作环节、注意事项规范标准细化到位,将全局“五细”落实工作绘制一张“行动图”,设定各阶段的完成目标与时限,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全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对照查”、“互相查”等方式,切实找准部门和干部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方法、责任人、完成时限。
严格落实整改。坚持真纠实改,对照整顿重点和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好。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推动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干群关系深度密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领导,成立“五细”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拿出时间和精力,专项推进,集中攻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即知即改。
(二)压实落靠责任。领导干部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带头搞好思想发动、带头查摆突出问题、带头抓好专项整治,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工作难点、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有效。
(三)强化考核考评。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五细”落实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考核评价,将“五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干部年度目标考评,确保“五细”落实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2021年工作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先行标杆建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成都高新区“十四五”新征程新阶段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市场监管力量。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增加市场主体更多的获得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总目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助力成都高新区打造中西部地区投资兴业首选地。
(一)目标任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将商事登记由许可登记模式向行政确认转变,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探索推行“一业一证”和“证照联办”新模式。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和经营许可全流程,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证整合为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证照联办”“一证准营”“一码亮证”。(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耗时。将企业开办耗时压减至3.5个工作小时,其中企业登记2个工作小时,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1.5个工作小时。(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
4.进一步放宽企业登记条件。总结提炼自贸试验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经验,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面推广企业经营范围备案制改革,允许企业经营范围除记载主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外,不登记一般经营项目。(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牵头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进行精简优化。(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经营范围为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处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探索“大数据+政务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税、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优化企业迁移办事流程。探索推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出件”各部门线上并联审批的企业迁移事项办理模式,避免企业多跑路;建立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企业诉求及办理流程中遇到的难题。(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试点开展企业注销套餐式服务;大力推广使用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各有关部门企业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目标任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平衡创新与风险机制,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探索实施“沙盒监管”新模式,促进创新创业。(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高水平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监管覆盖率100%。(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2.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时,指导其签订《信用承诺书》和《“双告知”承诺书》等,并配合上级部门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责任处队:企业注册处;完成时限:2021年3月)。
1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以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物价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提高监管针对性;健全市场主体失信修复机制,探索开展线上信用修复。(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开展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转供电违法加价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开展民生领域商品价格专项检查,落实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计划;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乱象。(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强化互联网领域监管和执法力度。对互联网交易领域格式条款合同、虚假广告、价格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搭建药械经营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药械经营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经营企业、三类器械经营企业全覆盖线上监督检查,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高行政监管效率。(责任处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推广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和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机制。持续健全柔性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告知”机制,拓展告知渠道,提升告知覆盖面,完善定期回访机制。(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建立监管执法信息“三通报”机制。建立“违法单位”“重点监管单位”“高风险单位”的常态化通报机制,促进市场监管信息互通。(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目标任务:构建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1.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快速查办。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查办、结果反馈全流程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快速查办。(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动的打击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违法线索和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3.推进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宣传教育,为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提供行政指导。加强案件线索排查,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处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目标任务:营造放心舒心的生产生活环境。
24.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企业消费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及时核实处理消费投诉,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责任处队: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与数据库。(责任处队:质量监管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6.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处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7.加强电梯安全保障,推进电梯年检全覆盖。加强电梯设备数据资源清理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察全环节信息互联共享,妥善处置电梯困人、电梯投诉等问题,实现电梯年检率100%。(责任处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一)加强营商环境宣传。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权威媒体等渠道,持续宣传报道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效,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成都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营商环境督查。建立督办工作推进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中的措施纳入全局目标督查,一项一项抓落实;鼓励各处、队,各街道市场监管所积极行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七
赵佩星2016年,我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6项,今年又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出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2项,对应取消8项;继续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20个工作日减少到53个工作日;进入“市民之家”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由348项减少到231项,服务事项增加到82项;“13710”工作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实行三级责任追究;在全省率先启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全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开展常态化帮扶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领域转型升级的“重头戏”。近年来,我市以改革开路,抓重点突破,创新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务服务进一步便利和高效,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晋中这块历来便是各方企业成长的沃土,正逐步向各大客商青睐的热土过渡,并将最终崛起成为投资兴业的乐土。尊商重商的传统晋中由来已久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重要标志。2015年,全省第一条全流程轿车生产线――吉利汽车山西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在晋中竣工投产;2016年,特大型循环经济产业――东方希望晋中铝业铝系综合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顺利投产;2016年,全省首个全国性物流园区――中鼎物流园在晋中正式开园……盘点过去的几年,一个个重大产业项目纷纷在晋中开花结果、枝繁叶茂。吸引它们落地的,不仅仅是晋中既有的区位、资源等优势,还有日益凸显的营商环境。晋中是晋商故里,尊商重商的传统由来已久。特别是随着近几年间,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日益推进,市委、市政府围绕阻碍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环境方面自我革命,割肉惠企,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2014年,我市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为突破口,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审批项目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行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效能政府。市直30个部门117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30个行政审批科,并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对重大项目实施全程代办服务制,实行“一口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察、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有效解决了部门审批互相前置、投资环境不优、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市县乡村四级政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全覆盖。同年,我市率先在全省推出权力清单,市级5175项涉企行政权力,1874项保留使用,3301项“挂起”处理、暂停使用,清单之外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使用。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5年,我市出台了《晋中市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计划》,涉及简政放权、创优发展环境、政策支撑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4个方面共20条内容,直接或间接减轻企业负担近1亿元,政策支持资金4亿元。2016年10月18日,晋中市民之家正式启用。“一站式”“一张网”的政务服务模式,大大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和部门行政成本,市级政务整体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如上的例子不胜枚举。在这一系列有力举措的推动下,晋中的营商服务环境实现了新的飞跃,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知名品牌、大型企业进驻晋中,沃尔玛、万达、奥特莱斯等一批国际大牌在晋中各展风采、拔地而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商业活力。亲商爱商的氛围晋中日益浓厚营商环境是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尤其是四月份以来,围绕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我市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亲商爱商的氛围日益浓厚。4月17日,全省首家专业服务企业机构――晋中市企业(项目)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百名精挑细选的优秀干部组成专职团队,为优势企业和转型项目提供全方位政务服务和发展支持。近期,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晋中市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晋中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性成果,为做好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晋中市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较省方案有6个突破。一是保留审批事项压减,由6项进一步减少为4项;二是可承诺事项简化,将12项承诺事项减少为6项;三是政府服务事项增加,由3项增加为9项;四是各部门在开工前对承诺事项的设计方案联合审查通过后,出具告知性备案手续;五是将政府统一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六是试点范围扩大,由省定的在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试行,扩大到“1+10+1”,即在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10个县(市)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以及山西农谷开展试点。6月23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工作在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率先启动;6月30日,这项工作正式启动。全市初步确定试点项目39个,目前,共有17个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通过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项目开工时间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上,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明显增强。除此之外,我市还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除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行政许可权外,其它事项全部向各县(区、市)实行“套餐”式下放,已经下放到晋中开发区1177项;进一步精简服务环节和流程,所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承诺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的50%;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各部门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办理时限分别不得超过38个、40个和43个工作日;加强营商平台建设,重点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全域旅游等平台,努力将重点营商平台打造成政策、人才、产业、资本、科技、成果六聚集的“营商洼地”;严格落实“13710”制度,将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纳入督办体系;整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清单式、动态化管理;鼓励引导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集中进驻政务大厅……这些努力,如今已收到了初步效果:截至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注册数量达到21.7万个,较上年底增加1.3万个,其中企业增加2462个,达到3.97万个;个体工商户增加9899个,达到近1.6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626个,达到1.11万个以上。今年1至5月份,全市通过省级会审并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75个,总投资733.6亿元,完成省定930亿目标任务的78.9%,全省排名第二。安商乐商的步伐晋中永不止步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晋中仍需加倍努力。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以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扎实开展“九大专项行动”,真正让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源泉充分涌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上下功夫。围绕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三条核心,紧抓制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明确可承诺事项、制定可承诺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优化再造管理流程、加强服务管理五个关键,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率先突破。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上下功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拓展延伸“13710”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一号通”机制、政务服务“一张网”机制和政银企“一体化”对接机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我市将在九大专项行动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入企服务常态化、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减证便民和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力争取得实效。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层面认可。全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市只进不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健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县委编办牵头,发改科技局配合,6月底前完成)。
3.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到街镇部门、园区、企业,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加省市或邀请市上专家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等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全年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我县考核办法和制定出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的目标,对标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审批局、税务局、不动产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工作亮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年底前完成)。
7.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9.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14.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15.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7.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市审批局6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街道和社区办理事项分别不少于20项和5项)。我县要确定银州街道办和至少1个社区作为试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审批局牵头,银州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8.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利用市审批局制定出台的全市“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9.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区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米脂县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24.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全面推行进出口单证“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退库试点工作。(工贸局牵头,审批局、人行米脂县支行、税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5.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内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6.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米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0.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面推行目录内公共资源统一进入中心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全年新增不少于2个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完成“信易+”应用任务。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4.加强督查调度。营商办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落实全省作风整顿工作部署,巩固扩大2017年全市作风整顿成果,坚决打好打赢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市委决定于2018年在全市持续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的作风整顿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尊法治、强诚信、增便利、提效率、树形象为主要目标,以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倾听群众意见,回应企业诉求,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流程再造,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企业反响集中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推动省会城市建设提供作风保障。
集中攻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自身建设不足三方面10类作风问题。
(一)群众反映强烈方面。
1.漠视群众、见怪不怪问题。重点是: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漠不关心群众;不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不倾听群众意见,不理会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无动于衷;对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听之任之,对群众的诉求敷衍应付,该解决的不解决;对长期积累的矛盾推、躲、拖,不愿触碰,致使矛盾叠加激化。
2.折腾群众、衙门习气问题。重点是:态度不端,居高临下,把为民服务看作群众求他办事;对待群众咨询和办事不积极、不主动,该说明的不说清楚,该办理的不办理;不找人不办事,没有关系办不成事;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变“管卡压”为“推绕拖”;办事信息不公开,群众办事不方便,咨询热线、自助查询终端、政务网站等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形同虚设;群众维权困难,时常被来回“踢皮球”;垄断企业行政化,服务方式不便民。
3.伤害群众、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是:粗暴执法、随意执法,伤害群众感情;亲疏有别、执法不公,差异化对待群众;利用政策解释权巧立名目、伺机揩油;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内外勾联,参与不法经营,为不法经营充当保护伞;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查、查案不结、久执不果。
4.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重点是:不讲诚信,招商引资随意许愿,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不守规不守法,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选择执行、消极执行、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公信力。
5.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重点是: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至上,执行国家和省、市利企政策暗箱操作,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寻租,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非法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
6.流程不优、信息壁垒问题。重点是:简政放权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放权事项一放了之;假备案真审批,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审批服务流程不优,跨部门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并联审批不畅;“红顶中介”监管缺失,隐性审批程序繁琐;办事流程不公开、办事指南不易懂,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少”便民服务、“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部门不联动、系统不联通、数据不开放,该公开的不公开,能共享的不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滞后,网上办事不便,“多次跑”“往返跑”情况较多。
(三)自身建设不足方面。
7.能力不足、不在状态问题。重点是:本领不强、业务不精,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基本功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标准低,自我感觉良好,政策研究不透,决策“拍脑门”脱离实际;制定方案跑粗、措施不实,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习惯老思维、老套路、老办法;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研究,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精神不振、平庸守摊、懈怠涣散,工作不上心,推不动叫不醒,动作迟反应慢。
8.不负责、不担当问题。重点是:拖沓敷衍、懒政怠政,“履责”变“推责”;该决策的不及时决策,该管的事不认真管,该干的工作不主动干;对职责权限内的工作,不请示不办,不批示不办;以批代管、只批不管、不批不管、以罚代管;不直面问题,隐瞒实情,遮丑护短;对不出彩不露脸的工作不用力,对有困难有矛盾的任务不敢碰硬,有的甚至做虚功、想歪点子、耍假把式。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调查研究不深入,听取汇报多,发现问题少;文山会海泛滥,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重管理轻服务,重痕迹轻实效;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形象工程;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当“收发室”“传声筒”;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摆架子、耍态度,“以己为上、以己为高”。
10.一些工作严重不落实问题。重点是:不想抓落实、不敢抓落实、不真抓落实;定的事不落实,反复强调的事不落实,督办整改的事不落实;对于上级部署持怀疑态度,拖着不落实;对于困难多阻力大的,找理由不落实;涉及地方部门利益的,顶着不落实;执行决策不坚决,推动工作不用力,落实打折扣;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到位,“水流不到头”。
报市委作风整顿办初审通过后由分管市领导审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集中攻坚突破。不宜公开承诺及没有服务群众和企业职能的部门要向市委作风整顿办作出说明。强化跟踪问效。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开承诺整改的突出问题开展电视问政通过采访办事群众、企业代表、单位负责人以及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整改进度倒逼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定期主动公开承诺问题整改情况请群众参与监督直至兑现承诺。
(二)聚焦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建立政府和工作人员失信记录,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盯住行政审批、工程验收、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继续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环境。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推动电力、燃气、供热、供水、消防等特定行业将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监督。重点整治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单位,垄断配套工程建设,限制和排斥竞争,以及在配套工程实施、验收和交接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收费以及拖延工期等问题。
(三)对标先进,持续深化流程再造。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对区级行使效率更高、更便民且接得住、管得好的权力予以下放。完善“四张清单”制度,动态管理权力、责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四个清单。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继续推动流程再造。所有部门都要对照全国最高标准找差距,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经验,对照办理时限、要件数量、办事环节、跑路次数、网上办理等关键要素,持续推动流程再造,全市范围内同事项、同流程,实现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时间最短、要件最少、办事最方便。特别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注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深化“一把手”走流程。市直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都要对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定期体验,发现问题,优化流程。新设审批服务项目或审批服务事项发生重大调整后也要及时进行体验。建立对“一把手”体验流程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四少”“四零”创建。将创建经验向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基层一线推广。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深入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预审预约、限时办结,设置专门解决急事难事“兜底窗口”,实现公共服务缴费网上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实现营业执照“一证一码”的互通互认。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移动政务广泛应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建设,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的开发应用,力求更多事项审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市、区县(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业系统都要围绕“跑一次”办事要求、“四少”“四零”服务标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流程再造。
(四)全程监督,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完善监督手段,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事事都有监督的局面。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发挥作风整顿公开举报电话作用,用好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在实体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大厅开设“投诉举报直通车”,创建便于群众和企业参与监督的即时举报平台,随时收集作风问题线索。推动明查暗访常态化。抽调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建专门队伍,配发专业设备,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随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定期公布暗访结果,压茬推进整改。开展“窗口单位百姓评”。请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代表对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等级评价,排名情况定期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窗口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同行业交叉互评。由行业部门牵头,以各区、县(市)行业系统为评价对象,开展交叉互检、交叉互评,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群众长期不满意、反复出现问题和整改不力的,要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
(五)强化学习,全面提升服务本领。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干部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创新教育载体,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业务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精细严实”的要求,围绕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开展业务理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系统培训,使干部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对照***总书记提出的“五细”要求,全面提高精细化工作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梳理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理论、业务知识和基础数据,开展适岗能力测评考试,对不达标的进行岗位调整。学习先进地区经验。鼓励干部更多地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解放思想,复制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所用、加快发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执行市委出台的《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组织干部走下去,走进基层、走进生产一线、走进群众中,切实做到与企业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了解真实情况。改进服务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倡导“遇事别说不行,研究怎么能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摒弃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不为不办找理由,多为办好想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对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对照全国最优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多说服务对象能听懂的话、多写能看懂的字,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政商沟通机制,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着力营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六)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激励约束。坚持以责任促落实,一手抓激励、一手抓惩治,推动干部树立主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市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落实,把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部署的工作有人管,明确的任务有人担,群众的困难有人问。对下级责任不落实的,上级要提级办理,市里提级办理的,不仅处理事,还要处理人,落实“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针对查摆出来的环境和作风问题,通过完善制度抓落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养成自觉执行和坚持贯彻制度的思维习惯。严肃问责不护短。直面问题,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不包庇、不纵容,直查快办,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作风和环境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形成奖优罚劣机制。把干部作风作为识别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尺,通过作风整顿,结合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发现使用一批思想解放、作风过硬、担当承重、敢闯新路、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和问题严重的干部,要果断进行调整,让干部干好有动力、不干有压力,使“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成为常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准确认定容错免责情形,建立和细化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委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法专项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作风评议、监督问责、流程再造、宣传报道5个工作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组织领导。强化分类指导和行业系统指导,市直单位要抓好行业系统向下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整顿作风的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把自己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
(二)扎实有序推进。要精心谋划(3月下旬至4月初),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梳理公开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不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要集中攻坚(4月中旬至10月底),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要认真考评(11月初至12月底),改进评价办法,将日常评议与年终评议相结合、专项评议与综合评议相结合,通过考评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检验作风整顿工作成果。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三)强化精准指导。要抓好整改督办,严审公开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挂账整改,定期公开通报,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要用好《简报》《通报》《专报》,坚持“短辣精准”,促进交流借鉴,带动整体提升。要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或作风问题频发的系统,直接派工作组驻点督导、解剖麻雀,制定措施、推动整改。实行三级督办制度,属事部门和区、县(市)作风办进行一级催办;不能解决的由市委作风办进行二级督办,二级督办与作风整顿日常考核挂钩;经过二级督办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由市委作风办转交市纪委进行三级查办。
(四)营造舆论氛围。注重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深入挖掘作风方面先进典型,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及时点名道姓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的好做法新成效,维护哈尔滨良好形象。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董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伟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魏兰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员:姜斌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波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勇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雷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俞群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烨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钦政通〔20xx〕3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解决对商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贸业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商贸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排到全区前列,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起草我市促进进出口贸易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新的政策措施;梳理并协调解决我市商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xx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增长13%左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一)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我市商贸企业情况调查,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掌握我市商贸业总体发展现状,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xx年4月中旬)。
(二)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制定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方案和服务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中旬)。
(三)梳理问题,精心服务,跟踪帮办。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限时落实解决,对需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解决。
(四)总结汇报。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业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提高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局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企业,责任领导和科室每个月需走访或电话联系对应企业1次以上,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帮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责小组、各科室需按要求将服务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活动中的好措施、新成效、新亮点等报送信息组,信息组整理后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二十二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级层面认可,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位次。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镇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创新园区管委会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县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下乡镇、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县发改科技局要面向全县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县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3.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绥德县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和督查制度》,将调研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涉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县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4.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狠抓重点、补短强弱、全面提升”的推进工作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在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等位次的目标,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3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绥复制推广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1-2个典型地区开展考察学习,提高复制推广的实践能力。对标中央和我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分别培育1项获得市级以上层面认可的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确保4月底前集中报送拟培育的亮点事项、按季推进的任务目标和成效等信息,力争年底前完成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亮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
6.发挥强化考核指标协调调度作用。按照县级对标省级标准的模式,要求“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每月至少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一次,及时掌握指标进度和存在问题。各指标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内部研讨会,盘点指标完成情况,完善细化工作措施。营商办不定期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点评、督查通报和考核排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7.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93号)和《绥德县推进简政放权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放管服改革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根据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8.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县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巩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县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2.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县级平台与中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配合市上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配合市上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13.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7月底前完成)。
1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5.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县发改科技局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6.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编制完成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社区办理事项不少于5项),并至少确定试点社区1个,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7.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出台全县“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严格按市上要求推行“好差评”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8.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全县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全县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按照中省市部署,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9.进一步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中心城区和县城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和10个工作日以内。(县发改科技局、城市管理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电力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0.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绥德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2.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县税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完成)。
23.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制定出台《绥德县促进外贸进出口奖励补贴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出口产品,稳步培育进出口企业,协调服务企业办理进出口产品相关手续。(县工贸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24.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5.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6.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将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统一纳入营商环境平台管理,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绥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7.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完成)。
29.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现场监督、资格预审线上运行,实现目录内公共资源进入中心交易,并试行分类统一的评标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开通交易大厅线上、线下质疑投诉受理窗口,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上线运行招投标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0.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信用平台与联合奖惩系统部署应用全覆盖;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和“信用榆林”app2.0版升级工作;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树立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31.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2.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33.加强督查调度。县发改科技局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将考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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